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





  “大丧”摘下头盔,潇洒地甩甩头发,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跑的成绩不错。”他抬腕看看表:“你该去奥运会跑。”声音低沉,就像
  熟透的果实。
  “谢谢!”我友好地咧咧嘴,尽量笑得妩媚一些;这样待会儿打起架来,他可能会怜香惜玉:“过……过奖。”
  可能是气喘的缘故,我的声音稍显粗糙,估计笑容也好不到哪里。因为“大丧”皱了皱眉。
  “大丧”说:“有意思,搅得我鸡犬不宁的是个女人。”
  “是吗?那你是鸡还是犬。”我微笑着向他挑衅:“我看你像鸭!”
  此时,我已抽出链索打量他,考虑是先打他个满脸开花,还是满地找牙。
  听了我的话,“大丧”竟然一点也不生气,说:“都是误会,我已惩罚他们。”他伸出手:“交个朋友,一笔勾销。”他显得非常自信。
  笑容一点点从我脸上褪去。阿飘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
  一朵娇嫩的小花,还没来得及享受生命的快乐,享受爱情的芬芳,就这般无奈地凋谢了。
  误会?一笔勾销?强盗逻辑。我心里一阵恶心,呸地吐出一口痰,正中他的手掌心。
  “大丧”的脸一下阴沉起来,慢慢举起那只手。圈外的人跨下摩托,无声地向中心聚拢,间或听到铁器的撞击声。看来,今晚上我会被剁
  成肉酱。
  不过,此时我心中毫无惧意。相反,平静得就像水磨的玻璃。
  一百多人举着刀枪向我逼近,包围圈越缩越小,呼吸声已接近耳脉;我一挥链索,准备迎战,眼看就是一场血搏。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一道人影闪进圈中,快得犹如闪电。只听她娇叱一声,手一挥,“大丧”身上的紧身皮衣霍然分成两片……
  我决定洗手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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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上帝,救兵来了。古人云:撒豆成兵。不过,我的豆子不用撒,她自己就能蹦出来。不仅豆子来了,估计全深圳的小偷兄弟都来了,后面黑压压一片,形成包围圈,把“大丧”的人马围得水泄不通。
  看那架势,我被剁成肉酱的几率急剧下降,“大丧”他们被踩成肉酱的机会逐渐加大。
  豆子闪电般冲进人群,手中的刀片一挥,“大丧”身上的紧身皮衣一分为二。
  刀片从口中吐出,“唰”地划过,一尺就是一尺,一寸就是一寸。全深圳只有她有这般本领。
  “大丧”吓得面无血色,嘴巴张得大大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低头一看,只见从胸前到小腹一道白痕,再深一点就开膛破肚。
  他哪里见过这阵势,不住点头,“好,好。”他说。也不知哪个部位好。大丧不断后退,豆子则像铡刀下的刘胡兰,威风凛凛挡在我面前。
  “大丧”等人几乎眨眼功夫撤出战场;一百多辆摩托车嗷嗷直叫,跑得比老鼠的弟弟都快。
  我以为包围“大丧”的人是豆子带来的救兵,此时才看清原来是瞧热闹的人,他们一见“大丧”撤退,没热闹可看,好失望地叹了口气散去。“有没有搞错”我听见一个人嘟囔。
  深圳就是这样,它是个有名的“不夜城”,再晚都有人闲逛,都有人瞧热闹。
  失去了对手,我提起的一口气顿时泻了;冷汗像春天小雨一般往外冒,一会儿就成了水底动物。脚也站不稳了,腿一软就想靠到豆子身上。却不料豆子快我一步,扎到我怀里嚎啕大哭,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蹭得我满肩膀都是。
  她边哭边说:“我找你找得好苦。”委屈得狠狠打我两拳。
  此时,我的鼻子也不知怎么一酸,眼泪哗啦落了下来。这是阿飘死去之后,我平生第一次流泪……
  据豆子讲,自从我失踪之后,她在深圳发疯地找我;七爷也下了命令,通知所有的同行,什么也别干,盯住大丧一伙,直到我露面为止。
