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 测试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也写得很有感觉,字体飘逸。不防躲在书架上的婴宁探头出来,递下一张纸,纸上如此写道。
陈剑臣一怔━━他本就是叫婴宁来帮自己做个试验,测试辟邪笔的功效,不料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小白狐敢探头出来,敢与这幅字正视,就已说明了问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自己身上?字的原因?又或者,是婴宁有了抵抗力……
陈剑臣端坐沉思,为了推敲问题所在,又一连写了三幅字。不料事情的发展越发严重,笔墨中蕴含的正气竟然每况愈下,最后就连婴宁靠近三尺处都不怎么惧怕了。
“不好!”陈剑臣暗叫一声,不再继续━━此时他已经大概猜测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必是通过辟邪笔获得的正气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把辟邪笔比喻成一个容器,容器里面有正气,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些正气数值是固量的,会随着不断的消耗而逐步减少,假如一直得不到补充,最后就会损耗殆尽……
这样的话,那就棘手了。
要知道枪没了子弹,那和一块废铁有什么差别?
陈剑臣的手指轻敲着桌子,又想到其实每当自己用辟邪笔写字,那些正气都会灌注在字墨上,只是没有机会激发而已,但流失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帮人写对联,加上平时练字等等,算起来,用辟邪笔写过的字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了吧。
这么说,到了现在,辟邪笔本身具备的正气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越想越接近答案,他又念及:只有当笔墨上的正气激发,产生了实质的作用,笔头上的毫毛才会进行蜕变,变得晶莹洁白……
对了,就是如此,可合理解释一干问题现象。
想通了这一层,陈剑臣便暗暗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以前挥霍无度地过量使用了辟邪笔。
“我这是怎么啦?怎有点患得患失了?”
陈剑臣骤然一惊,觉得自己自从发现了辟邪笔的秘密后,心境就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复以前那般处之泰然了。
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
相由心生,心一乱,一慌,人就可能会做错决定,错误决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轻可重,但往往都是可以避免的。
他长吸口气,却是提起另一支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很多个字,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
“定!”写完那些定字后,诸种烦躁的心情似乎都随着笔墨倾泻到了白纸上,陈剑臣的心情一下子稳定了下来。
这些字自然一点正气都没有,婴宁靠到边上来看没有一点事儿,它歪着脑袋,看着那十数个‘定’字,心想可能公子目前的情绪有些波动,是以导致笔下的正气大幅度减弱了。
“公子,不用急……”
婴宁写了字,推到陈剑臣眼前。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我有分寸的。”
一夜无话。
随后数天,奔赴而来杀狼的人不少,可关于黑狼的消息却半点都没有了。那恶狼似乎感觉到势头不对,悄悄躲了起来。
好狡猾的狼!
一些自持本领又不甘心的猎户便组成队伍,开始进山,进枫山后山。还别说,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的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 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像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的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旺财,上去咬它!”
其中一个汉子一声吆喝,命令自己的看家狗去咬黑狼。可那只狗刚上前几步,被黑狼一瞪眼,便嗷呜一声哀鸣,掉头就跑,跑得远远的了。
汉子骂了一声粗口,吼道:“我们一起上。”
举起手里的一根碗口粗的木棒,抢先扑了上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不约而同地发起了进攻。
“吼!”
居中的黑狼猛的仰天一声嗥叫,声音极大,震得人耳膜都在嗡嗡响。
“呼!”
仿佛打了一个喷嚏般,黑狼两个大鼻孔中骤然飞出两道清气。
清气遇风而变,瞬间变成一股大风,呼啸飞旋,飞沙走石,狂乱无比。
被这股大风一刮,别说动手,就连眼睛都睁不开,勉强睁开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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