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天,我自己的神话
有别于其他营地的大呼小叫,闹闹哄哄,南宫家的商队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唯一的一点争执出在了头车。由于昨晚的守夜,所有的车夫被允许留在车上休息半天,所以每辆车的车夫人选都有了变化。不过头车的情况有点特殊,南宫苍澜身为长老,内力深厚,一晚不睡根本算不上什么,而且也不可能有人会让他去赶车,车夫的人选自然要从剩下的三人当中出一个了。可是傲气比天高的南宫豹兄妹怎么会跳上马车呢?车夫对他们来说就是偷懒的代名词。而周浩当然也不可能留南宫倩在路上用双腿奔波,自己却坐在马车上悠闲,于是三人就站在那里对视,谁也不说话,更没有一个主动跳上车去。看着全队的人都在看着头车这里,南宫苍澜有些微怒:“一群爱面子的年轻人。”他正要发话命令南宫倩去赶车,一条人影已经先一步跳上了车夫的位置,口中喝道:“走!”马车在他的驱动下开始前行,于是后面的车也一辆一辆地按照昨天的顺序跟在了后面。
南宫苍澜边走边打量着赶车的王天,他没有想到王天会主动继续驾车,不过这的确是避免其他三人因为车夫的问题产生嫌隙的最好办法。“能够按实际情况处理问题,不贪图安逸。”这是南宫苍澜给王天下的第一个评价,他知道经过昨天的整天劳顿后这短短的半天休息时间是多么重要,毕竟今天还有一个整天要在路上行进,就算连夜赶路也得在半夜才能到达圣京。他很欣赏王天的做法,心里暗自盘算等中午停下来吃午饭的时候一定要他放下车夫的工作,下午好好休息一下。那三个没有受过挫折的年轻人和王天比起来,实在是有点太意气用事了,只顾自己的所谓形象,还不能习惯考虑别人。他在心里记下,今后一定要多给他们互相合作的机会,锻炼他们互相配合的能力,能够和同伴合作无间,是精英的一个基本要求。
“王天!我来了!”一个灰色的人影伴着他招牌般的喊叫从车队后面“飞”了过来,不用看也知道除了云天不会是别人。云天的轻功在同伴中可以列在前三位,每下足尖轻点马车,他的人就借力掠过五丈的距离条到前面的一辆马车上,这样的轻功“浮光掠影”可不是每个精英都能做到的,更何况他在飞掠的同时嘴里还在大呼小叫。转瞬间,云天的人已经坐到王天的旁边,他笑嘻嘻地向南宫苍澜打了个招呼:“长老好。”然后就扭头向着王天大惊小怪起来:“哎呀,你怎么还在赶车啊!”他又转头向着南宫豹嚷道:“我说豹老大呀,不知道王天昨晚守夜没有休息吗?我说你们几个是怎么回事?欺负人啊!那先和我较量较量,谁输了就一直赶车到圣京。”王天瞪了他一眼:“少说两句!”继续埋头赶他的车。云天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嘟囔着:“本来就是他们不对啊!你以为你是铁人啊?不需要休息。兄弟如手足,本天才帮你怎么还是我的不对了。”他撅起了嘴,好象一个刚受了大哥教训的小弟弟。地上走着的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变了,不过并没有发作,一是都是同伴,虽然云天的话令他们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但是毕竟理在人家一方,二是就算想和云天打一场也知道不会讨到什么好,虽然都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但是云天这个习武的怪才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谁也不愿意出丑。就这样几个人沉闷着走到了中午,气氛十分的尴尬,只有云天一个人在那里指着途中所见的景物大惊小怪,胡说八道,虽然没有人和他搭讪,他自己说的倒是津津有味。
用过了随身带来的干粮和水,商队的众人抓紧时间享受起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来。也不知道王天这个一点也不显眼的家伙究竟是哪点吸引了云天,云天仍然死缠着他不放,丝毫没有把旁边被他搅的不耐其烦的几个人的神色看在眼里。到了最后,王天都实在看不下去了,拉着云天跑到了几十步之外的一棵沙柳那里去了,好让众人落个耳根清静。
附近的羌族商人又唱起歌来,几个少年男女还拉起手来跳起了羌族的舞蹈,给阴沉着的天气增添了一分活力。南宫苍澜望过去,只见云天蹿到了树上,正攀折着枝条,王天还是老样子,抱膝坐在树下。他实在是闹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性格差异如此之大的家伙居然能够搞在了一起。
突然,王天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并指入嘴发出了三长三短尖利的呼哨,立刻整个商队慌乱了起来,因为那是出关前约定好的信号,表示有人接近。云天也从树上跳了下来,伏地听声,手中还握着一根刚折下的树枝,然后站起来大喊:“有人接近,至少有几千匹马!”
