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论
亦有善与不善业二种,共为四句也。”
(此科各本皆不明,兹从《广论》得来,俾易明了。)此明二业中,引业有定,而满业则无定。如生乐趣中者,亦有根缺、形陋、寿短、疾多、奇贫等之不满,是由其引业善而满业不善之所致。又如傍生饿鬼中,亦有受用丰饶者,乃由其引业不善而满业善之所致。故引业虽为善所引,而满业中,仍有善与不善之差别。引业为不善所引,其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之二种。是故此中分之为四。谓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善所圆满及不善所圆满。而不善引中,亦复如是,有由善不善之各别圆满。如《集学论》云:”应知善不善业,能牵引及圆满於善恶二趣之受生。”能牵引者,谓能引异熟,能圆满者,谓能令领受爱非爱等。简言之,即善引中亦有由不善而得不圆满者,所谓美中有不足也。而不善引中,亦有由善而得圆满者,所谓不足中复有美者在。如人能持戒而不能布施,即感人身而贫乏。得人身,乃其持戒之善业所引,感贫乏,乃由其悭吝之不善所圆满。如能施而不持戒,则如畜生道中之噶窝龙王,与饿鬼道中之阎魔王等,乃各由其引业之不善,而其受用势力,又为其善业之所满也。吾人多黑白业相间,职是之故,苦乐顺逆,亦互相间杂。
寅二、定不定受差别
定受与不定受,又视其作与积而差别。
“定受者,谓故思而作及积聚也。不定受者,不故思作与未积聚也。作与积聚之差别中,作者谓思或思已所起之身语也。积聚者,除梦所作等十种不属之业也。未积聚者,梦所作等十业也。”
身语七支所造作者,为作。意之三支,恒常发起猛利思作者为积。积与作二者兼具,则定受无疑。依《净业经》谓,经忏悔、发露、防护未来者,为作而未积之业。反之,未经忏悔、发露、防护者,为作而又积之业。数数思惟、发起、形於语言而身未究竟作者,为积而不作之业。如无心偶作,一作便已者,作积支分皆不完备,为不积不作之业。如挤牛乳用力过猛,因而致牛於死,本属无心,即是其例。在《道次广论》又称此为善巧业。身语七支具四。(上述四种作积情况)意三支具一,作且积。积而不作者,俱定受。余二(即作而未积、不作不积)不定受。
寅三、决定受差别
“於决定受中,依受果时期有三,谓现法受者,彼业之果,於彼生受之。顺生受者,二世受果也;顺後受者,三世之外而受也。”
受分三期,此三期中:一、现生受,谓现生即受。二、顺生受,即由第二世受。三、顺後受,三世以後始受。现法受者,不仅限於现身即受,谓从此生起受,而推至二世尚续受者,亦称现法受。推之顺生受,谓从二生受起,不仅二生受完。顺後受,亦不仅彼生受完。如詈具足三学比丘为女人者,即生变为女人,是现法受。二生以後尚未脱女人身,亦现法受。又有一业感多果者,有多业感一果者,详见《广论》。但《俱舍》则谓一业感一果,无一业感多果说。一业感多果者,如詈比丘感五百世女人身,即是其例。现法受有八,善不善各四 一、执此身而作不善。二、於有情猛利残害。三、於上师三宝猛利残害。四、於父母猛利残害。此四不善,现法即受。反上四种而作善业,亦现法即受。《俱舍》谓三受各有二,共为六种。在定受中分:一、暂果决定受,而异熟不决定受。二、暂果与异熟均决定受。在不定中、又有暂果不定受与异熟不定受者。自宗则谓定不定受,皆专指异熟而言,不问暂果如何。善恶业均多相杂而造者,据经说:(1)视何业力大,何业先熟。(2)如业力相等,则视有情临终一念注於何业,则何业先熟。(3)如临终时善恶两念并陈,则视念何业力强,则何业先熟。(4)如两念力同,则视何业先作,则何业先熟。播多瓦谓,如临渡争舟,力强者先登。此如(1)。同力则视舟近何人,何人先登,此如(2)。同近则视舟子与何人较熟。何人先登,此如(3)。同熟则视何人先开口,何人先登,此如(4)。
