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量梢运凳蔷<榈兀;姆ψ庇星愀仓赡堋?br />   首先是反清兵将二三百万,势力相当强大。此时,清政府只辖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及河北部分州县,其他六分之五以上的国土分属大顺、大西和① 《清世祖实录》卷4,页9。
  南明诸王。李自成退据陕西,辖有陕、甘、晋、豫诸省与河北一些州县,张献忠主宰天府之国,南明福王朱由崧建都江宁,其江北四镇有兵数十万,湖广左良玉水陆士卒八十万,浙、闽、粤、桂、鲁、赣、皖等省仍奉明朝正朔,各地反清武装风起云涌。他们曾不止一次地给予清朝重大打击。大西军勇将李定国曾大败清军,“两蹶名王”,斩清定远大将军敬谨亲王尼堪,逼定南王孔有德自尽。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统率水陆兵士十余万围困南京,使“东南大震,军报阻绝”,清帝几乎想迁都辽宁回居旧地。
  清帝用于对付这二三百万敌对势力的满洲人员,却少得可怜。经过几年激烈征战,满洲八旗男丁不仅没有随着岁月的推移而滋生增殖,反而不断减少。入关前夕,还有六万余丁,顺治五年只剩下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少了十分之一,过了九年,又减至四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又减少了十分之一。即使加上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四万余丁,也只有十万丁左右,就算是全部男丁均披甲为兵,也很难战胜二三十倍于己的反清士卒。而且,即使马上得了天下,全国有一千四百余府厅州县,直径万余里,这十万军队分驻各地,每县不足百人,怎能坚持统治下去,清王朝怎能长治久安?
  其次,民贫国穷,动荡不稳。明末清初的长期战乱和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盘剥,以及灾害频仍,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社会混乱,田园荒芜,百业凋敝,人口大量死亡流移,直到顺治八年(165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户口才一千零六十三万余丁,田地山荡二百九十万余顷,比七十三年前明万历六年的田地,减少了四百多万顷。与此相应的是,政府财政极其困难。清军多路出击,甲胄弓箭刀枪马匹和粮草,花费很大,而人丁田地减少,使田赋丁税商税收入剧减。顺治八、九年,每岁仅收赋税一千四百八十余万两,各路兵饷却岁需一千三百余万两,加上八旗王公和文武官员俸禄二百余万,每年缺银八十七万余两。此后更是每况愈下,顺治十三年以后,军费激增,每年用银二千四百万两,而一年所入,除去各省不得不留存少数银两外,朝廷岁入只有一千九百六十万两,兵饷缺额达四百四十万两,再加上王禄、官俸、河工、赈灾等必需用费数百万,清廷确实陷入入不敷出、财源枯竭、民贫国穷、司农乏策的深渊。
  尽管面临万分险恶的局势,摄政王多尔衮、清帝福临及其亲近王公大臣,却毫不畏惧,知难而进,想尽办法,以五万左右满洲兵丁为核心,加上蒙古汉军八旗与外藩蒙古,充分利用较早归降的平西王吴三桂等汉兵,总共约有二十万人,先后消灭大顺、大西、南明二百多万军队,到顺治十六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逃入缅甸,除大顺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军”坚持川东荆襄地区抗清外,全国尽隶清朝。农业生产也逐渐恢复,手工业、商业有了进步,人丁增多,耕地扩大,顺治十八年民田增至五百四十九万余顷,比十年前将近增加了一倍。爱新觉罗江山才算巩固下来。
  第二节既沿明制又增新章“满洲根本”
  入关之前,天聪汗、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已仿照明制,设内三院和六部,顺治元年(1644)五月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后,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制度。中央机构是三院八衙门,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地方机构亦袭明制,但总督、巡抚由明朝的临时性质改为常设官职,省之下有府、州、县,分设知府、知州、知县,另外还有分巡道、守道。
