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
偌绦阉弊魇强腿恕!?br /> 我喜欢他。
我不该喜欢上客人的。
我不该喜欢上只见过五次面的人,不该喜欢上身分性格都和我天差地远的人,更不该喜欢上把我当作小兔子那样摆布的人。
千不该万不该,可是我没办法。
就喜欢上了啊!想躲避也躲不掉,想否认也办不到,一头撞上就栽进去了,我当然知道和客人谈恋爱不会有好下场。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都知道,可是,我也知道,能被他温柔拥抱是幸福的,能被他搅得身心失常是幸福的,能被他的眼神和触摸诱惑是幸福的,能被他独断买下也是幸福的。
即使幸福的基础是肉体交易,即使幸福会消失不见会过去,即使幸福的代价是失望是痛苦是被遗弃,但至少目前的我,很幸福。
我很幸福,因为我终於有勇气承认自己喜欢他,因为我终於有勇气面对未来的危险和失落。
我再也不害怕了。
我很勇敢。
只要能和他一起,我什么都无所谓了。
身体好热,心脏好热,眼眶也好热。
我恋爱了。
这种事我不能对他说,因为他终究只是客人。但是,我可以对自己说。而且,我要不停地对自己这么说。
这是只有我才知道的决心,这是谁也不能分享或剥夺的权利,这是我的初恋,是我最秘密的倾慕,我要把它好好地深深地放进记忆里,永远不忘记。
从现在开始,每一次见到他,他的眼神、他的轮廓、他的一举一动、姿势角度,我都要仔细看清楚,每一次听到他,他的喘息、他的叹息、他的话语和沉默,我都要认真听清楚,每一次感觉他,他的触碰、他的抚摸、他的亲吻、他的拥抱,我都要完整体会。和他在一起的所有感觉,我要存放在身体里,藏在心里,绝对,绝对不忘记。
我的眼泪,觉悟而又纯净,悄悄地滑出眼眶,慢慢地沿著脸颊流下,湿湿地沾在枕上,好凄凉也好美。。。。。。。。。 咯!
啊呀!身体真的很爱跟我作对,哽咽的喉咙为什么偏要在这时候出声嘛!
我恨。。。。。。。。。
他放下杂志,淡然的眼睛从纸张上移过来。
我太糗了,慌忙缩进被子里。
他扯了一下棉被,没有拉开,因为被我从里面抓得很紧。
「小兔子。」
一听见他的声音,我马上把棉被揪得更紧。
「我有话问你。」他说。
有话问我?
!
是不是要问我为什么在凌晨喝得烂醉,又搞得全身脏兮兮的淋雨回家?
别问这个!拜托千万千万不要问这个!
他又扯了一下被子:「你这样要怎么说话?」
那就先别说嘛。我死命拉住棉被,把自己裹得更紧。
没有动静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说:「好吧。」一只手从被缝里钻进来。
「我问你,如果答案『是』,你就碰一下我的手,如果『不是』,就碰两下,明白吗?」
又在骗小孩了。
差点掀开被子跟他说我不干,但才一抬起头,就感觉鼻涕湿湿地流到嘴唇上,不想让他看见这么丑的脸,我只好碰一下他的手背,顺便把脸往被单上猛搓。
问题一:「我不让你做别人的生意,你很生气?」
唉呦,这怎么答啊。生气归生气,可还有其他很复杂的情绪诶。
不过因为讯号的选项只有「是」和「不是」,我只好碰了一下他的手。
「你和你的老板谈过,不想再跟我做?」第二个问题真尴尬,但是比较容易回答,我又碰了一下他的手。
「结果还是做了,你气得摔兔子?」
干嘛问这个啊!是啦是啦……我又碰了一下。
「你的手机在我这里。」
我碰他的手,碰了之後才想到,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昨晚,你的老板打电话给你。」
我正就著被里微弱的光,欣赏他的手指骨节和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一听见这话不禁震了一下。
「我接了电话。」
你接。。。接了。。。。。。。那。。。。。。。。。
「我告诉他,生意还是成交了。」
啊你。。。你告诉他了。。。。。。那那。。。。。。。。。
「我还告诉他,那是最後一次。」
……………
什么?!
