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真义(王明道)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2)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坏。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顿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林前一一28-30)

    请问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这封信的起始保罗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我们能说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还未曾得重生吗?——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称为「圣徒」吗?

    从保罗所写的话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确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这一封书信里,我们看见在这些信徒中曾见「嫉妒纷争」、「淫乱的事」、「彼此相争」、「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压人、亏负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这些明显的事实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而且有时还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们再读另外一封信里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弗一l)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巾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四25——32)

    保罗称以弗所的信徒为圣徒,为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足证这些人不但已经得了重生,而且他们属灵的程度还很高。就是对这些人保罗写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训。他劝他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偷」、「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啡神的圣灵担忧」。他又劝他们除掉「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

    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完全没有意思了吗?

    我们不用劝诚一个哑巴儿童说:「不要说谎,不要骂人。」因为哑巴不会说话,他不能说谎,也不能骂人。我们也不用劝诫一个瞎眼的人说:「不要看淫秽的小说和引人犯罪的电影。」因为瞎子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能看小说和电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和教训哑巴不要说谎、骂人,教训瞎子不要看诲淫的电影、小说一样的毫无意义了吗?

    岂单是在以弗所书中有这一类的教训呢?在别卷书信里不也有许多这一类教训吗?使徒所写的书信没有一封是写给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这些教训不都成了毫无意思的「废话」了吗?

    不用说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罗所倚重的同工,保罗称他为爱的儿予,就是这样的一位圣洁忠心的神仆,保罗还是教训他「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22)

    若是提摩太还须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显明了吗?

    容我们现在再看一段保罗自己的经验: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若我去作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侯,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4-24)

    无疑的,保罗这一段话是述说他重生以后所经过的一种战争的经验。他已经得了重生,他里面有一个新人。那个由神而生的里面的人喜欢神的律。「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他「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战,把他掳去」,叫他「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种非常苦痛的境况中,这种境况是他在末得重生以前所末曾经历过的。他定意要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决心离弃恶事,但他竟离弃不了,他不愿意随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掳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惑到不可名状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多少真实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从心中响应保罗所说这段话。他们经验过这种战争,遭遇过这种失败,感受过这种痛苦。他们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是新旧人的交战,竟误以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这种苦况,如果再有人教训他们说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们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实这种经验正是一个证据证明一个人得了重生。

    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欢神的律,罪的律也不会掳他,因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权下。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有过这种战争的经验。有许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长久含辛茹苦地在这种苦况中度生活。这种苦况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经历过的,然而他们不当长久在这种苦况当中生活。圣灵在圣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们经过这种战争而得着一种胜利的生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里所描述的:「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

    有一段经文常被人误解,被人引用作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证据: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三8-9)

    有些人引证这段经文说,这里不是明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吗?不是又说「他也不能犯罪」吗?那样这倒真希奇了!我们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经训里,已经看见重生的人能犯罪,这里怎么又说不能呢?有些批评圣经的人又在那里振振有辞了。他们说:「啊,我们早就说圣经是不可信的,圣经中有许多彼此冲突、互相歧异的地方,这不是一个铁证吗?不用说新约与旧约有许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说不同的两卷书中有许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书中,就有这样彼此冲突的说法。约翰壹书第一、两章中明说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这不是清清楚楚的显明圣经中有许多错误吗?」不,圣经没有错误。若有错误,不是圣经本身的错误,乃是人弄出来的,或是译圣经的译错,或是解圣经的人解错,若是我们误解了约翰壹书三章八、九节的意思,我们就难免说这两节的话与别的经文互相冲突了。但我们若明白了这两节的真义,就晓得这两节与其它各段实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笃信这事没有疑惑,但我们要问神所生的人是什么样式?我们这个看得见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这个外面看得见的人是父母生的,是从肉身生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他里面有了一个新人,这个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这个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个外面的人却是从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倾向罪的。

    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那外面的人并末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里,不过他里面却多了一个被神所生的「里面的人」。两个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处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们常常惹起争端,常常吵闹,这就是保罗所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文战,把我掳丢,啡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一个得了重生的人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外面的,一个是里面的。外面的人是从肉身生的,是污秽的、喜爱犯罪的,里面的人是从圣灵生的,是圣洁的、恨恶罪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许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惑到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所说的那种困难:「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许多实在得了重生的人因为不明白这个极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种怀疑失望的苦境里。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候,是那样的为罪忧伤痛悔,是那样破釜沉舟的定志要永远与罪断绝关系。他们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并且又立定这样坚决的心志,从此一定可以完全脱离罪的束缚,作一个自由自在、圣洁无疵的人了。谁想到过了不多时竟遇着这样剧烈的战争,而且屡屡的遭遇异常苦痛的失败,这时他们真好似陷在五里雾中。他们心想若说自己未曾重生呢,却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经验;若说自己得了重生呢,怎么现在竟会有这种剧烈的战争,而且又遭遇这种苦痛的失败呢?当他们陷在这种苦境中的时候,极容易受撒但的攻击,或是失丢信心,或是跌倒退后。只有真理的光能帮助他们看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若明白这新人与旧人交战的事,便晓得信徒有这种剧烈的战争不但不足以证明他们末得重生,反倒证明他实在是得了重生。

    他们遭遇苦痛的失败就是因为他们那「里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胜过那「外面的人」。他们已经得了重生,不该再怀疑到重生的事,他们现在所须要的就是求神「按着祂丰盛的荣耀,借着祂的灵」,叫他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弗三16)。如果他们那「里面的人」能刚强起来,制服他们「外面的人」,他们便能过着一种圣洁得胜的生活了。

    或有人说,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并且有时还能屡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样他们与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样了吗?我要回答这问题说,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与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们对于罪的态度和犯罪以后的感觉却是完全两样。

    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爱犯罪。他们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觉痛苦,反倒引为幸事,他们愿意活在罪里。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们却恨恶罪。他们不愿意犯罪,但他们却难免陷在罪中。当他们陷在罪里的时候,他们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他们巴不得立时有人将他们从罪中救拔出来。他们喊着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大约我们都看见过羊与猪这两种家畜吧。这两种家畜中间有一种极显见的分别——前老喜爱洁净,后者喜爱污秽。因为羊的性情喜爱洁净,所以它愿意住在洁净的地方,吃洁净的食物,喝洁净的水。因为猪的性情喜爰污秽,所以它愿意住在污秽的地方,吃污秽的食物,喝污秽的水。

    羊固然是喜爱洁净的,但它们如果不谨慎,也难免落在猪所喜欢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见它们的人若不仔细分辨,也许会拿它们当作了猪。

    虽然这样,羊总是羊,我们决不能因为看见它们落在泥坑中,弄得满身是泥,便说它们是猪,因为它们虽然落在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