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第六章归途~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佛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泡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来自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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