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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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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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
“你总这样跟陌生人讲话吗?”我问道。
“不,”她说,“但我们不是陌生人。”
“我们不是?”我皱起广眉头。
“我以前见过你。”她说,“我家在广场边,和旅馆只隔几户人家,因此我知道你的海盗服。你总是和那个古怪的家伙,那个戴着墨镜和假胡子的人四处乱逛。”
“他叫埃弗拉,我就是想给他买份礼物。”我努力想回忆起她的脸,但就是想不起来我哪次在孩子堆里见过她。“我以前没注意到你。”我说。
“我不常出来,”她回答说,“我感冒卧床了,所以我看见了你——我整天看着窗外的广场。如果你不得不待在床上,生活是很无聊的。”
黛比往手里哈气,摩擦着。
“你该戴上手套。”我告诉她。
“瞧瞧你自己吧。”她哼着鼻子说——我在出来前,忘了戴上手套。“而且,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原因——我的手套丢了,我一家家商店逛,想找副同样的。我不想爸妈知道我下床的第二天就把手套弄丢了。”
“你的手套什么样儿?”我问道。
“红的,手腕上有圈人造毛。”她说,“几个月前我叔叔送我的,但他没说是从哪儿买的。”
“你看了这家吗?”我问道。
“嗯,”她回答,“我看见你的时候,正往这儿来呢。”
“想跟我一起进去吗?”
“好啊,我讨厌一个人逛商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挑台CD机,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少。”
“好。”我说,然后推开门,让她进去。
“嘿,达伦。”她笑了,“别人会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感到我的脸红了。我试图想出合适的回答——但找不到。黛比咯格笑着,走了进去,让我跟着她。
第五章
黛比姓赫姆洛克,她讨厌这个姓①『注:①赫姆洛克(Hemlock),在英文中是一种毒芹属植物。』。
“想想,居然用一个有毒植物的名字做姓!”她愤愤地说。
“没那么糟糕吧,”我说,“我挺喜欢。”
“瞧瞧你的品味。”她嗤之以鼻。
黛比刚跟她父母一起搬到这儿。她是个独生女。她爸爸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为了工作,老是居无定所。自打她出生以来,他们已经搬了五次家了。
听说我也四处流浪,她很感兴趣。我没告诉她怪物马戏团的事,只说我爸爸是个巡回推销员,我经常跟他一起上路。
黛比很好奇为什么没在广场上见过我爸爸。“我见过你还有你哥哥很多次,”——她以为埃弗拉是我哥哥,我也没纠正她——“但从来没见过你爸爸。”
“他起得很早,”我撒谎道,“总是天亮前就起来了,一直到天黑才回来。”
“就把你们俩孤零零地扔在旅馆里?”她嘟着嘴想了想。“那你们上学吗?”她问。
“这副手套像你想要的吗?”我从架子上拿起一副手套,避开了这个问题。
“挺像,”她回答,一边细细地看了看,“我那副颜色还要深些。”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看那成堆的CD机。我带的钱不多,所以什么也没买。
“当然啦,圣诞后是会降价的。”黛比叹了口气,“但你能怎么办?你等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我不担心钱。”我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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