  多尔衮在基本沿袭明制的同时,为了巩固满洲王公贵族的最高统治地位和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首崇满洲”或称“满洲根本”的基本国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很大,地位很高。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主要是满洲王公大臣,也有少数蒙古人员,汉官不能当议政大臣,除范文程、宁完我系经帝特授外,汉军旗人也不能担任议政大臣。宗室亲王和多数郡王是议政王,一些贝勒、贝子、公也奉旨参与议政,满洲、蒙古八旗开国元勋及其子弟,如弘毅公额亦都之子三等公、和硕额驸图尔格、其弟二等伯伊尔登,直义公费英东之子一等公图赖,栋鄂额驸、三等公何和礼之子二等伯都类,武勋王扬古利之子超品公塔瞻、孙一等公爱星阿,恩格德尔额驸之子一等公额尔克戴青,多罗额驸、二等公英俄尔岱等人,或系固山额真、尚书,或任议政大臣,皆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成员。清初军国大政,系在摄政王和后来的顺治帝福临的主持下,让议政王召集参与议政的贝勒、贝子、宗室公及议政大臣商议,报摄政王、顺治帝审批,多系依议而行。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权力和地位,远逾于内三院或内阁。
  其二,八旗军是清皇朝的主要军事支柱。多尔衮虽然设立了绿营兵,人数超过了八旗军,但八旗军仍是清军的核心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强。顺治年间定制,北京八旗设骁骑营(入关前的阿礼哈超哈营,即马兵营)、前锋营(原之噶布什贤超哈营)、护军营(过去的巴牙喇营)、步兵营,从八旗各佐领下正丁中佥选骁骑、护军、前锋、亲军、步兵,分别总隶于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及步军统领,都统等官以下又分设参领、佐领等职。另设领侍卫府,由领侍卫内大臣等官统辖侍卫、亲军二千余人。各地重要城市,则遣八旗将士驻戍,称驻防八旗,官兵数万,分别屯驻奉天、畿辅、豫、江、浙、陕、甘、鲁、晋等省,后增驻闽、粤等地。八旗军队的总的职责是“环拱宸极,绥靖疆域”。北京八旗军约十万人,除奉命出征外,主要是“宿卫扈从”,即保卫皇宫,保卫京师,随侍和保卫皇上出巡。遇有重大征战,摄政王、顺治帝派遣满洲王公大臣统领北京八旗兵出讨,如靖远大将军英亲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定国大将军豫亲王多铎,定远大将军郑亲王济尔哈朗,敬谨亲王尼堪,世子济度,安远大将军信郡王多尼,平南大将军贝勒勒克德浑,征南大将军贝勒博洛、一等公谭泰,宁南靖寇大将军贝子洛托、一等子陈泰,定西大将军内大臣固山额真何洛会,皆曾领兵分征,为统一全国立下了功劳。故《清史稿》在诸王列传中赞诸王开国之功说:“国初开创,栉风沐雨,以百战定天下,系诸王是庸。”清帝福临也嘉慰满洲将士建国之功勋和辛劳,说:“嗟尔将士等,披坚执锐,露宿风餐,汗马血战,出百死一生,以开拓天下。”①其三,诸王管理部院,满官权大。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即让诸贝勒分管各部。崇德八年(1643)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曾罢王公管理部院之制,后又命端重亲王博洛、巽亲王满达海、敬谨亲王尼堪同理六部事务,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后又恢复诸王管部旧制,一年以后才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开始只有满尚书,顺治五年七月始设汉尚书,且部印俱由满尚书掌握。管理蒙古等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侍郎皆是满洲、蒙古人员,汉官不能担任。八旗王公大臣掌握了治政统军之权,是清朝的核心统治集团。
  “满汉一家”
