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
!?br /> 达克不收,直视着克汗的眼睛,“我想你还不明白我告诉你的意思,”他说,“五元是买罐子用的,不包括汽油。”
“什么,五元买那东西,没有汽油。为什么?我可以用两毛五分钱在任何店铺买到。”“那是事实,今晚你准备去哪家店铺买?达克冷笑着问。
克汗盯着窗子,窗上堆满着雪,他愤怒而又无奈地捏着拳头,终于问,“汽——汽油要多少?”
达克盯着他的皮夹,“幄,看你对这整件事情这么明白,又这么痛苦。这样吧,五十元一加仑。”“五十元,去你的,那是公然抢劫。”
“油价涨了。”达克冷静地说。“那可不是开玩笑。”“无意说笑,只是指明事实。”
克汗绝望地数出皮夹里的钞票,最后说:“该死,我这里只有六十元。”
“晤,那可以买一加仑,外加一个罐子,你还能剩五元,”达克微笑着说,“你在炉边烤火我不收费。”“那你可真高尚,”克汗不屑地说,“但我要两加仑。”
“但是看来你付不起钱,”达克说,“除非你太太身上有钱,提到她,她在车里一定冻得要死。”“求你,两加仑,我把手表给你。”克汗开始解手表。
“不需要表,在这地方时间没什么意义。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带汽油回车里,雪似乎越下越大,然后当你回这里时,你再决定是不是要多买汽油,或停在这里,直到有人经过。我可以提供便宜的食宿,按日按周收费都行。”
达克没有等候回音,拿起罐子回到屋里,从一个大油桶里加满它。当他回来时,克汗已穿好雨衣。
“这是你的钱,”克汗嗤之以鼻,递过一卷钞票,“我希望你鲠死。”
“那样说一个救你生命的人是不对的。”达克说,他接过钱,小心地数,“五十五元,和你交易真愉快,我希望能送你一程,但我说过,我的卡车停下来过冬,没法送你。我猜想我可以在两三小时内见你回来,对吗?”
克汗高声诅咒着,推开门走进风雪中。
当达克听到门外有汽车声时,已近午夜,风和雪已经停了。他打开门,看着克汗下车,然后走过来,后面跟了一个大衣薄得几乎无法抵抗风寒的妇人。当他们走进屋子,倚偎在炉子旁时,达克看见他们的嘴唇已经冻乌了。
“这是海伦,我的太太。”克汗介绍说,“我告诉她有关汽油的事,你够仁慈。”
“乐于效劳,”达克微笑着说:“你们俩是否决定再买一加仑?”
“我有些钱,”他太太说,“我们愿意。”
“好,只有一件事,油价又涨了。现在一加仑六十五元,当然你用已经买的罐子,所以那点可以省下来。”
海伦打开皮包,“这该够了吧?”她说着,向达克抛过去一小叠钞票,落在地上。
达克弯腰捡起那叠钞票,克汗听到他惊讶喘叫,“为什么,这所有的钱——”“那是你想要的,不是吗?”海伦问。
“是呀,可是……等一等,这上面的字条写明……”达克惊讶地抬起头,正对着克汗指着他的枪口。
“它标着香柏银行,对不对?老兄。”克汗说,“我的车厢里有许多那种成叠的钞票,我告诉过你,我们曾到过香柏村,但我没有告诉你去干什么。”
“你,你在那里抢劫银行?”达克忽然领悟地叫道,“可你先前来的时候,你说你没有多余的钱。”
“你以为我会疯得步行时还带着那么多的钱?”克汗咧嘴笑着,“我可不知道在这种鬼地方路上会遇见什么人。”
“瞧,克汗先生,”达克瞪大眼睛望枪口,“没人知道你到过这里,我——我可以守口如瓶。”
“多少钱,老兄,对不起,你的价钱太高,我最好杀掉你。海伦,把墙上的绳子取下来,捆牢他。”“我们要不要塞住他的嘴。”
克汗摇摇头,“让他叫吧,他自己告诉我至少有两天不会有人经过这条路。我们有的是时间离开这里。”
几分钟内,达克就被牢牢捆在椅子上。他可以感到铜丝嵌进他的手腕,他知道没有人帮助他不可能脱身。他的两只脚被分开捆在椅子腿问的横档上,有效地防止他站起来。“现在我们要取油了,”克汗低头看着他,“取我们需要的。”
达克一言不发。“两加仑,”克汗沉思着说,“那就是我们需要的。”
“你是什么意思?”达克问。
“当我们计划这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你先前提到的机常”克汗说,,‘我的一位驾驶员朋友会在那里等我,在任何人接近我们之前,离开山区。”
“但在行动之前,你忘了加油。”海伦嘲弄他。
“对了,所以我们没有油。老兄,假如你卖我们两加仑油的话,我们就可以直奔机场,不用再来找你了。但你太贪心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开车回到这里,要不然我们可能还是到不了机常同时,我们怎么知道你没有通过收音机听到抢劫的消息呢?”“可是我发誓,我什么也没有听到,”达克惊悸池说,“我连收音机也没有。”
“不起,老兄,但我们先前不知道,现在已经晚了。”
汽车很快加满了油,海伦到外面。克汗又检查了一遍那些铜丝是否牢牢地绑住了他的俘虏。“克汗先生。”达克叫道。“什么?”这山上很冷。”
“我知道,怎么了?”“有时温度在零度以下,炉子里的火只会燃几个小时。”
“你说得对。”“我会冻死的。”“当我太大在外面挨冻时你似乎并不怎么担心。”
“为了诈你一加仑油,就以死抵债,价格未免太高了。”
“哈,老兄,记得你自己怎么说的?”“什么?”“油价涨了。”
《 完 》
真实情节
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前一位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柄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这个世界变得真快,他记得十七岁那年,当他手臂上刺了一个花纹回家时,父母见此是大呼小叫;而现在,女孩子纹身都见怪不怪了。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经过两条宽阔的街道后,车驶进一条偏僻的小马路,在那儿开车他放松了许多。他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人家抢劫的对象,其他人可能,但不会是他。
“如果我没有钱,我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告诉你,我刚从那下流的地方出来,你们俩不也刚从那儿出来吗?”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你怎么知道!”黑人女子问。
“那可是最早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他说,“除了监狱,哪儿还会不分种族、白人与黑人相互信任呢?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有疑惑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是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著不恰当。”“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必须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滑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你们准备干什么?”他问。“换衣服。”金发女子说。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事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照原先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 完 》
逐鹿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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