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进化论
“这些我也能做到。”
“你能做到,甚至比我做的更好,但是他们不喜欢你,因为你身上全是圣洁的气味,是一种让他们感到拘束和无聊的气味,他们是鳞甲狼,是嗜血的魔兽,怎会傻到投奔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柯西冷淡的说。
“可是你呢,你比我好在什么地方了!”
“我嘛,是一头人形的野兽。”柯西咬着一根细树叶,仰望渐渐昏黄的天幕,“小东西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闻到我的杀气,知道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跟着我,他们不需要束缚天性。”
“可是……你也不该教他们学坏啊。”
“我让他们学着去做一条好猎犬,这要求不过分吧?”柯西仍然咬着树叶,冲她一笑,牙齿白洁漂亮,无疑是食肉动物的特征。
“我不指望它们变成乖巧的哈巴狗,但也不会要求他们每咬死一只兔子或者山雀之后就念经祷告,这样不是很好吗。”
奥黛丽雅一阵发窘,无力的说:“可是,你也得给它们取个名字啊。”
“我想好了,一只叫大王,一只叫小王。”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扑克牌中的大王和小王,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取个好彩头。”柯西轻描淡写的说,“希望它们能给我带来好运气,不管是在牌桌上还是战场上。”
奥黛丽雅没有反对的机会,两只小鳞甲狼的名字就这样决定了。
柯西在树林里转悠了两个小时,没有任何收获。
这里真的已经变成一块死地了,除了没人想吃的地沟鼠,什么动物也没留下。
“前代魔王准是个暴君,他对待魔兽尤其残忍。”
柯西坐在树桩上休息,喝着水发牢骚。
“你怎么能这样说法尔斯……”奥黛丽雅小声辩驳。
“你看,她一死,奥特洛的居民立刻作鸟兽散,唯恐死掉的法尔斯再还魂,那时候就跑不掉了。你想,法尔斯这样让人害怕,她还不是暴君?”
奥黛丽雅深深的垂着头,感伤的说:“法尔斯是我的朋友,我不说她的坏话,也不想听。”
“那好,你总可以告诉我,法尔斯是怎么死的吧,她年纪轻轻,身为魔王,总不会平白夭折,难道是为情所困,殉情而死?”
“别胡说,法尔斯那么孤僻傲慢的人,是很难坠入爱河的,当然人间的爱恨天使也没有发言权,我只知道,她是被谋杀的,凶手一点线索也没留下。”
“被谋杀?魔王的力量,也挡不住刺客的匕首啊……”柯西摇摇头,“算了,这不关我的事,为可怜的法尔斯小姐祈祷吧,朋友,接着就要为我可怜的肚皮祈祷了,今次我们颗粒无收,除了大王和小王,什么也没捕到。”
“你不会吃它们吧?”奥黛丽雅担心的问。
柯西瞥了小狼们一眼,淡淡的说:“我现在不吃,真要饿极了,能有什么办法呢,我不吃它们,它们也会吃我的。”
他脚下垂着深深的阴影,仿佛预示着体内的魔王之卵正在贪婪的吮吸着养料,发育成长。
“对了,我们还有松露,可是太少,要是有几枚蛋一起煎着吃就好了。”
他掉头朝回走。
奥黛丽雅没精打采的跟着,仿佛找不到猎物,她也有责任似的。在天使中,她以狡猾淘气着称,人家都说,她不是一个好天使,甚至不能算一个淑女,但是在柯西身边,她就显得很温柔体贴了。
忽然,两只小狼竖起耳朵,焦躁的嚎叫起来,柯西也停下脚步,全神贯注的盯着树林,忽然一个箭步跃过去。
“等等我,当心啊──”奥黛丽雅连忙追上去。
空地上冒着黑烟,正是摄魂树所在的地方。这时树桩已经被连根拔起,地下凭空冒起一个直径十多尺的鼓包,柯西正蹲在鼓包上,侧耳倾听着什么,大王和小王也忠诚的蹲在他身旁,东张西望的警戒着。
忽然,鼓包抖动,泥土哗哗崩裂,接着,一只巨大的龟壳露出地表,迈开短而健壮的四肢,慢慢的朝林子北方走去。
柯西站在龟背上,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小狼也吓得狂吠。
奥黛丽雅攀着树枝,咯咯大笑:“是玄武啊,是一只冬眠的玄武。”
“玄武?世界上最大的龟,大地的守护者?”柯西吃惊的问着,一边稳住下盘,免得从龟背上跌下来。
“没错,玄武是沉睡在树林中的灵兽,他们吸食地脉灵泉,草木精气,凡是有玄武的地方,树木就长得特别好,别害怕,他很温和,不伤人。”奥黛丽雅一边追一边说。
玄武迈着四方步,走的很从容,可是他的步子很大,走起来快得很。他根本觉察不到背上驮着一人两狼,对它来说,增加这点重量就如同一根羽毛般无关紧要。
它在一条冒着烟的小溪中停住脚步,慢慢的沉了下去,最后,只有两尺宽的一点龟壳漏在水面上。
这条小溪是温泉的下游,玄武中意这里,打算在此继续冬眠。
溪水冲落龟背上的泥土,露出漆黑如炭的龟甲,上面还镶嵌着小块的岩石,玄武深眠的时候,矿脉就在它背上生长了,有常见的页岩,花岗岩,石灰石,也有动物的化石。
柯西掰下一块黑色矿石,跳到小溪对面,递给奥黛丽雅:“这是好东西啊。”
“是金矿吗?”
