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俄国传教士在华活动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有的披着宗教的外衣,为沙俄的侵略扩张效劳。他们在中国搜集军事和政治情报,或作为俄国官方的代表,从事与教士不相称的勾当。沙皇政府给传教士的经费不断增加,他们的地位日益显得重要,传教士团的大司祭往往由和俄国政关系密切的要人担任。俄国政府还利用他们的留学生在理藩院充当翻译的机会,盗窃中国情报。1738 年俄国留学生布里亚特人罗索兴因盗去一份详细的中国全图,而获得准尉军衔和每年一百五十卢布的赏金。俄国的一些传教士还和在华的西方耶稣会士取得联系,利用耶稣会士到中国早,知道的中国情况多,从他们那里刺探有关中国的情况。东正教士的这些政治性活动引起清朝的警觉和怀疑,监督俄罗斯馆御史赫庆奏称:“(俄国)在京读书子弟亦不可任其出入,使知内地情形,舆图违禁等物,禁勿售与。”①当然清朝的限制并未完全收到预想的效果。在中国走向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过程中,这些传教士更多的扮演了为沙俄帝国主义侵略服务的角色。
  ① 《朔方备乘》卷12《俄罗斯馆考》。
  丙编典志第一章农学和农业技术清代的农业生产和明代比较,基本上没有多少变化。只是植棉区比明代有所扩大和增多,到清末,大致形成了江浙沿海、两湖、皖赣沿江和华北平原四个重要产棉区。整个农业生产力发展比较缓慢,技术上有些局部的改进和提高。
  第一节农具和农田水利农具农具方面,出现了“深耕犁”。《马首农言》称:“然也有特用深犁者,地力不齐也。”清代深耕到何程度,《知本提纲》中提到“有浅耕数寸者,有深耕尺余者,有甚深至二尺者。”又记:“用犁大小,因土之刚柔,刚土宜大,柔土宜小”;开垦荒地则用“坚重大犁,或二牛,或三牛以开之”。说明当时的犁有大犁、小犁和坚重犁之别。深耕犁的发展,反映了耕作技术的提高。小型农具在清代进一步完善,如稻田整地灭茬的农具辊轴,大约由■■发展而来,作用是把田间杂草和秧苗同时滚压入泥,过宿之后,秧苗长出,而草则不能起。《致富纪实》一书中谈到种植双季稻时使用的一种农具,在早稻收割后,“不再犁田,铺石灰一道,用匍蓘将禾兜打落,便可插秧”。道光年间(1821—1850),贵州遵义一带出现一种名为“秧马”的农具,其形制和作用,与宋元时记述的“秧马”不同,而类似辊轴,用以掩杀绿肥和杂草。以上农具在双季稻地区作用尤为明显。塍铲、塍刀是清代南方丘陵地区水田作业的两种农具,用以整治田埂。这种农具灵巧轻便,能提高作业速度和质量,《梭山农谱》记有其形制。《梭山农谱》还记述了一种水稻除虫工具:“田家奋臂举梳行,累累就毙矣。虫当梳者,血肉俱糜梳齿上”。《农言著实》著录一种适应于北方旱作地区的中耕除草工具:“漏锄”。这种锄的特点是锄地不翻土,锄过之后土地平整,有利于保墒,而且使用轻便①。漏锄至今在关中地区仍然普遍使用。
  农田水利太湖地区的水利工程,在明、清两代都是以水道疏浚为主。1570 年,经海瑞主持的一次水利工程后,吴淞江下游基本形成今天的流向。清时,黄浦江“夺溜代吴”,吴淞江等水道退居次要地位,为便于节制,又在黄浦江口建大闸一座。畿辅自元以后,工程时举时废。雍正三年(1725)近畿发生特大水灾,清政府曾用较大力量兴修水利,农田水利有较大发展,公私合计先后垦出稻田五十九万七千多亩,并分设京东、京西、京南和京津四局加以管理。到乾隆时即以南北自然条件不同,北方水少,且过去所办水利收效不大为借口而明令禁止以后再在京畿从事水利营田。
  整个清代农田水利是向小型化方面发展。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利用地下水凿井灌田,蔚然成风。河北井灌和植棉有关,方承观《棉花图》① 翟允禔:《从一书中看关中旱原地上小麦、谷子、豌豆、苜蓿等作物的一些栽培技术》,《西北农学院学报》1957 年1 期。
