无处可寻





在醉酒的时候,糊里糊涂地和一个同性发生关系,还是个「盛名在外」的Gay——他搞不好会怀疑我勾引了他。那事情就大条了,以后肯定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抓了抓头,有点头痛。真不该一时忍不住占这种便宜,万一他真的不肯再理我,躲着我,那我过把瘾就死,以后要怎么办?
我想待在他身边。
想了半天,我站起来,轻轻地把弄脏的床单,从他身下抽出来。
我一个人在黎明将要到来的时候,在屋子里忙碌着,拖着酸痛的身体,眼睛里居然有些湿漉漉的。
那个,我想我是爱上了的男孩子,在床上安心地沉睡。

「早安。」
他眼皮微微动着,是好几个钟头以后的事情了,我微笑地朝他打着招呼。
「早……安……」他反应有点迟钝,看向我的眼光显得疑惑。
「你的衣服,我洗过烘干了。」我把那叠衣服砸在他身上,「有你酒品那么差的家伙吗?吐得我满身都是也就算了,连我的床都不放过!害我洗东西洗到大半夜,还要挤在沙发上睡。」
「他妈的,下次喝醉敢再找我,我直接把你丢进厕所里,用水冲走!」
他不说话,呆呆地看着我在那里凶神恶煞地唱独角戏,半天才慢慢把手放在头上,苦笑了一下,「我酒品很差吗?」
「是啊,吐得到处都是就不说了,吐完了倒头就睡,跟猪没什么两样,拖都拖不动,我把床单抽去洗的时候,推了你半天都叫不醒。」
「为什么……这些我都不记得了。」他迷惑地望着我,然后又低头看自己赤裸的身躯,用力皱起眉毛。
「喝醉了,当然就不记得了啊,记得的话就不叫醉了。」我把口香糖吐在垃圾桶里,拍拍他的肩膀,「不过算了,我不跟你计较。」
「喝醉难免会做糊涂事,就当放了个臭屁,风吹一下,就散了。」
他呆了呆,半天脸上都没有表情,然后才抿抿嘴唇,算是对我那粗俗笑话的一种认可。接着就没再动。
「还不穿衣服?」我耸耸肩,转过身,「要我回避是吧。你放心,你穿你的,我不会偷看。同志也是会挑食的,我没那么饥渴啦。」
等他穿好衣服,我又把他的书包丢过去。
他接过来,低头提着,「林竟,你不一起去上课吗?」
「上什么鬼课,你是睡得死去活来,我一个晚上没睡好呢,要补眠。」我强行把他推到门外,「走吧,顺便替我请个假,多谢!」
「林竟……」
在他说出什么之前,我迅速把门关上了。
那个傻瓜,没有丰富SEX经验的人,就是容易打发,傻呆呆的菜鸟一只。
我耸耸肩,想吹个口哨,奇怪却发不出声音来。喉咙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一样,不太舒服,只好用力深呼吸。
我有点无奈地摸着自己湿漉漉的脸。哭个屁啊,又没有什么难过的事。
跟桌文扬上床,是你走了狗屎运,他没找你算账,事情就算解决了,有什么好胸闷的。
我背靠着门坐到地上,双手揪着头发,把脸埋在腿上。
林竟,你才是个傻瓜。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也许因为他跟我、跟我们都不一样。我们是生活在阴暗海底的人鱼,我身边的,我认识的,全都是见不得光的。陆地上的人们,都当我们是异类。
的确,这也是个不幸福的种族,虽然我还只是一只小小的人鱼,可是我自己的种族,已经让我觉得很失望,也很寂寞。
然后有一天,海面上的轮船船头,突然站着一位人类的王子。
他跟我们不一样。他那么好,那么认真,那么纯净,可以在阳光底下大大方方地走路。看着他,我就好想回到陆地上去。
可是,我有鱼尾巴。
3
我刚在翻游戏攻略的时候,学到了「饮鸩止渴」这个成语。
但心情不好的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治疗方式,的确就是堕落,虽然那样的话,越是安慰自己,越会变得越烂。
所以一连几天,我都在堕落,堕落的地方还都很昂贵,零用钱不够也没关系,我还有Lee。
Lee知道我这个人很俗气,品位不高,就只懂得挑贵的来消费,好像享受的东西,标价上的数字越大,就越能堆出我的身价来似的。
我坐在Marcissism的某个角落里,这地方光线奇暗,方便我看得清吧台后面的文扬,又保证他看不到我。
