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真义(王明道)





分钟再进来,便看见了呱呱坠地的鲜活婴儿卧在那里。第二次生产(重生)也是这样的迅速,所不同的就是第一次的生产是一件眼能看见的事实,第二次生产是一件眼不能看见的事实罢了。

    按圣经所讲的道理来说,一个人的罪无论怎样大,他的境况无论怎样可怜,只要他真知道自己有罪,真有诚恳悔改求救的心,笃信神的话来投靠耶稣基督,他立时便得赦罪,便被称义,便得重生,便有永生,便成为神的儿子。

    不知道什么缘故,这宝贵的福音竟被人讲得乱七八糟,以致多少人以为得救是极困难的事,重生是最不易得的经验,永生总须等到死后才能得着。因此许多已经真实悔改的信徒仍是常存着畏惧战栗的心追求要得救,迫切呼求神重生他们,盼望死后或者能有永生,每逢祷告的时候总是满口「罪人不配祷告,不敢祷告」这一类的话。许多被罪压伤痛苦绝望的罪人满心想求救,但他们听说得救是这样不易,求永生是这样艰难,他们因此裹足不前,徘徊歧途……

    要挽救这种可怕的现象,最要紧的就是使人明白真诚悔改信靠耶稣,立时就得重生,就有永生,就蒙拯救。讲明这种根本的要道,真是今日急不容缓的事啊!

    是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了救工,不用我们再设什么方法去救自己,也不用我们再在这种救工上加添什么。只要真诚悔改,承认自己的罪,全心信靠那为我们舍命的主耶稣,立时就得拯救,立时就得重生,立时就有永生。

    你还未这样信吗?现在就信,现在你就能得着重生,得着永生。你已经这样信了吗?你当知道你已经得了重生,有了永生了,因为主耶稣绝不欺骗我们。祂的话是可信的。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有永生。」

正文阅读 五、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

    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可以犯罪吗?」圣经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一个很清楚的答案说:「断乎不可!」(参罗六1-2)

    我们的问题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吗?」没有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一个人若愿意犯罪就足证明他未得重生。我们的问题,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应当犯罪吗?」这个问题简直不成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应当犯罪。

    我们的问题乃是「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换一句话说就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许多虔诚的信徒因为不十分明白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无谓的惧怕、忧愁、失望和痛苦。这些人是真实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侯是那样的为自己的罪忧伤懊悔,那时他们恨罪到了极点,他们定意一生与罪断绝关系。他们决志再不犯罪,他们想他们既然这样恨恶罪恶,决志离弃罪恶,一定可以毕生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竟然犯罪,甚至老犯的,还是在人眼中看为很重大的罪。他们在那时就怀疑到了自己是否重生的问题,不然,怎么会又犯罪了呢?

    如果他们听过什么人讲道说:「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们更会信自己是末曾得重生了。他们既然以为自己末得重生(其实他们已经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经验。他们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恳切的在神面前为罪自卑。他们想现在他们得重生了,今后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又犯了罪。到这时他们真觉得莫名其妙。他们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得了重生呢?若说没有,自己真有过重生的经验;若说有,怎么到如今还能犯罪呢?一个信徒走到这种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会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来也未可知。

    还有些信徒弄出一种比这个更危险的错误来。他们在得了重生以后偶然又犯了罪,便以为他们从此灭亡了。他们以为现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们想现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现在所作的乃是亵渎圣灵(其实亵渎圣灵是什么意思他们还不晓得)。他们以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这种错误的观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们并未被神弃绝,但他们以为他们已经被弃绝,所以他们一生度着畏惧、绝望、痛苦、悲观的生活。他们自己的境况既然这样困苦可怜,自然更不能帮助别人、引领别人了。

    圣经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我们若谎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

    这段经文中的「我们」是什么人呢?约翰这封信不是写给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说「你们」,乃是说「我们」,那是连他自己也包括在里面了。大概总不会有人说写那封信的老使徒约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这两句话又怎样讲呢?

    往下他又告诉我们一个得洁净的方法,「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约翰说我们知道我们有罪,但不必绝望,不必畏惧,只要我们能认自己的罪,就必得看赦免和洗净。

    同时找们在这一节经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们须要认罪,好得着赦免和洗净。容我们往下再读约翰所写的几句话: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1~2)

    这一段话也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约翰说他写这话给他们是要叫他们不犯罪。既需要写这话给他们,叫他们不犯罪,可见他们是能犯罪的。正因为他们能犯罪,所以用得着约翰写这话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叫他们不犯罪。

    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将怎样呢?约翰往下说什么呢?他说:「若有人犯罪,就显明这人不是属神的,这人末曾得着重生」吗?或说:「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吗?或说:「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资格,除掉他所得儿子的名分」吗?不是这样。约翰没有这样说。这些说法是后来的人发明的。约翰所说的乃是: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这是何等宝贵的话!这话是怎样能帮助那些被罪打伤的信徒?怎样能安慰他们,使他们不致绝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个孩子都清楚记得这话,将要有多少无谓的痛苦、畏惧、忧愁、失望都被消除?将要有多少被罪打伤的信徒立时就得着医治?