  中介绍:“植棉必先凿井,一井可溉田四十亩”,因“凿井以水车灌田,故其收常倍”①,“井利甲诸省”②。康熙时,王丰著《井利说》,力主在陕西凿井防旱并指出应该注意的一些技术问题。山西省蒲州和陕西省富平、澄城等地由于地形、地质不同,井水量大小不同,每井灌溉田地数量也不同。水车大井和一般大井每井可灌田二十亩,桔橰井可灌六七亩,辘轳井可灌二三亩③。南方井灌较少,但利用山泉灌溉种稻却较普遍,闽、浙、两广、云贵、四川等地,随处都有蓄储涌泉或壅积谷泉的塘堰。嘉庆《广西通志》记载:“全州以井名者,几全是泉潭,并多涌泉,深不见底,灌溉面积甚广。”山泉来自高处,便于引流灌溉,为了合理用水并减缓冲激,人们就在下流修筑塘堰加以蓄存,并用栅、闸以及瓦窦、阴沟等启闭宣泄,再随时引入田。当田面高于山泉,除了筑堰壅水外,还用筒车来提水灌田。在山泉为叠岭涧壑所限时,则用竹筒,架槽来渡越,使山泉能从上而下,由近及远地使用,大大提高了泉水灌溉效益。北方各省也有引用泉水灌溉的,但总的面积不大。① 光绪《正定县志·方物》。
  ② 《皇清经世文补编》卷38。
  ③ 《续修陕西两通志稿》卷6《水利附井利》。
  第二节对生产技术原理认识的提高和耕地技术的改进生产技术管理在具体耕作技术的基础上,《知本提纲·农则》进一步概括出农业生产的一般耕作程序和一环套一环的原则,“耕序苟能详明,必且身家之常足”,郑世铎注释说:“耕垦、栽种、耘锄、收获、园圃、粪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详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上述七个项目,是《知本提纲》讨论耕稼的内容。前四项为粮食作物生产的四个环节,园圃为农家不可偏废的生产项目,最后两者则为粮食作物和园圃生产共同应该注意的环节。并指出一个环节要紧扣另一个环节:“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垦之理既明,布种之道宜知”;“布种之道既明,耘锄之功莫缓”;“既知耕种栽锄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机”。对每一环节还提出了质量要求,如整地,要求做到“细燥而易于受水,一有种植,根本深固,外风不能入,内泽不能出”,对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也同样提出了要求。掌握技术关键是农业生产中应予以重视的又一原则。《马首农言》辑载了不少农谚资料,提出了播种时期、前后作的关系、耕地深度、操作时间等等问题,对实际生产有很大指导意义,如说“小满花(棉花),不到家”(意即棉花迟种则不收);“荞麦见豆,外甥见舅”(意即去年种荞麦之地今年不宜种豆);“麦子犁深,一团皆根;小豆犁浅,不如不点”;“天旱锄田,雨潦浇园”等等。《知本提纲》、《农言著实》、《潘丰豫庄本书》、《区田试种实验图说》等书认为北方的生产技术关键是“粪多水勤”;南方则是“深耕”、“早种”等。
  耕地技术土壤耕作是农业生产首要的一个环节,乾隆时(1736—1795)的《知本提纲》已有系统认识,指出前作物收获后,土壤板结,通气不良,经过耕耙曝晒,“风化”作用,板结状况可以改变;但“日烈风燥”,水分又损失过多,因之必须“雨泽井灌”补充水分,土壤经过这样的耕作使水、肥、气、热达到协调程度,才对作物有“以大发育之功”①。《齐民四术》对南方水稻冬闲田的土壤耕作记述得也较细致、系统。
  耕地技术,这时期已达到相当完善的地步。北方旱地土壤耕作不论夏耕或秋耕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耕作法:浅—深—浅。《知本提纲》概括了这一耕法:“初耕宜浅,破皮掩草;次耕渐深,见泥除根(翻出湿土,犁净根茬);转耕勿动生土,频耖毋留纤草”。南方水田耕作技术的进展表现在两方面:① 《知本提纲·农则》。
  一是垦倒极深,“倒”为再次耕翻,即复耕。深耕在明、清时通常都在八九寸,不超过一尺,《齐民四术》在记述土壤耕作时特加注释:“耕宜率常,勿太深,若起老土,即硬软不相入,能害禾,又漏田不保泽”。另一是冻土晒垡,《畊心农话·树艺法》介绍:“凡种两季稻者,冬天犁地深二尺余,戽水平田,听其冰冻。。。土经冰过,则高不坚垎,卑不淤滞,锄易松细,且解郁蒸之后气,而害稼诸虫及子,尽皆冻死也”。