知道他每逢周末都在这里打工,我不愿意再去学校,就看准时间,在这里蹲点。
「小竟。」
看得太入神了,以至于有人坐过来,我都没知觉,直到一只手拍在我肩上,让我成功地把杯子「吧唧」一声,摔到了地板上。
糟糕,要赔钱。
「怎么,吓到你了?」那手搭在我肩膀上,没有拿下来的意思,是Eric。
眼前就这张不中不西的混血面孔,我承认长得是很不错,可是在我眼里,连卓文扬的脚跟都比不上。
我有种族歧视——这家伙也是条人鱼,还是很烂的人鱼。
「干什么?」我皱着眉头头,用眼角骄傲地扫了他一眼,心里却暗暗叫苦。
他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绝对没有那些偷偷拿眼睛瞄我,然后再来搭讪的男人们好打发。
「想不到,能在这里碰到你,早知道你喜欢来这儿,我前几天就该过来看看了。」他笑得很绅士,举手投足都无可挑剔。
其实,这男人的长相、身材、涵养背景,相对而言,在圈子里都该属上上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总觉得刺眼。讨厌他,比讨厌Lee更甚。
可能因为他眼睛是空的。Lee总取笑我大字不识几个,还老爱装诗人,可是Eric的眼神,真的是空荡荡的。
我觉得,他不是喜欢年轻漂亮的男孩子,他只是喜欢玩弄年轻漂亮的男孩子,寻欢作乐的程度,已经不像个正常人了,根本不像在享乐,倒像是在拼命服药,免得某种心病复发。
我可不想成为他大把药片中的一片。
在他的注视之下,我也觉得,自己刚才那么岔开腿的Pose太撩人了一点,于是收回腿,一声不吭,站起来就要走。
众目睽睽之下搭讪失败,让Eric脸上有点挂不住,一伸手就拉住我的胳膊;「小竟!」
「放手。」我嫌恶地要甩开他。大家都在看着我们,我一点也不打算假以辞色;给他留点颜面。
我还是满狠的。
Eric的手劲和他高大得让我自卑的体格成正比,我感觉到他手上渐渐收紧,笑容却还是一样温和有礼,「坐下来,陪我喝一杯吧。」
我乖乖坐回去,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可不要因为臂骨几欲被捏裂,而痛得当众痛哭流涕。
这家伙的喜怒无常和残暴,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你喝什么?」他兴致勃勃问我,好像忘了我留下来,纯粹是暴力所迫似的,居然还高兴得很。
我不禁又想起Lee说的:「小竟,你就这点冷冷的味道特吸引人。」
意思就是说,越是被拒绝、被羞辱、被折腾得没法抬头做人,他们就越喜欢我。
不会是真的吧,难道现在的人都犯贱?
「随便,少一点的。」最好能一口喝干,那我马上就可以走人。
杯子一沾手,我就举杯豪饮,两秒之内见底,然后站起来朝他扬扬杯子,「陪你喝完一杯了,我可以走了。」
又是「吧唧」一声。我瞪着在我脚前四分五裂的杯子,心想,我今年一定特别碎碎平安了,才几分钟就连摔两个。
「小竟,你怎么了?」Eric笑得很暧昧地望着我。
我也觉得,拿不住个杯子是挺窝囊,但很快就发现,不仅是手没力气,脚也开始软了。
难道是刚才酒喝太猛,酒劲上冲?
「小竟,你酒量果然不好啊。」Eric边说,边微笑着伸手过来扶我。我想推开他或者从他面前退开,可是,结果却是软绵绵地倒进他怀里。
我用力瞪着他,恨不得在他脸上穿出个洞来。他不以为意地继续笑得愉快:「你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卑鄙卑鄙!竟然给我下药!我满脑子乱哄哄的,一时找不出足够恶毒的字眼来辱骂Eric,何况连嘴都张不开。
被半扶半抱着走过吧台的时候,我看到卓文扬望着我们。
我不奢望他能看出什么异样,然后冲过来救我,我只是想知道,他看着我在另一个男人怀里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
司空见惯式的平静和冷漠,这是我离开Marcissism之前,在他脸上找到的所有表情。
他终于不是童话里从城堡里救出公主的王子,而我当然也不是可以等待哪个骑士来拯救的公主。
我,是个男的。

