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下册)
局面。他在繁忙的外交活动之余,主动结交日本朋友,采风问俗,网罗旧闻,参考新政,查阅资料,克服语言文字障碍、参考资料欠缺和校雠编辑等困难,“朝夕编辑”,在离开日本时,《日本国志》“甫成稿本”。他调往旧金山后,因总领事的政务忙碌,编撰工作几至中辍。光绪十一年(1885)秋,黄遵宪由美请假回国,先去梧州看望其父,接着回到嘉应州。他集中时间和精力,修改《日本国志》,终于在光绪十三年四月(1887 年5 月)完成了《日本国志》的撰写。全书包括国统志、邻交志、天文志、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刑法志、学术志、礼俗志、物产志和工艺志等12 类,共40 卷,约50 余万字。这是中国人纂写的第一部全面、系统研究和介绍日本的通史。黄遵宪坚持“详近而略古,详大而略小”①的原则。特别强调“牵涉西法,尤加详备”②,把介绍日本学习欧美、进行“革故鼎新”的明治维新以后的现状作为重点,以期适用于中国社会的需要。
《日本国志》写就后,曾呈送总理衙门,希望引起清政府有关当局的重视,但却被束之高阁。光绪十六年(1890)始由广州富文斋出版初刻本,同年又出改刻本。其后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浙江官书局的重刻本,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的排印本和汇文书局本,光绪二十七年(1901)上海书局的石印本等,均从光绪十六年的改刻本。
《日本国志》考察了日本历史,指出日本的发展,“无一事不资之外人”:明治维新前,日本“无一不取法于大唐”;明治维新后则“无一不取法于泰西”③,从而使国家由贫变富,由弱变强。
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指出:“日本明治维新以来尤注意于求富”①,把“繁殖物产、保护本国物产”作为“先务”②,“观其学校,分门别类,亦骎骎乎有富强之势”③。与之相反,中国长期以来“视一切工艺为卑卑无足道”,把“制器利用之事,第归于细民末匠之手”,“士大夫不复身亲”④。他认为“今之中国,在兴物,以保商务”⑤。为此应该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应当“降心以相从”,借资于欧美之法,“以中土之才智,迟之数年,即当远驾其上,③ 《寄女》,《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723 页。
① 《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人境庐诗草笺注》上册,第340 页。② 《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第284 页。
③ 黄遵宪:《日本国志凡例》。
① 《日本国志·邻交志》。
② 《日本国志》卷15《食货志》一。
③ 《日本国志》卷38《物产志》一。
④ 《日本国志》卷33《学术志》一。
⑤ 《日本国志》卷40《工艺志》。
内则追三代之隆,外则居万国之上,吾一为之,而收效无穷”⑥。
黄遵宪在书中介绍了日本的财政状况,他主张中国一方面可以对西方国家实行的租税办法,“择要而行之”,一方面要取国内“旧有之利,祛中饱之弊,还于朝廷,而公于天下”,使岁入常税“骤增五六倍”,这样“国用匮乏,入不敷出”的财政困难即可克服,而制造轮船、铁路等“一切富强工具”⑦的经费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日本国志》还介绍了祭祀、婚娶、丧葬、服饰、饮食、居处、乐舞、游宴、神道、氏族和社会等历史状况及明治维新后的变化,阐述了这样的观点:礼和俗“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是“因人情而为之”。所谓“人情”,就是人们的习惯。因而治国化民,必须重视人们的习惯。一种风俗一旦形成为习惯,就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历史上许多有识之士“故于习惯之善者导之,其可者因之,有弊者严禁以防之,败坏者设法以救之”①。黄遵宪之意显然是希望改变当时中国的风俗习尚。
