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神授的权杖





终于连壕水都被他们喝光了。
  食物尚有少量富余--虽然主力一回来,大概就会被他们分光--但饮水已经所剩无几了,唇干舌燥的卡奥人一看见水桶,就都冲散了阵列,纷纷前往争夺。卡奥人的将领怕对方在食水里下毒,也乐得让普通士兵先去尝试。他们只是命令亲卫牢牢守住其中两桶水,不让士兵乱动。
  桶盖被打开了,一名卡奥人伸出他长长的嘴巴,闻也不闻,毫不犹豫地喝了一大口,但随即就吐了出来,扯着脖子大声地咒骂。其余的抢夺者还来不及埋怨同伴弄脏了得之不易的清水,突然头顶上有乱箭射来。
  燃火的箭支射到桶中,立刻腾起了熊熊烈焰。几名卡奥人整个脑袋都被燎着,惨呼着向后倒去,把流动的火焰又传递给了同伴。“那是油!”惊呼声中,又是数十支火箭射下,不但点着了桶中的火油,也点着了箱里的干草。很快,马夫提城堡下变成了一片火海,无数卡奥人带着火狼狈奔逃,原本清朗的白昼,被黑烟遮蔽日光,变成黄昏一般灰暗。
  城堡大门“隆隆”地打开,凯身先士卒冲了出来,身后是顶盔贯甲的盖亚士兵。他们都事先在身上泼了清水,相对不害怕火焰,直接从火海中怪物一般跳跃了出来,把复仇的武器砍到卡奥人的头上,刺入卡奥人的胸口。
  一名卡奥人身上燃着火,张开了巨大的嘴巴,正向凯的马头冲了过来。凯毫不客气地挺起骑枪,向那血盆大口中直刺了进去。卡奥人的身高虽然和人类相近,但凯仍然感觉到骑枪上的分量,要比以往所经历的更为沉重。依靠战马的冲击力,他枪尖上穿着敌人的尸体,向前直奔出十余尺,才抖动手腕,把那个已经咽了气的可怜的家伙挑飞出去。
  枪尖上留下了鲜红的血和黄白色的脑浆--原来兽人的身体,在武器攻击下,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凯终于打破了包围,把围困城堡半个多月的那两千卡奥人杀得抱头鼠蹿。他带领士兵追杀出一里多地,才攀上了一处高坡,向南方望去。
  原本应该是铺满绒毯一般的青绿草地和金色麦浪的盖亚北方,现在极目望去,只有无数的焦黑--这一半是敌人的劫掠所致,一半是自己人的功劳。远远的,可以望到无数奇形怪状的兽人部队,排成数条长列,正懒洋洋地高举着旗帜,向马夫提城方向慢慢开来,仿佛破布上抽出的几条绒线一般。
  身边的士兵呻吟着:“这不是……这不是我熟悉的土地……为什么变成了这样……阁下,咱们还是回去吧。”凯握枪的手也在轻微地颤抖着,他舔了舔嘴唇:“是的,回去……”突然提高了声音:“把那些畜牲的尸体都挂在外城墙上,让敌人好好看看他们的下场--还有,把那口水井填掉!”
  回到城堡中,无数衣衫褴褛的百姓纷纷拦住了凯的马头:“胜利了吗?我们可以出去了吗?麦子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了呀……我要重修自己的房子……”凯悲伤地望着他们:“不,只是暂时的胜利,敌人很快还会回来的。”
  突然,他在人群中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本来白皙柔嫩的肌肤,沾上了太多的浮尘和烟灰,甚至还有草屑,淡蓝色的瞳仁茫然地流露出恐惧和悲哀的微光,浅红色的长发肮脏地纠结在一起……那正是噩梦开始那天晚上,扈从为自己找来的那名妓女。她因为进入城堡,而逃得了性命,但同时亲眼看到了噩梦的展开,在恐惧吞噬下悲惨地生存了下来。这,对于她来说,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作为一名妓女,她应该遭逢过不少苦难吧--虽然当搂住她们欢娱的时候,凯不会这样想--但也应该从未曾遭遇过这样的苦难吧。
  凯咬了咬牙,大声说道:“再忍耐一下!援军很快就要到了,咱们很快就可以摆脱这危险的处境了!”
  马夫提城真正的解围是在七天以后。围城的卡奥人覆灭之后,卡巴查苏统帅莫古里亚主力军队在城下转了个圈子,没敢再前来硬攻,就转身继续往北方退去。埃斯普伦带领着盖亚大军谨慎地追蹑着敌人的脚步,也不敢过于紧逼。因此,直到七天以后,他才开进被焦黑的残垣包围着的马夫提城堡。
  “如果你当初杀出城后,立刻与我取得联系,前后夹击敌军,也许会获得更大的胜利,”埃斯普伦冷冷地望着凯,“昔日英勇无畏的凯将军,难道今天变得如此胆怯了吗?”