被带到酒店最接近顶层的房间,看Eric熟练镇定地掏出卡片钥匙开了门,我不禁在心里苦笑,这是预谋,这是阴谋。
不会有奇迹出现了,认了吧,林竟。
整个过程,我不愿意回忆。
总之,那个平日斯文优雅、衣冠楚楚的男人,脱了衣服就是只禽兽,我看不见,但知道身上一定青青紫紫的,满是淤痕,和往外渗血的牙印。
反正,我就像块搁在砧板上的肉,他爱怎么摆布,就怎么摆布,爱用怎么屈辱的姿势,就用怎么屈辱的姿势。
我不想看,也不想听,我在拼命自我催眠,快晕过去吧、快晕过去吧!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
模糊的神志,在被压在浴室里那落地的玻璃墙上时,清醒了过来。
我惊恐地望着外面那繁华的T城夜景,车水马龙的商业街道,我赤身裸体地在全世界面前被男人侵犯。
「不用怕,从外面看不见的。」
被当众侮辱的耻辱,比冰冷的玻璃更让我呼吸困难。
身后压上来的男人,火热的躯体在激烈动作着,我一阵晕眩,虽然身体无法动弹,巨大的痛楚,还是让我的腿抽搐了起来。
「小竟……我想这一天,想了很久了呢……」
身体被动地在玻璃上摩擦着,我觉得痛苦、觉得窒息,但还是可耻地勃起了。
哆嗦着射在玻璃上的时候,我听到Eric嘶哑地低笑着:「小竟……你果然很敏感啊……」
你不如直接说我淫荡好了。我想冷笑,可是脸上湿漉漉的,有眼泪淌下来。
我突然觉得,好像离卓文扬越来越远了。

从来不知道,T城的春天会这么冷。
只穿着衬衣,一瘸一拐走在清晨还有点冷清的路上,我冻得直哆嗦。
招辆车回家吧,我麻木地东张西望。我什么也不想,我只想好好睡一觉,醒过来,就一定什么都忘记了,就没什么可难受了,多好。
我不会像女人一样地歇斯底里,也不会浪费钱,去告根本告不倒的Eric,更不去想刚才砸在他头上那个花瓶,有没有把他砸死。
那狠狠一击,只是我手脚刚刚能动时的本能反应,现在的话,我倒不会那么想要他死,为了这种人去坐牢,太不值得了。
觉得腿痛的时候,我停下来站在路边,笨拙地想找根烟抽,却想起来,外套还和头破血流Eric,一起留在那个房间里。
我呆呆地站着,有几辆Taxi从面前驰过,可我又突然不确定,该往哪里去了。
我有点害怕,万一Eric死了,怎么办?他流了那么多血……他要是死了,我一定活不成的……可是他要是没死,也不会放过我……
「林竟。」
我大大地抖了一下,惊弓之鸟一般地缩起脖子,然后才看清楚不是Eric,是卓文扬。
「今天星期一……你不去上课吗?」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过卓文扬的优等生气习。上课?除了念书,你还关心什么?卓文扬,我是当着你的面,被人带走强暴的,你知不知道?
当然,他不知道,他知道,也不会觉得怎么样。
我瞪着他,嘴唇哆嗦了两下,「没兴趣。」
「那你兴趣什么?」他望着我衣裳不整的样子,脸色铁青,「每天和不同的男人上床?」
我像被人敲了一记闷棍,眼前一阵发黑。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然后转身就走。
真没用,我还以为,我不可能觉得伤心,Lee教了我那么多,我被很多很多的人轻蔑过,他又不是第一个。
听到他在后面叫我的名字要我停下,我不理会。他追上来,抓住我的胳膊。「对不起。」
我用力推开他。
「你别哭,是我不好。」
他妈的!谁会哭!我又不是废物!
他突然伸手抱住我,「对不起,小竟,是我说错话了。对不起……」他喃喃地重复着,细长的手指不断地抚摩我的头发。
我很没用,我觉得自己是个烂货。我一点也不生他的气了,只因为他第一次叫我「小竟」,而不是连名带姓。
再怎么伤心,我也觉得很高兴,这应该是他会给我的,最大程度的亲密。
他已经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了,虽然我一直在他面前,想假装得不一样,希望他不要知道我是条人鱼,希望他把我当同类。
现在这样也好,我也可以死心了,以后就可以很轻松。
天天害怕被他发现我的鱼尾巴,我很累。

过两天Lee来找我。一进门就神色严厉,「你怎么把Eric打成那样?他那样的人;是你得罪得起的吗?做事之前,就不能先用大脑想想!」
我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慢慢地把那些魔兽一个一个砍掉。
「又是这种态度。」Lee抱怨,「每次惹事,都要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