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 作者:尼罗(2014-01-01出版)





  茉喜嗯了一声,等待下文。
  然而没有下文,因为陈文德在将要开口的最后一刹那,硬逼着自己闭上了嘴。
  今天的确是有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对于茉喜来讲。而他这样地爱茉喜,又怎能不为她喜悦?这消息太好了,太值得一笑了,好得让他不但想笑,还想杀人!
  他败了,连败三仗,麾下的乌合之众们见势不妙,已然纷纷地起了外心。于是他私底下联络上了万嘉桂,闲话一句没有,只说要把万嘉桂的儿子送过去,让对方预备着接人。
  万嘉桂很快地回了话,可话里没提孩子半个字,只说要茉喜——只要陈文德肯把茉喜送回去,他那一方面可以立刻停火一个月。一个月内,陈文德爱和谁打就和谁打,但只要不向他挑衅,他就绝不会和旁人联合起来痛打落水狗。
  陈文德知道万嘉桂敢这样斩截利落地作保证,必定是和他的顶头上司孟师长达成了共识。开战之时,那一帮人同仇敌忾,齐心协力地打自己一个;如今自己显出颓势了,他们那一方胜利在望,反倒分了心,开始各自拨动算盘,要尽可能地保存实力了。
  可是,他陈文德又怎么能拿自己的女人去换和平?
  陈文德想茉喜若是知道了万嘉桂的意思,一定会乐得发疯。那万嘉桂是个标准的大号小白脸,茉喜喜欢他,也是正常。而万嘉桂原来也不是彻底地薄情寡义,茉喜都让自己睡了一年了,他居然还肯要她。这回可好,他们两个再相遇,一对破锅配烂盖,孩子也有了,兴许还能长长久久地做一对小夫妇呢。多好,郎才女貌,加上个早产的死不了的私生儿子,是何等齐全的一家人。
  陈文德已经替茉喜高兴过了,所以茉喜就什么都不必知道了,也不必亲自高兴了。

第二十三章 莽夫的心
  大清早上,茉喜早早地睁了眼。一掀棉被坐起身,她揉着眼睛转向身边赤条条的陈文德,忽然发现他那后腰上横着一道巴掌长的红伤,是已经结了厚痂的血口子。
  茉喜看着那道伤口愣了愣,没想到陈文德身上带了这样重的伤,而自己也竟然一直毫无察觉。没头没脑地狠拍了陈文德一巴掌,她硬把陈文德拍了醒,“你那后腰是怎么弄的?让人砍了?”
  陈文德闭着眼睛迷糊了一阵,然后才含含混混地开了口,“炮弹皮刮的。”
  茉喜又给了他一巴掌,“炮弹皮?谁拿炮弹皮刮的你?”
  陈文德不耐烦了,翻身背对了她,“炸了,炮弹皮从我后腰上飞过去了!狗屁不懂,还问个没完——谁能用炮弹皮刮我?”
  茉喜没跑过战场,所以听了这话,须得花一点时间进行想象。想象完毕之后,她反应了过来,“你都是司令了,还用亲自上战场打仗?你、你真是司令吧?”
  陈文德昏昏欲睡地笑了,“我不是,武治平是。”
  茉喜思索着没再追问,让陈文德由着性子饱睡了一顿。待到日上三竿之后,陈文德洗漱完毕、也吃过早饭了,茉喜才堵住门口,正色又开了口,“老陈。”她看着陈文德的眼睛说话,“我知道你当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所以你的事情,我也从来不多问。可是今天你得跟我交代交代实话——你那仗到底是打成什么样了?怎么打得你自己都挂了彩?是不是没打好?”
  陈文德把双手插进裤兜里,居高临下地垂了眼帘看人,显出两道深深的内双眼皮。这一刻,他显出了几分好看,让人隐约瞧出了他的少年模样,“我没打好,我嗝屁了,不是正如了你的意?”
  “别放你那些没味的屁!你当我是跟你闹着玩呢?”
  “真的,没放屁。我完了,你正好抱着孩子去找万嘉桂,舒舒服服当一辈子小老婆,多美啊。”
  “你还放?!”
  陈文德夹着双腿微微弯腰,紧皱眉头翻了个白眼,同时鼻子里很用力地嗯了一声。紧接着舒展眉头站起身,他对着茉喜一笑,“肚里没货,放不出来了!”
  然后他迈步向前,轻轻巧巧地推开了茉喜,头也不回地且行且道:“走了,过两天回来!”
