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倒影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汤米,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 ‘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抓住他,抓住这个小偷。”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唯一令弗莱德庆幸的是,小巴克夏引着众人都来追赶自己了。这样一来,汤米应该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报到,可不要在这时候出了什么岔子啊。
“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为什么要有“替身”?为什么贵族的孩子犯了错误却要惩罚一个好孩子?十六年来,他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而他所接受的一切教育都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他刚刚发觉自己已经麻木沉默了十六年,这个发现令他惊奇:对这这样一张丑恶阴险的面孔,他是怎样熬过这十六年的?
“好吧,现在就是你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弗莱德面无惧色地迎着几乎二十个贵族少年冲了上去,在对手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一拳砸在了小巴克夏的鼻子上。
一阵像小狗受伤后的哀鸣从这个一向趾高气扬的少爷嘴里发出去,酸软的感觉让他止不住自己的眼泪。或许是生平第一次痛觉让他感到难以置信,他半天也没想起做任何动作。
弗莱德迎着挥来的棍棒将小巴克夏摁倒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打着他的鼻子。鲜血涂抹在他漂亮高挑的鼻梁上,他杀猪般地尖叫,高喊着“拖开他,拖开他。”
一个空手的人毕竟抵不过雨点般的棍棒,很快,弗莱德就被一棍重重打在背后,从小巴克夏身上翻落下来。
“打死他!”小巴克夏捂着鼻子吆喝着,“他袭击贵族,打死他!”
很快,不计其数的重击就让弗莱德失去了痛觉,落在身上的棍棒仿佛是在直接挤压着他的生命,而不再刺激他的神经。虽然他极力保护着自己的头部,可仍旧渐渐地昏迷过去。
“弗莱德!”汤米的声音从巷口传来。他在奔逃时发现身后失去了朋友的踪迹,生怕弗莱德遭受了什么不测,忙回过头来找他,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在木棍下奄奄一息。
“不要啊……”汤米冲进人群,试图把这群高贵的冷血动物们拉开,挽救朋友的生命。
“还有他,他也是个小偷!”发了狂的小巴克夏又把目光指向了汤米。小偷?他才不会管这种无聊的事情。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地发泄,为自己伤在一个“替身”手下进行报复。
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群手持武器的凶手,终于,汤米被打倒在地。他尽力扑倒在弗莱德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友人,直到那群少爷们打得疲了累了、扬长而去,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直到自己也失去意识……
……
“弗莱德,你知道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汤米温和的声音回荡在弗莱德的耳边。
“我不知道。”忽然被朋友这样问起,弗莱德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因为我欠你的。”
“不,汤米,你一点都不欠我的,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愿意的。小巴克夏把我当玩具,平民们把我当帮凶,只有你愿意接近我,陪伴我,让我成为一个真正有感情的人。我的朋友,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我欠你的,不是因为你教我识字,也不是因为你常常来给我送吃的,让我不至于饿死。对,我很感激你,真的,我永远感激你。可我最感激你的,是你给小迈克的那半块饼干。”
“我……我没能救活他。”弗莱德沮丧地说。
“可你让他看见了希望。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小迈克忽然说话了,他问我,那个人是谁?他的衣服那么漂亮,他是个国王吧。”
“我说是的,一个国王要把所有孤苦的孤儿带走,给他们好多好吃的,让他们睡在绒毯上,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他问我,你去哪里了。我告诉他,你去拿吃的了,或许回来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辆马车。迈克他见过马车,真正的国王的马车,四匹马拉着的那种。他总希望自己能坐一回这样的马车。”
“他死的时候很开心,真的。他临终的笑容让人羡慕。我的朋友,你给我的一切我都能偿还你,可只有这半块饼干不能。你让小迈克带着幸福的期望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永远无法偿还你。”
“好好活着哦,弗莱德,你是我们的大人物呢。要把我的那一份也好好的活出来。还记得吗?我可是要当个了不起的贵族,让穷苦的孩子们都能得到幸福的呢。这件事看来只能让你去办了。”
“你要走了吗,汤米。”看着故友的影子在面前渐渐变淡,弗莱德慌张地喊着。
“答应我,你要当个国王哦,当个了不起的国王。”温和的声音从影子消失的地方传来。
“我会的,我答应你,我会是个国王,一个了不起的国王,那是我对你的承诺,汤米。”从梦中惊醒的弗莱德向自己的亡友保证着,泪水已经将他的枕巾湿透了。
……
“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雷利的小脸笑嘻嘻地凑过来,看着弗莱德说。
“是吗?他说什么了?”达克拉听到了这个消息,咋呼着跑过来从热闹,“是不是梦到什么漂亮小姐了……”
“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吧。”拉玛啃着猪蹄头也不抬地说。
“你说,你是个国王。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是国王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小兵?”
“国王?你居然作了个这么威风的梦啊。国王的府邸漂不漂亮?是不是门口还有几个石狮子之类的?”
“那是我的外号,一个朋友起的。我梦到他了。”弗莱德沉着脸扭过头去,掩饰着自己湿润的眼角。
“那是你给我的称呼,朋友。那就让我尽力把它变成现实吧。”
故事外的故事 外传 约定;来世的等待
热闹的市集,喧嚣的人群,远道而来的商人摆出希奇的货物,吸引着女人和孩子们的目光,杂耍艺人们在场地间作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动作,引得围观的人群时而惊呼,时而大笑。
一家三口正跟随着人群走动着,高大健壮、相貌堂堂的父亲慈爱地将儿子扛在肩头,温柔美丽的母亲走在他们身旁,不时提醒着孩子不要乱动,免得摔伤。
“拉夫特先生早,太太您早。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才几天没见,小埃奇都那么大了。”
“拉夫特太太,这个苹果送给您。不是我吹牛,我的苹果可是今天集市最新鲜的,小姐太太们吃了肯定会越来越漂亮,尤其是像您这样的美人儿……”
……
市集上的许多人和这一家子打着招呼,他们中有商人,有果农,有家庭主妇,甚至还有在集市上乱窜的孩子。这是这个镇子上最受欢迎的家庭,如果你是个外乡人,问起这个家庭,肯定会有不只一个人向你介绍拉夫特一家,然后给你讲述自己和这个家庭的友谊多么深厚,再引起周围人群不服气的嘘声。
高大英俊的拉夫特先生是个骑兵军官,他以自己的英勇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爵士头衔和一份虽不丰厚但也已经足够的年金。难得的是,他与他的夫人——一个显赫贵族的侍女——对任何人的态度都那么慷慨有礼,尽力帮助乡邻,从不以贵族头衔将自己与这些平民邻居们区分开来。用拉夫特先生的话来说,就是:
“我就是好运气的大头兵,没什么值得尊敬的。”
事实上,拉夫特先生几乎具有人们所知道的所有值得尊敬的品格,他公正、随和、开朗,热爱自己的妻子,关照自己的朋友。而拉夫特太太善良贤惠,待人热忱,也是主妇们的典范。他们的德行很快就博得了乡邻们的敬重,每个人都为能够结识这样友好朴实的家庭为荣。
而今天,这个不甚富裕却十分幸福的家庭,迎来了自己儿子的十二岁生日。
“埃奇威尔,看看你希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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