  他知道我的性格,平时没什么正经,关键的时候特别认真,任何可怕的事都做得出来。
  所以,就在我失踪的那段时间,深圳的“反扒大队”轻松很多,都改行干别的了。
  在此我要感谢全深圳的同行们,你们放弃了大把挣钱的机会,甚至节假日也不休息,为我一个人的事忙乎。这种精神让我感动。
  当天晚上,豆子就把我带回蛇口别墅,深圳我惟一的家。一路上,她乖巧得像个小猫咪,扎在我怀里,搂着我的腰,生怕再次失去眼前的幸福。
  第二天,七爷在他房间接见了我。听说我平安归来,他略显激动,却又要故作矜持,笑意在脸上一掠而过,便装作没事人一样。但他的手,唯一的手告诉我,七爷的内心在颤抖。
  听我谈了这些日子的风风雨雨,七爷感慨万分,道:“难得你有这份痴心。”接着就将阿飘的身世说给我听。却原来阿飘并非何姐生养,而是另有隐情。
  何姐就是当年的燕儿,何守义的女儿,七爷的小师妹。自从父亲跌下悬崖失踪之后,她就成了没人管教的流浪儿,与几个小姑娘一起干起偷盗的营生,并逐渐在江湖上混出“五朵金花”的名声。
  她们五姐妹一开始在火车站“挂帘子”、“洗皮子”(偷钱包和行李)。后来,专门盗窃珠宝店。
  何姐认为自己的不幸因珠宝而起,又找不到制造不幸的原凶,自然而然将一腔怨气发泄到珠宝身上。
  有一回她们逛到广州城,见人民南路有一家宾馆相当气派,骑楼式建筑,十几根巨大的麻石柱擎天拄地,檐下的雕花石饰栩栩如生,足有半人多高。五个人便生出羡慕之色。
  其中一个姐妹说:“要是能在这里睡一觉死也开心。”嬉皮笑脸望着何姐。
  其他几个姐妹会意,搂胳膊的搂胳膊,捶背的捶背,一起拥上她们的大姐大。
  何姐笑道:“鬼丫头,住就住喽,还用糖衣炮弹。”几个人一阵欢呼。
  当时这家宾馆的房价相当高,每天三十块人民币,相当于普通干部的一个月工资。好在她们钱来得轻松,也不心疼,包了一个大房间。
  当时宾馆里都是钢丝床,弹性十足;进了房间,几个人又疯闹一番,扑到钢丝床上蹦呵跳呵,兴奋得不亦乐乎。
  一直闹到吃饭,三妹苏小红提议道:“咱们去划船吧。”
  小么妹李文革是个“饶舌鬼”,抢白她:“三姐就爱资产阶级小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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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小红瞪了她一眼:“你不爱就别去。”
  李文革说:“不去就不去。”撅起小嘴。
  这时何姐打圆场:“什么爱不爱的,难听得要命。”
  旁边两个姐妹一笑:“就是,人家以为你们在想男人!”
  苏小红、李文革一听,羞得脸通红,也不斗嘴了,追着她们打。五个人说说笑笑出了宾馆,往西堤码头方向去。
  她们所住的宾馆,是广州市中区最繁华的地段,周围高楼林立,再往前就是南方大厦商场,人流熙熙,煞是热闹;到了这儿,五妹李文革就不愿走了,非要逛商场,好说歹说,给她买了支冰棍才了事。
  苏小红不满,骂道:“馋猫!”
  李文革故意挡在她面前,咂咂嘴巴,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不知不觉近了珠江边。李文革正在那里用瓦片打水漂,看见她们,一指不远处的一幢墨绿色小楼,道:“你们看,好特别哎。”
  果然,这幢楼四层高,全是欧式建筑风格,天台上却竖起一座中式塔楼,四檐滴水,倒影珠江。
  苏小红知道这幢楼的底细,警告她:“离它远点,这是鬼楼!”
  “鬼楼?”众姐妹异口同声。
  “是啊,广州人都叫它鬼楼。里面肯定有鬼。”
  “噢……”众人的嘴张得大大的,脸上露出敬畏之色。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不是鬼楼,是番鬼楼。”口气有点傲慢。“番鬼”是广东话,“老外”的意思。
  她们回头一看,只见眼前站着一位瘦高的男人,戴着眼镜,头发梳得油亮,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傲慢。
  苏小红上下打量他两眼,轻蔑地说:“什么番鬼楼,瞎编乱造!”
