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特种兵
说实话,他做这件事情的本意也并不全是为了丁香。
“那好吧,既然这样你就早点休息,明天咱们在利源市好好玩儿一天,之后就回岐阳市,你就当这次是陪我们出来旅游了一趟吧。”辛屹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这意思就是准备走了。
丁香点了点头,马上又恢复了她一贯以来的火辣和妩媚,说道:“你就不陪姐姐我多聊一会儿了?这么着急赶着回去和林夕温存啊?咯咯咯……这种事情可要悠着点儿,来日方长嘛……”
话说,我要真的能够和陆涵梦温存倒也还算是不错,问题是别人看着艳福无边,可是其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知道啊,就是一睡地板的命啊,而且还是那种“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柱擎天徒奈何”地睡地板啊。
辛屹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这就叫那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大床空对月,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折树叶。唉,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啦!”边摇头晃脑地说着边举步向门边走去。
辛屹刚走出丁香的房间,却见丁香“腾”地一声从床上弹了起来,麻利地从包里拿出一套深颜色的休闲服,然后脱掉身上的睡衣,连内衣裤都没有穿直接就套在了身上,然后又套上一双球鞋,把仍然还湿答答的头发往后面一扎,最后才将小白插在腰上,快步走到门边小心地拉开了房门探出头去,正瞥见辛屹的身影消失在走廊转角的地方。
辛屹出了丁香的房间之后并没有回自己和陆涵梦的房间,既然丁香不愿意再旧事重提,那这件事情就只好自己单独来做了。至于陆涵梦,刚才就是那么一副气呼呼的样子,现在自己又在丁香房间里面呆了这么长时间,还指不定她会不会给自己开门呢,算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吧,趁着今天晚上的时间把事情办了,省得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于是辛屹径直下了楼,在酒店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钻进去,跟司机说了一个地址,便靠在座位上面闭目养神。出租车七弯八拐地开了四十多分钟,终于在一处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地方停下了车,辛屹睁开眼睛看了看,这应该是一条专门做大排档生意的地方,现在时间还早,所以这里倒还算挺热闹。什么麻辣烫、烧烤、小炒的摊位一个连着一个,四处飘扬着油烟味和啤酒的味道,三三两两或者成群结队的人们各自在这里享受着属于他们的美味和人生。
辛屹下了车,在这条摆满小桌子小凳子和男人女人的小街上晃悠,惹得相当多的小年轻们对他怒目而视,因为他们身边的小姑娘老是或偷眼瞟瞟或干脆明目张胆地火辣辣直视着辛屹,因为在她们看来,有点沧桑气质的辛屹显然比她们身边的小男生更加符合她们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标准形象。
看着周围女孩子们痴迷火辣的目光,当然也有男孩子们怒火焚烧的目光,辛屹也觉得很是无奈。我草!我天生就长成了这样吸引人、这样拉风、这样引人注目,这难道是我的错么?其实我也很深受其害好不好?走到哪里都成为人群的焦点,这也是需要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好不好?
还好由于辛屹很是低调地选择了无视众人的目光,所以他暂时还是安全的,至少没有哪个有骑士精神的男生蹦出来找他决斗,这也让他很欣慰,看来国民的素质还真是提高了啊,见到帅得这么丧尽天良的自己,居然没有发生暴动,男生没有过来滋事,女生没有冲过来劫色。看来,国民有救了,祖国还有希望啊!
在小街的中间地段,有一间最大的大排档,人家的大排档都是分开经营的,或者麻辣烫、或者烧烤、或者小炒,但是这家大排档却综合了各种烹制方法于一体,自然而然的,这间大排档的生意是整条街上最好的。辛屹看了看竖在旁边的招牌“光哥夜排档旗舰店”点了点头,这厮的倒是个做生意的材料,看起来这旗舰店是搞得有模有样嘛。
辛屹走进这间光哥夜排档旗舰店,立刻又迎来了一片少男少女的各不相同的目光,一个伙计也连忙迎了过来热情地问道:“这位帅哥吃点什么呢?本店菜式齐全、各种风味的都有,可以随便挑随便选,包你满意!”
