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血裔
十几二十年不受北朝袭扰,何乐而不为呢?
是以,轩辕岚此时置身的树林,不但存在,而且占地十分广大,足足方圆四五里,内中甚至有一块数十丈宽窄的空地,正好提供说话所在。林中草木丛生、遮天蔽日,就是此时正当晌午的阳光,能透进此间的也不是很多。乍入其中,很是有些阴冷的感觉。
看著跑得气喘吁吁的猴脸管事,轩辕岚没有一丝的同情之心,高倨马上,身前坐著书童打扮的伊沙,看刘管事如何说辞。
猴脸刘管事好容易喘匀了气,跳下马,走到距离轩辕岚五步远处,抱拳道,“兰公子,为何匆匆离开,难道我们的生意不作了?”
轩辕岚嘴角上翘,作出微笑的表情,“刘管事,我思前想後,总是以为这笔生意作下来,我吃亏太大,得不偿失,所以决定还是乘早远行、游山玩水的好。”
看著轩辕岚与伊沙如此亲密的坐在马上,又听到“得不偿失,吃亏”这类辞汇,刘管事自以为得计,脸上浮现淫猥表情,笑著对轩辕岚道,“兰公子,如果你认为和小号作生意得不偿失,小的完全可以代表敝号向兰公子保证,这次作生意,完全不会让兰公子吃一点亏,不单如此,八爷欣赏兰公子的豪爽,还要附送兰公子几样礼物。”
说话,也不管轩辕岚的表情,刘管事向身後几个大汉道,“来,将那几个骚蹄子赶下来,给兰公子大驾过过目。”
十几个尾随而来得打手,听到刘管事得话後,急忙将撩开那辆轿车後面得布廉,大声吆喝著,“快下来,给公子爷看看,别他妈的一脸衰像,好像死了爹娘似的,要是公子爷不满意,你们今天甭想有饭吃。”
大汉们不乾不净得骂著,自那轿车後出现了两个低著头的女人,身著锦缎长裙,被打手们推推搡搡的驱赶到刘管事身後站定。
刘管事回身看卡,又面对轩辕岚道,“兰公子,我家八爷说了,只要公子爷答应作这笔生意,小号开价三千蓝鹰银币,外加两名姿色上乘的美女。兰公子可以看看,保证公子满意,也能补偿了公子的损失是不是。喂,你们这些骚蹄子,把头抬起来,让公子爷过过目,若是公子爷满意了,你们以後也能跟著公子爷吃香喝辣,过上好日子。”
两个女人在刘管事与众打手反复威逼诱惑之下,不得已才将头抬起,茫然的看向轩辕岚。
轩辕岚居高临下的扫视一眼,这两个女人的姿色真是没的说,樱唇玉面、琼鼻杏眼、柳腰隆臀,也勉强可以排入上等之姿。又听著刘管事罗罗嗦嗦的絮叨半天,总算是听明白,这两个女人都是要送给他的,只要他交出身前的少年伊沙,三个女人外带三千枚银币就可以到手。
感觉到身前的伊沙正微微颤抖,心中好似十分恐惧。轩辕岚悄悄的将左手放在伊沙的腰间拍了拍,示意他不必担心,这才笑著问道,“刘八爷如此热心,少爷我自是感激不尽,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
猴脸刘管事急忙追问道,“公子请讲,小的我一定知无不言。”
一脸坏笑的轩辕岚点头问道,“好啊,我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不同意刘八爷的生意,你们又该怎样对我呢?”