南宫苍澜满意地看着年轻人们迅速而又没有丝毫慌乱地将马车拉成一个首尾相接的圆阵,取出车上预备着的弓箭,布置好防御。“处惊不乱。”他心里这样想着,“这批年轻人的素质不差。”耳边传来南宫海涛的大嗓门:“结阵!找好自己的位置!”
各个商队很快都摆好了防御的阵势,老弱妇幼被围在中间,年轻力壮的都拿起武器做好了应敌的准备。负责路上安全的那个雁门关派出的百人队摆出一个扇形排在商队的前面,人人左手持弓,右手放在腰间的箭囊上,而鞍前的得胜钩上横挂着他们的兵器。这是青狼军和一般的骑兵最明显的区别。一般的军队中,只有那些武艺高强的将领才能在马上使用需要双手挥动的长兵器,普通的骑兵的基本配置多是斩马刀、弯刀之类的利于挥劈的单手兵器,没有足够的实力,贸然在马上使用长兵器的下场就是一接战很容易在对方的攻击下掉下马来,而对于骑兵来说,掉下马就等于半条命已经送掉。放眼整个华龙王朝,能够全员在马上使用长兵器的只有三支部队,西凉的青狼军,幽州的白马军和京都的御林军中的精锐——玄甲天兵。和骑兵交手,使用长兵器的一方占的便宜可不是普通的大。
很快,天边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如惊雷一般,虽然大地被绿草覆盖,但是马蹄溅起的灰尘还是连成了一片,显示出来人至少在几千骑之多。商队众人的脸上大多现出惊惶的神色,几千骑兵冲过来,区区的一百青狼军就算英勇无敌也是无法抵挡。带队的百夫长回头用他雷霆般的声音喝道:“所有商队并在一处!”然后转头向着手下喊道:“儿郎们,准备应敌!”“青狼铁骑,天下无敌!战死沙场,是我荣光!”百名骑士齐声回答自己首领。各处的商队在号令下急忙整顿队伍,都向人数最多的南宫家靠拢了过来,谁都明白现在聚集的越紧凑,活下去的希望就越大。“竖旗!”随着南宫海涛的号令,南宫商队当中竖起了一面大旗,上面画着一轮红日,下面漂浮着几朵浮云,上书两个大字“南宫”,正是南宫家扬名江湖的铁血朝阳旗。“铁血朝阳!我武维扬!”精英们齐声大喝,显示出他们已经做好了死战的准备。在他们昂扬的斗志的激励下,其他商队也重新排好了队形,准备和来犯的马贼决一死战。
远处的数千匹战马已经越过了地平线,蜂拥向着商队的方向冲了过来,不过却没有完整的队形,好象一片不成形状的乌云,隐约可见队伍的前面也举着一面大旗。云天冲出圆阵,再次跳到了沙柳树上,迢首远望,忽然摇了摇头,回身大喊:“没事啦!打不起来啦!马踏落日,是落日马场的马群!”他垂头丧气起走回了阵中,嘴里还嘟囔着:“没意思,本来还以为是马贼呢。”
南宫苍澜的心算是放下了一多半。赫赫有名的落日马场也是华龙的一个有资格和南宫世家平起平坐的大氏族,欧阳家族的势力同样是遍及天下,不过他们只做一种生意,那就是马。他们精心培养出来的四极马称的上是绝对的良驹,马力之强不在北方的大宛名驹之下,华龙几乎所有的能够付的起价钱的爱马之人都以拥有一匹四极马为荣,自己的坐骑就是其中之一。欧阳家最大,出产马匹最好的马场就是坐落在落日平原的落日马场,在关内的其他马场都贯以落日马场分号的名字。欧阳家的关系和西凉马家极好,青狼军的马匹就是完全由他们提供,而且马上要和马家联姻。南宫家和欧阳家没有利益冲突,彼此还合作成立了一家“四方”车马行,算是生意上的伙伴外带江湖中的世交,家主南宫奋强一直对欧阳家家主欧阳骥的落日披风刀推崇倍至,说要不是欧阳家远处关外,武林十大名人里绝对应该有欧阳骥一号。这次前往圣京开拓新天地,商队中也特地带了一车的礼物准备找机会送去落日马场。押运货物到雁门关的长老南宫风行还特地留下,等待欧阳家与马家联姻的时候送上一份厚礼,攀结掌握着圣京商路的马家,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好的基础。既然是欧阳家的人,那么就万万不会劫掠由马家派兵保护的华龙商队了。
欧阳家的马群很快接近了商队,果然除了为首的几十个骑士之外,皆是无鞍的空马,不少身穿落日马场的黑衣的汉子骑在马上,穿插在马群里吆喝呼号,在他们的指挥下,马群在距离商队几百步之外掉转了方向,斜次里跑去。为首的那群骑士拥簇着上画脚踏落日的一匹骏马的欧阳家的马踏落日旗向着商队轻步跑来。南宫家众人刚看清楚队伍之首居然是几名女子的时候,列阵在他们前面五十步的青狼军已经整齐划一地下马单膝跪倒,齐声叫道:“见过若漪小姐!”