最後一次?!!
「最後」?「最後」一次!「最後一次」!!!
那那那那那……我在干嘛?我刚刚在干嘛?!我才刚刚喜欢上你耶!你就这样,不要我了!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可以啊?!
我一头撞上床垫,才刚抹净的眼泪又飞了出来,鼻涕也是。
「………怎么不回答?你听见了吗?」
我不想听!不想回答!!我讨厌你!!!
呜……我的初恋………。
大家都说初恋之所以美,是因为注定会逝去。
我知道!可是!我这初恋也未免逝去得太快了吧!混蛋!大家都是混蛋!我也是混蛋!他是最混蛋的混蛋!呜……咳咳………哼。。。呜。。。。。。。。。咳。。。。。。。。。。。。。。。
啊!
趁我忙著哭的时候,棉被突然掀开了,我那张变形的脸,顿时暴露在凉凉的空气里。
「怎么又哭了?」他问,语调是一贯的冷静。
可恶透了的冷静。
我立刻翻身背对他。
他伸过手来,连人带被子轻易地把我拖过去抱进怀里。
「不要抱我!放开我!」我吼得又凶又狠,因为我失恋了!
他妈的!明明知道喜欢上客人会很惨,这种措手不及的结局却还是让我痛苦得想撞墙!由爱生恨只在一瞬间,现在我真是恨死他了!之前那么霸道地不让我接别的客人,现在却又说什么「最後一次」!
「你走开!走开!咳咳!」大哭大叫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被倒灌的鼻涕呛到。
人倒楣,唉。
他扯开我紧抠著脸的双手,拿起面纸擦拭糊成一团的眼泪鼻涕,我皱起鼻子,不领情地用力撇开头。
「别再乱发脾气了。」他还教训我呢。
这个混蛋!都不知道喜欢上他的我是多么辛苦又多么痛苦!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还敢教训我!!
我踢了他一脚,想要蹬下床,结果马上被他抱在腿上搂得更紧。为了要让我在吵闹的哭声中听见他说的话,他俯下身体,贴近我的耳边:
「我再说一次,你以後别再卖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清楚得不得了。
咦?
我停住哭吼,睁开眼睛。
「……什么?」
「我不是说过,那是『最後一次』吗?」他拿起纸巾,擦去我脸上新增的鼻涕眼泪。
「那是……」最後。。。。。。。。。什么。。。。。。。。。?
「你的最後一次。」他补充。「以後你和老板,和其他客人都没有关系。只和我有关系,懂吗?」
他说得可真独断。
真骄傲。
好像他是国王,而我,我是国王的。。。。。。小兔子。。。。。。 。。。。。。
这个人!
居然自作主张干预我的人生大计!真是气死我了!