刘管事显然没有料到轩辕岚会这样问,一下愣在那里。总算他平日里坏水丛生,脑袋一转,又偷眼看看身後十几个彪形大汉,霎时心中有了底,阴阴的诡笑道,“这样啊,兰公子如此聪明的人物,竟然会猜不到麽……”
说话,随著猴脸管事手一挥,那些个打手们呼啦一下将轩辕岚团团围住,各亮刀枪,明晃晃的好不吓人。猴脸阴阴的说道,“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若不是八爷一再强调要那个金发杂种活命,爷爷我一早就想把你收拾了。”接著,猴脸对那些打手道,“小子们,上,收拾了这家夥,女人归你们,外加一千银币。”
那些个青衣装扮的打手们一听猴脸管事的赏格,立时来了精神,个个面上露出狰狞的笑容,不怀好意的看向卓然坐在松风之上的轩辕岚主仆二人。
但是,成为群贼心中羔羊的轩辕岚却是不慌不忙,好整以暇的看向猴脸刘管事道,“这……就是你的回答?强买不成,便露出真面孔,使出盗贼的手段。嗯……我猜猜,你带了这些人手过来,是不是一开始就没有诚心想作这笔生意,准备在我和你交易後,再一刀杀了我,你自己吞下女人和银币?你们那个卖场,还真是一个强盗窝子啊。”
猴脸刘管事看到此时的局势已经完全被他掌握,也不在乎多和轩辕岚说上两句,“是又如何?本来八爷是想与你作生意的,并不想取你性命,谁知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杂种竟然看不起爷爷我,那就怪不得爷爷我心狠手辣了,反正那些银币、女人你这个小杂种到了阴间也无法花销,不如算作补偿,给我好了……”
那猴脸管事还要喋喋不休的说下去,却见轩辕岚脸上笑容一敛,阴森森的道,“是麽?那你就给我先下地狱去探探道吧。”说话,只见他一拍插在马鞍旁的剑鞘,一阵龙吟之声大作,刺得在场诸人耳中生痛,不自觉的伸手捂住双耳。当他们回神过来时,那马上骑士已然拔剑在手,威风凛凛的面对他们。
轩辕岚双腿微夹,松风好像有灵性般,人立而起,长嘶一声,巨大的马蹄落地之时,结实有力的身躯向前纵越而去,直向猴脸管事。端坐松风之上的轩辕岚身体微伏,连带著将坐在他身前的伊沙也压伏下去,可是,令人奇怪的,这个金发少年,竟然好似懂得骑术般,双手紧握繮绳,瘦弱的身躯完全趴伏在马背上,对轩辕岚即将在马上施展出的武功完全不够成阻碍。
没有心情顾虑这些,此时的松风已经冲出六步,迎面对上一个青衣壮汉。轩辕岚手中重剑向下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不过一个弹指之间,那壮汉的身子已经在松风之侧闪过。
直到轩辕岚来到猴脸管事身前,壮汉的头颅突然跃起,一股血箭从那壮汉脖颈上被完整挖开的伤口之中喷出,奔向天际,直直的升起五六尺的高度,才力竭向四方散落,撒满壮汉残躯周遭。随之,“扑通”一声,某个球状的物事也跌落在地面,不过此时它来到了一个当初长在壮汉身上时,一辈子没有可能达到的位置——脐下半尺、双腿之间、壮汉那个小弟弟的脑袋之上。
所有人都没曾想到,轩辕岚竟会在这狭窄的林间空地中施展骑术,并利用高倨马上的优势,搏杀众人。在打手们看来,马匹不过是代步的工具,赶路的时候骑马,打斗起来,他们只能跳下马,站在泥土上才可以施展刀枪。
可是,轩辕岚是个自小便仰慕北方游牧王朝的人,纵马弯弓,仰天射月的形象不知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自己掏钱买了一匹小马,按照龙天行的粗浅的指点摸索著练习马术与骑射。
溪山村乃是山中小村,不多的平地都被开发成田地,轩辕岚要练习马术,总不能在田中驰骋,要不,还不得让村中的乡亲们骂死。是以,他只能在後山的一些林中空地反复练习。若说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比赛奔马,轩辕岚绝对是有败无胜的局面。但是,若是在林中比试纵马的小巧技术,只怕那些北方王朝一等一的骑士过来,也不见得能赢过他。
当然,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与常人比试,轩辕岚自信能够以一敌百。与那些和他同样练气的江湖人物拼斗,只要不是一流以上水准的高手,轩辕岚以一敌三的自信还是有的。但是,如果遇到了隐匿在山林之中数十年不闻世事的修士呢?那些人,嗯,那些怪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字可以概括的了,能否击败一个这样的修士,轩辕岚心中没底,就是修士一个简单的掌心雷,现在的他就无法接下来。
