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销魂
塘耍伊烁銎瓢芪奕说纳缴衩恚謇沓鲆徽殴┳览矗闪讼氯ィφΦ兀献硬蛔吡耍?br /> 俩榆木疙瘩鬼叫半天,我只当是放屁,最后无可奈何的沉寂了下去,我也不管这俩榆木疙瘩能否听懂,自顾自的调侃道:“因过竹院逢僧话,忽闻春尽强登山,又得浮生半日闲,终日昏昏醉梦间。”
虽不指桑,却也骂槐,心中不禁暗暗得意。
(注:此诗是唐代李涉的《题鹤林寺壁》原诗顺序如下: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小弟在这里打乱了顺序,是为了应景。
因为这千余年来,明争暗斗无数,精神十分疲惫,最近十年也是忙于炼化血脉,指点弟子,救治姜甜儿,实在没有休息的机会,因此这一躺下,倒是睡了个安稳觉。
睡了数个时辰,忽然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走进庙门,看到庙里有人,似乎怔了一怔,脚步迟疑,似乎考虑着是否退出去,过了片刻,慢慢走到大殿一角,蜷缩了起来,看来这破庙是他的家呢。
我打量着小乞丐,只见他皮包骨头,满身灰尘、污垢,头发乱蓬蓬的,神情极为怯懦,见我看他,便把头低了下去,同时双手抱膝,缩成一团,显然心中满是紧张、恐惧,但他却没有离开,这是不是因为他已经无处可去?
若是如此,未免太悲哀了,但这也是乱世凡人的宿命,这小乞丐不过是其中一个缩影而已。看了片刻,我不再理会他,背过身子,继续睡觉。
过了一个时辰,那小乞丐忽然动了动,从满是尘土的衣襟里取出了几枚野果和一个冷馒头,看了看我,竟似想和我分享晚饭,但他似乎有些迟疑。
我并不转身,开口道:“你要是想请我吃饭,就把那馒头给我,我不吃野果的,要是舍不得就算了!”
虽然我早已辟谷,但看到小乞丐想和我分享食物,却忍不住要试试他的诚意。
小乞丐迟疑了片刻,站起身来,走到我背后,将冷馒头放在地上,又走回殿角,开始剥着野果吃,我转身站起,拿起冷馒头,掰下沾着灰尘的部分,随手抛在地上,同时留意着他的神色,他看着被我丢弃的脏馒头,咽着口水,我毫不理会,将干净的部分吃下,伸个懒腰,躺下继续睡。
过了一会,那小乞丐走了过来,似乎想捡起地上的馒头屑,我冷冷开口道:“我不吃的部分,也不会让别人吃的。”
他慢慢走了回去,蜷缩起来,一夜无话。
第二天,小乞丐起了个大早,走到十几里外的小镇上乞讨,被人训斥,受尽了白眼,才要到了两个馒头,然后在山中费力的四处找野果,最后回到庙里,依然是我吃馒头,他自己则吃野果充饥,如此持续了数日。
当他又一次把馒头给我时,我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自己乞讨来的食物,为什么分给我?”
小乞丐怯怯的看着我,低声道:“我父亲告诉我,招待客人要用最好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道:“令尊在哪里?”
小乞丐眼圈一红,道:“两年前生病去世了。”
虽然看到他孤身一人,我已经猜到了,但听他亲口讲出,还是忍不住轻叹一声,道:“葬在何处,能领我去祭拜一下吗?”
小乞丐点了点头,令我走到后山,指着一个土堆,表示他的父亲长眠于此。
这样一位父亲,应该得到尊重,我取出香烛、黄纸,祭了一场,暗诵往生咒,超度逝者的在天之灵。
祭祀完毕,我对小乞丐道:“你请我吃了几顿饭,现在该我回请你了,跟我来。”
说着话,大踏步朝山下小镇走去,小乞丐迟疑了一下,还是跟了上来。
虽说我法宝不少,但身边钱财却不多,可这不是问题,我虽然没有金银,但县令家里有不少的。县衙好歹也是经过儒门修士布置了禁制的,但以我现在的法力,就是大宋皇宫的禁制也拦不住我,随手借了几百两黄金,县令却始终茫然不知,所以也没让我打借条。
领着小乞丐走进小镇,神念一扫,已经找到当地最大的酒楼,直接奔赴那里,小乞丐却极不适应走在大路中间,几次三番要沿着墙边阴影走,都被我拉回来了,到了小镇中心相对繁华的地带,行人渐多,小乞丐显得极为紧张,汗水直流,一双小手紧紧拉着我的道袍,反而不敢离开半步了。
来到最大的酒楼前,抬眼一看,招牌上写着“聚友楼”,拉着小乞丐就要进去,门口的店小二一斜身拦住去路,眼睛上下打量一番,又看了看我身后的小乞丐,冷哼一声道:“这位道爷,你要化缘也得挑个时候,这马上到饭点了,还让不让大伙吃饭了?”
