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数此岸,偶数彼岸





悄悖∥抑沼谡业侥懔耍∥抑沼谡业侥懔耍 ?br /> 我傻在那里,咖啡女孩听到动静,也从厨房冲出来,死死地盯着她的室友看。
那个女孩再度弹跳起来,一下子扑到我的身上,紧紧的抱住我,疯狂亲吻着我脸上的每个部位,仿佛我就是她的早餐一样。我下意识的躲避着,但是口水和口红还是噼里啪啦沾了一脸。
“靠!这是怎么回事?!”咖啡女孩终于看不下去了。
她的室友又扑过去抱住她,兴奋的摇晃着她嚷嚷:“哎哎!这就是我的男朋友!两个月前他忽然失踪了!我退了房子,到处找他,每天晚上都去各个酒吧,咖啡厅找他——他喜欢在这些地方看书的,没有想到今天居然在这里遇到了!”
咖啡女孩看着她,偷偷朝我示意她那酒红色的头发。
我忽然想起来那种酒的名字,梅鹿辄,对,染成梅鹿辄颜色的头发,她就是我去那个小区寻找过的以前的女友。
梅鹿辄像兔子一样重新跳到我的怀里,一口把我的嘴唇咬住,疼得我差点喊出声来。她放肆地把嘴上的口红蹭到我脸上,娇滴滴地说:“亲爱的,你到底去哪里了?你想不想我?”
“想、想。”我含含糊糊的回答。
“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可你那么绝情的离开,我痛不欲生几乎死掉——”她抬起左臂,给我看腕口的一道伤疤,“呶,曾经割腕来着,可惜没有成功——这次你再要食言,一定死给你看!”
我惊出一身冷汗,不是惊讶于她的威胁,而是惊讶于我的肉身原来的主人是那样的薄情寡义。我低下头,仔细看着梅鹿辄凝望我的眼睛,那是两凼极浅的水洼,甚至不用深究也能看清底下的泥沙——浅薄、简单的女子,被“我”伤害过的浅薄、简单的女子——我听到自己的心音沉重,愧疚和责任感战胜了喜恶,我慢慢拉住她的手。
咖啡女孩、梅鹿辄和我围坐在饭厅中吃早餐。梅鹿辄早上发现宝藏的余兴未尽,依旧紧紧拉住我,似乎我是氢气球,一撒手便飞走一样。咖啡女孩坐我们对面,面无表情的给我们分着牛角面包、熏肠蛋饼和柳橙汁。
“你做的东西总是这么可口。”我跟她搭讪。
她轻描淡写的“唔”了一声,拿起饮料喝了一口,对着梅鹿辄说:“你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吧?”
梅鹿辄赶紧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甜得发腻地笑着说:“他这个人,本来就是怪人,要不怎么做设计师呢?”
“设计师?——”我问。
咖啡女孩不容我说话,直截打断说:“他呢,现在失忆了,也就是说以前的东西都记不起来了,他的身份,他的财产,他的住宅,全都忘记了。”
“包括我?”梅鹿辄指着自己鼻子,傻乎乎地问。
“包括你。”咖啡女孩冲她微笑一下,继续说,“我和他辛辛苦苦在外面奔波了几天,总算找到了他的名字,但是其他事情一概不知道。所以,如果你想帮他恢复记忆的话,能不能把你所知道所有情况告诉我们。”
梅鹿辄吃惊地看着我,我点点头。
“可是,我不明白,你们俩是什么关系?”她疑惑地问。
“哈哈,你不要担心。”咖啡女孩笑了,“我们俩只不过是契约关系,我帮他找回身份和记忆,他付给我报酬。”
“多少钱?”梅鹿辄有些激动地问。
“八十万。”咖啡女孩抬一下眼皮,淡淡地说。
“哈哈!”梅鹿辄忽然笑了起来,“这点钱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呢!”
二十四、
故乡,就是心灵深处不愿触及但又时刻撩拨你的那个角落。
不明白人为什么要衣锦还乡的时候,思乡只是我心里的一个影子,就像河面上的落花映到河床的倒影一样,有确实的形状,但又不可捉摸。可是,当我明白这个词语的那天,就如河上漂浮的花瓣落到了水底,一切都实实在在起来。是的,我们思念故乡,不是因为它完美无瑕,而是因为它有缺憾,跟摩登都市所对比而感到的那种滞后的、落伍的遗憾。每个人,当他拥有能力的时候,都想让故乡更完美,更华贵,更高尚,更现代。思乡是一种心病,只要你心里面有一个叫做故乡的地方。
于是我回来了,站在这个愚昧、偏执、疯狂而混乱的镇子上,尽我所能去帮它树立文明、思想、理性和秩序。这难道是自私?我难道有什么错?我所作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我只是为了让我的故乡,这个镇子,脱离低级、庸俗,走上文明的阶梯而已。
暴力,我不反对暴力,冷的暴力和热的暴力,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冷的暴力有目的性,热的暴力只是野蛮人宣泄情绪的工具罢了。而我,用冷的暴力去役使热的暴力,去为这个混沌的世界开辟出一条光明的路,这可有什么不妥?