  茉喜回头望着他的背影,越是看,越是发现他瘦得厉害。对待这人,她现在拿不准自己的感情了,她不承认自己爱他,可是看他现在瘦得像头老骆驼似的,她心里也难受。
  她打算等陈文德再回来了,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施展手段,逼出他的实话来。然而陈文德一去不复返,她将自己的手段演练了又演练,却是始终等不到那施展的对象。
  这天夜里,茉喜无端地梦见了凤瑶与万嘉桂。
  她现在已经不再去想这两个人,然而人在梦里自作主张,竟是又与他们相了会。可惜这不是个好梦,因为梦里的凤瑶苍白憔悴,梦里的万嘉桂则是困兽一般地在屋子里团团乱转,她则是成了个鬼,无声无形地飘在半空中,对他们冷眼旁观。旁观的时候,她无爱也无恨,仿佛和他们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任何故事——纵是有故事,也都是好故事。
  事实上,与此同时,现实世界中的凤瑶的确是苍白憔悴,而万嘉桂在她面前,也的确是在团团乱转。
  凤瑶不是有本领有心计的女子,没有去把茉喜解救出来的能耐,但是她有她的韧劲。从年初到年尾,她的心里始终存着茉喜,她不相信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会这么凭空地消失掉,她还不相信自己年纪轻轻,和茉喜会永无再见之日。
  不相信的太多了,但是她不说,她只默默地等。
  她也从来不责备催促万嘉桂——仿佛是天生地没有脾气,她从来没和人红过脸。上次打了万嘉桂一个嘴巴,事后她的脸火辣辣的,十分羞臊,十分窘迫,十分尴尬,比万嘉桂更疼。
  况且责备和催促都是没有用的,她知道万嘉桂也着急,可万嘉桂身为军人,得跟着军令走,纵是想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他也没有克制陈文德的实力。
  两个人都急,但也都没有急得失态失控,直到此时此刻。
  “不是说陈文德已经一败涂地了吗?”凤瑶轻声说话,“还是你的士兵没有把信送到?会不会是他没有看到你的信,不知道你开的条件?”
  万嘉桂猛地一摇头——面对着凤瑶,他不大敢耍少爷脾气,如果身边坐着的不是凤瑶而是茉喜,他大概早就变成了急赤白脸。
  “不可能。”他压着火气说话,“信是我的人亲手交给他的,绝对不会有错。他一直不回应,大概是有别的主意。”
  凤瑶觉得他所回答的都是废话,但是,也压着火气,不肯失了自己的端庄,“那么……要不要另外想些办法?茉喜年纪那么小,还是早产,我真怕她现在……”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她现在……身边没亲人是不行的啊。”
  万嘉桂没言语,单是满地乱走。
  凤瑶很为难地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他到底是什么主意,又怕他不肯为茉喜尽全力,所以思前想后地,她忖度着补了一句:“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你也应该——”
  这话没能说完,因为万嘉桂停住脚步,忽然转向了她。忽闪着睫毛垂眼望了地面,他身姿挺拔,声音却低沉虚弱,“凤瑶,你有没有想过,等茉喜回来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凤瑶也垂了头,“我想过。你和茉喜结婚,我是无牵无挂的人,又有健康的身体和工作的能力,将来总能另找一片天地。”
  万嘉桂抬眼看向了她,这回再开口,口齿便有些滞涩了,“你……你并不是非我不可,对不对?”
  凤瑶勉强镇定了身心,然后抬头正视了万嘉桂,她的眼睛静成了一潭止水,“事已至此,由不得你我了。恕我说一句冷情的话,你我相识的日子毕竟还浅,如今权当是有缘无分,也还不至于让你我——”
  话到这里,没能说完,因为万嘉桂忽然一挥手,做了个斩断的姿态,“不!”
