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雀 作者:项子
他又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死了以后,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问题,冷云风帮助他解答。
冷云风提着刀,脚步平稳的走到了李墨香面前。
李墨香脸上的平静,瞬间就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敲的支离破碎。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二章)
冷云风穿着洁白的衣服,微乱的头发和虬髯须和衣服一样洁白。
须发已白,他却不是老人,他的皮肤还很细嫩,只不过苍白的就像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
你永远不可能在冷云风的身上,找出除了白色以外的另一种颜色。
李墨香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冷云风的外表,而是他一双比雪还白,比灯还亮的眼眸。
倒影着李墨香人影的双眸,仿佛看穿了这个人的一切,散发着永无边境,深沉萧然的肃杀之意。
李墨香现在就好像一只老鼠,已被逼到死角,没有退路,没有希望,只等待花猫戏耍宰割的老鼠。
冷云风的目光,比一只胜利花猫的眼睛,更亮,更狠,更冷。
杀意,仿佛也和他的人一样,洁白而平静。
李墨香甚至在冷云风的双眸里看见了自己的死装。
冷云风还没有拔刀,在心理上,却已经将李墨香杀死。
李墨香心如止水的状态,现在已经掀波涛汹涌,他感觉到这一生从未感觉过的恐惧和压迫感。
他想起了曾经风花雪月的朋友,想起了远方的娘亲和父亲。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好。
李墨香忍不住又想起了九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想起了留香阁里的若兰,闻到了桌上传来的酒香。
本来他还想明年再娶一个老婆凑个整数的,看来是没机会了。
他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正的留恋这个世界。
一个人若活的越好,就越舍不得。
李墨香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放弃生存的权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胆怯到连挣扎都抛弃了。
只不过这些想法都已经太迟了。
因为那个替李墨香划分阴阳两界的人,已经站在了他前面。
冷云风目光冷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不是人,是目标,他缓缓的握紧了手里的刀。
桌上的酒壶已经见底了,李墨香依依不舍的喝下最后一口女儿红,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杯酒,实在太珍贵,太奢侈。
他打破了沉静,李墨香淡淡的问道:“你的雇主是谁?”
一个杀手,会从无数人嘴巴里,听无数遍这个相同的问题。
冷云风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他第七十六遍听到这个可笑的问题,他也将要第七十六次拒绝回答。
没有得到答案的李墨香,并没有追问,他知道杀手的规矩,更了解冷云风的为人。
夕阳从外面照进来,将冷云风的影子拉的很长。
李墨香的脸已沉浸在阴影中。
酉时和死亡越来越近,冷云风的目光越来越冷,李墨香的内心越来越慌乱。
等死,永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李墨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压迫感,决定早一些离开这个不舍的世界,早一些摆脱冷云风看自己的眼神。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匕首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鞘上嵌着六颗明珠。
这是他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朋友送给他的防身之宝。
现在他却要用这附有防身含义的匕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一件事。
人,在自杀的时候,通常会比杀别人时更狠,更有效率。
李墨香闭上眼,在心里默许一声“红尘,永别了。”后,就用匕首往自己的喉咙刺去。
可惜他却没有成功。
“波!”的一声,尖锐的匕首被冷云风的刀弹开了,冷云风的目光比刀还尖锐。
李墨香怔怔的看着落在地上的匕首,惨笑道:“你为什么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时辰还未到。”冷云风的回答简单而明确。
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李墨香对冷云风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每个人都有等待的经历,有一种等待,却是最痛苦,也是最平静的。
等死。
没有人能形容李墨香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怀着何种心情度过的。
李墨香身上,还残留若兰的发香。
夕阳更浓,大堂上多了一种颜色。
鲜红的血色。
洁白的刀,轻轻的划破了李墨香的喉咙。
染红了新衣服,染红了嵌玉虎纹桌。
刀,却依旧干净,白的发亮。
冷云风从未割下过目标的头颅,在他看来,给别人留一具全尸,是他一生中,唯一对生命保持尊敬的一点。
人已归,酉时正。
雾似云,云若雾。雾比云白,却没云那么浓。这朦胧的雾就静静的飘荡在小镇的路上,让这小镇看似仿佛是云间的仙境。
白色的雾有朦胧的美,凄凉的宁静和飘逸的潇洒,以及和雾一样雪白的杀意。
杀气是从这个从雾里走出的杀手所散发的。雾和云虽然很白,但这个杀手更白,当你见过这杀手时,便会认为世上最洁白的事物不是云或雾,更加不是雪。
雪不能形容他,只能用他来形容雪。雪就好像是他的脸,洁白,无瑕疵和刺心的冰冷。
杀手身着的衣衬是洁白的,长靴也是白色的,就连他的头发、眉毛和绕颊的虬髯亦是雪白。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老人,因为他的皮肤很细腻,皮肤也是雪白的,嘴唇也是雪白的。
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插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阴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交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交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个人就像泥鳅一样软在了桌子前。在冷云风的刀前,他知道自己已难逃一死!
