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塞风霜1-100





  陈九州又好好看看林雪若,雪少爷?难道她不是女子,是个男的?如果说林雪若是个男的,容貌也未免太脂粉气了些,不太可能,如果林雪若真的是个男的,他好好的为什么扮成女人? 
  被陈九州审视和研究的眼神,看得林雪若浑身都不自在,把脸儿一沉:“陈九州,你什么意思?难道我脸上有花儿?你看够了没有。” 
  女的,陈九州松了口气,确定林雪若是个女的,因为这个女子的声音,水灵灵地甜,一个男人就算是妩媚到风华绝代,这个声音也是伪装不来。 
  况且,林雪若的声音比她的容貌更美,有些金属光泽的声音。 
  陈九州也没有生气,抱拳道:“雪少爷?请问你前来敝府,所谓何事?” 
  林雪若呵呵一笑,把栗子收了回去,两只脚都耷拉在墙头之下,不过没有下来的意思:“陈大侠也是聪明人,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小弟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消息,这个消息关系到陈大侠的身家性命,一世英名……” 
  你要多少钱? 
  陈九州淡淡地问,他此时已然更加确定墙头上这个丽质天生的女子,原来是个江湖混混儿,心中扼腕不已,不过,人家也不过贪图几两银子,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没想到陈九州问得如此直接,林雪若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了两声。 
  康宝在一旁冷笑了一声:“世上钱财虽是好,命在才能花得了,雪少爷,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再待价而沽吧!” 
  呀。 
  林雪若嗖地从墙头上跳了下来,可是刚一着地,马上又嗖地一声跳了上去,依旧蹲在墙头:“喂,陈大侠,您是一方人物,难道这条无比尊贵的性命,就不值一千两银子吗?” 
  一千两? 
  陈九州淡淡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陈某的性命如果用金钱来换的话,岂止区区一千两?就是千百万金,陈某也会换。” 
  林雪若啧啧地撇了下嘴:“破财消灾,没钱买命,陈大侠,别吝啬那几个会长毛的糟钱,告诉你,有人在处心积虑地准备杀你,只要你破费一千两,你就知道想杀你……的……那个……人……是……” 
  她的话越说越慢了,因为她发现,陈九州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青灰暗淡,身子晃了几晃,然后直直地摔倒在地,蹬了蹬腿,就不动了。 
  死了。 
  陈九州居然死了。 
  林雪若立时感觉到了晦气,好好的一千两银子没了,幸好她比较聪明,在来剑庐之前,自己从陈家的账房处先拿了一千两。 
  因为今日是陈九州的寿诞,很多人来祝贺,无论是为了试剑会,还是真心来为陈九州庆祝生日,贺礼仪金总是难免的,而且陈府今天来往的人太多,林雪若妙手空空,顺个千八百两的银票,简直是探囊取物。 
  康宝呀了一声,过去试试陈九州的鼻息,然后抬起头,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林雪若:“我叔叔和你有何怨何仇,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寿宴开处风光好   
  乱。 
  让人头痛欲裂的乱。 
  印无忧有些烦躁不安了,他从来就没有站在如此拥挤的人群里,听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像乌鸦一般地聒噪。 
  如果只是彼此问候也就算了,这些人,有的互相夸赞吹捧,有的互相诋毁嘲笑,这些人的年纪应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印无忧忽然觉得,其实以前爹爹说的那些话,并非没有道理。 
  这个世上,有些人活着是对别人的残忍,他们这些人就是活到一百岁,也是白吃了一百年的饭,杀了他们,可以说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印无忧的手按在剑柄上,要不是一个劲儿地告诉自己要冷静,早就长剑出鞘,把这些人统统解决掉。 
  他站住一张桌子旁边,瞪着眼睛,有些愤怒地看着这些长剑在手的少年。 
  他们是一起来的,在这次的计划里边,印无忧负责一剑刺“死”陈九州。 
  这一剑,要刺得看上去十分凶险,可是绝对不能伤到陈九州的要害,因为剑尖上边涂了药物,会令陈九州貌似忽然的猝死,因为现在的情形比较混乱,如果印无忧忽然出剑,刺中了陈九州,在这个混乱的环境下,应该没有人主意其中的细节,容易蒙混过去。 
  杀手,是印无忧的过去,他已然不愿意提及,可是今天,这个角色,除了他,还真的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一剑刺得那么狠而准。 
  列云枫、澹台梦和贝小熙就坐在他旁边的桌子边儿,但是印无忧不愿意做下,坐下的时候,肌肉就会松弛,反映就会慢,一个好的杀手,要时刻保持紧张和警惕。 
  桌子上摆着一个礼盒,装饰得十分讲究,礼盒上还用金色丝线结成一个寿字,列云枫和澹台梦看着这个礼盒,都忍不住在眉眼间涌上丝丝的笑意。 
  贝小熙看看列云枫,又看看澹台梦:“哎,你们两个中邪了?这里边的东西可是你们两个弄的,刚装完的时候笑,怎么到了这会儿还笑?有什么好笑的啊,” 
  他的眼睛就盯着那个精致的锦盒“哎,你们这个里边究竟装了什么东西啊?” 