但是,如果用骑射的办法,配上一张宝弓,远远的,在二百步以外出手,机会还是蛮大的。修士们的掌心雷虽是利害,倒没有听说能打出二百步远,最多是在百步以内,这是轩辕岚的想法,很久以後,他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错的有多麽离谱。
而若是加上好马助力,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总是可以的吧?有了这样的理念,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的兴趣更加浓厚起来。
而现在,这些壮汉竟然好死不死的要在林中与他开战,轩辕岚心里这个高兴就不用提了。虽然现在手中没有宝弓,但是,对付几个仅仅凭藉一身蛮力欺压良善百姓的打手,他就是跳下马步战,也能完胜,此时高倨松风之上,更是有了十二分的信心。
轻扯繮绳,尽管松风还不熟悉轩辕岚的习惯,可是作为一匹出生於极北草原之上的骏马,并不需要过多指挥,便能自行选择去路,轩辕岚所要做的,仅仅是为松风指明前进方向而已。手中重剑不住的挥动,道道血迹在他的身後散落。
虽然猴脸用一个极不雅观的懒驴打滚,躲过了轩辕岚致命的一击,但是那片自猴脸肩头滑落的肉片,也说明了这个刘管事受了不轻的伤。总算猴脸见势不妙,用狗爬的方式躲到其余打手身後,轩辕岚只是不明白:一个肩头受伤的人,怎麽能凭藉四肢著地的方式,如此迅速的脱离了他的杀伤范围?而猴脸前进的样子,与溪山村那只大黄狗走路的样子,差别只在一条尾巴上。
由於轩辕岚的突然变化,打手们随著他的移动,不由自主的向轩辕岚前进的方向围聚过来,使得已经形成的包围被打破。当马上的年轻骑士斩杀过三个打手後,微拉一下繮绳,松风乖巧的用最小范围调转过马头。此时的轩辕岚,背靠树林,直面围拢在一起的十一个打手,再无当初被包围时的不利局面。
“喝,呀,嘿,”几声简单的呼喊声从轩辕岚的口中发出,习武之人,关键在於气势,以无敌之势扫荡敌人丧胆之心,就是武功之间微有差距,也能获得胜利。
此时的轩辕岚就是这样,利用自己与打手们之间不到五丈的距离,松风稍稍加速,而他则右手擎起锋利的重剑,剑锋斜指天际,作出随时可以下落击杀的姿态。
只三个弹指的时间,松风便冲到打手们近前,一个躲闪不及的壮汉傻傻的望著松风,望著那只扬起的马蹄,黑色的马蹄之上钉著的马铁原本应该是闪亮簇新的,现在沾染了林间的朽叶腐泥,并不乾净。当那马铁在他的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壮汉脑中闪过一个疑问,为什麽马蹄好像距离他很近的样子?
“啊……”的一声惨叫,那个被吓傻的壮汉终於在最後一刻回神过来,意识到松风的马蹄根本就是直接向著他的身子踏下来的。但是,已经晚了,即使是稍稍加速的松风,其行进间的速度、以及松风本身的重量和马背上两个人的重量,所带起的冲力也是异常巨大。
松风的前蹄下落时,直接踏上壮汉的脑袋,脆弱的头骨瞬间被击碎。壮汉失去了生命的身子倒在地上後,下落的前提正好踩上他的胸口,一个蹄印立刻出现在那里。松风不管这些,继续前进著,後蹄接上,落在那个骨头已经碎掉的脑壳上,“哗啦”一声,红的、白的、黄的,固体的、液体的、半固半液的物事,一起喷洒出来,将後蹄染成了一个不知名的颜色。当松风全部通过的时候,地上仅仅留下一个看不见脑袋、勉强可以分辨出是人形的肉泥。
这些平日里只在京师内欺压百姓、由地痞无赖组成的打手们,何曾见过这种场面,立时浑身颤抖,几乎连手中的钢刀都无法握住。总算猴脸躲在他们身後,看到不好,急忙呼喊道,“弟兄们,别跑,不然他马快,我们根本没有活路,不如一起冲上去,一人一刀,拼上性命结果了他,大家才有活路。”
打手们听到这话,也觉得有些道理,才勉强定下心神,相互对望一眼,口中牙关一咬,狠狠心,握紧了手中家夥,嘶叫起来,迎著轩辕岚冲过来的奔马,杀了上去。
轩辕岚在听到猴脸的话时,心中便觉好笑,十个不会丝毫武功、又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乌合之众,竟然要迎头逆袭宾士中的骑士,不是找死还能出现什麽结果?嘴角翘起,带出森然的笑意,说是笑,不如说是嘲讽才准确,因为,轩辕岚凭藉高倨马上的优势,已经看到,那个鼓励著打手们发动逆袭的家夥,正在狼狈的钻入树林中。
无心与这些愚蠢的垃圾消磨时间,轩辕岚挥起重剑,左右开工,当松风冲出那些打手的阻拦时,留在身後的,只有十具无头尸体,以及尚在半空中转悠的十个“吃饭的家夥”。
猴脸管事现在根本顾不上肩头少了半斤肉的问题,此时的他一心想要钻出这个该死的树林。当初,他看到那个“兰公子”策马跑入这片树林的时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