草!这是什么伙计啊,我也知道自己是帅哥,但是哪有你这样堂而皇之地就叫出来的?这样,影响很不好嘛。这个小同志啊,坦白也要分场合的嘛。
“这个,随便来点吧,”辛屹也觉得自己要是不吃点东西的话好像就对不起人家这个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真话的好同志了,这种诚实的同志现在是越来越少了,值得表扬,说完辛屹又随口问道:“对了,你们老板光哥呢?怎么没看到?”
“哦,光哥啊,他一般等差不多收摊儿的时候就过来了,现在还早呢,估计现在应该还在老油条的场子里面打牌吧,”小伙计回答道:“怎么,你跟光哥是朋友啊?既然是老板的朋友,那就我看着给你上吧,绝对的本店精品,先坐,很快就上菜来了。”小伙计说完就转身去招呼厨子去了。
上菜果然很快,大概也是因为小伙计认为辛屹是老板的朋友,故意叫厨子特别加工的,麻辣烫烫的毛肚、烧烤鱿鱼、爆炒腰花,这三个菜大概就是店里的招牌菜了,辛屹各自尝了尝,味道倒还是不错,只不过这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等一下还要揍人家,让他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第二百九十七章 大排档风波
为人低调并不代表人家就不会找你的麻烦,特别是当你比别人拉风的时候,总是有那么一些对你的拉风很反感的人想要打压一下你来衬托出他比你更加拉风,这种可爱的家伙,我们一般称之为傻逼,比如说,现在辛屹旁边桌上的这几个年轻人就是。
一共是五个五个干巴巴的瘦猴子,从辛屹还没有进这间大排档开始,他们就已经盯着他了,这五个人都是长期在这一带混着的,对这边的人都相当熟悉,一见来了个以前没见过的家伙,更主要的是这家伙还TM长得比自己帅,吸引了在场这么多妹妹火辣辣的目光,他们心里就非常不爽了。我草!一个TM外来人口,凭什么到这里来抢我们的风头啊?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不就长得帅点吗?老子今天就揍你个斜眉吊眼,看你以后还拿什么装逼。
五个人很有默契地对视了一眼,距离辛屹最近的那个家伙从筐子里拽出一瓶啤酒,先拼命地晃动了一番,然后将瓶盖的部位对准了辛屹的脸,用打火机顶住瓶盖猛地往上一撬,“嘭”地一声被二氧化碳冲飞的啤酒瓶盖直直地向辛屹的脸飞了过去,你丫的不是长得帅吗?就打你这张帅脸!
辛屹正伸筷子夹爆炒腰花呢,突然瞥见一个东西向自己的脸上飞了过来,但从来势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具有很强杀伤力的暗器什么的,于是伸出手中的筷子顺手一夹,那个啤酒瓶盖就被他牢牢地用筷子夹住了。放在眼前一看是个啤酒瓶盖,辛屹也不说话,将手里的筷子和啤酒瓶一起轻轻放在桌上,换了一双筷子继续夹盘子里面的爆炒腰花品尝着,还微微点了点头,嗯,味道还不错,就是骚了点儿。
我草!演武侠剧呢吧?不仅那边桌上的五个瘦皮猴,就连周围那些一直注意着辛屹的男男女女们都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不光人长得帅、动作酷,人家还会用筷子夹住飞过去的啤酒瓶盖呢!莫非这位就是传说中的功夫小子?!不过也不对呀,人家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怎么也不像是假发啊?呕!买嘎!偶像啊!
顿时,本来闹哄哄的现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看到了辛屹露这一手的人瞪大了惊讶的眼睛,没看到的则瞪大了疑惑的眼睛,不过目标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咱们的新一代偶像天王——辛屹同志。那个想用啤酒瓶盖砸辛屹的瘦皮猴更是连动作都忘记了,手上兀自拿着那瓶泡沫狂喷的啤酒,傻傻地坐在原地,任凭啤酒的泡沫像灭火器一样狂喷在他的裤裆上。
辛屹也感觉到了现场气氛的变化,很是无辜地抬起头望了望四周,眼睛里面表达出来的意思是,这个,大家都这么看着我干嘛?该吃吃该喝喝,咱虽然长得帅点儿,但也不能秀色可餐呀,就算秀色可餐,也不够你们这么多美…女同时餐呀?要不?你们选两个标致一点的妹妹出来,咱大不了吃一回亏,给你们餐一下算了,就当是普度众生吧,谁叫咱这么具有这么博爱的胸怀呢。
一门子心思想要装逼出位的人一般都是心胸极其狭窄之辈,要不然他怎么会见不得人家比他更加拉风呢?本来想用啤酒瓶盖冲出去羞辱一下旁边这个家伙,但没曾想到人家居然还是个耍杂技的,瞎猫碰到死耗子地就夹住了那只啤酒瓶盖,没有被羞辱到不说,反而还赚取了一大片美…女妹妹的崇拜目光。
这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嘛,辛辛苦苦忙活了一阵却让想要打压的对象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偶像明星,这口恶气他们哪能咽得下去啊?
