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末代帝王求生记
吕辞熳G熳!?br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问我是真鼎还是假鼎,你应该去问汉武帝……历史上九鼎要么就熔了,要么就被埋进秦始皇了,因为这么大的东西,又不是传国玉玺那么一小坨,要藏还是一藏两千年是很难藏住的……当年秦武王举鼎的时候还在,后来昭襄王时就不在了……
第53章 白叠
上林苑宜春苑附近,一只五彩斑斓的山鸡扑腾着翅膀从草丛里飞出,身子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轻盈的落在草地上;再一扑腾翅膀;用力向前飞去。
而从山鸡飞出来的草丛里;一个黑色的身影,身体灵活矫健跟着窜了出来;小小的身影;一边不停的往前射着弹弓,一边不停对前方的山鸡叫道:“小鸡!别跑别跑!等等我!”
“公子!别跑那么快;小心摔着!”接着又是二十多个内侍宫女打扮的人;从草丛里跳出来;看着前面小小的身影,七嘴八齐的高声叫道:“公子!小心小心!”
“闭嘴闭嘴!都是你们,吓跑了本公子的鸡!再吵本公子把你拿去炖佛跳墙给父王吃!”三头身的胡亥;一手插着腰,一手指着身后的内侍宫女叫道。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佛跳墙”是个什么东西,但都听得懂胡亥前面那句话。于是,一个个小宫女小内侍,都捂着嘴,轻手轻脚的跟胡亥身后,不敢发出声音,只能从嘴型看出他们在说“本公子小心点。”
“真讨厌!”见身后的猪队友们,终于闭了嘴,胡亥甩了甩衣袖,转身继续去追那只逃走的山鸡,一边追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万一,要是还打不中,自己又该找个什么借口呢?当年真应该好好看看国足找的那些借口,输了就说“天气问题”、“草皮问题”什么的,反正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就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赵大人,您说公子真能追上那只山鸡吗?”不急不慢缀在胡亥身后五十步开外的柔姬,歪头看着身后的赵高说道。
“别逗!他连市场上的家鸡都追不上,还说是山里的山鸡。”赵高看着胡亥一蹦一跳的小身影,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说道。
虽然柔姬以前和赵高不是很熟,而且两者身份差距也有点大,但因为共同侍候胡亥的关系,两人现在也算是一根绳上的蜢蚱。俗话说的好,人生四大铁——同过窗、扛过枪、分过赃、piao过娼。虽然柔姬和赵高没法同窗和piao娼,但从现在的情况来说,他们也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出意外将来的富贵也全指望在胡亥身上,也勉强算是扛过枪、分过赃。
最主要的是,胡亥这个老板经常不走寻常路,不但惹得他们这些当下人的也经常提心吊胆,还常常一身糟点让人吐都不知道往哪吐,于是这两个胡亥最贴身的人,为了防止自己被憋死,闲来无事时只好抱团吐老板的糟。
“我记得啊,有一回公子从咸阳令那回来,路过集市时,有个商贩的鸡跑出了笼子。公子非要学雷什么的,自告奋勇要去帮商贩抓鸡,结果那鸡没抓着,自己还被喷了一脸的鸡屎,气得他回来洗了三次澡。”赵高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说道:“你说咱公子是不是只长脑子不长个头啊,否则怎么都四岁了,身高还那么矮?大王和胡姬身材都很大啊,大王善武,胡姬善舞,公子……”赵高眺望了一眼因为左脚绊到右脚,而摔了一屁股墩,现在正坐在地上捂着头郁闷的胡亥,“还是好好读书,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吧。”
最后,胡亥还是抓住了那只山鸡——虽然因为躲避胡亥,而荒不择路,一头撞晕在树上这种事,说出去真是丢光了山鸡家族的脸。
头发也乱了、衣服也乱了,脸上黑一块青一块,身上还丢着几根野草的胡亥,一手拿着弹弓,一手手抓住山鸡,得意洋洋的向众人炫耀道:“哈哈!赵高赵高!柔姬柔姬!本公子抓住了抓住了!”
