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





    在泸沽湖东岸又是什么情形呢?1980年春天,我们来到四川盐源县左所区沿海乡,做了数月之久的调查。据了解,盐源、木里两县的摩梭人共2486户,15094人,其中的前所、屋脚和沿海三乡共699户,占摩梭户总数的28%多,人数5298人,占摩梭人总人口的32%。我们对其中的411户、3315人进行了调查,列表如下:    
    家庭种类 户数 占总户数%    
    母系亲族 146户 35。5%    
    母系家庭 63户 15。5%    
    双系家庭 155户 33。7%    
    父系家庭 47户 11。3%    
    从上表可以看出,前两种家庭占总户数51%,其成员都属于母系制,可见当地基本处于母系制状态,与永宁地区相近 。    
    于是,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泸沽湖的摩梭人中,母系亲族并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在盐源、宁蒗和木里三县的一些乡,母系亲族多者占61。7%;一般的乡占40%以上。这说明当地的生产、生活单位仍然以母系亲族为主。这是母系制遗迹的重要反映。同时,还有两点也值得注意:    
    一是当地的母系父系并存家庭为数也很多,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历史现象。这种并存家庭具有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的性质。但一般仍然以母系为主,母系成员多于父系成员。据对温泉乡的萨达布、哈尔巴、衣布、软格和阿如村14个母系父系并存家庭的统计,共有122人,血缘以母系计算的80人,占65。6%;血缘按父系计算的42人,占34。4%。其他几个乡也有类似现象,表明这种过渡尚处在反复之中,母系仍然占有优势。    
    二是泸沽湖摩梭人的母系亲族的遗留很不平衡,以温泉乡居多,八珠、拖支、忠实和开坪乡较少,洛水和盐源左所地区则更少。另外,在金沙江沿岸的三个乡,母系亲族已经极少,至于加泽乡则已经不见母系亲族,大部分是父系家庭了。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由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劳动分工的不同,以及周围先进民族的影响程度不同等因素所决定的。


第二部分 “肖波”访谈录第25节 母系亲族(3)