根本就没有,根本就不该有!我的所作所为,才符合英雄的条件,英雄不是比拼蛮力,而要懂得如何运用头脑和心智。难道非要像愚蠢的大慕那样,赤膊上阵,嗷嗷叫着被人打个遍体鳞伤才算英雄?我为了这个世界,连自己的心都舍弃了,难道我付出的还少?
可是,我为什么总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愧疚感呢?我为什么不能紧紧跟随我现在的心,去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理想呢?
我愤懑的使劲擂捶桌子,小贲扬起它长长的鼻子揪拽着我的脚踝,“咴咴”叫着,眼睛温柔盯向我看,好像在慰籍我。
我弯下腰,抱起它来,它把胖乎乎沉甸甸的身体蜷进我的怀里,用鼻子卷弄着我的手腕玩。
“你不知道我是杀害你妈妈的凶手么?你肯定知道的,你都看到了。”我对它说。
它把鼻子抬起来,轻轻的碰了碰我的鼻子,然后欢快的“咴咴”叫着。
我抚摸着它洁白光滑的毛,站起身来,把它放到摩托车前面的铁筐里(这是为它专门打做的),然后跨上车,拧动油门,对它笑着说:“走,我带你去嗅薄荷草。”
小贲高兴的在筐里蹦跶着,鼻子甩来甩去,不停的还朝我做着鬼脸,逗得我哈哈大笑。
半路上遇到屠芙和驺慕宜手拉手散步,我使劲按了下喇叭,他们回过头来,都是一脸尴尬的表情——大慕是因为和屠芙在一起心里不痛快,屠芙是怕我再催谱牒的事情。
我冲着他们放声大笑道:“你们好好玩!我带小贲兜风去了!”
“哎,小昼,别忘了代我给——问好!”驺慕宜大声喊着。
这傻东西,变聪明了,这次总算没有说漏嘴,我心里想着,不禁有些欣慰了。
金打开院门,看到是我们,开心的一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里,她地笑容总是满含忧伤。小贲却毫不理会这些,院里的薄荷味儿使它迫不及待的跳下铁筐,箭一般的冲进去,一下子跪倒在薄荷草中间,贪婪的呼吸着。
“瞧你没有出息的样子。”我蹲下身抚摸小贲,它翻转眼珠白我一眼,好像在说不要打扰我。
金也紧挨着我俯身下去,拍了拍小贲的头,它却朝她眨眨眼睛,伸过鼻子来和金握握“手”。
“不公平嘛!”我抗议说。
金忽然笑了,扶着我的胳膊问:“小昼,我们要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儿子多好。”
“这不是有了么?”我指着小贲,避开她的目光。
“呵呵,我想要一个会说话的,会叫爸爸妈妈的。”
“小贲就什么都会叫。”我把小贲抱起来,它不情愿的继续盯着地上那些薄荷草,我岔开话题说,“多可爱,看看它,对不对?”
她也站起来,从我的怀里接过它,它使劲在她身上撒娇似的蹭啊蹭的。
“宝贝。”她亲吻了小贲额头一下,然后对我说,“小昼,今天厂里面放假,哥哥把工人们叫去开会了,估计在准备和西边的战事。我领你去看你想要的东西。”
“书?”我惊讶地问。
她点点头。
“我还能要一样东西么?”我直截了当地问。
“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她拿出一包裹着的泥土递给我,“这是薄荷草的根,你种在院子里,浇浇水,就会长出薄荷草来的——这样,你也不必老带着小贲来我这里了。”
我接过那包热乎乎的泥土,看着金,心里忽然有些不忍。
“金,忙过了大慕的婚事,我就让家里来向你提亲。”
她淡淡地笑了,仅仅在那一瞬间,我看到纯净地笑容像太阳下的溪水一样在面前闪烁。
金掏出钥匙,打开大门,带我走进造纸厂。
霉臭的纸浆味像幽灵一样游荡在厂房之间,小贲烦躁的不断喘着粗气,金领着我们穿过浆池和草房,来到一个巨大的红砖和铁皮包垒成的仓库面前,然后用力推开那扇厚重的铁门,回头对我说:“就是这里了。”
我惊呆了,完完全全的惊呆了,伤悲似陨石从天坠落,击碎了我的冰冷而脆弱的心灵——在我的面前是一座书籍的山丘,里面蕴藏的知识,足以让整个镇子的精神焕然一新,足以使整个镇子迈向文明的正道。可是,如今它们被野蛮人当作垃圾丢弃在这里等待着被销毁!
