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
穿白衣的人影从远处向她窗户所在的湖岸飘来。从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灯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够看清楚。那是马瑞欧。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只不知所措的鸟儿跳个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们之间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他用西班牙语说:“我知道,我会找到你的。”
“但,马瑞欧,你是怎么……?”“长途汽车公司告诉我你们到这里来了,我也买了一张票,就来了。”
她看见他高兴地笑着,雪白的牙忽隐忽现。“路茜小姐,为什么你一声不响地就离开了呢?甚至没有说一声再见。”她没有回答。
“但我现在来了,我仍然为你效劳。明天你和我到湖上去,好吗?在其她两个女士醒来之前,就你和我。湖上有月亮,我们还能看见日出。”“好吧……”
“明早五点我来接你,我会弄条船。鸟儿们还没醒,我就会在这里等你了。”
“好吧……”“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间,当她换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颤抖。
直到凌晨,她还没有平静下来,直到窗户下传来低低的口哨告诉她马瑞欧已经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颤抖。
她飞快地穿上衣服,理理头发,披上件衣服,跑下楼去。旅店里很安静,没人看见她穿过走廊,也没人看见她顺着斜坡来至“马瑞欧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边,然后轻轻地把她扶上船。
她没有一点反对,就像神父将她引向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那个神圣之地。
马瑞欧说得对,天上挂着月亮,是柠檬色的满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缕缕的月光。
路酋小姐坐在船里,虽然很凉,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注视着马瑞欧,他站在船尾,划着船向湖里深处划去。他把裤子挽起来,一直至“膝盖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强壮,粗野。他还唱着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优美。歌声听上去很甜,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忧伤。马瑞欧注视着她,目光从她的脸向下移动,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双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蓝宝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着月光。
小船向多岛屿的湖心深处划去,路茜小姐已经忘记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处何时,何地。闪烁的星辰和圆润的月亮她都已视而不见。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种深沉的宁静,似乎这种几乎难以觉察的感觉要持续到时间的尽头。
她听到了马瑞欧的声音:“听,是鸟儿们在叫。”
她听到了这一群群岛屿中的乌鸣,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却只能看到在天空中无声息盘旋的秃鹰。
马瑞欧停下来,拿出他们的早饭。有牛肉,面包,黄油,还有奶酪,他还带了一瓶红酒。
他用一把大折叠刀把黄油抹在面包上,递给路茜小姐。她这时才感到真的是很饿。她吃面包,喝着红酒。酒精进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阵阵如少女般的快乐。无论马瑞欧说什么她都会发笑,马瑞欧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们吃着早饭,就像蜜月中的夫妇。太阳渐渐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红色的光芒洒向湖面。在几英里之内,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秃鹰,还有就是远处飘来的阵阵歌声。
最后一片面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马瑞欧又拿起桨,向湖心更深处划去。他不停地划,再不说一句话。
当她一看到那个岛,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马瑞欧所选的那一个,它看上去人迹罕至,也远离其他岛屿,岸边草长得很高,很密,就像岛的流苏。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将他们包围起来,就像进入了另一个小得多的世界,他们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轻轻他说了两个字:“来吧。”
她跟着他如同一个听话的孩子。他找到一块干的地方,他为她铺上一件衣服,让她坐下。然后他紧挨着她也坐下来,将她搂在怀中。她能看到他的脸,离她很近,还看见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还能感到他温暖的,带着酒味的呼吸。
她闭上眼,知道自从遇到马瑞欧那天起就注定会有的一刻就要到来。从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几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着这一刻终会到来。她能感到他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还感到他的手握着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蓝宝石戒指。
她感到他抚弄着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种倾慕。整个过程看上去很复杂,却也并不多么奇特。
他的手开始向上移动,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咙,轻轻地停下来,她没有叫,更没有感到恐惧。
他的双手开始用力地收紧,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压下去,他们深深地吻着,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着。
马瑞欧扔开沾血的折刀。他讨厌看到血,为了拿到那个戒指他要砍下一根手指更让他觉得恶心。
至于她手上那枚她母亲的定婚戒指他看也没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蓝宝石戒指几个星期以来使他对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视无睹了。
他把衣服盖在路茜小姐的尸体上。本来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觉得会飘浮出去,让渔夫发现。
这个岛几年也不会有人来,而真的有人来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似乎永远都在盘旋的秃鹰。
再没有回头看一眼,马瑞欧向小船走去,划向陆地。到岸边之后,他把小船翻过来,让它顺水飘走。这样,它就会一直飘到湖的中心地带。
一个美国妇女和一个经验不足的船夫驾船进入湖中。他们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们不会在这个巨大的湖中搜寻他们的尸体的。
马瑞欧搭上一辆返回方向的运货车。明天,如果能搭上另一辆车,他也许就会在古德罗斯村了。他想他的母亲肯定会喜欢那戒指的。
《 完 》
百叶窗
在漫长、无聊的飞行旅途中,我经常买一本神秘杂志来打发时间,但是这一次却没必要。坐在我身旁靠近窗口的那个人,远胜于任何杂志。
他是位中年人,衣着保守中透着粗犷。他有一个双下巴,一双温和的褐色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飞机起飞时,我在他身旁的座位坐了下来,他不经意地瞥了我一眼。我很想和他说话,却找不到话题。飞机升空了,我们都解开了安全带,这时他开口了:“我看你是个神秘小说迷。”说着瞧着我手中的杂志。
“可能还算不上,”我说,“不过这不失为打发时间的一种好办法。”
“我也算不上,”他说,“我所以读神秘小说,为的是要赶时间,懂得新的犯罪技巧。”“你这样说很容易让人以为你是个歹徒,正在研究学习犯罪技巧。”
他咧开嘴笑了笑,“问题没这么严重,”他说,“银行要经手钱,而钱吸引歹徒,我想在这方面多了解些,以防我工作的银行出事,如此而已。”
“我叫约翰逊,”我说,“幸会。”
他说:“多年前,我亲身经历过一次银行抢劫,那是在加州一个小镇的一家商业银行里。所以,我知道这种事随时都可能发生。”“听起来蛮吸引人的。”我说。
“不错,可以说是很吸引人,也很紧张刺激。他说,靠向椅背,闭上双眼,很明显,他正在回忆那段往事。
我很想知道这件事的经过,于是我说道:“讲出来我们一块儿分享怎么样?”
