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自漫漫景自端
铁河看到,微微皱了下眉头。伸手把空调温度调高。他将车子停到临时停车区,慢慢的将座椅放平,给自端盖上自己的大衣。她向里缩了缩,没有醒。
忍住想要抽烟的冲动,他打了个哈欠,掏出手机来,调到静音。
铁河看了一眼沉睡中的自端。
因为睡眠不足,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更显得皮肤如上好的瓷器,洁净白皙。长长的、弯弯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阴影,随着她匀净的呼吸,一颤一颤的。那线条柔美的嘴,也只有在她熟睡的时候,才显得这样温柔……
他冷冷的哼了一声。
……
“阿端,你叫我一声姐夫,给你冰激凌吃。”
他好笑的看着邓力昭。邓力昭捧着一盒由酒店叫来的冰点,鬼头鬼脑的对自端说。自端只是看看力昭,又看看他手里的冰点。像任何一个岁的小姑娘一样,自端酷爱吃冰激凌,何况还是她最爱的草莓口味。
邓力昭笑着,“好阿端,你就叫一声呗,我请你吃三天冰激凌,不,请你吃一个假期!”
自端眨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出声。
。
正文 第四章 花与火的回忆 (二十)
l9ECB’labell9ECBl9ECB’冰激凌的又或很大。可他知道,景家的女孩子,从吃的到穿的都极为讲究,任何嗜好都是点到为止,像这样的食物从来都只准浅尝辄止。所以自飒刚去英国读书的时候,拼命的吃巧克力和冰激凌,就是为了庆祝获得自由。肥到不能见人,再拼命的节食。
他在一边看着,邓力昭笑眯眯的样子像足了一只黄鼠狼。
这是他们一同出国后第一次回来度假,来景家做客,少不得要来逗逗这个小妹妹。他们一班男孩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逗自端,尤其是喜欢逗她叫“姐夫”。
只是从未得逞过。
而邓力昭,最锲而不舍的玩这个无聊的游戏。手里的冰点都要化了,他还笑嘻嘻的看着自端,问:“叫一声?就一声。凯宾斯基的哦……”
自端眨了眨眼睛,小声的说:“打量谁稀罕呢。”
邓力昭和他哈哈大笑,刚从外面回来的自飒听见他们的对话,冲过来揪住邓力昭的耳朵便打。在邓力昭不住声儿的讨饶、景自飒高八度音的京骂和他刚刚变声的喉咙里发出的金属碰撞般的笑声里,景自端默默的打开冰点盒子,分成四份,自己取了一份,静静的坐下来吃。待三个人闹够了,自端一碟冰激凌都吃光了。
她总是安安静静的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有时候安静的像不存在。
这样的她,大家似乎都习惯了。
他在英国读书,功课渐渐的忙。再到后来,自飒和力昭谈起了恋爱,他们也不再总是一起行动。于是习惯了一个人去旅行。也认识了一些女朋友,只是都不长久,大抵是因为寂寞,也许是大家都那样。不需要负担彼此未来,这样的关系,他丝毫不会觉得有牵绊。他也很少回国来,同自飒力昭等等一班发小儿,多数时间都是电话电邮联络。
那一年春末回来,是因为祖父生了重病。钢川和他分别被从国外召回。钢川是长孙,他则是祖父最喜爱的孙子。那段时间他几乎都在医院里度过。好在老爷子生命力顽强,手术后奇迹般的好了起来。他在祖父病床前陪着,聊天读报,摆摆棋谱。大人们不在的时候,他也代为接待访客,行事张弛有度,进退得宜。祖父很是满意。
有一天下午,景和高夫妇按约定来探望祖父。他在病房门口等着,没想到的是,跟在景伯伯和景伯母身后,自端也来了。
十八岁的自端,出落的他都不敢认了。他有些发愣,几乎忘了往里请人。直到她小声的叫他“二哥”,他才回过神来,急忙请他们进去。
祖父看到自端非常的开心。他有四个儿子,七孙子,就是没有孙女,自来就喜欢女孩子。乖巧的自端,又格外的招人爱些。
他才知道自端都要上大学了。
本是女孩儿最美好、最无忧无虑的年纪,他只觉得她眉宇间有一股淡淡的忧愁,似乎是有什么化不开的郁结。只是真要探究,她便惊觉,只一副微笑的样子,让人再也无从探询。
