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史
抗日战争开始后,在作家深入生活,“文章下乡,文章入伍”的潮流中,由于宣传抗日与动员群众的需要,文艺的大从化,利用旧形式等,受到广泛的重视。作家为了使文艺创作为群众所喜闻乐见,从内容到形式都作了新的尝试,涌现出一大批形式短小、内容通俗的抗日作品,利用旧形式的通俗文艺创作十分风行。但在利用旧形式的过程中,有不少作品往往生搬硬套,甚至无批判地接受其中落后和庸俗的东西,或者将旧形式和新内容作了极不调和的结合。抗战初期曾经致力于通俗文艺的提倡,并作出一定成绩的通俗读物编刊社,在他们的创他与理论上都存在着上述的偏差。党在国统区创办的武汉《新华日报》,曾经针对这类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盲目地来采用旧形式”,结果反而会被“旧形式所利用”,出现“开倒车”(注:阿恸:《关于利用旧形式问题》,载武汉《新华日报》,1938年5月29日)的现象。
在创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错误倾向,说明迫切地需要在理论上解决如何继承民族遗产,适应群众爱好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创作实践的同时,展开了关于文艺大众化和利用旧形式的讨论。向林冰在抗战爆发前后,关于“旧瓶装新酒”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主张“将新内容尽可能的装进或增入旧形式中”(注:向林冰:《再答“旧瓶装新酒”怀疑论者》,载《通俗读物论文集》第56页),认为“如果不于旧形式运用中而于旧形式之外,企图孤立的创造一种新形式,这当然是空想主义的表现”(注:向林冰:《“旧瓶装新酒”释文》,载《通俗读物论文集》第35页)。这与他参加的通俗读物编刊社在创作上表现出来的倾向,与他在民族形式讨论中强调以民间形式为中心源泉的观点是一致的,他把利用旧形式看成大众化的唯一途径,主张全盘地继承民族遗产。茅盾在抗战初期对这个问题十分关注,对文艺大众化和利用旧形式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文章,针对当时存在的各种错误倾向和理论,强调首先要从大众能否接受出发,既不能踢开旧形式,也必须对旧形式进行“翻旧改新”,在这个基础上创造出“民族的新的文艺形式”(注:仲方:《利用旧形式的两个意义》,载《文艺阵地》第1卷第4期,1938年6月1日)。老舍在努力从事通俗文学创作实践的同时,对通俗文艺的理论问题,发表了不少积极的意见。这些讨论,对于文艺大众化问题的深入起了推动作用,但是,并没有引起比较普遍的重视,主要还是停留在“旧瓶装新酒”的讨论上,未能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入,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核心——如何创造民族形式的问题。
一九三八年十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的报告,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论新阶段》为题,全文发表于《解放》周刊第五十七期。其中关于《学习》一节,提出了“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紧密地结合起来”,创造“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给长期以来关于文艺大众化问题的讨论和实践,指明了新的方向。
从一九三九年初开始,在延安首先展开了民族形式问题的学习讨论。周扬、艾思奇、萧三、何其芳、柯仲平、冼星海、罗思等,先后在延安的《新中华报》、《文艺突击》、《中国文化》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举行座谈会,广泛地涉及到文学、诗歌、戏剧、音乐、美术等方面的民族形式问题。这些文章联系新文学运动的历史,结合抗战以来文学创作与理论的实际,阐述了对于民族形式问题的学习体会和意见;强调“利用旧形式不但与发展新形式相辅相成,且正是为实现后者的目的的,把民族的、民间的旧有艺术形式中的优良成分吸收到新文艺中来,给新文艺以清新刚健的营养,使新文艺更加民族化,大众化,更为坚实与丰富”,“因为民族形式之建立,并不能单纯依靠于旧形式,而主要地还是依靠对于自己民族现实生活的各方面的绵密认真的研究,对人民的语言、风习、信仰、趣味等等的深刻了解,而尤其是对目前民族抗日战争的实际生活的艰苦的实践”,只有“在活生生的真实性上写出中国人来,这息然就会是‘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就会是真正的民族形式”(注:周扬:《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一个看法》,载《中国文化》创刊号,1940年2月15日)。在讨论中已经初步提出:“这种更中国化的民族形式的文学的基础应该是五四运动以来的还在生长着的新文学呢,还是旧文学和民间文学?”(注:何其芳:《论文学上的民族形式》,载《文艺战线》第1卷第5号,1939年11月16日)的问题。有人认为“五四”以来的新文艺都是脱离大众的、欧化的、非民族的,民族形式必须从头由旧形式发展出来;也有人对利用旧形式持否定态度。但这些意见在当时未能展开充分讨论,大部分文章是以阐述学习中的体会和收获为主。同时,在各个抗日民主根据地和国统区也展开了学习和讨论,晋察冀的《边区文化》,国统区的《文艺战线》,《文艺阵地》上,纷纷发表讨论文章,指出“在文艺领域里……提出中国气派与中国作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注:巴人:《中国气派与中国作风》,载《文艺阵地》第3卷第10期,1939年9月1日)。
一九四年初,毛泽东同志的重要著作《新民主主义论》,在延安《中国文化》上发表,进一步提出了“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同时,对民族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作了重要的论述,既强调了“凡属我们今天用得着的东西,都应该吸收”,又反对“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指出应当“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对于正在开展的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国统区的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由于意见分歧,逐渐地引起论争。一九四年三月,向林冰在重庆《大公报》副刊《战线》上发表《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一文,强调要以民间形式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同月,葛一虹在《文学月报》第一卷第三期上发表《民族遗产与人类遗产》,对此表示异议。接着,又有不少人陆续发表文章,对上述两篇文章的主要观点,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逐步地在重庆、桂林、昆明、成都、香港、上海等地,引起了一场十分广泛的论争。
