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电少年
“老兄,现在可以从窗口看下面的夜景呀。”陈夕探头到旁边对阿穆特说道。
阿穆特忍了一会儿,最后神神秘秘的抬头过来,低声对陈夕说道:“我边上靠窗坐着一个狼人,一点都不好玩。”
听到阿穆特的话,陈夕以为他开玩笑,但是他的表情很认真,这让他有点吃惊。他还没有见过狼人呢,忍不住探头看了过去,见到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白人,浑身充满了阳光气息,有点像是一个网球巨星。
这个会是狼人吗?陈夕暗暗疑问,他没有见过狼人,对于狼人了解不多,只是好像听说狼人体能很好,变身之后更是力量非常强大。
看到陈夕看着他,那个阿穆特所谓的“狼人”微笑着探头到了阿穆特身边,低声说道:“您的朋友真会开玩笑,如果我是狼人,那他也是一个怪物了!”说着优雅地笑了起来。
陈夕微笑点头致意,低声问好说道:“很高兴认识您,我叫陈,能有幸知道您的名字吗?”
“我叫桑普拉斯。”那个白人伸出了手,阿穆特皱着眉头避开。
陈夕伸手握了握,跟他客套了几句。桑普拉斯也没有理会阿穆特的态度,表示很高兴认识陈夕他们。
雪丽丝用眼神询问陈夕,问他那个人是不是狼人。
陈夕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雪丽丝不由睁大了眼睛,真想不到实际中真的有狼人,而且还遇上了!
陈夕其实也不是很确定,因为他根本没有办法认出来,只是那个桑普拉斯的话让他起了疑心。因为桑普拉斯自己没有正面反驳说他不是狼人,只是说阿穆特开玩笑。并且还说,如果他是狼人,那阿穆特也是一个怪物了。
凭着这一点,陈夕怀疑他不但是一个狼人,而且还很可能看出了阿穆特的身份!所以他不敢小觑,客气的稳住了他。
过了一会儿,雪丽丝轻轻捅了一下陈夕,低声说道:“我们看看住什么酒店好。”
陈夕愣了一下,看看住什么酒店?接着他看到了雪丽丝塞给自己的东西,竟然是东正教给的小册子!他马上明白过来,雪丽丝那句话是说给桑普拉斯听的,真正的目的是想要让陈夕看看上面有没有记载关于狼人的资料。
陈夕马上翻看里面的内容,看里面与狼人有关的东西,虽然让他看英文,有点吃力,但是还是明白了一点大概,对于狼人的一些信息,一知半解地懂了一点。
巴黎到伦敦很近,飞机很快就穿过了英吉利海峡,进入了英国境内,往伦敦飞去。
陈夕早已经收拾好了那个小册子,他探过头去对那个桑普拉斯说道:“嗨,桑普拉斯先生,您是伦敦人吗?我们是第一次到英国来,能不能向我们推荐一下住哪个酒店好?”
“当然,非常荣幸!”桑普拉斯热烈的回应,他忽然站了起来,对阿穆特说道:“先生,我们换一个位置,你坐这边吧,现在快要降落了,飞机开始降低,可以看到下面的夜景,伦敦的夜景是很漂亮的。”
阿穆特犹豫了一下,他不想坐一个狼人刚刚做过的位置,但是他确实想要看看到底有什么好看的,考虑了一下,他还是换了过去。
雪丽丝则从另外一边看下面的夜景。
桑普拉斯换了位置,是为了更好的和陈夕聊天,他开始向陈夕介绍伦敦的酒店。陈夕非常乐意的聆听他的话,不时交换意见。
两人的谈话进展得很好,话题逐渐由酒店聊到了英格兰的足球,伦敦的治安,甚至英国政府、王室。两个陌生人谈论得非常的开心,好像一见如故,成为了一个老朋友一样。
正当两人谈论得高兴的时候,飞机已经开始降落了。
桑普拉斯忽然说道:“很高兴认识陈先生,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光临舍下呢?虽然我的家比不上酒店豪华,但是我做为主人,非常诚挚的邀请你们住我家去!”