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正面写着五个字:杜云秦之位灵牌的背后写着另外两个字:申时。。。杜云秦清楚的知道,申时就是冷云风对自己下手的时辰,也是自己向阎王报道的时辰。
杜云秦很清楚,灵牌后面的时辰简直比阎王的生死簿还准确。
冷云风就是一个这样恐怖而正大光明的杀手,他会告诉你他下手的时间,让你有所准备,却又让你在准备的时间里为之恐惧。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离申时只有不到五个时辰,这段时间将是杜云秦颤抖和恐惧的时刻。
这也是冷云风的无情之处。
银棺材和银灵位冷冷的躺在桌子上,棺材和灵位比雪还白,杜云秦的脸色更白。他茫然的看着冷云风送来的这两件东西已经很久了,他在琢磨一件事:是谁雇冷云风来杀我的?是牡丹楼的朱老板?是财源钱庄的陆老板?是四海赌庄的万老板?还是悦来客栈的叶老板?
杜云秦一向是一个敢冒险的人,无论是商场还是战场。面对催命符,他选择了战斗。
必须要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
他拿出了几乎接近他一般的家产,雇了全城所有会武功的武师,不管武功高低,他全雇来了。
仅用了一个时辰不到,全城都会武功的人已聚集在了杜云秦宽大的宅院内,加上杜府内的侍卫,少说有三百余人。
这三百余人的使命只有一个:保护杜云秦的安全。
三百余人秩序的被安排在了杜府的各处角落,防守的天衣无缝,别说苍蝇飞不进去,就连水都泼不进去。
午时,冷云风冷冷的抱着刀,的站在杜府的朱漆大门外,阳光洒在他雪白无褶皱的衣衬上,除了白色,不见第二色。
若真说他身上有第二色,那就是他身后那个微微拉长的人影。
洁白的双眸的盯着杜府紧闭的大门,经验丰富的他绝对知道外面看似平静的杜府,里面此刻已有重重防卫。
就算再紧密的防守,再厉害的侍卫,他还是不放在眼里,他的目标只是杜府里面的杜云秦。
在别人眼里也许很危险,可是在冷云风的生涯中,比这危险十倍的宅院都闯过。
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必须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
做这种工作,原本可以将潜入和刺杀的过程悄悄的进行。
冷云风为什么不那么做?
正因为他没那么做,所以他出名了。
夕阳已经渐渐斜下去了,冷云风的影子也被因夕阳而被拉的很长。
洁白的柳叶刀,缓缓从蛇皮鞘里拔了出来。
下一刻,杜云秦的宅院,就成了人间炼狱。
三百余个侍卫躺在血泊中喘息的时候,冷云风已经提着刀,站在了杜云秦的面前。
光明正大的杀手身上没有沾上一点鲜血,刀还是白的发亮。
杜云秦的心沉了下去,他实在想不通,冷云风是如何杀进三百余人守护的宅子的。
在冷云风看来,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已经不是杜云秦了,甚至也算不上是一个追杀的目标了,只不过是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而已。
人,总是希望死的明明白白,杜云秦也不除外,他淡淡的问冷云风:“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冷云风听过无数遍这个问题,他却从未回答过。作为一个刺客,他永远要保持对雇主的衷心。
所以他现在还能活着。
杜云秦咬了咬牙,他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所以他选择了战斗,放弃了逃跑。
也许他也懂得,在冷云风面前,战斗会比逃跑理智些。
从杜云秦拔剑的姿态来看,就知道他的人、魄、剑的气势有多惊人。看他握剑右手手背上一根根暴露的青筋,便知道这剑的威力有多强,速度又多快,冷云风整个人已被罩在了剑气之下。
江湖上剑气练到能罩住冷云风的人并不多。
在漫天剑影中的冷云风,忽然向杜云秦划了一刀。
冷云风没有刺向剑影中的破绽,只是划向了一个防守甚为严密的地方——脖子。
他杀人是看要害的,不是看招数破绽的。因为他的刀仿佛能刺穿任何招数。
然后杜云秦的剑就忽然停住了,又听到了一种从未听过的声音,世上最恐怖的声音,一种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听一次的声音,一个人在死前才能听到的声音——刀划破脖子的声音。
血从他脖子上那条血管里喷出来,那是漫天飞舞的血烟,比雾还朦胧,比雾还神秘。血雾,也有一种神秘和朦胧的美,这种朦胧的美,就洒到了杜云秦的脸上和胸前。
剑掉在了地上,人也倒了下去,那银铸的灵位和管材就从他衣襟里掉了出来,他死的很不甘心,直到死的那一刻,他还不知道究竟的谁雇了冷云风来杀自己,更不知道冷云风的那一刀是如何杀掉自己的。
血雾却还未洒。冷云风冷冷的站在杜云秦的尸体旁,他还是一身白色,杜云秦的血没有溅到他身上,划破他脖子的刀竟然也没有沾血。有人说是因为冷云风的刀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好刀,但更多人认为是因为他置人于死地的那刀太快,快到来不及沾血!
人是雪白的,刀是雪白的,杀气也是雪白的,血雾是赤红的。
冷云风没有杀人不见血的境界,只有杀人不沾血的本事。袂不血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白刀已入白鞘,他捡起白色银铸的灵牌和管材。轻轻一捏,原本是一块灵牌和一具棺材的银子已被捏成了银块。
他就用这两个银块买了一块木头的灵牌和木头的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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