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达伦,”暮先生说,“我们不应该干涉——”
“不!”我喊道,大步走过去把小人推开,“如果他们要吃萨姆,先得吃了我!”
小人们默默地瞪着我。绿眼睛里发出饥饿的光芒。
“我想他们很乐意成全你。”高先生冷淡地说。
“我是认真的,”我吼道,“我不能让他们吃掉萨姆。他该得到安葬。”
“让虫子吃掉?”高先生问。我怒目而视,他叹了口气,烦躁地摇摇头。
“听这孩子的吧,隆冬。”暮先生温和地说,“你可以跟其他人先回马戏团,我留下来帮着挖坟。”
“好吧。”高先生耸耸肩,吹了声口哨,向小人们竖起一根手指。他们犹豫了一下,退下去围到马戏团老板身边,留下我守在死去的萨姆身边。
高先生和他的助手们走了。暮先生在我身边坐下。“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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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无法简单地回答。
“你感觉强壮一些了吗?”
“是的。”我轻声说。尽管我吸了萨姆的血没多久,但我已经感觉到一些变化。我的视力和听力都增强了,受伤的身体也没有原来那样疼痛了。
“你很长时间里不用再吸了。”他说。
“我不在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萨姆。”
“你生我的气吗?”他问。
“没有。”我叹了口气。
“达伦,”他说,“我希望——”
“我不想谈这个!”我打断他说,“我又冷又痛,伤心孤独。我想一个人想想萨姆,不想跟你废话。”
“随你的便。”他说,开始用手指挖土。我默默地跟他一起挖了几分钟,然后停下来看着他。
“我是真正的吸血鬼助手了,是吗?”我问。
他悲哀地点点头。“是的。”
“你觉得高兴吗?”
“不,”他说,“我觉得羞耻。”
我困惑地望着他,这时一个身影出现了,是那个瘸腿的小人。“如果你想来抢萨姆……”我举起一只沾满泥土的手警告他。但话没说完,却见他跳进挖出的浅坑中,把他那宽宽的灰手插进泥里,大把大把地抓起土来。
“他在帮我们?”我疑惑地问。
“好像是。”暮先生说,一只手放在我的背上。“去休息一下吧,”他建议道,“我们挖得很快。到埋葬你的朋友的时候,我会叫你的。”
我觉得有道理,就点点头,爬了出去,在迅速挖成的坟墓旁躺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走开去。坐在老火车站的阴影中等着。只有我和我的思想,还有萨姆深红色的血液留在我的唇齿之间。
第三十四章
我们把萨姆放进坟中,然后把坟墓填好,没有什么仪式——我想不出合适的话可说。我们没有把坟墓掩蔽起来,这样警察会发现他,给他正式安葬。我希望他的父母能给他举行适当的告别仪式。但这个临时的坟墓能够使他不受野兽(以及小人)的侵袭。
我们要在天明前拔营。高先生通知大家要长途跋涉。萨姆的失踪会引起麻烦,我们必须走得越远越好。
临行时我想到了R。V。,不知他怎么样了。是不是在树林里失血死了?
还是及时找到了医生?还是仍在奔跑呼号:“我的手!我的手!”?
我不大关心。尽管R。V。是想做好事,但他铸成了大错。如果他不去动狼人笼子上的锁,萨姆就不会死。我并不希望R。V。死掉,但我也没有为他祈祷。就把他交给命运好了。
马戏团出发了,埃弗拉和我坐在一辆大篷车的后面。他要说什么,又止住了,清了清嗓子,然后把一个包放在我的腿上。“我找到了这个,”他轻声说,“你也许需要。”
透过模糊的泪眼,我看到“萨姆·格雷斯特”的名字,不禁泪如雨下,捧着包放声大哭。埃弗拉紧紧地搂住我,跟我一起哭泣。
“暮先生都跟我说了。”最后埃弗拉止住哭泣,擦擦面颊说,“他说你吸了萨姆的血,好让他的灵魂活下来。”
“表面上是。”我无力地回答,并不相信。
“听我说,”埃弗拉说,“我知道你多么不愿意吸人血,但你这是为了萨姆,是好事,不是邪恶的事。你不应该为吸了他的血而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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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吧。”我说,然后继续哀悼哭泣。
白天渐渐过去。怪物马戏团继续前行,但我对萨姆的思念却无法丢下。夜幕降临时,我们开到路边歇息。埃弗拉去找点心和饮料。
“要给你带点什么吗?”他问。
“不用,”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说,“我不饿。”
他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把他叫了回来。
我嘴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萨姆的血在我嘴唇上还是热的,带着可怕的咸味,但这不是引起我舌根的味蕾兴奋的原因。我想要一种我以前从未想要过的东西。一开始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然后我弄清了这种奇怪的欲望。
无力地笑了一下。我在萨姆的包里搜寻,但那只瓶子一定是丢在营地了。
我抬头看着埃弗拉,擦擦眼泪,舔了舔嘴唇,用很像我认识的那个好奇的、神气活现的小男孩的口气问道:
“有腌洋葱吗?”