为首的女子面带轻纱,看不清楚面孔,不过婀娜的身姿表明肯定是个美人。她连忙跳下马来,双手扶起为首的百夫长,清丽的声音响起:“杨叔叔折杀若漪了,快快请起。”那百夫长站起身来,呵呵笑道:“小姐别这么说,再过几天就该叫你马夫人了,现在不献献殷勤,回头二公子找我麻烦我可担待不起啊。”“杨叔叔!”那女子的声音明显多了一丝娇羞,“你又拿我开心!”“呵呵,岂敢岂敢,到时候别忘了敬我一杯喜酒哦!”看来两人极为熟悉。
商队众人这才放下心来,怀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开始对着远去的马群和欧阳家的骑士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南宫楚材的声音响起,给不熟悉情况的精英们介绍着:“那女子就是欧阳家五爷欧阳炯的女儿欧阳若漪,已经和马家二公子马岱定亲,不日即将完婚。”云天又是摇头叹息:“唉,可惜啊可惜,怎么我就没有如此的桃花运……唉呦!”王天踢了他一脚叫他住嘴,因为他看见和青狼军寒暄完毕的欧阳家众人显然已经发现的南宫家的铁血朝阳旗,正向着他们走来。云天不知道为什么好象对着王天有一丝惧怕,悻悻然地吐了吐舌头,闭上了嘴。
三个长老迎了上去,通报了姓名,欧阳若漪立刻盈盈道了个万福:“原来是南宫家的三位伯父,小女多有惊扰,还望见谅。”“呵呵,这是说的哪里话,贤侄女不必如此客气,本来还准备到达圣京之后再前往落日马场恭贺贤侄女的婚事,谁知倒先在这里见到了。”南宫楚材是三人之首,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自然由他来说了。就在他们的寒暄之中,商队已经重新集结起来,开始向他们的目的地圣京进发。
第三章
送走了欧阳家的一干人,商队恢复了平淡枯燥的行进历程。云天从折下的沙柳枝条上剥下树皮,做成了一个柳笛,悠悠扬扬地吹了起来,排遣起自己的寂寞。他又回到了自己压阵后车的车夫位置上,少了王天这个能够耐心听他胡言乱语的伙伴,他也没心思和别人聊天,再说就算他想也没人理会他,只好自己找了这么个方式。还好他的音律不差,吹的算是十分动听,倒也给乏味的行进增添了几分生气。
天色暗了下来,商队停了下来,准备再休息一晚,按照他们现在的进程,明日中午之前就能到达圣京。距离目的地近了,人们的心情也逐渐欢快了起来,羌族商人那里一用过晚饭就载歌载舞了起来,引的别的商队的年轻人也有不少跑过去凑热闹。南宫商队的众人吃过晚饭收拾干净,也三三两两地找块干净地方或坐或靠,享受起这难得的休息时光来,疏解一天的劳累。云天又跑到了头车这里,不顾众人责怪的眼光,拉着王天的手硬将柳笛塞进他手里:“吹了半天吹累了,你来吹首曲子让我也听听吧。”王天还是抱膝坐着:“我不会。”“切,兄弟如手足,骗人也不找个好点的理由,我又不是没听你吹过。你就吹吧,大不了吹完了我不再烦你好了。”看来在桃源的时候他就缠上了王天,听过他吹的柳笛。“真够难为王天的,怎么受的了这个活宝。”南宫豹难得地替王天想了想。
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看来王天是受不过云天的纠缠,终于吹了起来。笛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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