我经历数场大战,又被须弥山镇压千年,此前更奔波了数月,这身道袍虽是法宝,却已有些破旧,但我的肉身已经极为强横,因此一向也没在意道袍的事情,不想这店小二以貌取人,竟摆起了架子,当真是势利得很。
听了店小二的嘲讽,我不禁气往上撞,但对于这等蝼蚁,我还不屑发火,随手取出从县令那里借来的五两黄金,晃了一晃,道:“这位小二哥,贫道不是来化缘的,这锭金子寄到柜上,等吃完了饭好算账。”
金子出马,一个顶俩,店小二的脸色立刻大变,亲昵无比,恭谨有礼,估计他爹娘都没见过他现在这幅孝敬模样。
掌柜的也坐不住了,出来打圆场,训斥了店小二几句,亲自安排了雅间席位,又吩咐店小二好生伺候,这才退了出去。
偌大一个人雅间,坐十几个人都有富余,此刻却只设两座,小乞丐浑身不自在,黏在我身边就是不肯坐下,让他点菜,也是连连摇头,慌乱不已,看那神情,仿佛是要把他拖出去斩首一般。
我只得吩咐店小二取过菜谱,按照孩童爱吃的甜腻口味点了几个菜,考虑到小乞丐没吃过鸡鸭鱼肉,又点了些荤菜,同时要了两坛酒。
没过多久,酒菜齐备,小乞丐却说什么也不动筷子,我示意店小二退出去,然后每个菜先尝了一口,又给他夹到他盘子里一些菜,他这才开始风卷残云般的狂吃猛喝,我微微一笑,自斟自饮。
没过多久,就看到小乞丐摸着肚子,直打饱嗝,却舍不得放下筷子,但他人小腹浅,实在是一口也塞不进去了,只能带着无限遗憾的眼神,死盯着面前的菜肴。
我刚要起身结账,就听到楼下边一阵骚乱,掌柜的喊道:“偷县太爷金子的响马就在楼上,各位官差老爷可要小心,那贼道有些扎手!”
看来,掌柜的见我随手拿出五两黄金,认为我是江洋大盗,去衙门通风报信了,而青天大老爷估计也发现自己辛苦搜刮的赃款被盗,所以派了捕快来缉拿我。
第14章
闻言,我冷笑一声,不再起身,静等官差上门,好来个拒捕的武戏,也算给小乞丐消消食。
“砰”的一声大响,雅间的门被猛地踢开,几个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的捕快冲进房来,或举铁尺,或扬锁链,齐声呐喊,好不吓人!
小乞丐哪里见过这等阵仗,立刻吓得小脸发白,几欲昏倒,我伸手按住他脊背,注入一道元气,护住他的心脉,防止他受惊过度。
跟着一抬腿,将众捕快踢出房门,摔得七荤八素,立刻传来阵阵哀嚎,一个捕快呻吟道:“贼道,你偷了县太爷的黄金,还敢拒捕,当真是无法无天…”
我冷笑道:“小小的县官也敢称爷!贫道借他搜刮的民脂民膏救济穷人,是他的运气!不怕告诉你,贫道就是借了你们大宋的玉玺,赵匡胤也不敢对贫道这般大呼小叫!”
听了我的话,楼上众捕快和楼下掌柜、店小二都惊得呆了,一个捕快脸色惨白,挣扎道:“你··你居然敢擅呼当今天子的名讳!”
我淡淡道:“别人呼不得,贫道偏呼得!贫道暂住在十里外的山神庙,你们要是不服的话,叫赵匡胤来见我!”