“恭喜公子!公子神勇!”众内侍和宫女则跪下齐齐恭贺胡亥。
“柔姬柔姬,快快快,今天中午给本公子加个菜,做个叫化鸡。本公子要亲手做给父王吃。”胡亥跑到柔姬面前,将山鸡交到对方手中,得意洋洋的炫耀道。
“公子,您这个样子,还是先去梳洗梳洗吧。不然,大王看见该心疼了。”赵高从胡亥头上捻下一根杂草,看着胡亥脸上因为追鸡而不小心弄出来的伤口,心中暗暗庆幸这伤口只是略略有些红肿,并没有破皮,更没有出血,不然还不知道嬴政见了得有多伤心。
“行行行!去去去!杀杀杀!”胡亥随意用衣袖擦了擦脸,任由赵高为自己整理衣服,指着柔姬手里的山鸡说道:“等会这鸡,你找人把它杀了,但是不要拔掉鸡毛。只要把内脏掏空了,塞一些……你看一下炮豚里放什么,鸡肚子里就放上什么,要是嫌麻烦,不放也可以,最后再糊一层湿黄泥,用荷叶包好了交给我。”
炮豚,用先秦所常用的宫廷宴周代八珍之一。其制作方法和叫化鸡差不多,同样是用泥土将食材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不过炮豚用的是乳猪,而叫化鸡用得是鸡。
凭心而论,周代八珍味道还是不错的,偶尔吃一顿也挺新鲜,但是当肉酱油浇饭这种后世听起来,好平民的东西,都能成为八珍之一时,也难怪自家父王会瘦了。
肉酱油浇饭、肉酱油浇黄米饭、煨烤炸炖乳猪、煨烤炸炖羔羊、烧牛、羊、鹿里脊、酒糖牛羊肉、烘制的肉脯和网油烤狗肝,大家都叫八珍,但是先秦时代这么虐心的食谱,和后世所指的八珍比起来,简直能把秦始皇都虐哭了。
说来说去,还是食材不丰富,吃来吃去都是那几种动物,没有把大吃货帝国潜质挖掘出来,老是吃我……不是,是吃猪有什么前途,当然要换换胃口。
“是,公子。”柔姬带着几个下人,应声退下。
待柔姬退下,赵高拍了拍手,两个宫人抱着一大叠黑布过来,数十个宫人依次接过两人手中的黑布,数块大约一米高三米长的黑布,被训练有素的宫人分开,以赵高和胡亥为中心,将黑献上以人身为轴俩俩接在一起,不一会儿就组成了一个临时围帐,接着又是两个抱着一堆衣物的宫人上前,跪在胡亥面前说道:“公子,请更衣。”
“嗯……”胡亥点点头,穿越过来快一年了,除了上厕所之外,他已经习惯在一大堆人的注视下换衣服、洗澡、吃饭。
换完衣服,胡亥表示要赵高带自己到处去走走。
“公子,这上林苑不但花草树木繁多,而且也不乏珍禽异兽。您是想去看仙鹤洗浴、孔雀飞舞、大象数数,还是虎豹熊狼啊?”赵高小心翼翼的提供着意见,良心意见是,熊就不要看了,拿个镜子看你自己就行了。
“一听就没意思,动物园里比这多多了。”胡亥不开心的将头转到一边,土包子才想看的东西,他才不想看呢,“就没有一点稀奇的东西看吗?老是什么虎豹熊狼的,太普通太没意思了。”求看后世已绝灭的珍稀动物。
“这样啊……对了,公子,奴婢听说西域进贡的一种异草,可长半人高,开出白色的花朵。现在真是看花时节,虽然那花朵长得不香,也不能吃,不过勉强尚可入目。”赵高想了想开口说道:“此花最稀奇的是,它的花瓣不是一片一片的,而是一团一团的,远远看去既像雪又似云,抓上一把软软的,很是舒服。”
“白色?像云又像雪?这到是有点意思……难道是……”胡亥像是想到什么一般,脸上一喜,伸出手拉住赵高的衣襟,急切的说道:“走,带本公子去看看。还有,你还没有告诉我,那花叫什么名字?”
“此花名为白叠子。奴婢记得宜春苑内就有种植,公子请随我来。”赵高弯腰抱起胡亥,转身顺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去。
行不过三五百米,穿过一片幽暗的树林,眼前的景物豁然开朗起来。
现在是夏季,正是人间繁华、百花盛开的季节,蓝天白云之下,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远处亭台楼阁若隐若现,甚至还能听见远处瀑布的声音,园中各色摆设更是无一不精,无一不美,好一派人间仙境的风光。
真漂亮啊!封建贵族真会享福啊!放在后世,这妥妥就是一个大型植物园了!幸好现在本公子就是封建贵族了!