“是煤!是可爱的‘黑宝石’啊!”柯西按耐不住兴奋说,“煤矿通常是深深埋藏在地下的,很难开采,露天的就很少了,没想到摄魂树下面就有一个露天煤矿。”
奥黛丽雅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高兴。
“我知道在缺少木柴的地方煤可以用来取暖,可是魔山到处是树木,何必费力开矿挖煤呢。”
“北方山地人用煤来炼铁,比烧木炭的温度更高,锻造出来的铁器质量也更好。”柯西握着那块脏兮兮黑乎乎的矿石,爱不释手的说,“有了煤和铁,就能制造兵器、武装军队了!”
奥黛丽雅对他狂热的情绪很不理解,淡淡的说:“你连军队还没有,现在就考虑兵工厂的事,未免太早了。对了,我们再回去看看,如果找到玄武的蛋,晚上就有好吃的啦。”
“真的?”柯西立刻垂涎三尺,饥肠辘辘的时候,煎蛋比他那“可爱的黑宝石”更诱人。
他们不虚此行,果然在树坑里找到好大一堆龟蛋,玄武在此休眠,为的就是繁衍后代。
龟蛋很多,但孵化出来只是普通的三级魔兽“岩龟”,能进化成玄武的百中无一,多数会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被天敌捕杀掉。
在奥黛丽雅的强烈要求下,柯西没有把龟蛋全带走,要给玄武留一些后代。
他们用树藤编织口袋,每人背着一口袋龟蛋,带上大王和小王,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黄昏的山景美不胜收,早起的星星在灰色的天穹里自豪的闪烁着,柯西手扶晾台,仰望星光,心中油然涌出一种重获新生的幸福。
虽说今天很辛苦,收获的只有一点点食物和两头不怎么听话的小猎犬,可这毕竟是一个好的开始,
如果不是奥黛丽雅,如果不是牢中的奇遇,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坟墓里,一点点,无情的腐烂了。
想到这些,柯西脸上泛起了微笑,任谁看到这笑,都会感到精神大振吧。
晚饭的餐桌布置的很有情调,烛光旖旎,鲜花吐芳,洁白的餐桌,明亮的刀叉,还有瓷盘中油黄黄香气扑鼻的松露煎蛋。
用餐之前,奥黛丽雅双手交叉按在胸口,虔诚的祈祷着。
柯西盯着她祈祷,不以为然的摇摇头。
“您不祈祷吗?”
“我不信神,也不指望神能赐福于我。”
“可是神把我送到你身边,救了你的命。”
“也许吧,但谁又知道你不来,会不会有别人来救我呢?谁又知道纳米克斯三世会不会突然大发慈悲,赦免了我呢?你救了我的命,我替你工作,咱们互不相欠,这与神明没有任何关系,我为什么要感谢他。”
奥黛丽雅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就没有劝他信教的热情了,只淡淡的说:“你自己不虔诚无所谓,不该取笑那些虔诚的人。”
柯西放下刀叉,若有所思的说:“从前打仗的时候,开战以前,我的战友向神祈祷,希望神能保护他们免于战死,我问他们,‘敌人会不会也祈祷,不死族或威尔诺亚的士兵,是不是也这样祈祷?’他们说,‘是的,他们向他们的神祈祷’。我说,‘那就怪了,每个战士都在祈祷平安,可是打仗总会有人死去,今天他们的人死多些,明天我的人死多些,如此说来,他们的神,我们的神,总有一个不灵,或者全都不灵’,奥黛丽雅,你说是不是这么回事?”