    (三)母系亲族的特征    
    从前面介绍的不少母系亲族的实例和数据,可以归纳出摩梭人母系亲族的下列特征:    
    第一,世系按母系计算。    
    母系亲族的世系是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由母系计算,即由母祖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依此类推,无一例外。难怪当地民谚说:    
    “无男不愁儿,无女水不流”。    
    “生女重于生男,女儿是根根”。    
    妇女在母系亲族中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她们关系到母系亲族的兴衰存亡。有女继承人,母系亲族就能存在和发展;否则,就面临绝嗣的危险。所以,人们对母系血缘是非常重视的,当地还有这样的民谚:“妈妈的话好听,别人的话不要信”。“不是一条根,不是一个心”。这些话表明,它们以母系氏族为是非标准,极力维护着母系血缘的连续性,排斥非母系血缘关系,这正是母系氏族观念的一种表现。    
    当母系亲族没有女继承人时,摩梭人就通过吸收养女加以补充。    
    过继养女手续很简单。经过本亲族全体成员同意,可以向其他人口多的母系亲族送些礼物,请求过继养女。对方同意后,首先要举行祭祖仪式,宴请本“斯日”的成员,说明将把某某女子过继给其他亲族。达巴为她祝福道:“××,你去他家后,祝你生九男九女,子孙满屋,万代不断”。迎女之亲族也要祭祖,报告新成员的增加,为女儿命名,穿长衫,戴一种古老的花帽。事后,亲族成员共餐,以示祝贺。    
    被过继人与其他亲族成员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成年后可担任“达布”,主持生产和家务活动。    
    接收养女,生育后代,原来没有女继承人的母系亲族就能转危为安,人口兴旺起来。“氏族的全部力量,全部生活能力决定于它的成员的数目” 。所以,面临绝嗣的母系亲族吸收养女是维持亲族存在的重要手段。    
    第二,每个亲族都有一个“达布”。    
    “达布”一般由年长、有威信和能干的妇女担任,负责生产计划、劳动分工、财产管理、生活安排和宗教祭祀。“达布”没有特权,决定重大事情要与亲族成员商量。    
    据对温泉乡瓦拉片17个母系亲族的调查,1956年民主改革时有14个妇女担任“达布”,只有3个“达布”由舅舅担任。忠实乡巴奇等6个村落88户摩梭人,有50户由妇女任“达布”,占总户数的55。6%;男子当“达布”有38户,占总户数的43。2%。    
    在摩梭人社会中,“达布”具有很高的威望。母系亲族的生活“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来维持” 。    
    母系亲族多半以某一代“达布”的名字命名,也有以地点或动物的名称命名的。人们对女家长、母亲有至高无上的感情,在民歌中多有反映:    
    在家里妈妈管事,在外舅舅管事。    
    妈妈是抚养我的人,一定要报答她的恩情。    
    村里的妈妈们,对子女一片热心。    
    没有自己的母亲,如同失去了光明。    
    村里人对我说三道四,唯有母亲最知道我的心。    
    不是生我的妈妈,就不必为她忧愁。    
    不是生我的人说我一句,我有三句话反驳他。    
    让我嫁到男人家,我怎舍得母亲。    
    只要妈妈健在,我就无忧无虑。    
    我找了第一个阿注,应该征求妈妈的同意。    
    不能往火塘上吐痰,不能在舅父面前说坏话。    
    山上以老虎最大,世上数妇女最能干。    
    女人是山上的雄鹰,永远在空中飞翔。    
    山上有许多花朵,其中最美丽的是妇女。    
    十五的月儿亮一天,我们女人要亮一生。    
    有三个星星在闪光,但不如半个光月。    
    第三,实行亲族外婚制。    
    最初是流行氏族外婚制。伴随氏族的分裂和人口的增加,通婚范围日益扩大,但还是要确保母系亲族外婚制。    
    小孩在13岁前穿一种麻布长衫,男女无别,他们还不算社会正式成员,即便死去了也认为没有灵魂。少年举行成年仪式后,即可结交异性朋友。一旦双方愿意,当天晚上男方就可去女方走访共宿,次日男子离开女方,回到自己衣杜劳动、生活,天黑以后再去女方居住。这种走访婚没有仪式,不受长辈约束,离异容易,变化无常。但配偶双方必须是不同母系亲族或不同斯日的人。    
    初抵泸沽湖,摩梭人的性生活对我们是保密的,后来交了不少知心朋友,谈起性生活也就不保密了,反而谈得很彻底,对我们也敢于评头评足了。有位老人说:“你知道人家背后怎么说你们?”我说:“别客气,说吧。”他说:“人家说你们是骡子,是阉了的马!”我笑了笑,他又说:“我们摩梭人,小孩长到13岁,穿了裙子,人能跨过竹背篓,就可以找阿注了,但必须找外姓人,他们可没有汉人那么多规矩。”老人一席话,实际讲的就是血缘外婚制。    
    第四,子女随母不识父    
    因为实行走婚,男子夜来晨去,双方经常离异,所以子女不知其父,或虽知而不认其父,由母亲抚养,生父对子女无抚养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亲族的人,“不是一家人”,关系也就比较冷淡。两人相遇,有如陌生人。尽管有些母亲知道子女的生父是谁,但由于子女与生父不在一起生产、生活,生父晚来晨去,与父亲相处时间较短,子女难以知道自己的生父。而且,生父又不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他们对子女往往也漠不关心。因此,在摩梭人的词汇里,过去没有父亲一词,对生父也称舅舅。这说明,长期以来他们是不承认父子亲属关系的。    
    记得有这么一件事。开基有一位赶马人,经常到外地,接受了不少新生事物,对汉族的男娶女嫁很欣赏,回到家乡也很想认自己的儿子。他在某家发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认定是与某阿注所生,于是就对那男孩说:“喂,有空到我家玩。”男孩没加思索就答应了,但到时候男孩并没有赴约,令赶马人大失所望。但他并不死心,又对男孩说:“上次约好了,你怎么没去呀?”男孩拍拍头,不好意思地说:“哎呀,忘了,明天我一定去。”第三天,赶马人连工都没出,还准备一些礼物,但到天黑还没等来。这下赶马人急了,又找到了男孩,他没等男孩解释就说:“我请两次了,你都不来,太不够意思了,你应记住:我是你的父亲!”男孩一听就火了,厉声厉气对他喊道:“你不要胡说八道,谁是你儿子?我没有父亲,你再胡说,我可要打你了。”男孩一说,使赶马人碰了一鼻子灰,再不敢吱声,灰溜溜地吓跑了。这个例子是子女随母不识父的一个最好的注脚。    
    对于一个母系亲族来说,子女既属于妇女所有,也属于亲族集体所有;舅舅无子女,因为他们的子女归女方的亲族所有,不算自己亲族的成员。