黄遵宪把撰写《日本国志》搜集到的“旧闻”和“新政”中的“杂事”,以国势、天文、地理、政治、文学、风俗、服饰、技艺、物产等为次,“衍为小注,■之以诗”②,集成一本七言诗集《日本杂事诗》。光绪五年(1879),北京同文馆聚珍本《日本杂事诗》是最初版本。翌年,香港循环报馆重印,继而日本凤文馆,中华印务局,日本东京、京都,广西梧州,湖南长沙等先后翻印,均为二卷本,卷一73 首、卷二81 首,凡154 首。光绪十六年(1890),黄遵宪任驻伦敦参赞期间对《杂事诗》进行了修改,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长沙富文堂出版修订本。他郑重声明:“此乃定稿,有续刻者,当依此为据,其他皆拉杂摧烧之可也。”③定本把原本诗154 首中删去12 首,修改了28 首,增补了58 首,共辑200 首。
《日本杂事诗》是一本介绍日本历史的史诗,其目的是用以答“友朋贻书询外事者”①。它与备“朝廷咨诹询谋”的《日本国志》是姊妹篇。这两部著作在中国近代史学史和诗歌史上都是开创性的著作,对帮助中国朝野上下了解日本和世界起了重要的作用,为戊戌变法维新运动的兴起作了舆论准备。
⑥ 黄遵宪致蔡毅若观察书。
⑦ 《日本国志》卷33《学术志》一。
① 《日本国志》卷16《食货志》二。
② 《日本国志》卷34《礼俗志》。
③ 戊戌四月《日本杂事诗·后记》。
① 《重刻日本杂事诗自序》。
第三节“欲捐其躯以报国”,“志在变法、在民权”
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战争爆发,清军屡遭挫折。十月,黄遵宪奉新任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之命,由新嘉坡总领事任上回国,协助筹办军务。他到南京(江宁)谒见张之洞时,“昂首,足加膝,摇头而大语”。张之洞对他目无权贵的表现颇为不满,于是“置之闲散”,改委其为江宁洋务局总办,办理江南5 省未结的教案。黄遵宪对此委任虽“甚不乐”,但他仍然关注着中日战争的形势。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1895 年3 月23 日),他听到日舰侵占澎湖的消息,以沉痛的心情写下《乙未二月二十七日公祭沈文肃公祠》诗,缅怀曾坚决反对日本吞并琉球、抵抗日军侵犯台湾的沈葆桢,歌颂正在中日战争前线为国捐躯的将士,谴责“仰求敌国垂哀怜”的官吏。五月,他到湖北办理教案,与友人游览黄鹤楼,“忽闻台湾溃弃之报,遂兴尽而返”②。
中国战败,《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来,黄遵宪痛心地指出,这个条约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赔款二万万两,不仅把“东南诸省所恃以联络二百余年所收为藩篱者”,“拱手而让之他人”,“而且敲骨吸髓,输此巨款,设机造货,夺我生产”,损失巨款,后患无穷。他叹息“新约既定,天旋地转”,“时势至此,一腔热血,无地可洒”!想想自己“为一卑官,不与闻其事”,不知当道者将“何以善其后”。他“不忍见此净土化为腥羶”,以至于一时产生过“被发入空山”①的消极念头。
甲午战败暴露了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加深了中华民族的危机,一个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高潮也随之涌起。黄遵宪也在战后从爱国逐步走上变革社会实践的道路。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康有为和梁启超先后设立了北京和上海强学会。在当时黄遵宪的心目中,康有为“聪明绝特,其才调足以鼓舞一世”,表示“强学会之设,为平生志事所在,深愿附名其末”②,嘱梁鼎芬“代签名”③,参加上海强学会,成为维新派的重要人物之一。强学会被迫解散后,光绪二十二年,他联络梁启超和汪康年等创办上海《时务报》,带头捐款1000元作为经费,继续鼓吹变法图存思想。
是年九月,黄遵宪由上海北上京师,受到光绪帝的破格召见,并询问政见。光绪帝问:“泰西政治何以胜中国?”黄遵宪答:“臣在伦敦,闻父老言,百年以前,尚不如中华。”“泰西之强,悉由变法”④。他在京期间还会见了户部尚书翁同龢。翁称赞他诗文皆佳①。
黄遵宪到日本后,“初见卢骚、孟德斯鸠之书,辄心醉其说”,主张中国实行民主国政治。经过驻美三年,所见所闻民主国的弊病甚多,使他“知共和政体万不可施于今日之吾国”,改变主意,主张采取“渐进主义,以立② 《重刻日本杂事诗自序》。
① 《上黄鹤楼》自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764 页。
② 黄遵宪《致建侯书》,转引自麦若鹏:《黄遵宪传》,第67 页,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年版。③ 《黄遵宪致梁鼎芬书》,首都博物馆藏手稿。