不久之后,她父亲再婚。婚宴上再看见她,仍是如常的沉静似水,温婉大方,但熟悉她的人稍加留意,会发现她变的更加的沉默了。笑容仍是甜美的,却让人看了心里发紧、发酸。她从不是让人操心的孩子……在他记忆里,她仍是个孩子:用嫩嫩的声音叫着他“二哥”的孩子;在一边安静的吃着冰激凌的孩子;跟在自飒身后,穿着白色纱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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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花与火的回忆 (二十一)
C41’labelC41C41’那晚她一袭粉色塔夫绸小礼服,美的像个小公主。但粉色……他记得她不怎么穿粉色。众人夸这礼服好看,听到她说是阿姨送的。他就明白了。
向她父亲道喜的亲朋好友,总忘不了也给她道贺。她极有礼貌的一一回应。似乎完全不在意那些眼神里复杂的含义。就那么温和的接受着那些怜惜甚至是同情,然后统统消化掉。
他在一边瞧着都觉得累。忍不住想到自飒。换做洒脱不羁的自飒,才不会规规矩矩的坐在这里受这份罪。可是自端就会。宴会上的气氛很喜庆,可是他却觉得闷。想要早点儿离席,父母却跟久未见面的朋友们相谈甚欢。他只好站起来出去暂时透口气。在雕梁画栋间慢慢的走着,他抬手解开西服扣子;没束领带,仍觉得憋闷。
不料酒店里养了一池好美的莲花。他驻足在廊上,掏出烟来,点上一支。低了头想心事。
听到细微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看到自端坐在对面廊子上,正低头看池中莲花。那粉色的身影,像足了池中粉色的莲花,正是莲花比人娇、人比莲花俏。他不的有些发怔。他的位置正在角落里,自端并未发现他。不知为何,他并不想她看到自己,忍不住往后退了退,隐在阴影里。池中假山甚高,恰好遮住他身形。
一支烟吸完。他没动,她也没动。
忽然,听到一声叹息,声音很轻。
那声叹息,细微的像是一片树叶掉在湖面上,微不足道,可是也刺出一点点涟漪……他的心就这么被微微的刺了一下。
自端的身后,多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大男孩。自端站起来,轻轻的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裙子。看起来虽然是在整理衣服,其实,更像是掩饰心里的慌乱。
就在那一瞬间,虽然隔了很远,他都看得到那男孩子眼中闪烁的光芒。
许是那光芒太过刺目,也许是那光芒太过刺心,久久的,他并不能忘记。
回到英国,当新鲜事儿说给自飒和力昭听,他们都笑,说自己老了,连自端都开始恋爱了。他却觉得恍惚,那分明是个小女孩,什么时候长大了,都要交男朋友了呢?可是真的。自飒都在读皇家音乐学院的硕士课程,力昭已经准备回国任职,他也马上拿到学位了。
他和力昭是同一年回国的。力昭去银行,他则开始涉足地产业。原本从建筑设计所入行的,参与了几个企划案之后,他开始对商品房产生兴趣。那几年,正是地产业开始红火的时候,年纪轻轻的他,靠着母亲给的第一桶金和一股子聪明劲儿,顺风顺水的大干起来,几年以后,他的光亚就已经在业界站稳脚跟。赚钱很辛苦,也很刺激。渐渐地玩大,收获的只有更多。
他从来不是一味低头做事的人。能让自己开心的事,他乐于尝试。只不过,这样的时候,极少。力昭常常叫了他一起出去疯。自飒没在国内,力昭一点儿道德约束都没有。何况单身的佟铁河?这样想想,他真的过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纸醉金迷的日子。
那一阵子透过力昭的临时女友,认识了一个P大的女生。佟铁河也做了P大门前排队的豪华轿车群里的一个。有一天傍晚,那女生从校门口出来的时候,似乎是遇到了同学,显得十分的兴奋,对着他招手。知道她这是在炫耀。虽然那时候“炫富”还没有成为一种流行元素,他也清楚某些信号代表的意思。他有心不理,想想还是从车里出来。再不肯失了风度的。那女生的同学跟男友一起的,看样子也不太想过来打招呼,只是盛情难却。然而,他只一眼看过去,就愣住了。
这是今天的第七更,最后一更~~谢谢大家!明天继续~~O(∩0∩)O~
读。
正文 第四章 花与火的回忆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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