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了





。他是最伟大的使徒。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也是以此观点重构故事。     
  各人有各人的结论,文本可以有无穷尽的折射,这篇文章的意思是想说在经典里泡着,也许有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有个朋友最近天天抄写典籍,完全无意自己的写作,这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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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我原来收到过一位女大学生的邮件,有个中年男人想让她当自己的“小”,用来打动芳心的论述是:大的有名分,小的有实惠。意思是,选择当“小”,性价比最划算。现在有一票中年男人,形状仿佛图钉,生活的重心就是棒棒。虽然乏味了一些,可是不能不承认,他们的还是有说服力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个“二奶”,他们就成功了多少次。     
  看到《旧约·创世纪》中“以扫卖长子的名分”,忽然又想起那个女大学生的邮件,时间过去了两年,不知她选择了什么。不过,“名分”这个概念,可以再拿出来讨论一下。     
  亚伯拉罕的长子以扫,善于打猎,而次子雅各熬汤有一手(技艺像广州的大厨),【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长子的名分在旧约中,非常之重,在《出埃及记》中说到【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以色列中凡生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     
  长子在中国人的伦理中,即使没有上升到“神属”的高度,也是举足轻重;这有助于我们轻松地判断出以扫的这桩生意,有些大不敬。     
  有趣的是,以扫出卖名分,是在暂时满足的“温饱”状态下,舒适地完成的。“名分”所代表的权利、责任与神性,显得很轻;敌不过红汤与饼的“重”。这第一起出卖“名分”事件,就将出卖的原型建立起来了。后世的所有出卖“名分”事件,都符合这些要件:“名分”可有可无,与当下的生活没有太过紧密的联系;而当下生活的某种力量为这种“虚无”的“名分”开出了价钱;最重要的是,出卖者必须自己轻视自己的“名分”——这与任何一种夸大商品价值的策略恰恰相反。     
  出卖者一定会用这句话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视不同的交易,“名分”可以被不同的词汇代替:自由、权利、尊严、公正、诚实、平等、婚姻……既然是将自己小瞧的东西贱卖,出卖者就不如旁观者、后来者想象的那么困苦。奴隶社会一定有大量快乐的奴隶,不觉得自由有什么益处;宫庭内也有许多觉得成功的太监,认为阉割不过是个小小的外科手术。     
  “以扫吃了喝了”,自此以后,所有的出卖“名分”者,总是能像他一样,“吃了喝了”,得到好处的。值得祝贺的是,一个人降生在世上,他身上就带有若干可以出卖的“名分”,可以一点一点贱卖,换吃换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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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       
  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     
  我小时候到了三岁都没长头发,像圣僧转世。有人给了我妈一个偏方:养几只小鸡,然后让它们着凉感冒,它们于是拉稀,再把这些排泄物收集起来,涂抹在我的头上。据说,就能长出茂密的头发。所有秘密流传的偏方都有些妖气,这个也不例外。我妈也许觉得鸡屎过于恶心,也许觉得对小鸡太过残忍,没有实行。她现在还经常提起这件事,说是做事要有耐心,得善于等待,因为顺其自然,我照样长出了健康亮泽的头发;如果急火攻心,就会把鸡屎顶在头上,还充满了喜悦与期待。     
  再过十来年,如果我不幸也开始秃顶,不知会不会迷信这个偏方,在家里养一群小鸡,对着它们一下开暖气,一下开冷气,虔诚地守候在它们的屁股后面。秃顶就像草原荒漠化一样,是无法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荒漠里的稀疏植被会得到异常的照顾,表示还有生命,存在绿化的可能;秃顶者一般也是这样对待他们残余的头发。几乎所有的秃顶者都相信把那几缕头发轻描淡写地扫过广阔地带,就能使旁观者忽略他们的问题。这是有史以来,得逞率唯一为零的“骗局”,但这是最为流行的发型。这有可能是在表明一种姿态:我虽然秃顶了,但我仍然认为头发是美的,秃顶是不光彩的。这是对正统头发美学标准的臣服。     
  这么古老的困局,当然也可以找出相关“指示”:【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也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旧约·利未记》这里说的“洁净”,从卫生程度来理解也是可行的,等量的水与洗发液作用于更少的头发,当然更为洁净。原来好像是雅虎与一位员工打了官司,起因是此人头上仅有一撮头发,他精心将期培养成十数米长,盘在头上。这种行为艺术让许多同事每天的心情极为沮丧。劝阻无效后要炒他,引发了争端。抛开权利概念不谈,欲盖弥彰的事情干得太过分,总是会有些烦人的。     
  随着饮食结构的改变(或许生存压力加剧也有关),人的秃头年纪也越来越轻,比例也逐渐增大,选择“后茂密期”的发型,成为日趋普遍要面对的难关。我个人认为,阿加西的选择最值得效仿,索性推光,以光头的面目出现,不仅看起来“洁净”,而且心态坦然;秃顶了照样很性感,并没有必要折腾小鸡与他人的忍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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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一切都是表述问题       
  一切都是表述问题     
  村上春树曾传授过他的写作秘诀:最重要的是找到一种独特的表述方式,然后一辈子受益无穷。所谓“益”,说得具体一点,就是作品大卖,版税丰厚;在中国的一代小资身上盖上“村上制造”的印戳,应该不是他关心的“益”。当然拿村上这样的“流行”作家来说事,想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青年们是不信服的。那么,就说海明威吧,此人年轻时在巴黎,为了找到自己的“表述”,饱一顿饥一顿。还好,他找到了。后来有批评家诟病海明威的懒惰,说他一种表述写了一辈子——这证明了村上的说法是对的。批评家的话倒是可听可不听,如果海明威中途变法,他们一定会谴责他误入歧途。批评家的金科玉律是:作家干的一切都是不对的。     
  找到自己的表述方法,其实就是确立自己的说服能力,这样看来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超级能力,而是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没有表述方法,没有说服能力的人,只能是一个失败者了。     
  康德说过一句有意思的话,一些人是因为想表述得太清楚,反而说不清楚了。那么,是不是存在着一种表述方法,以含糊的面目出现,却以公认的清晰收尾?     