一种意见以向林冰为代表,他们比较重视利用民间的旧形式,主张“应该在民间形式中发现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注:向林冰:《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大公报》《战线》,1940年3月24日),认为“民间形式的批判地运用,是创造民族形式的起点,而民族形式的完成,则是运用民间形式的归宿”,“所以民间形式成为创造民族形式的‘主流’”(注:方白:《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不在“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对于民间文艺,采取形而上学地全盘继承的态度。与此同时,他们又对“五四”以来的新文艺给予较多的否定,把创造民族形式与“五四”以来的新文艺对立起来,认为新文艺“是对中国固有文化遗产的一笔抹杀的笼统反对”,是“以欧化东洋化的移植性形式代替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的畸形发展形式”(注:向林冰:《再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新蜀报》《蜀道》),甚至引用别人的话来论证它是“畸形发展的都市的产物”,是“大学教授、银行经理、舞女、政客以及其他小‘布尔’的适切的形式”,因此只能“分别的采入于民间形式中,以丰富民间形式自身(注:向林冰:《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大公报》《战线》,1940年3月24日);如果”新文艺要想彻底克服自己的缺点“,就”不得不以民间文艺形式为其中心源泉“(注:向林冰:《在”文艺的民族形式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载《文学月报》第1卷第5期,1940年5月15日)。向林冰在这次论争中发表的文章,始终坚持上述错误观点,因此受到大多数论争参加者的反对和批评。
另一种意见是以葛一虹为代表,他们正确地批评了向林冰在利用旧形式,对待“五四”以来新文艺方面的错误观点,但却矫枉过正地走向另一个极端。他们无视旧形式中的合理成分和新文艺本身存在的弱点,一方面对旧形式笼统地采取否定的态度,认为“表现新事物而用属于旧事物的旧形式是决不可能”,表现新事物“与‘旧事物’的旧形式是绝然不相等的”,它们之间“并无共通之处”。因为他们把旧形式都看成是“没落文化的垂亡时的回光返照”,“只是历史博物馆里的陈列品”,所以注定它“必归于死亡”(注:葛一虹:《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是在所谓“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1940年4月10日),对旧形式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另一方面,他们又无视“五四”以来新文艺本身存在的弱点,认为“新文艺在普遍性上不及旧形式”,其原因不在于新文艺本身,“主要还是在于精神劳动与体力劳动长期分家以致造成一般人民大众的知识程度低下的缘故”,因此认为新文艺如果利用旧形式,就是“降低水准”(注:葛一虹:《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是在所谓“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1940年4月10日)。把新文艺与人民大众未能很好结合的原因,归咎于大众的知识低下,将新文艺和利用旧形式完全对立起来。胡风基本上也是持这种观点,他在论争中发表的若干篇文章,批评了对民族遗产全盘继承的错误倾向,但却认为民间文艺“本质上是用了充满了毒素的封建意识来吸引大众”,认为“五四”新文学不是生根在民族传统之中,而是从“世界进步文艺”“接受了思想、方法、形式”(注:胡风:《论民族形式问题》,重庆学术出版社,1941年版),是“移植”过来的。完全否认新文艺的历史继承性,对民族遗产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
围绕着“中心源泉”问题讨论的较早的一批文章,相当普遍地存在着片面性的错误;在民族遗产继承问题上,采取形而上学的态度,或盲目地崇拜,全盘接受,或不分精华与糟粕,一概否定;对待“五四”新文学,不是一笔抹杀,就是十全十美,无视它本身存在的弱点。而且,纠缠于所谓“中心源泉”之争,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民族形式本身的深入探讨。在《新华日报》召开的民族形式座谈会上,有些作者指出了论争中的这种偏向,认为“自从民族形式提出,到现在为止,一直停留在民间形式是不是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的问题上了,现在应该把这一问题向前推一步,更深入更广泛地展开讨论”(注:《民族形式座谈笔记》中以群的发言,载重庆《新华日报》,1940年7月4日)。此后,一些报刊相继召开座谈会,发表讨论文章,很多作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提出了某些新的观点,在讨论深入的基础上,逐渐地接触到问题的实质。郭沫若认为:“‘民族形式’的这个新要求,并不是要求本民族在过去时代所已造出的任何既成形式的复活,它是要求适合于民族今日的新形式的创造”,因此他强调作家应当“投入大众的当中,亲历大众的生活,学习大众的言语,体验大众的要求,表扬大众的使命”(注:郭沫若:《“民族形式”商兑》,载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1940年6月9日),并在这个基础上创造出民族形式的文艺。茅盾在论述民族形式的文章里,批评了以民间形式为中心源泉的观点,批评了它把“五四”新文学看成完全不适于“中国土壤”的错误,同时着重指出应当重视民族形式的内容,批评了那种认为“新文艺不能深入大众,主要在于形式”,与内容无关,“内容便无论怎样都行”(注:茅盾:《关于民族形式的通信》,载《文学月报》第2卷第1、2期合刊,1940年9月15日)的错误观点。在讨论过程中,胡绳、罗荪、戈茅、黄芝冈、光未然等人都强调了民族形式与抗日内容是不可分开的。潘梓年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意见,他认为“形式不能离开了内容来讲”,“民族形式的提出,主要的要求是文艺活动与抗战建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是说,要用大从自己的语言来描写大众自己为独立、自由、幸福而斗争的战斗生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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