  凯因为连日来缺乏足够的睡眠,双眼变得红肿,本来英俊的面庞,灰败如同土色。他懒得多加分辩,只是勉强回答说:“士兵们都很疲劳了,无法离开城堡太远……”
  “这不是理由!”年轻的埃斯普伦侯爵皱眉训斥道:“违抗我的命令,贻误战机,你应该知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凯突然感觉面前的青年贵族很象当年的自己,独掌大军,春风得意。他有些自嘲着笑了笑:“我知道,请阁下处罚吧。”
  埃斯普伦斜眼望望身边的将领,没有人说话。他冷冷地点点头:“我会将你的情况上报皇帝陛下的,处罚由陛下来下达吧。你既然被敌人吓破了胆,那就仍然留在马夫提善后好了。从你的军队中拨出对敌作战较为英勇和有经验的十名士兵,作为敌情参谋,跟在我的身边。”
  “遵命,阁下。”凯似乎已经精疲力尽了,并非肉体上而是精神上的无力,使他现在只会遵从命令,别的什么也不去想。 
 
 
 
  
第三卷 莫古里亚的溃灭 第13章 风骑兵的进袭
 
  由乔·邦德诺和杉尼·佛克斯所统帅的三千风骑兵部队,于十月六日开到北方前线。两名将领在安排好部队驻扎后,就径直前往指挥部,觐见总帅海普克利斯·埃斯普伦侯爵。
  由沙思路亚人为主体组建的皇帝禁卫军,是盖亚国家军队中的骄子,无论士官待遇、武器装备,还是受信任程度,都是无可比拟的,而名义上由客卿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领导的风骑兵军团,又是骄子中的骄子。因此,对于这支部队的主将,包括皇帝最亲信的将领邦德诺,以及希格蒙德最信赖的佛克斯,埃斯普伦丝毫也不敢怠慢,他破天荒地走出大帐外,迎接二人的到来。
  “陛下对阁下的奋战非常满意,”邦德诺面沉似水,“照目前的形势看起来,北方领土在一月内就可完全收复。但是,我军士兵损失数量要远远大于歼敌数目,财政大臣对此不无微词啊。”
  “我了解的,”埃斯普伦微微苦笑,“达克子爵肯定在为大笔的阵亡抚恤金而头疼不已吧……但这只是开始而已,我预计在本月内,敌我双方的损伤比将完全扭转,当然,他仍需准备更多的抚恤金才行。兽人的尸体又卖不了钱,他们如果真的是野兽,倒还有可资利用的价值。”
  邦德诺点点头:“风骑兵听候阁下的差遣。希望阁下真正了解本军的价值,并予以正确的运用。”
  杉尼有趣地望着邦德诺。这个生长于水运都市沙思路亚的粗豪战士,经过多年官场经历,现在讲话竟然也如此的官腔十足,并且暗藏机锋了。在前来觐见埃斯普伦的路上,他们就已经商量好了,如果统帅执着于旧式战法,派给风骑兵不适应其本身战斗特性的任务,则两人将毫不犹豫地抗命。贵族公子出身的埃斯普伦很可能会犯类似让猎犬去看门的愚蠢错误,而风骑兵背后直接有皇帝撑腰--斯沃皇帝从来就有重视身边的直系将领,而轻视贵族,包括皇族在内的职业军官的倾向--别说是皇室远支的埃斯普伦,就算克拉文王子亲自统兵,他们也毫无敬畏之心。
  听出了邦德诺言外之意的埃斯普伦,出乎意料地扬了扬眉毛,手指地图:“我很了解风骑兵的机动性,却不了解贵军长时间作战的坚韧程度。如果我的计划不符合贵军的作战特性,请即时向我提出,不用客气。”他的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圆:“敌军正向鲁安尼亚境内开去。他们缺乏补给,肯定会于路劫掠,看样子这回北方佬要遭殃了。”
  曾参加过鲁安尼亚战争的佛克斯唇边露出一丝冷笑,他对那些胆怯的鲁安尼亚人从来不抱什么好感。“如果北方佬在战争初始就发兵攻击兽人侧翼的话,咱们不会受到那样巨大的损失,”看起来,邦德诺对“北方佬”这个轻蔑的称呼也非常满意,“现在,是他们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我将象撵兔子一样,继续从南部施压,把敌军往北方佬的土地上驱赶,”埃斯普伦的手指慢慢滑向遗忘山区,“贵军以最快的速度前往山口,彻底切断其后勤补给,能办到吗?”