奥黛丽雅没有跟他争论,和颜悦色的说:“这些事情你理解不了就不要去深究,信仰如果能使你内心平静,消除害人的念头,那信仰就是好的,如果你领会不到这些好处,那就不必勉强自己,有缘的人,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心灵净土。”
柯西被她的气度打动了,喃喃的说:“如果我所见到的神职者都像你这么好说话,或许我也会信教,可是他们多数是傻瓜,败类,比凡人更贪心,就知道搜刮信徒的钱去过荒淫奢侈的日子。”
“苹果林里总免不了有被蛀空的苹果,表面看去是好的,是光鲜的,可内心已经烂了,但是不能因为有烂苹果,就说苹果林不好。信仰也是一样,那些堕落的神职者,天界会派审判天使去处罚他们的,我做过两任审判天使,对那些人,我绝不手软。”
“别谈这倒胃口的话题了,亲爱的天使小姐,我并不打算改变信仰,可是今晚用餐之前,我却要像你一样虔诚的祷告。”
“那么,你祈祷些什么呢?”
柯西叉起一块松露煎蛋,一本正经的说:“祈祷这顿饭,不要做的太难吃。”
第一集 魔王转生 第五章 魔王领域
柯西保持着在军队中养成的好习惯,天刚蒙蒙亮就起床,在早餐以前,先做一点体能训练。
他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但精神都比昨天好得多,为了不致伤口崩裂,他没有做大强度的训练,先绕着城堡慢跑一个小时,等到身体微微出汗,完全活动开了,再到训练场去演练几套击剑的要诀。
从“三步回荡”,“四步回荡”等基本的招式开始,到击剑表演中才会用到的繁复技巧,比如“皇家菲尔斯连环斩”、“献给女王的带刺玫瑰”、“洪登宝伯爵之换手魔术剑”,最后是他在实战中体会的最有效的杀人剑法,只有一两个简单的招式,但要调动全身的肌肉,精神力高度集中才行,否则犀利的杀人剑就会变成漏洞百出的自杀剑。
柯西从学生时代起就立志成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无论在什么样环境里他都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努力让体能维持在巅峰状态,花心思钻研体术和剑术,渴望变强,渴望突破。
特别是现在,他没有了军队的保护,更要靠自己的能力来搏出一块生存空间。
冬天的早晨难得有这么好的阳光,天气冷,反倒让他倍感精神振奋。
他专注于磨练技艺,虽然觉察到奥黛丽雅曾经走进来,在旁观看了好一会,却没有主动向她说早安。
等到晨练结束,发现外衣兜里塞了一张纸条,是奥黛丽雅的留言:在二楼小餐厅等他共进早餐。
柯西去洗了个澡,用匕首刮掉乱蓬蓬的胡子,换上奥黛丽雅准备好的干净的新衣服,精神焕发的来到小餐厅。
奥黛丽雅坐在圆桌对面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一手撑着下巴,出神的凝望着窗外的日出山景,一手抚着冒着热气的茶杯,陷入沉思。
朝霞在她雪白的衣裙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金红色,秀丽的容貌更显得娴静高洁。
柯西是一个惯于克制内心情欲的人,可是看到奥黛丽雅,也免不了遐想:假如我精通绘画,立刻会把眼前的一幕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珍藏。
他在奥黛丽雅对面坐下,互道早安。
早餐是蛋卷和草莓馅饼,柯西对饮食很挑剔,这是他身上所剩无几的贵族习气之一。
奥黛丽雅的厨艺算不上出色,换成别的时间地点,柯西或许会说一句挑剔的话,不过今天早上他的心情很好,吃东西也特别香,风卷残云的吃光自己那份食物。
端起茶杯品尝热腾腾的红茶,不住赞赏奥黛丽雅手艺高明,问她从哪里搞到了茶叶这种有钱人才能经常享用的饮料。
“法尔斯喜欢喝红茶,因此厨房里存着不少上等货,和你的胃口吗?”
“太合了!如果能再添点松子酒,就算喝完这杯茶马上死掉,我的人生也没有遗憾了。”
“厨房里还真的有松子酒呢。”
“三分之二的红茶兑三分之一的松子酒。”
“我会记住的。”奥黛丽雅宽容的笑着,仿佛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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