  那人不以为然,正色道:“此楼为清末名士李少白寓所,只因塔身倒映水中,故取名‘塔影楼’。”
  李少白为广州富商世子,曾变卖家产支持孙中山革命,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番鬼楼”是因广州人见其样式特别,对它的别称。史志上有记载。
  苏小红听他说得有根有据,自己读书又少,先是心虚,一扯李文革:“走,少搭茬。”再不回头。
  李文革冲那男人吐吐舌头,挥挥手;那男人一扶眼镜,叹了口气,便向“塔影楼”方向而去。
  那个男人姓杜,是香港大学的教授,苏小红好像和他特别有缘,过了几天竟然又遇到他。当时,她在南方大厦附近闲逛,刚好遇到一家珠宝店新开张,不由自主走了进去。
  当时,店里挤满了人,对着几件新款首饰评头论足。苏小红一看,原来全是翠玉镶金的上品,其中有一款戒指是30年代的老坑种,翠色鲜浓欲滴,晶莹通透,种质绝佳。
  苏小红素来喜欢翡翠,见了这般罕有的货色,当然不会放过。她叫店员拿出七八个品种,趴在柜台上仔细挑拣,暗中却在那枚戒指上动了手脚,粘上一条头发丝般的细线,趁店员不备,一钩,滑到襟下的暗袋里。
  当时,店员没有察觉,却被另一个顾客无意中看到,急呼:“抓……抓……”
  他是个结巴,着急起来,半天说不出话,手却很快,一把抓住苏小红的胳膊。
  苏小红叫道:“干什么,臭流氓!”就想挣开他的手,不料那人抓得比钳子都紧。
  苏小红不叫还好,她一叫,周围的顾客全停下来,把视线集中到这边。中国人看热闹是祖传习惯,一时间鸦雀无声,他们成了瞩目的焦点。
  那位顾客紧紧抓住苏小红,继续说:“我……我……我不……”他的意思是替自己辩解,说“我不是流氓”,但就是脱不了口,急得直跺脚。
  苏小红当众被抓,羞得满脸通红,说:“你再不松手,我就叫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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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道:“叫……叫……小偷。”他本来的意思,是“叫警察抓小偷!”也不知怎么省略两个字。众人哄堂大笑,一个叫警察,一个叫小偷,什么意思。
  苏小红又着急又窘迫,眼泪挂在睫毛上,可就是没有脱身之计。正在这时,那结巴镇定下来,大声道:“她……是……是小偷!”众人一愣,眼睛齐刷刷转到苏小红身上。
  苏小红试图发动群众,面向大家说:“他才是小偷,流氓,臭流氓!”
  但是众人已经露出怀疑之色,有几个人跃跃欲试,挽袖子就要捉苏小红。
  正在这紧急时刻,杜教授出现在苏小红面前,道:“你说这位姑娘是小偷,有什么证据?”
  那结巴顾客理直气壮:“我……我亲眼看到她偷戒指!”
  “好!”杜教授从苏小红跟前走过,来到柜台前,拍拍店员的手,道,“同志,麻烦你验一下货。”
  刚才接待苏小红的,是个刚上岗的年轻人,把东西包在毛巾里,还没来得及收好,听杜教授一提醒,连忙点头。
  苏小红的脸刷地变得惨白,暗骂杜教授糊涂。“这个书呆子。”她心里说。知道逃不脱了。
  不料,那个店员仔细验了货,一件不少,苏小红钩走的镶金翠玉戒指,就像自己长了腿,又回到店员手里。
  杜教授道:“好,现在清楚了,刚才那位同志肯定看花了眼。”接着他一指苏小红:“大家看,有这么漂亮的小偷吗?”众人一听,又笑了起来。
  有个别好事者起哄:“我看是真流氓,假小偷!”
  那结巴顾客明明看到苏小红偷东西,现在突然有人证明是清白的,正在那儿不服气,听见人群里把矛头指向他,触电般松开抓苏小红的手。
  他一着急,嘴巴又不利索了,道:“我……我是流氓?!”惊异地望着观众。
  大家又起哄:“你看,自己承认了吧。”
  杜教授替他解围:“这位同志也是好心办坏事,以后多注意就是了,大家散了吧。”众人散去。
  自此,苏小红对杜教授佩服得五体投地,出了珠宝店,一把扯住他,非要请他吃顿大餐。
  那个时候,所谓大餐也就是有鱼有肉;两个人就近找了一家饭店,边吃边聊,越聊越投机。却原来他是香港同行,手艺出神入化,已臻大师境界,能在万众瞩目之下取物而不被察觉。不过,后来这项技术被妖魔化,成为某些“气功大师”骗钱的工具。
  从那以后,两个人就经常碰面;一碰面,就约会。没有几天,就如胶似漆,粘得分不开了。苏小红返回深圳,杜教授就跟随前往,在岗厦租了个独院,一有空就腻在一起,俨然成了恩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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