“我草!”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手里还抓着狂喷啤酒泡沫的那人身边的年轻人,他一把抢过那人手中的啤酒瓶骂道:“你TM傻了吧?尿裤子了知道不?白痴!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不就是一个耍杂技的吗?有必要傻成这样吗?”
这年轻人的这句话实际上不是对被啤酒尿裤子的那人一个人说的,他的声音很大,现场又很安静,所以说他这话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意思你们***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就这么一点小把戏就把你们全都给唬住了,你们看我就是见过世面的,我就没有被唬住。
“切……”人群发出一声不屑的嘘声,所以说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的原创是谁不知道,但这话说得好啊,很正确。至少现在辛屹是这么认为的。
要是换在平时,那年轻人说出这样的话也许谁也不敢嘘他,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就是这一带的小混混,平时没事儿就是找人讹钱过日子,躲他还来不及呢,谁愿意主动去招惹这种瘟神呢。可是今天不一样啊,在浑浑噩噩的日子当中,今天终于被他们发现了一个英雄一样的偶像派,人家不仅长得帅,而且随便一伸手就用筷子夹住了啤酒瓶盖,这种动作那简直就是相当的牛逼啊!有这样让人想想就能精神振奋的人物在场,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说到底,广大人民群众的良知还是没有完全泯灭的,在有英雄人物在场的时候,或者在他们觉得安全的时候,他们还是很乐意表现一下他们的良知的,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这样子的机会实在是太少太少了,所以,我们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良知已经彻底泯灭了。其实,我们错了。
那年轻人凶恶地环视了一圈那些居然敢嘘他的民众,立刻,所有人好像有默契一样纷纷转过了头,装成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吃菜、喝酒、聊天,现场顿时又恢复了刚才的那一派热热闹闹的景象。只不过,所有人都在用眼睛的余光瞟着这边,暗自观察着事情的进展。开玩笑,花几块钱吃个宵夜,还能有免费的精彩节目可以看,谁愿意放过这种好事儿呢?
那年轻人对自己的威信相当的满意,哥们儿是混的,哥们儿是不怕死的,哥们儿是疯狗逮谁咬谁,谁要是不信尽可以试试看,呵呵,怕了吧?怕了就好,这才说明哥们儿混得很成功,说明哥们儿已经成为了人见人畏的坏人!嘎嘎嘎……这让哥们儿很有成就感啊!
既然一个眼神都已经让自己这么拉风了,那为什么不把拉风进行到底呢?干掉今天晚上的新生偶像,那么自己就是偶像了!这个想法像疯狂的潮水一般迅速地膨胀起了他的自信心,丫的!陈浩南都上电视了,就不许我苟哥拉风一把啊?
苟哥姓苟,这姓比较具有风味,平常他的老大都叫他小苟的,当然,小苟不仅没有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反而,就是因为他的这个名字,老大一般都比较喜欢带着他出去潇洒,特别是在老大泡美…女的时候,一般老大都会使唤旁边的小苟:“小苟,去给我买包烟去!”“小苟,去!自己买两根火腿肠吃吃!”……等等之类的话,这样,老大想要泡的美…女一般就会夸张地哈哈大笑,所以老大泡妞的成功几率会高出很多。这就是小苟的用处。
小苟同学顺手从桌上提了两瓶啤酒,走到辛屹的桌前将啤酒往桌上一顿,一只脚踩在一条凳子上,抖着脚嚣张地说道:“耍杂技的,你说说该怎么办吧?”
辛屹料到了他会过来找麻烦,但是他没有料到小苟同学会说出这么一句话,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自己跟他好像是素昧平生吧?为什么他一上来就问怎么办呢?还叫自己是耍杂技的,我草!这叫功夫好不好?你可以做流氓,但是你不能做这么没有文化的流氓吧,这会让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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