  第三节作物构成和“一岁数收”技术的发展作物构成据明末宋应星《天工开物》称,人们衣食之源的稻麦、杂粮和棉花等作物在明代种植的情况大致是“稻居什七,而来、牟、黍、稷居什三。麻(子)、菽(大豆)二者,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又说:“燕、秦、晋、豫、齐鲁诸道,烝民粒食,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居半。西极川、云,东至闽、浙、吴楚腹焉,方长六千里中,种小麦者,二十分之一。”自明代中期以后,玉米、番薯、马铃薯等新作物引进后,对我国作物结构产生很大影响。玉米引进后,清代中、后期推广普及较快,到1840 年鸦片战争前,基本上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传播,尤其在云、贵、川、陕、两湖、皖、浙等省山区种植更为普遍,甚至在粮食作物中渐占主导地位。嘉庆《浏阳县志》记载:“山土只种包粟(玉米)、番薯之类杂粮以佐饔飧”。番薯自万历年传入后,至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已在各地普遍栽种,并逐渐成为我国的主要辅助粮食之一。《植物名实图考》指出:番薯近时(19 世纪中叶)“种植极繁,山人以为粮,偶有以为蔬者”。烟草自明中叶传入我国后,发展很快,到清代初期,福建地方的烟草种植,“其与农夫争土而分物者已十之五”,到乾隆年间就发展到“耕地十之六、七。。闽中更甚”①;有的地方则是“良田尽种烟草”①。到鸦片战争前夕,有些地方烟草与粮食争地的问题已相当突出。
  商品经济的发展,新作物的引进与广泛传播,人口的繁衍,特别是进入18 世纪以后,我国人口不断大幅度的增长,大大增加了对粮食的需求,因而也促进了明清时期“一岁数收”多熟制的迅速发展。“一岁数收”具有提高单位面积年产量的积极意义。
  一岁数收18 世纪中叶以后,我国北方除一年一熟的地区外,山东、河北、陕西的关中地区已经较为普遍的实行三年四熟或二年三熟制。明确指出二年三收的是刘贵阳《说经残稿》:“坡地(平壤)二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污下地)二年三收,亦如腴地,惟大秋种糁子。。麦后亦种豆。”南方长江流域一般一年两熟,再往南可以一年三熟。《江南催耕课稻编》介绍:“吴、昆终岁树艺,一麦一稻,麦毕刈,田始除,秧于夏,秀于秋,及冬乃获”,这是太湖地区的二熟制。同治《江① 康熙《龙岩县志》“土产”、《皇朝经世文编》卷36。
  ① 《皇朝经世文编》卷36。
  夏县志》:“谷与早秧、晚秧,早秧于刈麦后即插,六月中获之。插晚秧,于获早谷稻后,仲秋时获之”。这是湖北武汉一带的“麦、稻、稻”一年三熟制。福建、广东一般都种双季稻,种麦后也成为“麦、稻、稻”一年三熟制。
  自实行复种制,周年之内的种植和收获次数就有了增加,而从始用于蔬菜生产中的间作、套种等技术运用于大田生产后,“一岁数收”的多熟种植技术逐渐提高,农作制也相应地更加复杂化了。其中,套种是解决多熟种植的关键技术。
  明确提出“一岁数收”概念的是18 世纪下半叶杨岫的《知本提纲》和《修齐直指》。《知本提纲》指出:“补助肯叠施,何妨一载数收”;郑世铎又作了详细注释:“若夫勤农,多积粪壤,不惮叠施补助,一载之间,即可数收,而地力新壮,究不少减”,接着他又列举出一个旱作地区“一年三收”之法。《修齐直指》进一步明确提出“一岁数收之法”,并提出二年之间在一亩地上可收十三次之多的方法,包括了菠菜、白萝卜、大蒜、小兰、谷、小麦等作物。《齐民四术》则介绍了长江流域以晚稻套种在上熟稻内,和泥黄豆套种在上熟稻内等不同方式。根据以上所述,可看出“数收”的原则,一是除主种作物外,套种作物应选择生长期比较短,相互间有亲和力的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