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论





  十月初八日讲
  “有一类人,自谓於空性已获决定,於业果未能决定,於彼不作数者,其於空性之见解成颠倒矣。达空性者,即於空性见为缘起之义,能为於业果生决定之助伴故也。”
  此谓真达空性,必信业果,如谓已达空性,於业果无所碍,善不善一切皆空,因此任意妄行,不择善恶,及谓但达空性,一切法皆不需要。如此种种见解,恰与空性相反,彼谓但达空性,余法皆可不用,如病愈不须服药,此喻固有相似之一部分理由,以空性能除生死根故。但成佛不专恃空性,尚须与方便和合。如专用空性而弃其余,即等於鸟仅一翼,亦称诽谤菩提心。真达空性者,知一切法依缘而生,则对於业果愈益生信。
  “前经又云:‘如同幻泡幻焰电,一切诸法似水月,虽然不缘身死後,往他世之数取趣。但已作业非成无,当如黑白熟其果,此道理门甚奥妙,微细难见佛行境。’”
  此颂,一依无常义,一依空性义,依无常义,一切有为法,如幻泡阳焰,刻刻在变,刻刻在壤。依空性义,幻泡阳焰,各由诸缘和合,貌虽是有,实际是空。但水月喻,如解为无月,则微有误,水月朗然显现,不可谓无,只是依缘显现,而非真有一月在水,推之幻泡亦然,一切有情,在六道受生,有种种可名,然实无‘自性之有情’可得,而照所作业或黑或白,一一承受异熟,无丝毫错乱。此中理趣,极细极微,惟佛真实行境乃能知之。大善和识觉勒格西云:”达空性者,对於业果,比未达空性时愈见生信。”故於择上师时,欲知其人达空性与否,即观其人是否深信业果,如於业果有疑者,任其自命如何,绝不可依以为师。
  “以是当於黑白二业因果,生起决定,常於昼夜观察三业门,断绝恶趣。若初於业果差别,未能善巧,或稍了知,而三门放逸者,是唯开恶趣之门。”
  如真怖畏三途苦趣,欲求脱离,皈依三宝,虽为重要,而尤要在观察叶果,得其决定,而从三门实行取舍。倘或对於业果约略了知,并未决定,放荡三门,即无 孜}辟三途之门,任修何深法,皆不能救。
  “《海问经》云:‘龙王诸菩萨,以一法而能正断险恶趣之颠倒堕落,一法为何。谓於诸善法数数观察,念我如何住此度诸昼夜。’”
  故修法云者,非仅在如何念诵,而在用正知正念不断观察善恶,从心取舍,如是即为真实修行。从上广说业果差别,其作用在作为观察自心缘境。噶当巴善知识云:”当以业果道理与心相应。”亦即此意。总而言之,诸善法数数观察,如是思已,遮止恶业,是为修行要诀。往时,余与法友,同谒地摩仁波卿,友本博通经教。所问皆甚深甚广,仁波卿最後答云 汝所问者,皆是正法,但觉与汝心相去尚远,希望从舆汝心较近之法注意。
  “如是思已,遮止恶行之法者,《谛者品》云:‘大王,汝莫杀生命,众生於命极护惜,是以欲保长寿者,心中亦不思断命。’於十不善等诸罪,虽惟发起之心,亦不可轻(於)动(念),应多修习防护也。”
  推之十恶,皆应从意根断除,多修多习。
  “康隆巴对普穷瓦云:‘格西敦巴谓,唯业果甚关重要,吾意现今讲说闻修皆非希罕,唯修此业果者,难矣。’普穷瓦报曰:‘如彼当作。’又敦巴云:‘仁者,心量莫粗,此缘起甚细。’”
  意谓细微恶业,能感大果,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可不慎。
  “普穷瓦云:‘我於老时,惟依靠《贤愚因缘经》。’夏惹瓦云:‘随生何过,佛不责余,咸谓以作此缘,今生此过也。’”
  随生何过,佛不归咎於方所宅舍,但说作此业,食此果也。
  十月初十日讲
  癸二、别以四方净修之法
  “如是於诸恶行,亟应努力无使有染,若因放逸及烦恼炽盛等缘而生罪者,亦不可任意放置,当须励力於佛大悲所说出罪方便。”
  罪不忏。无可逃,前引《聚经》已经说过。若因放逸或烦恼炽盛,致造罪业,应依大悲大师所说出罪还净法门,极力忏除。