这一变故让陈夕始料不及,他本来只是想要和这个桑普拉斯聊一聊而已,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了解到一点什么,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始狼人,后来聊得颇为愉快,但是没有想到他会邀请自己去他家住。
陈夕反应很快,马上热情地笑着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虽然我们感到莫大的荣幸,也非常愿意去您的府上,但是我们刚刚认识,怎么好意思打扰您呢?”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什么好心。狼人邀请人类,会不会也没有安什么好心呢?这算是狼引人入室,还是深入狼窝?
桑普拉斯很诚恳地说道:“朋友的认识不在乎时间的长短,有的可能认识几十年、几百年,却不会有成为朋友的机会,有点刚刚认识,就已经成为朋友了。我觉得您就是一个可以成为的人,非常欢迎您到我家做客。”
反正这次旅行已经碰到了吸血鬼、鳄头狮身怪、东正教还有郇山隐修会,不介意多见识一下狼人。陈夕很快做出了决定,“好,那我也就不多客气了,我们三人就麻烦桑普拉斯先生了。”
听到陈夕的话,眼光看向外面的雪丽丝和阿穆特都皱起了眉头,阿穆特更是一脸的苦相。
到了机场,三人跟随着桑普拉斯走出了机场。
“不好意思,麻烦几位在这里等一下,应该有人来接我,我去找一下,马上过来。”桑普拉斯抱歉地说道,然后独自走了出去。
陈夕猜想他是想要跟来接他的人打个招呼吧?
“干吗不住酒店?他不是狼人吗?”雪丽丝娇嗔说说道。
阿穆特马上在边上帮腔,“就是,跟这个狼人坐在一起我就不舒服了,更不用说去他们狼窝了住!走,我们现在去住酒店!”
阿穆特当然只是说说,他根本不知道如何住酒店。
陈夕神念迅速在四周探测了一下,确定那个桑普拉斯没有在附近,然后低声快速地说道:“我们来英国,是想要找那些吸血鬼家族的麻烦,狼人跟吸血鬼合不来,住在狼人那里,他们自然不会来打扰。再说住在狼人那里,我们也不用担心那么杀手了,自然有人收拾他们。”
阿穆特冷哼了一声,“你要是不带我去玩,就赶紧帮我找冥王!要是你帮我找到冥王,你的所有麻烦我可以全部帮你解决掉!”
陈夕只是以寻找冥王来稳住阿穆特而已,真正哪里有什么线索?听到冥王,他开始头痛,发脾气说道:“拜托!你以为冥王这么容易找吗?他可是神话般的人物,要是普通人我发几个广告就找到了,可以那么找到还能算是冥王吗?你用脑子想想!你要是觉得你自己找快一点,那你自己去找好了!”
阿穆特没想到陈夕会发火,他看着陈夕,这个自己重新出来认识的人类,一直看了数十秒。
虽然他认识陈夕没有多久,但是却对陈夕颇为依赖,因为他觉得陈夕不但法力修为很厉害,而且比自己懂得很多,可以放心的跟着他,他会照顾自己。自己什么都根不上这个时代了,离开了陈夕,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阿穆特没有想到陈夕会这样对他说话,他一直看着陈夕,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儿,忽然放下了东西,然后掉头就走。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更不知道冥王会在哪里。
阿穆特突然觉得自己好孤独,但是没有办法,自己不是人类,跟人类终究无法长久相处。
其实陈夕也不是故意发火,只是要表示一下寻找冥王的难度、想让阿穆特暂时不追问而已,没想到阿穆特会以为自己赶他走!
雪丽丝急忙推了陈夕一把,示意他快点去把阿穆特叫住。“他能去哪里呀?”
陈夕心想阿穆特终究是自己放出来的,如果让他这样不知道何去何从,恐怕他会受不了,也可能会给许多无辜的人带来灾难。
陈夕快步赶上了已经步入人群之中的阿穆特,抓住了他的肩头,用力的拍了拍,沉声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发脾气的,你知道这有一定难度的,我需要时间,你能理解吗?”
阿穆特又再次看着陈夕。
陈夕忽然觉得自己以帮忙寻找冥王,来利用阿穆特当自己的打手,实在是卑鄙。阿穆特只是一个可怜的忠心老怪物而已,跟人类老实人又有什么区别?他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
他低声说道:“对不起,如果你还相信我的话,请你继续跟着我,我向你发誓,就算走遍整个世界,一定帮你寻找到冥王奥西里斯!”