④ 《己亥杂诗》自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842 页。
① 《己亥杂诗》自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838 页。
宪为归宿”②。他曾向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说出了蓄积胸中多年的观点:“二十世纪中国之政体,其必法英之君民共主。”③光绪二十三年,黄遵宪出京师,赴湖南长宝盐法道任。他抵湘后,与巡抚陈宝箴以及江标、谭嗣同、唐才常、熊希龄、梁启超、皮锡瑞等人密切合作,积极推行新政,从光绪二十三年八月至二十四年三月间,先后设立了湖南南学会、湖南保卫局、湖南迁善所、湖南课吏馆,开办时务学堂,组织不缠足会等。他亲自为湖南南学会发表讲演,公开鼓吹“采西人之政、西人之学,以弥缝我国政学之敝”。一时湖南成为戊戌变法运动中声势最大、影响最大的省份,对全国变法运动起了推动作用。
黄遵宪积极主张变法维新,受到光绪帝等人的重视。光绪二十四年二月(1898 年3 月),光绪帝命翁同龢再索一部《日本国志》。四月,徐致靖上奏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光绪帝谕张之洞、陈宝箴:黄遵宪“无论行抵何处”,“传令攒程迅速来京”④觐见。六月,授黄遵宪以三品京堂充任出使日本大臣。黄遵宪因病,未能立即就道,留沪治疗。戊戌变法遭到封建顽固势力的反对。是年闰三月(1898 年5 月),张之洞幕僚梁鼎芬就攻击康、梁“昌言变教”,“乘机煽动”,黄遵宪与他们“同恶相济”,“名为讲学,实与会匪无异”①。他致电威胁黄遵宪“勿从邪教,勿昌邪说”,“如不改,弟不复言”②。五月二十二日(7 月10 日),王先谦等湖南绅士函告在京湘籍官吏,指责黄遵宪和陈宝箴等在湖南实行新政,“不守祖宗成法”。湘籍京官便通过徐树铭“据情揭参”黄遵宪等。戊戌政变后,工科给事中张仲炘上奏慈禧太后,说黄遵宪“与康有为、孙文同为日本兴亚会总董,现皆将来京,预备召见,不可不防”③。黄均隆奏称黄遵宪的“奸恶与谭嗣同辈等者”,“请旨饬拿”,“从严惩办”④。还有人谎报康有为藏在上海黄遵宪住处。上海道蔡钧派兵200 多人包围黄遵宪寓所,“捧枪鹄立,若临大敌”⑤。由于日本使馆的干预,并且已知康有为逃往香港,蔡钧方才撤围。最后,清廷给黄遵宪罗列了散布“非圣无法之言”,“推崇西教”,“诋毁朝政”,“创为民主民权之说,尊康有为曰‘南海先生’”等罪名,撤销驻日公使的任命。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1898 年10 月11 日),黄遵宪怀着“欲捐其躯以报国”,“志在变法、在民权”⑥,而壮志未酬的心情,拖着憔悴的病体,被“放归”广东嘉应原籍。
② 《翁文恭公日记》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③ 《黄遵宪致梁启超书》,北京图书馆藏手稿。
④ 《黄遵宪致梁启超书》,《新民丛报》第13 号(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初一日)。① 《己亥杂诗》自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840 页。
② 《梁节庵太史与王祭酒书》,《翼教丛编》卷6。
③ 《致湖南署臬使黄公度》(闰三月二十四日),《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第1911 页。
④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 年版,第471 页。
⑤ 同上书,第472、473 页。
⑥ 《放归》自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册,第776 页。
第四节倡导“我手写我口”的晚清新派诗人黄遵宪是清末著名的新派诗人。他十五六岁“即学为诗”①,一生诗作除史诗《日本杂事诗》外,还写有题材广泛的诗篇,但“所作诗多随手散佚”。光绪十五年使英期间,他“愤时势之不可为,感身世之不遇,乃始荟萃成编,借以自娱”②。光绪十八年编成《人境庐诗草》4 卷,收录此前的诗247 首,未曾刊行。光绪二十四年,黄遵宪“放归”嘉应,购筑“人境庐”,继续编著《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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