  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帝福临虽然尽力维护满洲贵族特权,“首崇满洲”,但只凭区区一二千名八旗王公大臣和五六万满洲男丁,无论如何也不能消灭二三百万名抗清将士和统治上亿汉民,必须实行“以汉治汉”政策,因而多次宣称“满汉一家”。早在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清军征明前夕,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上书摄政王陈述夺天下安江山之计时,便着重强调要实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的根本性政策。多尔衮采纳了这一至关重要的建议,予以付诸实施。所谓“满汉一家”,最主要体现在争取汉人官员绅衿上,即极力笼络争取汉族上层人员为清帝效劳。顺治元年五月初二日多尔衮乘辇于武英殿升座,第二日即连下两道谕旨,宣布:招抚檄文到日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不久又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同满官一体办事”,遣人以书征召故明大学士冯铨,授其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明顺天巡抚宋权,降后初任原职,顺治三年升任国史院大学士。兵部侍郎金之俊降后仍为故官,顺治五年擢工部尚书,后连任八年大学士。王永吉、胡世安、党崇雅分别以总督、侍郎、少詹事擢授尚书、大学士。
  多尔衮还超级提升一批原来明朝中等官员和文人,授以尚书、大学士等职。原明户部郎中卫周祚、编修高尔俨、庶吉士张端、庶吉士成克巩、都给① 《清世祖实录》卷87,页7。
  事中陈名夏、中允陈之遴、编修刘正宗、进士杜立德等,皆陆续分任尚书、侍郎等要职,最后均擢任大学士。
  多尔衮、福临特别重视入清以来考中进士的汉族士子,予以破格提升。
  顺治元年即宣布继续实行科举制,考试文人。顺治三年状元傅以渐、四年状元吕宫、进士冯溥、王熙,皆任至大学士,王熙还特受清帝宠信,命其撰写遗诏。
  多尔衮又规定,内阁六部均设满缺汉缺,任满洲、汉人、汉军旗人为尚书、侍郎、大学士。地方总督、巡抚及其以下官员,亦是满汉兼用,但清初以汉官为多。
  “满汉一家”之另一重要体现是绿营兵的设立。区区满洲数万男丁,难以肩负“拱卫宸极,绥靖疆域”之重任,必须“以汉治汉”,即用汉将汉兵协助,尤其是平时辖治地方之责,更得依靠汉兵来完成,兼之,安插降清之上百万将士,亦需有其用武之地。从顺治元年起,清政府便陆续在各省设立绿营官兵,将士主要是汉人,也有少数满、蒙、回人员。各省皆有绿营兵,其统帅是该省或一二三省合在一起的总督及无总督之省的巡抚。他们算是文官编制。至于日常操练、管辖和防戍,则由武职官员负责。绿营武官中官阶最高的将领是提督,官阶从一品,或专设,或由巡抚兼任,后来各行省共有十四员提督。其下是总兵官,官阶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共六十六员。再下则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约六千余员。顺治年间,各省绿营兵约有六七十万名,后减少至五六十万。
  多尔衮多次宣谕“满汉一家”之事,要求“满汉一家,同享升平”。他还为使满汉官民“各相亲睦”,下谕允许满汉官员互通婚姻。他谕告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①通过“满汉一家”政策,吸收了大批汉官、汉士、汉将、汉兵,他们遵循帝旨国法,治理京内外各级衙门事务,辖束人民,征赋佥役,从征厮杀,为统一全国,安定九州,巩固清朝统治,起了很大作用。
  革除“三饷”,整饬吏治明朝万历末年以后,横征暴敛,大增赋税。“辽饷”每亩田赋增收白银一分二厘,共银六百六十万两,“剿饷”二百八十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万两,“三饷”加派每年多达一千六百余万两,倍于正额,且饷外有饷,“三饷岁额二千三百余万”,又超过“三饷”正额六七百万两,其他苛捐杂税亦多如牛毛,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故官兵愈剿“盗”愈多,“民越穷而寇越起”。
  ① 《清世祖实录》卷40,页11。
  聪睿的多尔衮深知此情,于顺治元年七月十七日发布“大清国摄政王令旨”,向全国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其谕说:谕官吏军民人等知道: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养民之道,必省刑罚,薄税敛,然后风俗醇而民生遂。。。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买粮料,名为当官平市,实则计亩加征,初议准作正粮,继而不肯销算。。。予哀尔百姓困穷,。。为尔下民请命,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