壬二、思惟差别相
“思惟差别相者,断十不善,虽亦能得贤妙之身。然若能有一德相完全修习一切智之身者,则修道之进步,非余能比。故应修求如是之身,此中分二:”
癸初、异熟之功德及业用。癸二、异熟之因。
癸初、异熟之功德及业用。
断十不善业,虽亦能感得人天贤妙之身,然此尚非堪修种智之身。欲得能修种智之身,尚须具八种圆满德相。云何为八:即(一)寿量圆满,(二)形色圆满,(三)种性圆满,(四)自在圆满,(五)言信威肃圆满,(六)大势名称圆满,(七)具丈夫性,(八)大力具足。此八称异熟功德,谓由断十不善而行善,感得人身所有功德。
“初中有八:一、寿量圆满。以先引业,感得长寿,如引而住。以是於自他义利,能长时中多集善业。”
此谓由过去引业感得长寿,如业所引,安住其寿。以此对於自他方面,能得长时积福善业。倘不能如引安住,则虽具诸引业可得长寿,而其中又杂以恶业,便不能使之圆满,故得如引安住,是为甚难。
“二、形色圆满。形色姝妙,根无不全,竖横相称。以是所化机等,见生欢喜,听从教授。”
此谓诸根具足,横竖相称。能使所化有情,见之生喜,易於信受。如阿底峡尊者,形色庄严,历事百余师。无不嘉之,及在西藏所作宏法事业之大,皆於形色有关。
“三、种族圆满。於世间敬重,共所称赞之高姓中生。以是劝导,无所违越。”
世间习俗多重种姓,根器高贵,以此观导有情,易得信仰。如释迦为净饭王太子是。
“四、自在圆满。有大财位及广大朋翼僚属。以是摄诸有情而成熟之。”
此谓自具足势位富厚及大朋翼,如此摄受有情,容易成熟。
“五、信言圆满(威信圆满)。由以身语不诳他故。令诸有情信受其语,以是能以四摄摄受有情,令其成熟。”
谓由语无欺诳,有情易於信受,能使四摄成就。
“六、大势名称(圆满)。具足勤修施等功德,成诸众生所供养处。以是於他一切事业而为助伴,他便为欲报恩故,速听教化。”
谓凡夫中,能於布施功德等类,常时勤行,著大名誉,由此使有情对之生感恩图报之心,而乐从其教。
“七、男性具足。具足男根,以是为一切功德之器,以欲精进增长智慧,处众无畏,与诸有情,以为共行,或处闲静,无能为碍。”
此谓男根为出世之一切有功德之器。无论处众处独,皆无所畏,能作精进,从闻思修得大智慧。
“八、大力具足。以先业力,性少疾损,或全无病,以现世缘,有大勇悍。以是於自他之事,无所疲厌,坚固勇猛,得思察力,速证通慧。”
谓身无疾病,因此有大力量,勇於任自他利益,作为无厌,速证通慧。
十月初七日讲
癸二、异熟之因亦有八。
(一)不伤害有情,感长寿因。(二)布施灯衣,感形色圆满。(三)摧伏我慢,感尊重果。(四)施不悭吝,感受用圆满。(五)修习语业,言论自然威信。(六)常发大愿,摄持当来功德。(七)乐丈夫身,感得男根。(八)扶人施物,能感大力具足。
“初者、於诸有情不加伤害,及远离伤害之意乐。如有颂云:‘若到杀生场,施放故作饶益,遮止害有情,当能得长寿。恒作侍疾人,并施医与药,不杖石损他,当感得无病。’”
此为长寿正因。
“第二、惠施灯明及鲜净衣等(能感形色圆满),如云(如前论云):‘依於无忿恼,以施感妙色,不嫉垢果者,说感妙同分。’”
由是推之,塑绘佛像,供衣庄严,对他有情,形色妙好及受用丰美者,不生嫉妒,反加随喜,如是则能感得妙色。
“第三、摧伏我慢,於师长前及余人所敬重若仆。”
慢心,多从富贵,或学识、眷属、名誉等而生,以之骄人,则感(成)卑贱,反之,能敬人者人恒敬之,尤其对师长,时申敬礼,乃至师之仆役犬马,亦加敬重,则感得尊贵果报。
“第四、於求衣食等者,常行惠施,纵其不求,亦作饶益,及於苦恼,具德之悲敬田中,无资具者,悉作布施。”
是为富饶正因,菩萨摄有情,先断不予取,继以财施,最後始用法施,故感受用圆满。