正文 第二百○四章 狼人古堡
这时候雪丽丝也提着东西过来了,看着神情木然的阿穆特,低声说道:“阿穆特,我们这些天不是相处得很好吗?陈夕会真的帮你找到冥王的,他刚才那样说,你不要生气呀!”
阿穆特看了看他们两个,忽然叹了一口气,“谢谢你们,我……”
陈夕伸手搂住了他,有点激动地说道:“你肯原谅我就好了,不要说别的,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帮你找到冥王的。”
阿穆特低声说道:“你不赶我走了?”
雪丽丝笑着说道:“怎么会呢?你是我们的好朋友呀!怎么会赶你走呢?”
“没错,刚才是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而已,你不要介意。”陈夕再次道歉,他发现这样说出来,自己反而轻松了很多,如果阿穆特不肯原谅自己,或者不再相信自己,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至少可以安心一点。
“那我还是跟你们在一起。”阿穆特低声说到,从雪丽丝手里接过了行礼。
“好呀!这样就好了。”雪丽丝高兴地说道:“陈夕,我们不管你,你安排就好了,我们不跟你争吵了,是懒得跟你争了。”
阿穆特也说道:“你说去住哪里就住哪里。”
“那就不去桑普拉斯家了。”陈夕正想要说,这时候一辆车到了他们的面前停下,桑普拉斯从中走了出来。
陈夕耸了耸肩膀,没有再说什么了。
“陈先生,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还以为你们走了呢!”桑普拉斯的阳光笑容让人很舒服,他亲切地说道。
“当然没有,我们怎么会不告而别呢?”陈夕笑着说道。
“请上车!”桑普拉斯过来帮阿穆特提行礼,阿穆特也没有拒绝,他默默的跟着上车了。
桑普拉斯自己开车载着他们离开机场,他表示是有人开车来接他,但是他自己留下了一辆车,让其他人带着他的行礼先回去了。
英国首都伦敦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原上,跨泰晤士河,距离泰晤士河入海口88公里。早在3000多年前,伦敦地区就是当时英国人居住的地方。公元前54年,罗马帝国入侵大不列颠岛,公元前43年,这里曾是罗马人的主要兵站并修建了第一座横跨泰晤士河的木桥。当时伦敦被称为“伦底纽姆”。
“你们知道吗?伦敦的行政区划分为伦敦城和32个市区,伦敦城外的12个市区称为内伦敦,其它20个市区称为外伦敦。伦敦城、内伦敦、外伦敦构成大伦敦市。大伦敦市又可分为伦敦城、西伦敦、东伦敦、南区和港口。
“伦敦城是金融资本和贸易中心,西伦敦是英国王宫、首相官邸、议会和政府各部所在地,东伦敦是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南区是工商业和住宅混合区,港口指伦敦塔桥至泰晤士河河口之间的地区。”
开车的时候,怕他们闷,桑普拉斯很尽责地充当起了导游的角色,跟他们讲解起伦敦情况来。
陈夕等人都没有来过伦敦,对于他讲的也不是很感兴趣。
“我听说过伦敦是个雾都,怎么现在没有见到雾呀?现在是晚上,应该正是有雾的时候呀!”这确实让陈夕有点惊讶,除了金融中心之外,他对伦敦的唯一印象就是雾都。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老师推荐的外国文学名著,就有一本好像叫做《雾都孤儿》,不过陈夕从来没有看过。
“哦,是的。”桑普拉斯笑着说道:“伦敦曾是有名的雾都。19世纪末期,伦敦每年的雾日长达90天左右。这里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空气湿度大,容易产生雾气。那时候正好是英国工业大发展的年代,工业污染加上居民烧煤,在无风的季节,烟尘与雾混合变成黄黑色,使得伦敦常常烟雾弥漫,白天行车也要开灯。非常的糟糕!”
听到桑普拉斯的话,陈夕心里一动,怎么他讲起历史来,好像就是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一样?难道他真的是狼人,曾经活过十九世纪?
“20世纪以后,伦敦人发誓摘掉‘雾都’的帽子,为此展开了一系列治理空气污染的行动,现在伦敦已经很少有那样的大雾天气,‘雾都’称号已经名不符实。1975年,伦敦的雾日由每年几十天减少到了15天,1980年降到5天。”
桑普拉斯比了比手指:“5天,这应该不算是雾都了吧?”
“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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