  他说着话,就想够那个锦盒。 
  啪,列云枫用扇子敲了一下:“别动,这个是送给陈老先生的,你想看,好啊,等您老人家到了六十大寿的时候,小弟也照这个样子送你一份,只是到时候你别后悔就是了。” 
  列云枫也为用力,可是扇子正好打在贝小熙手背指骨的骨节处,一阵痛麻酸胀,贝小熙立刻一咧嘴:“列……” 
  他忽然想起他们是冒充林雪若的,怎么能叫出列云枫的名字,可是这一下打得也很痛,他那里肯甘心,瞪着眼睛,刚要说话,听到后边有人嘿嘿地笑道:“贝小熙,你人笨就算了,可是你的运气怎么也这样衰啊,伸头打头,伸手打手,我要是你,早找根绳子吊死算了。” 
  这声音,如此耳熟。 
  贝小熙一回头,这气儿就来了,原来说话的这个人,正是和自己交过好几回手的慕容休。 
  这慕容休得意洋洋地抱着肩头,背后背着他的剑,叉着腰,歪着头,笑嘻嘻地看着贝小熙。 
  贝小熙一看见慕容休,心里就特别有气,还没等他说话呢,列云枫笑道:“兄台,英雄所见,果然略同,小弟也觉得只有聪明绝顶的人,才能看出别人的愚笨,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啊?” 
  慕容休看了他一眼,这个少年面如冠玉,双眼晶亮,淡淡地笑意,看不出对自己有什么敌意。可是,慕容休心里也合计,这个少年是和贝小熙坐在一起,他们之间应该比较熟悉才对。 
  只是人家并没有挑衅的意思,自己总不好横眉立目,所以也抱拳:“在下慕容休,请问兄台尊姓大名。” 
  列云枫故作惊讶,立刻站了起来,喜形于色:“难道兄台就是不二山庄的慕容三公子?人称天下第一快剑惊涛先生的三公子?小弟可是久仰大名,近日得见,三生有幸。” 
  看到列云枫欣喜不已的样子,贝小熙气得脸都白了,要不是在这样的场合,早一拳打过去了:“哎,你那头儿的你?他很了不起吗?他真的那么有名吗?” 
  慕容休得意地晃着头道:“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贝小熙,这个可是嫉妒不来的啊。我们不二山庄,说谦虚点儿,那是如日中天,不敢仰视,恐怕这个江湖上,我们要是排在第二,就没人敢排在第一了。” 
  列云枫用手肘暗暗碰了贝小熙一下,然后斟了两杯酒,自己端着一杯,又递给慕容休一杯:“慕容兄,今日得见兄台,小弟真是与有荣焉,唯有借花献佛,敬杯水酒,略表敬意,不知道兄台是否赏脸?” 
  列云枫的话,说得要多客气有多客气,温文尔雅,谦恭有礼,短短几句话,慕容休听得十分入耳。其实这几句不过是场面上的话,列云枫说得多了,也说得特别的溜,所以说起来连神情都是极其配合,慕容休不觉心花怒放,也不多虑,接过了酒,一饮而尽。 
  列云枫一笑,然后又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令尊大人和兄台都是武林翘楚,所谓树大招风,英贤招妒,虽然戚戚小人,不以为虑,可是如果贵庄能在谦虚些,岂不显得兄台是武林世家,有吐纳乾坤,并吞江河之气度?” 