随手施个定身咒,将酒楼内一干人等定住,倒不是怕他们跑去通风报信,而是我还有事没忙完,暂时不想镇上太过混乱。
拉着小乞丐走出酒楼,找到镇上最大的绸缎庄,走了进去。
不给掌柜的以貌取人的机会,直接取出五两金子,放到柜台上,黄金已经说明了一切。
掌柜的十分热情,连道爷都不喊,直接喊上仙,道:“上仙,您老人家是想买什么式样的道袍啊?本店货色齐全,远近闻名…”
只见他口若悬河,竭力描述自己店中的衣裳,就差说皇宫的服饰也是他们进贡的。
我淡淡一笑,心道:“肉眼凡胎,居然能看出我是仙修,只怕不是福至心灵,而是黄金动人心吧。”
当下,咳嗽一声,打断掌柜的话头,道:“不是贫道买衣裳,是给我这位小友买,你看他穿什么好看。”
掌柜的微微侧首,看那神情,似乎直到此时才看到小乞丐,一来是他眼里只有金子,哪里看的到其他,二来也是小乞丐一直缩在我身后,始终没敢露头。
掌柜的轻笑道:“是这样啊,那得让我那老婆帮他挑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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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愣,想不通为何要让他老婆帮忙挑,估计是跟当地的风俗有关,当下点了点头。
掌柜的喊了两声,一个三十出头,微微发福的妇人走了出来,看到我和小乞丐,微微皱眉,但掌柜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她立刻眉开眼笑,拉了小乞丐去挑衣裳,小乞丐百般不愿离开我身边,但我安慰几句,掌柜夫人也是竭力拉扯,最终一步一回头的跟着掌柜夫人去了。
和掌柜的闲聊几句,过了半晌,掌柜夫人和小乞丐走了回来,我一抬头,不禁愣住了。
只见小乞丐换了一身艳丽的粉裙,人比花娇,神情扭捏,一双小手绞在一起,看我盯着她,小脸羞得通红,估计掌柜夫人之前帮他好好洗了洗,因此脸、颈、臂、手这些裸露的肌肤,都显得雪白晶莹,但我压根没想到小乞丐是女的,不由自主的微微吃惊!
之前她脏兮兮的,加上年龄尚小,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且我还没无聊到用神念查探她的身体,所以始终蒙在鼓里,转念一想,不禁恍然大悟,难怪掌柜的要让他老婆来替小乞丐挑衣服,看来他已经瞧出小乞丐是女的,这倒不奇怪,毕竟开门做买卖,就要擅长察言观色,他看惯市井百态,自然瞧出了端倪。
我点了点头,赞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果然不假,换上这身衣裳,当真好看极了。”
听到我夸赞,小乞丐羞得连耳根子都红了,掌柜的哈哈大笑,掌柜夫人却道:“上仙,要是给这位小姑娘买些首饰、水粉,保准更增秀色,这样的美人坯子,不打扮,可惜了。我熟悉这镇上的店铺,上仙若是不嫌弃,我就替您老人家跑一趟腿,您看如何?”
我点了点头,道:“便是如此吧,要是能将我这位小友打扮的漂漂亮亮,那锭金子就算跑腿费了。”
听了这话,掌柜的两口子立刻两眼放光,宛如僵尸噬血前闪着绿芒的怪眼,我不禁暗暗诧异,修道一生,从没听说黄金能让人族通晓鬼道功法啊?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掌柜夫人拉着小乞丐向外走去,看来女子天生爱美,这回小乞丐几乎不再抗拒,但还是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淡笑道:“你放心,我不走,就在这等你,你快去吧。”
闻言,小乞丐似乎吃了定心丸,欢喜鼓舞的随着掌柜夫人去了。
过了整整一个时辰,掌柜夫人才带着小乞丐回来,我搭眼一瞧,这次更了不得,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粉白黛黑,唇施芳泽,眉心还隐隐绘了朵梅花,虽然龄齿尚稚,但以我道心之稳固,都有惊为天人的感觉。
我毕生所阅女仙不乏绝色,但这小乞丐没有修炼塑体,居然也不输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女仙,我心中只想:“她要是修炼有成,驻颜不老,不知要迷死多少男人。”
此时掌柜的早已看得呆了,一副色迷迷的样子,连掌柜夫人的铁青脸色也视而不见,直到被掌柜夫人拧到腰上,这才剧痛惊醒,立刻知道当众失态,即将大祸临头。
我打量着小乞丐,不住称赞:“好!好!好!··当真是极美!”
小乞丐神情羞涩,低垂着头,但我自然察觉到她心中窃喜。
忍不住随口吟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
吟到此处,我忽然生出怒气,因为下一句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不禁暗暗恨道:“不知她长大之后,是嫁与何人?能尽情赏玩如此佳人,哪个男子配得上这等艳福?只怕要苦修八辈子功德吧!”
(注:此诗节选自唐代白居易的《长恨歌》缓缓平复胸中怒气,打个招呼,领着小乞丐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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