  “阁下刚才提到坚韧度,”邦德诺摇摇头,“快速插入敌后,攻击其后援部队,切断其补给线,这是风骑兵的拿手好戏。但可预见的,一旦我们得手,兽人们将转过头来,象被踩着尾巴的野兽一样,对我军发起猛烈进攻。长时间堵塞遗忘山口,这不应该是我们的工作。”
  “是的,我将派兵随后增援,协助贵军巩固阵地,”埃斯普伦望向身边的将领希伯克拉斯·帕布鲁克,“帕布鲁克将军将接受这一重要任务。没有意见吧,希伯克拉斯?”
  帕布鲁克满意地点点头:“是的,阁下,如果按照咱们商议决定的,你可以分配我超过三千兵员的精锐部队的话。”
  “只要敌军全数进入鲁安尼亚境内,原本布置在东线的部分军队就可以开来增援,”埃斯普伦充满自信地微笑着,“我方在兵力上将占有绝对优势。从南、西两个方向驱赶敌人,至于吃掉他们,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就交给北方佬了。”
  “让那些杂牌们看看皇帝禁卫军的实力,看看咱们风骑兵军团的实力,”邦德诺骑着一匹高大的纯种马,站在他引以为豪的部下阵前,高声鼓舞道,“这场仗并不难打。擦亮你们的盔甲,磨利你们的武器,准备好你们的弩矢!布隆姆菲尔德大人亲自采购的这批手弩,在鲁安尼亚战争中没有发挥应有的威力,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啦!对付兽人,就算用最卑劣的手段赢得胜利,真神都不会怪罪的!”
  出身艾尔帕西亚,曾经和不少兽人都有过接触的佛克斯,对于邦德诺现在的腔调,多少有些不满。但他并没有说什么,他有些自欺欺人地竭力把“兽人”和“莫古里亚兽人”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虽然,他清楚地知道邦德诺实际上指的未必仅仅是后者。
  “已经派人去寻找布隆姆菲尔德大人了,他很快就会回来,和咱们并肩作战。那时候,经过长时间修炼的他,将比以前更为强大,要让他满意地看到咱们的胜利!”邦德诺狠狠地一挥手,“出发!”
  这三千轻骑兵,可谓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带了四千五百匹千挑万选的快马,每个人都身披通过罗兹商会从矮人世界购买的坚固的轻型皮铠,手持弯刀、钉锤、铁棒等单手兵器,腰挂手弩,背负铁头轻矢。他们每个人的装备价值,都几乎超过帝国近卫骑士团的高等级骑士--这有半数是来自罗兹商会的无偿捐献。
  部队浩浩荡荡地开拔了,他们沿着圣山西麓,从兽人主力部队的侧翼快速穿插进去,很快就离开盖亚国境,进入鲁安尼亚境内。各部间作为通讯和侦查使用的,不是传统的信鸽,而是佛克斯从沙漠游牧民族处高价购得的猎鹰。相比信鸽,猎鹰的飞行速度更快,目光也更敏锐。
  接近遗忘山口的时候,风骑兵放慢了前进速度,一方面为了节省马力和体力,另方面则派出更多的斥候和猎鹰往山口附近进行侦查。前一天,邦德诺刚收到指挥部送来的紧急战报,兽人部队在罗尚以西约一百二十里的地方几乎全歼鲁安尼亚贵族联军,劫掠了不少物资,有向西移动的迹象。“如果他们已经赶回来了,咱们就跑,”曾以勇往直前著称的这名战士,现在却更善于机动作战了,他对佛克斯说,“咱们必须永远追着敌人的屁股打。”
  佛克斯微笑着点点头,摸着自己颌下的大胡子--轻骑兵们或者象邦德诺和佛克斯那样蓄着络腮胡子,或者象希格蒙德那样蓄着短须,没有胡须的家伙,在风骑兵军团中是无法立足的。
  胡子、骑术和野外求生能力,这是轻骑兵必备的三大素质,而猎鹰、手弩和撤退速度,则是他们赖以取胜的三大法宝。
  但是,猎鹰的回报是惊人的。“已经有敌军进驻遗忘山口了……”与停在肩头的猎鹰进行了短时间的、外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沟通以后,佛克斯皱起了眉头。
  “有较为准确的数量吗?”邦德诺问,“兽人不在山口驻兵是不可能的,但只要数量不大,咱们仍然可以一口吃掉它。”“数量不大,但……”佛克斯摇摇头,“已经被某支部队击溃,正向我进路前方逃来。”
  “妈的,被人抢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