卷二 吸血鬼的助手 完
卷三 吸血魔/周莉 译
献给
德克兰——“快乐先生”的原型
订一盘血淋淋的肥肠献给:
“美洲虎”乔·威廉森
“蛇神”左伊·克拉克
常见的怪物有:
“作法自毙”的利亚姆和“新娘”碧蒂
“扯肠者”吉利·拉赛尔
饥饿的哈珀柯林斯的食人族
以及
艾玛和克里斯——“你会叫谁?”
引子
……血腥味令人恶心。银钩上挂着几百具僵硬的尸体,凝固的血闪着光。我虽然知道它们只是些动物——牛、猪、羊什么的——但总是忍不住觉得它们是人。
我小心地向前迈了一步。头顶强烈的灯光把周围的一切照得像白昼一样明亮。我必须小心前行,藏在那些动物尸体的后面,慢慢移动。血水弄得地板滑腻腻的,使前进更加困难。
就在前面,我看见他了,那个吸血鬼,那个暮先生。他像我一样悄悄前进,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那个离他很近的胖子。
那个胖子,就是他使我来到了这个冰冷的屠宰场。他就是暮先生要杀的人,是我要救的人。
胖子停下脚步,查看挂着的一爿肉。他戴着干净的塑料手套,两颊红扑扑的。他爱抚地拍了拍那些僵死的动物——尸体晃动的时候,钩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开始吹口哨。他又迈步走了,暮先生跟着他,我也紧跟在后面。
埃弗拉不在这儿,我让他待在外面。没必要我们俩都冒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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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快速度,慢慢地靠近,他们俩都没察觉。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在暮先生采取行动,而我被迫反应之前,他们是不会知道的。
胖子又一次停了下来,弯腰查看什么。我迅速后退一步,担心他会看见我,但就在这时,暮先生逼近了他。该死!没有时间躲躲藏藏了。如果这是暮先生选择的进攻时间,我必须靠得更近些。
我冒着被听见的危险,向前蹿了几米。幸运的是,暮先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胖子身上。
现在我在那吸血鬼身后只有三四米远。我操起一直顺在身旁的那把长长的屠刀,不错眼珠地盯着暮先生。在他行动之前,我什么也不会做——我要给他机会,证明我可怕的怀疑是错的——但紧接着,我看见他绷紧了身体,准备跳出。
我紧了紧手中的刀。一整天我都在练习劈杀,我很清楚要砍杀的确切位置:在暮先生的喉咙上迅速地一割,就是这样,再不会有吸血鬼,尸体堆里又多了具尸体。
漫长的几秒过去了。我不敢看那胖子在查看什么。难道他再也不打算起身了吗?
终于,胖子费力地直起腰来。暮先生发出嘶嘶的声音,准备前冲。我摆好架势,绷紧了神经。胖子站直了。他听见了什么,向天花板看去——方向错了,笨蛋!——暮先生纵身一跃。吸血鬼跳起来的时候,我也跳了起来,大叫着,挥刀向他砍去,一心要杀死……
第一章
一个月前……
我叫达伦·山。我是半吸血鬼。
我在偷一个吸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吸血鬼——强迫我做他的助手。我还加入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马戏团,叫做怪物马戏团。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吸血鬼喝干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点也不喜欢——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头了。我接受了作为吸血鬼助手的角色,学习如何善处逆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食,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隐藏吸血鬼的身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魔术四肢科马克。他伸胳膊踢腿,转动脖子,活动肌肉。然后,他冲女孩子们眨眨眼,把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口咬了下来。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马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出来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马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出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除了魔术四肢科马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头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欲地长出胡子;还有高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出,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出。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出,住最豪华的酒店——马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身体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强壮,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远;我的指甲坚硬得出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强了。
但由于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还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呼出一种气体,使人昏迷;他还能与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样的人交换思想。
在我变成全吸血鬼之前,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并没有难过得睡不着觉。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处:我用不着喝那么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动。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检垃圾,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东西,穿着带兜帽的蓝色斗篷,从不说话。也许除了高先生,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随团演出。他们的主人小先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喜欢吃小孩子!),但我们在团里不常见到他。
“找到了一条死狗,”埃弗拉叫着把它举过头顶,“闻着有点臭。你觉得他们会介意吗?”
我闻了闻——埃弗拉离得很远,但我还是闻到了死狗的臭气,好像近在咫尺——然后点点头。“很好。”我说。不管我们带回去什么东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里装着一只狐狸、几只老鼠。我不喜欢弄死老鼠——老鼠对吸血鬼们很友好,只要我们发出召唤,它们就会像温顺的宠物一样跑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儿。
马戏团里有很多小人,大约二十个左右,其中一个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寻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马戏团后不久来的。我能在小人中认出他,因为他左脚有点儿瘸,我和埃弗拉便习惯叫他左儿。
“嘿,左儿!”我喊道,“怎么样啊?”那穿着带蓝兜帽斗篷的小人没有回话——他从来不答别人的话——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儿说还得继续。”我告诉埃弗拉。“我觉得也是。”他叹口气。
我蹑手蹑脚,去找另一只老鼠。突然,我在垃圾里看见了一枚小小的银色十字架。我把它捡起来,掸掉脏土。看着十字架,我笑了。想想看,我一度还以为吸血鬼们害怕十字架呢!老电影和书本里说的大部分玩意儿都是瞎编的。十字架、圣水和大蒜都伤害不了我们。我们能涉过流水。我们不请自到,随意进入人类的房子。我们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