  《马太福音》有一个故事,法利赛人想要陷害耶稣,就设计一些两难的问题去拿捏耶稣的话柄,问“纳税给恺撒可不可以?”。税务机关在中国一直地位崇高,父母都想把儿女塞进去工作。可在新约时代,税吏与罪人可等量齐观,生为一个人,竟然莫名其妙要纳税,是人人憎恨的事情。这种背景下,耶稣面对的才是考验。他若说要,百姓不高兴,不会再听他讲天国;若说不要,恺撒找他的麻烦,就更难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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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上税的钱给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恺撒的。”耶稣说:“这样,恺撒的物当归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     
  他的意思就是应该交税。不过用的是含糊的暗示,在叙说的过程当中也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将钱币的构成要素恺撒等同于钱币的所有者。不过,这有什么关系?正反双方都觉得他说得很好,无懈可击。“恺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在是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引用者似乎看到了其中明白确切的道理。这一切,要归功于找到了表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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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两个耶稣       
  两个耶稣     
  哲学家高达美(Hans…Georg Gadamer)——每次写到他,我都用“高达美”这个译名,而发表出来时,都被编辑改成内地通用的译名“伽达默尔”。我觉得“高达美”非常符合此人一生的知识追求,三个字本身充满了指示;而“伽达默尔”,像某种射线的学名。当然,我前面的话语把“高达美”与“伽达默尔”混搭在一起构成句子,再有标准概念的编辑这次都没有办法改了,因为把前面表述里的“高达美”替换成“伽达默尔”,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一派胡言。     
  这一点小恶作剧说明了稍稍组织一下文本,就可以达到目的,而且以无法修改的方式出现。其实,高达美认为语言对世界具有发现价值。按照他的观点,文本显然可以满足人认知真理的需求;搞一点文字游戏,应该是旁门左道罢了。比如他说诗歌的作用在于唤醒文字的神秘力量,从而认识自己。文字并不单纯是人书写下来的痕迹,反而像是人的朋友。     
  在《马太福音》,“耶稣被判死刑”一节,【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他们说:“巴拉巴。”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了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如果参照常见英文新修订标准版圣经,巴拉巴的名字其实是Jesus Barabbas,与“基督”Jesus同名。彼拉多的话直译应该是:“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是耶稣·巴拉巴,还是被称为基督的耶稣?”出现了两个耶稣,这样的文本就更有意思,至善的耶稣和至恶的耶稣,谁死谁生,民众有选择的自由,拥有审判权的彼拉多并不重要。情境如刘德华刘天王对他的前情人喻可欣所唱之偈: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只不过,嫉妒他人更接近“神”,总是会让人一念地狱,又一念还地狱,念念都地狱。出现两个“耶稣”的文本,更为悲凉,更为绝望。这是文字本身具有神秘力量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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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目的论之温暖       
  目的论之温暖     
  万事万物都有目的,我们曾经这么认为,现在多数时候也这么认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结婚的目的是生个儿子,儿子的目的是再生个儿子,一直“儿”下去。只不过,无中生有的宇宙,最终要复归于无。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一切目的论在这个宇宙的终极悲观命运前面,都变得失去了目的。     
  没有当下的幸福,目的就只能沦为骗局。     
  话说回来,当下的状态并不是完全由我们自己把握的,它有可能就是苦不堪言,恨不得一死了之。这时候,目的论反而起到了安慰作用。     
  《创世纪》中,雅各的小儿子约瑟深得宠爱,又数次梦见自己要做兄长们的王,被兄长们设计卖到埃及当奴隶。埃及法老梦见七只瘦母牛吃下七只肥母牛,七个细弱麦穗吞下七个美丽麦穗。约瑟准确预言这是七丰年之后必有七灾年,因此要居安思危,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约瑟因此成为埃及宰相。     
  灾年之中,约瑟的兄长们到埃及买粮,约瑟恶整了他们一通以后终于相认。于是雅各全家移居埃及,不仅躲过了饥荒,还生育甚多。     
  雅各死了以后,兄长们害怕约瑟怀恨报复,就去苦求约瑟,【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说:“我们是你的仆人。”约瑟对他们说:“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