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
涩的苦笑,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荣幸。如果这次被抓回去,我想我再也没机会逃之夭夭了。倘若如此,卓玛的伤白挨了,商文柏的药箱白丢了(因为夹层空间有限,放下我的包裹就放不下他的百宝药箱,他深谙包裹对我的重要,什么话也没说,孑然一身的上了车),两匹大马也白牺牲了。我绝对不要做无用功。暗暗攥紧拳头,司嘉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必须坚强地走下去。
“不用太紧张,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商文柏抬头望月,神情淡然,眼眸清亮。月升中天,皎洁的清辉从枯树的枝桠筛洒而下,阴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慢条斯理地啃着兔腿,没盐的兔肉真难吃。
为什么害怕进宫?不,我抗拒的不是进宫本身。如果可以老老实实的当女官,在西秦宫廷打工,我倒并不是很反对。我抗拒的是进宫背后的含义,为了在皇宫平安的呆下去,桑格和胡狼我必须要选择一个依附对象。胡狼是承诺过会照顾我,可是姑且不论他的话可信系数是多少,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火。何况他会为了区区的我跟西秦的储君闹翻吗?
即使他可以,倘若这样,我今后起岂不是不得不在他的掌控下生活。可以自由飞翔的时候,我为什么要选择囚笼。
天空分外清明,也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我呢,我今后该何去何从。
“已经好久没有回中土了,好久好久。”商文柏喃喃的望着远方,缥缈的竟似梦呓。
月光下,白衣少年悠长的望着远方,月光的清辉倾泻在他脸上,银白的光芒美丽的恍然如梦,红的火苗在他面前跳跃着,诡异的美好。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你好歹头发还没白啊。”我出语打趣。
“这又是你写的诗?”他的声音轻快如常,温和的笑容又重新回到脸上,仿佛刚才的迷茫只是我一时眼花看走了眼。
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孤单。
我忍不住在心头喟叹。
“贺之章。”应该是他吧,哎呀,反正商文柏也不认识他。
“能写出好诗的人未必青史垂名。——怀才不遇就像是天才的梦魇。”他往火堆里添了点枯枝败叶,又拨弄了两下,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势又重新旺盛起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姜子牙也是行将就木时才遇见文王的。”我感慨万千,社会本身就是因为不公平才存在的。
“说点正经事,你到底有没有想起来你的身世?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被国师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可是现在看又觉得不像。你到底是怎么来到西秦的,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不是细作,因为从未见你跟什么人联系过,甚至连西秦话也不会说。你好像也不是来找人的,没听你打听什么人。”他慢斯条理的分析着我入秦的动机。
“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我饶有趣味。
“寻找上古的神兵或者是前朝的宝藏。”他斩钉截铁。我目瞪口呆,难道咱们中国的玄幻小说源远流长到这份上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只是在逗我玩。
孩子气,我啼笑皆非的朝天空翻白眼,他已经盘坐在地静息,商文柏是个很讲究养身之道的人,他练的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气功。我也屏声静息的开始日行的瑜伽功课,自从大二接触古老神奇的瑜珈术以来,我就没有松懈过练习,先天体虚,后天又喜静不喜动,瑜伽恐怕是最适合我的运动方式。
睁开眼时,发现商文柏正惊讶地看着我,我尴尬的收回手脚,刚刚我练的是“树式”,最适合在野外练习的瑜伽姿势。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轻轻地笑了,笑容中有释然也有宽慰的意思。
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担心卓嘎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并推断出我们的真正行踪。只有到了另一个王爷姆布桑的属地,才更加安全些,因为卓嘎素来与姆布桑面和心不和。喝了些清水,将火堆小心翼翼的熄灭,除了避免引起草原上的大火以外,也是不想暴露我们在黑夜中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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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狼与狼
银盘吐辉,满眼清亮,人与狼的对峙流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静谧的空气,春初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分外镇定。火势渐渐弱了,狼群还是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骨笛的神奇令人惊叹,如果能够顺利回去,我说不定会改行研究动物行为学;动科学院的张教授跟我的BOSS很熟,不知道考他的研究生会不会给我优惠录取政策。
答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种安逸的气氛。拜群狼的纠缠所赐,我原本堪称精采的计划还是没能顺利施行到最后,胡狼终于追上我们了。
被笛声蛊惑的狼群依然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原地。
清凉如水的月光下,白衣翩翩的优雅男子轻轻的吹奏着一只周身泛着灰暗的光芒的笛子,其声袅袅,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他神色肃穆而高贵,苍白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尊贵的仿佛月夜中从天而降的神祗,血迹斑斑的长袍迎风舞动,不显狼狈,反而飘逸出尘。他轻轻吹奏着笛子,仿佛是对爱侣的絮语,低低的,甜蜜而温柔。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笛声在倾诉一个凄美的传说。
男子的身旁,身着藏服的女子淡漠的望着来势汹汹的追兵。
她的容颜有些狼狈,额角上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溅到了别处的鲜血;神色却从容而淡定,仿佛这所有的荒原都掌控在她脚下。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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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屁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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