  “又彼堕罪还净之仪轨者,如三种中戒别别所说。罪还净者,当依四力。”
  还净对犯戒言,在三律仪中,如金刚乘戒,犯何佛之戒,依何法忏除,各有仪轨,在菩萨戒亦然,总之无论何罪,用四力法无不可除。四力心要,对作而不积,或积而不作,或不作不积三者,固可尽除,即作而又积,如现法受、顺後受之重罪,亦可断净。故四力具足能断过去一切罪性,防护未来一切罪性。四力者 一、能破力,谓有劫夺罪性功用。二、现行对治力,有销灭罪性功用。三、遮止力,有根除罪性功用。四、依止力,有防护异熟功用。凡造罪不忏,则与日倍增,用能破力,即可将已成之罪劫夺回来。用对治力,可将将成之罪销灭下去,已成之罪日日灭轻。用遮止力,能使未成之罪,根株掘尽,永不再生。用依止力,则罪性应感之异熟,可以断除。异熟有大中小三,等流有二,以习气等流为尤重。(四力之殊胜作用,能破即追悔力,可劫夺已往之罪)。
  “第一能破力者,谓於无始来所作不善,多起追悔,欲生此心者,须修能感苦异熟第三种果之理趣,修时可依《金光明忏》,及《三十五佛忏法》二种而作。”
  修此力时,在思惟三果理趣,对於过去恶业数数追悔。以杀生论,一虮虱之微,其异熟可感三途,其等流能使生生嗜杀,广造罪业。其增上能使一切境遇恶劣,故须立起追悔。追悔之心,应如如毒入腹中,知其能危及生命,异常恐惧,立即设法吐出,绝不容忍。如此追悔生巳,可依《金光明经忏》、《三十五佛忏》,此二在宗喀大师集中皆有之。《三十五佛忏》即具四力,初皈依,即依止力,二称佛名,即对治力。三发露,即能破力,今後皆忏悔一句,即遮止力。但修此不在口诵,而在心中须发起悔念。
  “第二对治现行力,有六 一、依《般若》等经句,受持读诵等也。二、依胜解空性,住入无我而明显之法性,空信本来清净也。”
  《般若经》有广中略,如《金刚经》、《心经》等,依之念诵,思惟空义,此中一谓依经思惟,二谓依胜解空义,趣入无我光显自性,因二无我性,本无染污,自性光显,须从闻思修,了解此性,本来清净,《聚喇嘛》云:”心之自性最光显,一切染污所蒙蔽。”但他宗多误解此义,谓心即是佛,为客尘烦恼所染蔽,故成凡夫,去此染污,即成为佛。故主张一切有情无不是佛。此种见解,稍欠明了,即致颠倒。须知心之光显云者,系指心之法性而言,所谓心之自性,即心之法性,非即指心也。心之法性即无实有自性之空性,其本来光显固无染,而心则有染。因心有染污,非心之法性上亦有染污。故只能说心之法性光显无染,即一切有情成佛法身之方便,而不能谓一切有情皆是佛也。
  “三、依持诵百字等诸殊胜陀罗尼,如仪轨而持诵之。”
  百字咒等,谓依《百字明咒》等仪轨,或依《毗卢遮那咒》及《弥陀还净咒》等皆可。
  十月十一日讲
  “《妙臂经》云:‘犹如四月火焚林,无有遮障然遍野,以念诵火戒风燃,精进猛焰烧罪恶,犹如日光照雪山,不堪威光而消融,戒日光明念诵炽,罪恶雪山亦归尽。如於暗中置灯光,黑暗无余而除灭。千生所集罪黑暗,以念诵灯速遣除。’”
  野烧焚林,无藏不尽。由念风戒火,可以烧尽罪恶,现世有以十万百字明、十万礼拜、十万曼遮、十万皈依,为加行定量者。颇公谓此,不当以数量为断,应以罪净相现否为断。净相纵现,亦非便休,不过可减少其数,以移修他法耳。诵百字咒故在自身生起本尊观,乃须持戒清净,以戒光与咒合方可。又如日光消雪,暗室燃灯,皆为消除罪恶之喻。
  “此复乃至未见罪净相而诵之。相者,谓於梦中梦吐恶食,又酪及乳等,或饮或吐,或见日月,或於空行,或遇猛火、水牛黑人,或见苾刍苾刍尼之僧众,或出乳树、象及牛王、山与狮子座,并微妙宫殿而为上升,或梦闻法。此《准提陀罗尼》中说也。”