  凤瑶的确是冷情,他也可以理解她的冷情,但是理解归理解,他不肯草率地妥协。婚姻乃是人生大事,而他所青睐的人,乃是凤瑶。茉喜当然也有茉喜的好处,可让茉喜做他一生的伴侣,他怎么想,怎么感觉不合适。
  茉喜总是让他身心俱疲,他不肯向个小丫头服软,但扪心自问,他的确是怕了她。
  从情谊道义的角度来看,他务必得把茉喜救回来,可是救回来之后怎么办?他真不知道。凤瑶倒是有凤瑶的主意,但他不能依着她。
  至于茉喜养下来的那个孩子——万嘉桂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自己已经当了爹,对于那孩子本身,他的兴趣也不大。甚至他简直是怕见那个孩子,那孩子像是一道官印,从天而降印在龙凤喜帖上,硬把他和茉喜印成了一家人,让他简直没了转圜的余地。和茉喜相比,那个孩子更可怕,所以他对于孩子一直是避而不谈。当着凤瑶的面,他也没脸谈。
  “姓陈的这一次太自信,他撑不了多久。”他沉吟着告诉凤瑶,“再等一等,等到他山穷水尽了,不怕他不和我谈。”
  凤瑶听了这话,静了片刻,然后缓缓收回了目光,“战争的事情,我不懂。你和陈文德这样打,会不会……茉喜会不会有危险?”
  万嘉桂也将目光移向了窗外,这一次再回答,他的声音失了力道,但是字字句句还算清晰,不是完全地含混敷衍,“应该不会,据我所知,陈文德本人很少亲自到战场上督战,他安全,茉喜跟着他,就一定也安全。”
  凤瑶听了这话,是百分之百地不信服,双手手指冰凉地扭绞了,她的思绪忽然转了方向,无端地想起了幼年旧事——她把茉喜偷着带到了自己屋子里,要爬上床给她看自己的洋娃娃,然而茉喜站在床边,死活不肯上,说是自己身上脏,上床会挨打。床都不敢上,却有胆子夜探厨房偷剩饭吃,凤瑶想她那时到底是勇敢还是怯懦?
  凤瑶想不明白,所以咬牙等着,等着和她再相见,见了面,要向她问个清楚,虽然只是小事,小得不值一提。
  万嘉桂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安置茉喜,但这问题他不能回避,既然如此,那么他宁愿速战速决,使一把快刀,斩这团乱麻。
  他的顶头上司孟师长正在观望局势,因为一时间举棋不定,所以对待部下采取放任态度,不逼着他打,也不拦着他打,于是按照既定的计划,他向陈文德一部发起了猛攻。
  他这方面的人马一开火,其余几方面的力量本是犹豫不决的,如今见了他的举动,像是得了启示一般,也立刻重新冲回了战场。先前陈文德打到他们头上来,他们是不得不反击;后来陈文德显了颓势,他们得了喘息机会,又按兵不动地保存起了实力。如今见了万嘉桂一团的行为,他们恍然大悟,忽然发现陈文德这一块野心勃勃的肥肉不仅可以被抵挡,也可以被瓜分。横竖趁乱大家一起上,得咬他一口是一口。
  万嘉桂无心插柳柳成荫,万没想到自己这一个团成了新一轮大战的领袖。陈文德那二十万大军很快被打成了七零八落,然而陈文德本人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也不露面,也不出声。
  万嘉桂不知道陈文德就在他正前方的敌军战壕之中,并且是三番五次地来了又走。像一只野兽一样,陈文德对于危险空气特别敏感,当感觉情形不妙之时,他出于本能,会自动地精通隐身术,鬼魅一般来无影去无踪。戴着钢盔缩着脑袋,他因为个子大,所以在战壕里总是弯着腰走,怕自己高人一头,会中流弹。
  他是贫苦出身的小子,活到三十几岁,遭过了天大的罪,造过了天大的孽,也享过了天大的福。他曾经不怕失败,因为自认不是凡人,纵是败了,也一定能东山再起。但是这一次,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有了一点点的年纪,一想起“东山再起”四个字,他竟然会感觉累。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再想鸣金收兵,已经晚了。落水狗谁不想打?但话说回来,纵是起初他不打人,有朝一日人也要打他,打他不为了别的,为了他脚下的土地和手里的枪炮,为了他历年搜刮的金银财宝。
  这就是混战,他就生在了这混战的世道。想做人上人,就得踩着人头走,可一旦真上去了,下头也就没有他的地方了。上,还是不上,没人逼他;上或不上,全是他自己的主意。
  所以陈文德不后悔,倒退几个月重来一遍,他也还是得这么干。
  不是他倔,是他没有回头路。
  陈文德悄悄地东奔西走,想要凭着自己的手腕,把那帮乌合之众的首领们笼络住,别让他们临阵倒戈。他一直防着这帮家伙作乱,因为他们和他是一路人,讲小小的义气,贪大大的利益。他了解他们,他们都是双刃剑。
  然而乌合之众们尚未公开地动摇,他自家的后院忽然起了火——他的参谋长拉了两个师的人马,跑到孟国栋那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