可能就是太生气了,我愣愣地躺著忘了动,任他在我脸上捏来捏去。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应该要大发脾气了,我却哭了。
又哭了。
唉,我也不愿意啊。
「别哭了乖,」他的嘴唇贴在我的脸上,凉凉的。「这样不好吗?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哪,就是喜欢得不得了才会这样啊,谁教你--
「你是客人!」
「现在不是了。」他很快地答。
「可是我遇见你的时候你就是啊!」这是任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之间就是这么糟的开始。那时候,他还用那种秤猪肉挑衣服的眼睛看我呢,我可没忘记。
他皱著眉心沉思,神情专注像是拆除炸弹的专家,过了好一会儿,他似笑非笑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可以重新遇见一次。」
这什么话?谁听得懂哪?我张开嘴想指责他,却「哈啾」一声打了一个好大的喷嚏。
我感冒了。
(真快,明天就要正式给他们一个〃了断〃了。
并没有什么要比旧版长三倍的打算,
写到这种长度已经是我的极限,而且想说的差不多也快说完了。。。
的确,就像美幸说的,
写旧版故事的时候,我根本就只想 H 而已,
那是我的Chu女作。。。Chu女对於床上发生的事总是很好奇的。
那种作品根本毫无风格可言,所以後来看不下去才又改写了。)
(PS 我很喜欢你们用的〃饲主〃这个称呼。
饲主配上小兔子,感觉再恰当不过了。)
[在这之後]
饮酒过量又淋雨走了那么久的路,不感冒才怪呢。
我感冒了。他更有理由把我留在他家,一住就是三天。
今天是星期一,身体已经恢复不少,本来该要上学的,但是前天史医生来看诊的时候,开了医嘱要我停学修养两天,所以今天一早就有人带著诊断证明到学校请假,我连电话都不用打。
史医生人很和善,胖胖的身材像肯德基上校,笑起来声音像圣诞老公公。不过他一到诊,就给了我两针。
我怕死打针了,从小就是这样,长大以後也没改。以前生病的时候,只要身体还能动,绝对是手脚飞舞同时高声尖叫地反抗到底,誓死决不打针。妈妈很疼我,每次看我哭成那个疯样子,总是含著眼泪依了我。可前天,这一套完全不管用,我都已经叫得声嘶力竭了,却只换得护士转过身去吃吃窃笑而已。
医生、护士、莫先生三人联手把我压在床上,扯下睡裤,结结实实给了两针,一针退烧,一针消炎。结果我的屁股马上就淤青了。
在这过程当中,他当然也是帮凶。不过,打完针之後,他哄了我很久,还特别要厨子烤枫糖饼乾给我吃,吃的时候,他在旁边守著。因为史医生说我咳嗽,不宜吃甜的东西,他守著是为了帮我把风,不要被莫先生看到了。他对我真是不错,所以打针的事我就原谅他。
除了生病和打针之外,这三天都过得很愉快。
早上起来,他扯一扯床边的拉铃,早餐就会送进来。我们在床上吃早餐,餐毕梳洗之後,有时候到花园的温室坐坐,有时候在游戏间里听音乐,更多的时候,在床上互相搂抱著说话。随便乱说,不著边际地说,常常说到一半就做了起来,或是睡了过去。
无所事事,无忧无虑,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就像在天堂一样。
今早醒来的时候,他不在身边。昨晚他说过,今天有事外出,要到下午才会回来。
我坐起来擤鼻涕,擤完之後又趴回床上继续睡觉。
我看乾脆就这样赖床等他回来好了。他不在的时候,我好无聊喔。
真的就快要睡著的时候,莫先生进来了。他亲自端著早餐盘走到床边,唤了我一声。
我想继续装睡,但又实在很怕莫先生,就起来了。
莫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冷面人,不怒而威。学校老师如果都像他,这个社会大概就不会有什么不良少年了。
我接过早餐盘,很有礼貌地谢了一声,开始静静地吃著。
呜。有讨厌的炒蛋。
趁著莫先生不注意,我把它藏在没吃完的面包下面,不料还是被发现了。他轻咳一声,说:「蛋是史医生交代了一定要吃的」。
我只好又把炒蛋挖出来吃掉。
吃完之後,我跳下床梳洗,莫先生又跟进来递毛巾什么的,搞得我神经紧张,刮胡子的时候差点就划到脸。
都已经被他害成这样了,他把胡後水瓶盖打开递给我的时候,还端详了我好一阵,气死人地说我没什么胡子,没必要刮的,刮粗了脸反而可惜。
真讨厌。我就是希望能赶快多长些胡子才每天刮的嘛!他懂什么!
我想赶快换了衣服躲到书房去,这时候莫先生又有话了。他差人拿出新买的喀什米尔羊毛衫和灯心绒长裤,叫我一一换上。穿上之後,又加了一条围巾,再套上毛大衣。
干嘛没事穿得像只羊啦!我终於忍不住抗议。
「因为要出门哪。来,把羊毛手套戴上。」
「出门?去哪里?」我问。
「去史医生的诊所。」
「为什么?」我大惊,难道又要打针?不会吧?我已经快好了啊,而且,史医生不是每天都会来吗?为什么今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