    但也许有人以为圣经中有这一段教训真是极不好的,他们想这段经文岂不要使许多信徒有恃无恐的犯起罪来。他们想我们应当极严厉的警诫信徒说,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们就是将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他们再没有得赦免的指望,这样方可以帮助信徒不敢犯罪。他们想如果讲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许多信徒放胆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说的这种思想是由于不明白圣经的道理而发生的。若是一个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过跟随主的经验,他必不会谎这种话,也决不再有这种顾虑,他不但不说这一段经文有害,他正要因着这一段经文惑谢神、赞美神了。

    比方说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脸的时候失手将脸割破了一块。那一位朋友家中本来备有许多医药用品,他一看见找割破了脸,便立刻拿一瓶创伤药,取出一些来涂在我的伤处,并且他将一瓶创伤药送给我,又告诉找无论什么时候割破了脸,或是割伤了手,都可以随时涂一些在伤处,免得有什么毒物从伤口进去,以致染毒,发生危险。

    我的朋友又许诺我,什么时候用完这一瓶药,他还要再送给我。我因为得了这样有用的东西可以避免受伤中毒的危险,便十分惑谢我的朋友。

    以后我回到自己屋里打开这个瓶子一看,其中的药不少,我估计这瓶药总可以用个几十次,于是我便拿起刮脸的剃刀来,向脸的左边、右边,横着竖着连割了好几刀,以后再取些药出来照着伤口的数目一一涂上。我喊叫说:「现在好了,我有创伤药了。我可以时常割破我的脸、我的手也无所顾虑了!」

    请问如果我这样作起来,看见我的人要说我什么呢?我知道他们一定要说我疯了。但我不会这样作,我决不会这样作。创伤药是有用处的好东西,我感谢着领受我的朋友的馈赠,我要保存这瓶药,以备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时侯使用,但我决不肯因为有药的缘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伤害,要感痛苦,除非是神经有病的人,试问谁肯这样作呢?

    约翰壹书二章一、二节的话正像神给祂的孩子们的一瓶创伤药。祂看见他们有时因不留意以致受伤——犯罪,祂恐怕他们因受伤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给他们这瓶药,叫他们在受伤的时快拿来涂上。

    创伤药是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时侯用的,但没有人因为有了药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给祂的孩子们的这一段恩惠的言语是为信徒软弱犯罪的时候用的,但没有信徒因为有了这段恩惠的言语便去任意犯罪,因为犯罪在一个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个人割破了他的皮肉还要痛苦许多倍。

    我要将这瓶属灵的创伤药介绍给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们因为听了这段教训去犯罪,因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并未真实悔改信主,并未得着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称他们为教友,却不称他们为基督徒),因为听了这一段经训就有恃无恐的去犯罪,但这并不足顾虑,因为没有得重生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喜欢犯罪,就是没有这段经文,他们所犯的罪又何尝少一些呢。

    神的应许是为祂的孩子们(已得重生的人)预备的,末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话,那就不是我们所能禁止的了。

    一个信徒犯了罪,正如一个人受了伤一样。人都不愿意受伤,然而人都免不了受伤。我们应当嘱咐我们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伤,同时我们也当为他们预备治疗创伤的药品,使他们在偶然受伤的时候不至惊惶失措。我们可以将受伤的痛苦和危险告诉他们,使他们因此怀着戒心,谨慎自己,免得受伤。但我们万不可告诉他们说,人一受伤就立刻会因伤而死。

    如果我们以为必须这样警诚我们的学生、孩子,他们才不敢伤害自己,那么,有一日若他们偶然受了一些不致危及性命的伤,小孩子却因惊恐过度却而患了神经病,那是何等愚昧的办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愿意犯罪,然而人们却难免犯罪。我们那位满有智慧又慈爱的天父,一方面在圣经上警诫我们不要犯罪,将犯罪的害处都指示我们,一方面又为我们预备了一些救急的药品,使我们在偶然犯罪的时候可以应用,免得我们陷入更大的危险中。

    可怜许多无知的信徒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种道理,竟说信徒得了重生以后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连他们所得的救恩与生命也要失去。其实犯罪的害处本来还没有这样大(自然犯罪是有许多害处的),这种错误的道理却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吓得心灵患了重病,有的经过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废人。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现在我们离开约翰壹书,来读哥林多前书中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一1~2)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羞世人的样子行吗?」(林前三3)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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