我激动的冲进去,小心翼翼的扑倒在书籍的山坡上,书从各个方向回应般的抚摸着我。我把头扎进它们的怀抱中,呼吸着纸与墨的清香,正如贲们对薄荷草的狂热一样。我听到了这里书籍的哭泣声,我要拯救你们,我对它们说,我要让你们实现自己永恒的价值,我要把你们从野蛮人手中夺走,我要让你们成为战胜野蛮的利器。我的头脑发胀,里面好像有什么在燃烧,熊熊的燃烧,烫得头皮生疼。
我一遍遍命令自己:要镇定下来!不要被这个镇子上的热所左右!要用自己的冷静去征服此处的荒愚!
我慢慢从书山中爬起来,回过头对金说:“我想回家洗把脸。”
金默不作声地把我送到厂门口,我把小贲抱进筐内,跨上摩托车,小贲恋恋不舍的朝金挥舞着鼻子。
金有些虚弱的倚在铁栅栏门上,喊住我说:“小昼,离第二个月圆,只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了。”
“明白。”我一边回答,一边拧动油门,玄黄色的摩托车喷出黑乎乎的烟雾,隆隆的机器声掩盖了金的话语,我只看到她的嘴唇在动。
我想掉转车头离开,但还是停了下来,冲她喊:“你说什么?”
“没什么。”她笑了,笑容像暮春时候的花朵,最灿烂的那一刻的花朵。
我挥挥手,发动机器,不知什么时候汗水浸湿了后背,痱子又一下一下的痒起来,像有细小的芒刺在刷着我的脊柱,像有纷纷细雨散落在我的心湖。
车子无情的冲驰出去,驶进浓郁的溽热中。其实,那一刻我已经预感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这个女孩子了。
可是我没有回头。
据镇子上老人们说,驺慕宜的婚礼是他们平生所见到的最盛大的婚礼,而在我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一场蠢货的盛宴罢了。大红大绿的装扮,油腻恶心的饭菜,酒气熏天的客人。搞得小贲烦恼的躲在厂院最偏僻的角落里,一头扎进我给它割来的青草堆中,只留着屁股和尾巴在外面。我开玩笑揪揪它尾巴,它不满的哼哼着,往草里钻得更深了。
烈酒把老驺的脸烧得像烙铁一样通红,他肆无忌惮的大笑着在客人中周旋,不时的和另一个还没有倒下的醉汉拥抱一下,嘴里骂着不干不净的话互相着问候对方。驺慕宜和屠芙依旧是那么尴尬,两个人似乎连手摆在什么位置都全然忘记。驺慕宜麻木的一杯又一杯把别人敬过来的酒喝下去,然后翻转杯子,示意滴酒不剩,然后屠芙接过另一杯酒,也笨拙的学着他的样子,一饮而尽。
我真奇怪为什么他们就喝不醉,后来明白了,他们已经失去了醉的想法和意义,喝酒的动作,只不过是掩饰他们难堪的唯一手段而已——不喝酒,他们便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忽然同情起他们来了,没有爱情的婚姻会怎样呢?会甜蜜么?会美好么?
但是婚姻不是爱情,爱情不能带来婚姻——我怎么会想到这些东西,我又何尝有爱情,我连心都没有,我难道要可怜自己?
我冷笑一声:自己难道喝多了,会有这些奇怪的念头?
几乎全镇的人都来到驺家祝贺,所以婚礼不得已移到了抽杆厂举行。这一场滥饮,比古代天子敕令的大酺似乎更要嚣张无度,院子中间到处趴满了醉倒的镇民,比任何一次混战中倒下的还要多。地上布满了腥臭的呕吐物,低头再看上一眼,我相信自己也会将胃里的食物倾巢倒出。
在东倒西歪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坐得笔直,大碗大碗喝着酒,然后肆意的仰天大笑,挥舞着自己粗壮的胳膊,我在那一场雨战中见过他,他是金的哥哥。
周遭的人都像慑服的绵羊一样,奴颜婢膝的围在他身边,他颐指气使的拍着厚笨的胸膛,哈哈大笑的嚷道:“老驺,你家的酒还少啊!不够我一人喝的!”
老驺的脸紫得像熟烂的葡萄,他趴在桌子上,现在已经不能动弹,只是晃晃悠悠的抬了下手便一下子倒了地下。
驺慕宜被激怒了,他一把推开站在身边的屠芙,歪歪斜斜地走过去,抱起两坛酒来,“啪”的一声放在金的哥哥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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