  列云枫还是满面笑意,说着情真意切。 
  可是这些话,慕容休虽然也听了,并不完全明白,列云枫笑,他也跟着点头笑。 
  澹台梦坐在哪儿也轻轻一笑:“你少卖弄轻狂,人家惊涛先生比我们这些晚生后辈更见识卓绝,人家就是有着虚怀若谷的胸襟,才会将自己的山庄命名为不二山庄,如果换了夜郎自大的人,就会叫不一山庄了,你还要人家退而求之,那他们的山庄岂不是变成了不三不四了吗?” 
  列云枫笑道:“若是叫不三不四,好像还不如不一不二好听,真的成了不三不四,那惊涛先生岂不变成不人不鬼了?” 
  慕容休就是再笨,这会儿也回味过来,虽然列云枫和澹台梦两个人轻言漫笑,可是话里话外,却满是讽刺。 
  听到这儿,贝小熙才笑逐颜开:“我说的,我们是兄弟,你没有理向着外人啊。” 
  慕容休冲着列云枫瞪起眼睛:“小子,你什么意思?” 
  列云枫笑道:“如果兄台连我是什么意思都弄不清楚,小弟实在为你们慕容家后继乏人慨当以慷,聪明人呢,一眼就能看出别人的愚蠢,可是愚蠢的人呢总觉得自己聪明,兄台觉得我师兄笨,可是,我这个师兄再笨,也不会笨到随随便便喝别人家的东西。” 
  慕容休咽了下口水,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了:“我喝了,又怎么样?” 
  列云枫笑道:“也不会怎么样,不过是会晕倒而已。” 
  他话音未落,慕容休只觉得眼皮沉重,昏然欲坠,眼前一黑,就晕然倒下,列云枫顺手一架,扶他做到桌子旁边,慕容休软软地扣在桌案,酣然不醒。 
  贝小熙用手摇了摇慕容休:“你装什么死啊,起来啊,有本事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印无忧哼了一声:“你要和他大战,也晕过去吧。” 
  方才发生的事情,印无忧也看到了,他知道列云枫是怕慕容休知道贝小熙的身份,待会儿无法按计划行事,所以才出此下策,先弄晕了慕容休再说。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出手阻拦了。 
  他最不满意列云枫的地方,就是能动手的时候就是不动手,难道动动手,可以累死吗。 
  暗器,下药,都是印无忧最痛恨和不屑的,不过今天这个情形,这样可以直接干脆,避免夜长梦多,所以印无忧忍着没阻拦。 
  算算时间,今日的寿星陈九州应该出来了。 
  忽然,门外一片混乱,有个红衣女子飞快地跑出来。 
  因为厅上,院子里,几乎是人山人海,那个女子游鱼一般,见空就钻。 
  但是任这个红衣女子怎么乖滑,这里边的人实在太多了,她有些寸步难行,后边听到有个女子的声音:“截住那个穿红衣裳的女子,她杀了陈叔叔。”   
  天涯飞虹一剑轻   
  衣袂飞转,长发飘飘。 
  在一瞬之间,后厅掠出一条人影。 
  康宝已然冲了出来,手中拿着那边刚刚擦拭过的剑。 
  淡淡的,透亮的,浅黄色的光闪动。 
  人们看着那把剑,都情不自禁地闪出一条路来。 
  这把剑,是陈九州成名的宝剑,很多人都败在这把剑下,但是所有败了的人,对这把剑都怀着无比的敬畏。 
  一泓泪,是这把剑的名字。 
  天涯飞虹,是陈九州成名的绝招。 
  这把剑,和陈九州一直形影不离,好像陈九州的影子,陈九州在哪里,剑就在哪里。 
  剑在人在,现在,剑在人不在。 
  这个天涯飞虹到了康宝的手上,看来陈九州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剑峰上那层鲜亮的亮黄色外壳,在阳光的照射下更加地耀眼了,她另一只手上,依旧拿着那块鹿皮。 
  红衣裳的林雪若已然被人群堵着,她刚想腾身而起,从人们的头上飞出去。 
  康宝忽然大喊一声:“抓住那个穿红衣裳的丫头,她杀了陈大侠。” 
  本来已是前行无路的林雪若只觉眼前一闪。 
  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堵满了人。 
  密密匝匝,人肉围墙一般,连呼吸出的气都能鼓动林雪若的衣衫。 
  时间,仿佛在瞬间凝固了。 
  开始的时候,人们都是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 
  陈九州不是一方人物吗?二十年来,鲜遇敌手。 
  他,死了? 
  让这个穿红衣裳的丫头杀死了? 
  静,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