“你会厌烦的,”他说,同时睁开了眼睛,“不过,好吧,故事很长,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当时我在银行里是个助理出纳——真正的小职员。我们的银行办理一种夜间存款,镇上的生意人可以在商店关门之前,把现金存到银行里来。那时候,镇上所有的商店在星期四都到晚上九点钟才关门,因此,礼拜五上午,夜间存入的现金总是不少。”“我了解这种情形,”我说,“在下城我有一家运动用品店。”
“哦,真的?F城是一个好地方。嗯,我的工作之一是早上一早到银行,清理夜间存款,计算好,作好标记,放在出纳的办公桌上,以便他在银行开门后工作。所以,我总是全行第一个上班的人,其他的同事要在银行开门前十五分钟才会陆续到来。不过,每天上午银行正式营业之前,我还有半小时自己的时间,我很喜欢那段时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时候没有别人在,使你有一种独自负责整个银行的感觉。”我理解地点点头。
“有一天早晨,和平日一样,我大约八点钟离开家,站在公共汽车站等候公共汽车,这时有一辆灰色的福特汽车开过来,停在公共汽车站的旁边,司机探出头来,问我要不要搭便车进城。我说当然,他打开车门,我便跳上车,坐在他旁边。”
“在神秘小说里,”我自作聪明地分析说,“你应该怀疑一位陌生人无端地施予你恩惠,定有所图。你应该说,不,谢谢,然后继续等你的公共汽车。”
“也许。不过,那天早上我可是一点提防都没有。于是我上了福特车,可是上了车之后,我发现后座上还有两个人,这使我大为惊骇,因为坐在右边的那个人拿着左轮手枪,枪口正对着我。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任何事来引起外人的注意,我可以向你保证,因为那人的手枪正警告我别轻举妄动。单是那把枪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默默地开着车向银行驶去,车速平稳。司机将车停在银行的后门,我平常进入的地方,他好像对我平常的活动规则很了解似的,银行背后是条小巷,或者算是弄堂,仅供银行职员进出。在清晨,巷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持枪的男子对我说,‘到了,朋友,下车!’他示意我下车,他和后面的另一个人也跟着下车。持枪的那一个,高高瘦瘦的,头发金黄。另一个比较粗壮,有一头浓浓的黑发,而且长到后颈。高个子对司机说,‘留在汽车上!’然后对我说,“开门,让我们进去!”他的声音冷冷的,温和有礼,显得不慌不忙,好像他每天都在做这种事一样,也许他真的如此。
“当枪口对着你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好争辩的,只有唯命是从。于是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当我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胳膊扭动,我看见手腕上手表指着八点十五分,距警卫和同事上班还有好一会儿。但是我知道地窖的电子锁,时间是定在银行开门营业之前几分钟,我十分肯定他们对电子锁没办法打开,除非等到开门的时间。
“我们走了进去,高个子的一句话,熄灭了我最后一丝期望,他说:‘夜间存款!’那时,我才领悟到,他们的的确确知道我每日的工作规程。他们肯定监视了我好些个上午,注意我的一举一动,我相信那就是一般作案人所谓的‘探路’,约翰逊先生,你说是不是?”
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好像要我称赞他从神秘小说中学到的歹徒的“行语”。我说“是的”。听这位威严十足的中年银行家说黑社会的行话,总觉得怪怪的。
“他们逼我来到大门旁边的墙壁上存放夜间存款的地方,那时候,银行大门还没有现代这种坚固、透明、装有电眼的设备,而那扇前门里有一道活动的百叶窗,是遮挡午后阳光用的,因为我们副经理的办公桌就在大门的右边。每天上午,太阳射进银行时,这扇百叶窗就放低一点,午后就那么放着——放低一些——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我来上班,再把它拉上去,每天早晨,在我清理前一大夜间存款之前,拉上百叶窗是我的第一项工作,”他一双安详的眼睛转向我,不无得意地对我说,“约翰逊先生,你知道,我在银行里有很多零星的工作要做,我几乎成了门房。”说完,大笑一声,然后继续讲下去。
“虽然枪就顶在背后,但是习惯的力量胜过一切。经过门前时,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拉起那道百叶窗。就在这时跟在我背后的男子立刻说:‘站住!你在动什么歪脑筋?’我只得站住,说道:我每天早上拉起这扇百叶窗,我只是要把它拉上去而已……’不等我说完,他就说:今天我们不必了,假如你不介意的话。
你以为我们喜欢街上每个人都看见我们在做什么吗?
“我想,我至少应作出一些象征性的努力,对这两个强盗表示抗议,于是,当我们走近存放夜间存款的壁柜时,我以不大自信的声音说:‘我打不开这东西,那要用特殊的钥匙来开,那把钥匙在出纳身上,他要到九点钟才来。’”“较粗壮的矮个儿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枪,走过去站在大门旁,透过百叶窗,看外面街上的情况。高瘦的男子用力将枪顶在我的背部,‘别和我耍花招,’他说,‘我知道每天早上是谁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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