“第五、修习断除四种不善之语。”
谓不欺诳,不詈人,不挑拨是非,不说无义空语,自然言论日趋威肃。
“第六、发愿自於後世能修种种功德。且於三宝父母、声闻独觉、和尚阿闍黎诸师长所,而修供养。”
常发如是大愿。
“第七、乐丈夫德,厌妇女身,深见过患,於诸贪著女身之辈,遮止其欲,断男根者,为作解脱。”
如称绛区生巴、意喜喇嘛、俄吉堕、麦躬(般若会上菩萨之名)名,而礼拜之,亦感得男身。
“第八、他所不能,我为代作。於可共合,为作助伴,并施饮食。”
如是等等,能感得大力具足。对三宝上师恭敬承事,供五妙味(糖、蜜、果、乳、酥),亦感此果。又大力中,分身心之二,身力大如前述,心力大,以发增上心为正因。
“彼八种中,若具三缘,当得殊胜异熟。”
由上八因,得八种果,但得八果後,又不定能即入於善,或反以之造恶者亦有之。为防止以八果造恶故,应再发愿,加上三缘,始能感得殊胜异熟。
“三缘者,(一、心清净,二、加行清净,三、田力清净。)心净清中(复分自他之二),观待於自有二:(一)修诸善因,回向无上菩提,不希异熟,及(二)意乐至诚猛利而修诸因也。(以纯厚意、决定意、猛利修善)。观待於他有二:(一)见同法者(同法者,如自行施,他亦行施,同心一德者是)。上中下三(品),断除嫉妒校量、毁訾(轻侮比赛之心),心生随喜(勤修随喜)。(二)若不能者,亦应就日日於其所行,多次观察焉。(即不能如是,亦应日日多次观察他所作事,见贤思齐)。加行清净中(亦分二):(一)观待自者,长时无间猛利所作。(自方对八因长时殷重而作)。(二)观待他者,未受正行,赞美令受,诸已受者,赞美令喜,常恒无间,安住不舍。(他方未修八因者,赞彼令修,已修者,赞之令增)。田清净者,即彼二种意乐加行,获多美果等同田也。(田清净中,即彼意乐加行所得之二果,美妙繁多,其力如田。故称田清净)。”
田清净,为菩萨地所无,此处补入。
壬三、思己应行止之法
总上业果道理,在使人认识因果关系,劝受善业。向来大德皆劝人当思业果,以业果比空性尤难,空性尚可以理解,业果超常理,不易信解,须常思惟,尤应思惟应行应止方法,行止法为业果中最扼要,亦即正行之起点。此复分二
癸初、总示。癸二、别以四力净修之法。
癸初、总示。
“《入行论》云:‘从不善生苦,如何从彼脱,我昼夜常时,唯思此应理。’(此颂即谓应常思业果理趣之意)。又云:(前论又云)‘一切善品根,佛说胜解是,又彼之根本,常修观异熟。’知黑白业果已,当数数修习,以其最极隐覆,难获决定故。”
此谓一切善根之根本,即在胜解业果,而业果胜解之根本,又在常常修习异熟果之道理,乃能生起取舍胜解心,由取舍胜解心,乃能生起一切善品。盖业果理极隐微,极难获得决定。过去噶当大德,每遇业果有疑处,即检阅经藏关於业果事理,如前引噶窝龙王故事等,务使生起,检阅经藏,即由深信佛语而来。因业果非同空性可以以一异诸门为正量,而比知其无自性,业果不可依理依量抉择。惟有依圣言量,循佛所说,迹以求之,而又须先信圣言无不是量。
“如《三昧王经》云:‘月星可损坠,山邑可崩坏,虚空变为余,佛不说虚语。’於如来语须生决定信。在未获此无伪决定以前,随学何法,亦不得佛所欢喜之决定也。”
此谓佛之语业,无有染污,凡所说法无不可信,如於业果未得决定,任修何法,等於修贪瞋邪见,欲得诸佛欢喜,决无是处。以未得业果决定见者,对於佛语即未深信,未深信佛语,则自修皈依起乃至空性,皆无从生起。
十月初八日讲
“有一类人,自谓於空性已获决定,於业果未能决定,於彼不作数者,其於空性之见解成颠倒矣。达空性者,即於空性见为缘起之义,能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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