  如上所述种种,皆为罪净之象徵,但须於正诵咒或修法闻法时,数数发现,乃为证验。如梦服乳酪、梦吐恶食蛇蝎、梦见日月、梦飞行、梦骑象、宝马、登山、登狮子座、入微妙宫殿、梦闻法、梦入白色帐幕、梦沐浴、皆为净罪之相。但在平常亦有此等梦相,如风大盛,则可梦飞,以故不在诵咒修法时数数显现,不足为证。又此皆为外净相,有时非人欲障行者,使生骄废,或故为播弄,亦能使梦见本尊,吐蛇蝎等。故外净相亦不足为证。应以内净相观察,烦恼是否日销,心念是否转变,及是否迁於善法。如烦恼未减,纵令长期闭关,反增骄慢,罪甚於前。
  “四、依形像力,於佛获信已,塑其形像也。”
  此须对佛确实生起净信,以净信心塑像,即能消罪,若以世俗心为炫耀计,适得其反。塑像应不从质量上分别,土木金银,皆同真佛,不地质量重者,获福稍胜耳。
  “五、依供养力,於佛及塔,兴种种供养也。”
  对於佛、菩萨、塔、像、勤行供养,亦除罪法。
  “六、依名号力,於佛及诸大菩萨名号,闻而持之。此等唯是《集学论》中所正出者,余亦多矣。”
  余,指《道次》从依师起,乃至修菩提心,皆为除罪方便。
  总上六种中之依塑像力,即专为断除罪性。又六种中,除解空一项外,余皆易办。至解空非凡夫所易能,最低限亦须能知一切法无自性方可。又余五中有涉及财力者,须知供养不定在如何多财,总在至心奉行,如照道次至心修行,即为无上供养。又任作何善,皆为净罪回向,亦方便之一。
  “第三遮止力者,谓正防护十不善也。以是能摧昔所造作一切自作教作随喜他作之杀生等三门惑业,及法之障。此《日藏经》中说。意谓若无至诚防护之心而忏者,仅成空言,故律中问‘後防护否。’广释中说也。是故後不更作之防护心,颇为重要。然此心生起,又从初力而自在也。”
  此谓发愿未来决不再作恶行,或力有未能,发愿短期不作,渐渐延长,乃至永
  断,亦是一法。用此法对十恶谤法罪,皆可断除。但不在口说,而在诚意防护。律中有问”後防护否”一语,即为防後使不再作,最为重要。生起此心,又重在最初之追悔心能破力。由多追悔,如服毒痛吐後自能见毒即防,决不再服也。
  “第四依止力者,皈依三宝,修菩提心也。”
  皈依三宝,由知三宝功能,诚心依怙,故成依止力,发菩提心一念功能,能消量罪障,故亦成依止力。
  “总之,佛为初心学人,虽说多种忏悔之门,然对治圆满者,四力为善也。”
  佛说种种净罪方便,如礼拜、绕塔、净瓶灌顶及观金刚萨 诸法,而最圆满者,为具足四力。例如对於过去罪恶深深追悔,而以持名念咒,对治现行,心中恳切皈依三宝,策发菩提心,誓断後流,永不再作,如此即为四力具足。
  “罪净规者,於诸当生恶趣大苦之因,转生小苦因,或虽生恶趣,竟不受苦,或但於现身稍患头痛等,即成清净。如是诸须长期受苦之罪,或成短促,或竟不受。此亦视忏者力有强弱,及四力对治全与不全,力势急缓,时期长短,以为等差,而未有一定也。”
  所谓力强弱者,如持菩萨戒者,比持五戒者其力为强,余可类推。
  “经及律中谓‘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者,盖对诸不修四力对治者而言。若以四力如说而忏者,则虽定当受果,亦能清净。此《八千颂释》中说也。由是诸以忏悔及防止等力,而坏出生异熟之功能者,纵遇余缘,果必不生,如以邪见瞋恚断坏善根,彼亦同之。此《分别炽然论》(《烧戏论》)中说也。”
  观上二种说法,若具足以四力净忏,虽定受之业,亦可消亡,如链金去垢,火力小则垢小损,火力大则垢大损,火力具足,则垢悉尽,以依止力忏净亦然,此力能使一切异熟种子变坏,不再生果,亦如麦种经裣锻或煮,纵遇水土诸缘,亦不能生芽。定受业及谤法业等粗重罪,若具四力,如法忏除,亦能清净。但小乘如经部有部,则解释不同,彼释定受者,谓异熟业已成,决定当受。复以经说”百劫不忘”及”异熟不可坏”,反驳大乘,谓《八千颂》所说定业可净,非佛语。在自宗宗喀大师解释,则谓业本体原有定受与不定受二种。定受业经四力对治後。变为不定後,与本体不定受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