“公子,这宜春苑是专供游憩之处,花木甚少,还望公子不要嫌弃。”赵高一边说着,一边指着东北角说道:“您要找的白叠子应该在那边。”
“喔……”胡亥顺着赵高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远远看见一片白,但看不清楚,不知道是否是他所想的那样东西,“带本公子去带本公子去。”胡亥拉了拉赵高的衣袖,急切的说道。
胡亥的心情有些紧张,按理来说,这玩意应该到宋末元初才会传入中国,但因为其不能供食用,所以数量极为稀少。大规模种植,则要到朱元璋的时代,才会因为明代皇帝的强制要求,在中国四处推广开来。
若是真是此物,父王必定会和朱元璋一般强行推广,那岂不是又成秦始皇的“暴、政”之一?
一路走来,胡亥内心的压力都略为有点大,但当他看见那一大片如雪一般洁白,如云一样柔软的白叠子花时,他觉得“暴、政”就“暴、政”吧,父王这么牛逼轰轰的人,只要能守住大秦江山,才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呢。
第54章 农家(地雷加更)
说实话,和旁边的众多奇花异草比起来,白叠子花和赵高说的差不多,闻着不香;又不能吃;长得又顶多是个清秀而已。要不是因为是西域贡品;管事之人担心嬴政什么时候心血来潮要看,早就把这些白叠子丢到一边去了。
不过就算如此,宜春苑里所种的白叠子也不算多,不过几十株而已;还是在那种平常没人去的角落里,要不是这一路是赵高带着走过来,胡亥自己的话;肯定会无视这一大丛白叠子;而错过这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赵高;你这一回可是立大功了,回去本公子让父王好好赏你。”虽然这里的棉花数量最多能做几床被子;但还是足够让胡亥兴高采烈的拉着赵高的手,连转了几个圈圈,边转边说道:“赵高赵高别板着脸,告诉你,你会名留青史,我也会名留青史。”
“名留青史?”赵高抽了抽嘴角,一脸无奈的看着胡亥。
熊孩子好像忘记,随着大秦军队东进的步伐,我们这样的身份——天子近臣、君王擎爱,已经注定要名留青史了。
“对啊对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棉花棉花啊!”胡亥兴奋的搓了搓手,身体在原地打着转,一脸开心的说道:“冬日将棉花直接填充进衣被,用来御寒又保暖又舒服;夏日将棉纺成布匹,比丝麻更亲肤柔软。”
胡亥说着,抬起头,看了一眼赵高,见对方依旧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忽然想起像自己这样的土豪,夏穿丝绸冬有皮袄,自然不用担心御寒和美观问题,于是又加了一句,“最主要的是此物价格便宜成本低,天下人都用得起。”
“天下人都用得起?”赵高一脸吃惊的看着胡亥,见对方一副认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准备回咸阳宫之后,一定要抽时间藏书阁去读书。
大家都是读书人,没道理熊孩子这么小,只是看书就能懂这么多,而自己知道的却这么少,这样他哪还有信心当熊孩子的老师?自己好歹也是读书过三十万字的超级大才啊!
是的,三十万字。
在这个时代,书籍是珍贵的,大部分书都只保存在少数世家之中,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是文盲,所以看过七八万书的人,已经算是人才;看过十多万字书的人,则是超人;看过二十万字,乃至像赵高这样读过三十万字的人,那叫不是人。
能有这样丰富阅读量的人,除了各国王室以及如山东孔家这样的超级世家之外,几乎不作它想。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年代的书,它都非常短,著名超级长文《吕氏春秋》也才二十多万字——就这数量,赵高还没有读完。
所以,这也就是胡亥放心的大吹法锣,不怕被人发现的原因。二十万字放在电脑TXT,连1M都没有,而胡亥读过的书至少上G,一个读书论KB的人,能和读书论G的人相比?哪怕这一个G大多是废话,外加忘记了,残存下来的知识也不会比这个时候任何一个人少——当然,前提是别考引据论典的考专业,因为容易时不时引用个成语典故,就是先秦还没有出现的东西。
“嗯,天下人都用得起。”胡亥兴高采烈的点点头,眨眨眼睛看着赵高说道:“不过我只知道那棉花是摘白叠子花,具体要怎么做,却不是很懂,所以……呵呵……”
“公子放心,这个包在奴婢身上,农家的人最适合干这个,他们一定会。”赵高拍着胸口,打着包票道:“公子您送来的那些葡萄种,也是他们在种,听说已经出苗苗了。”
赵高说到这里,忽然脸色一变,但立马又恢复原样,只是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胡亥到没发现赵高的异常,因为他感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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