第二部分 “肖波”访谈录第26节 母系亲族(4)

    第五,集体占有财产。    
    在旧时代,母系亲族是封建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社会细胞,又是向领主提供劳役、贡赋的单位。但在母系亲族内部,还基本保留了原始共产制的经济:房屋、牲畜和工具等财产,属亲族集体所有;有统一的公共仓库,实行集体劳动,共同消费;公有财产按母系原则集体继承,个人无权支配。    
    第六,舅权突出。    
    在摩梭人社会,舅权是很突出的,尤其是在丧葬活动中更加明显。在母系大家庭内,舅舅是男性的代表,当女子出嫁而死在外家,舅舅则代表家庭去交涉。    
    舅父披着毛毯、腰挂长刀、带着祭品而来。当听到舅舅在远处放的炮声,外甥们都得走出家门,脱帽叩头,迎接舅父的到来。    
    舅父到来后,照规矩要说一些气话:“我的妹妹(或姐姐)前两天还好好的,没有听说病痛,怎么会突然死掉?是不是你们虐待了她?”还象征性地挥舞长刀在门槛上砍三刀,借以发泄心中的愤怒,外甥们需求舅父息怒,并以上宾接待。舅父站在门口,把长刀扛在肩上,唱起挽歌,唱完歌把披毯披在死者身上。    
    相传,有一个摩梭人家,主人叫达达阿若,他有两个孩子,姑娘叫纳木阿甲咪,弟弟叫红里关库若。姐弟俩从小相依为命。父母又相继去世后,姐姐又远嫁他乡,家里只剩下年幼的红里关库若,只得靠乞讨为生。13年岁月流逝了,红里关库若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好猎手。一天,他挎着弩弓,背着箭囊,牵着猎狗上山打野牛。翻过九座大山,涉过七条大沟,野牛失踪了,猎狗也丢失了。夜幕降临,他燃起一堆火,睡在岩洞里。第二天,他跟着狗脚印寻找,到了一家正在大办酒宴的院门口。原来,这家人正在为儿子举行穿裤子仪式。为了消除主人的疑心,他问这家主妇是否见到他的猎狗,主妇说没有见到,正当他坐在门槛边失望之时,心爱的猎狗摇头摆尾跑到了他面前。    
    主人家忙着接待宾客,没有人理会他。三百人的酒宴上没有他的位置,三十人的茶宴上没有他的名字,贵宾的行列里没有他的身影,祝福的人群中没有他的声音,他独自忧伤,觉得好凄苦。可当达巴念到祖谱时,他呆住了,他的疑团解开了,女主人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姐姐,他又悲伤又愤怒。这时,两位敬茶敬酒的姑娘来到他面前,他端起酒碗,气冲冲地说:“一家之中舅为大,可我喝的是别人喝剩的残酒;猎狗认出了自己的亲人,人却认不出自己的弟弟,动物都自己的主人,人还不如动物,我是达达阿若的儿子,……”他把残酒剩茶泼在她家院坝,愤然离去。他走到对门的坡上,斜披着披毯,手叉着腰间的长刀,悲愤地歌唱童年的生活,歌唱姐弟的情谊,歌唱母亲的养育之恩。女主人听了歌声,知道他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弟弟,于是跑出家来追赶,挽留他多住几日,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可他哪听得进姐姐的话,转身就走,姐姐眼看语言无法打动弟弟的心,就抓住他的箭囊,他甩掉了箭囊;姐姐又抓住他的右衣角,他又拔刀割掉右衣角;姐姐又抓住他的披毯,他再次拔刀割去披毯角,扬长而去。伤心的姐姐捏着披毯角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火化纳木阿甲咪,用了九背松柴、用了七背栗柴却烧不化她的心。都拉松吉达巴才卜出,姐姐是抱恨而死的,要由外甥邀请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