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月之子





缦撸渎衩兀文闳ネ诰颉⒒孟搿⒄已盎独帧R雇硎亲杂傻墓龋俏疑畹目占洹2蛔杂桑隳馈!?br />   想到要再度回到车内跟死人在一起,将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擦干净,我就觉得浑身不对劲。而且,就算了这么做也是枉然,因为总免不了有疏漏的地方。况且,指纹并非我留下的唯一证据。毛发,牛仔裤上的棉线,帽子上几条细微的纺织纤维,欧森掉落在后座上的毛,还有它踩在车内的狗爪印。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同样有力的证据足以将我绳之以法。 
  我很幸运。附近刚好没有人听到枪声。但是运气和时间都是有限的,而且所剩不多,虽然我带的是电子表而非石英表,我觉得我可以听见时间滴滴答答流逝的声音。 
  欧森也显得十分紧张,卖力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唯恐有猴子和其他恶人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赶紧跑到警车的后面,试图按下按钮将后车箱打开。结果车盖是锁着的,就如同我担心的一样。 
  滴答,滴答,滴答。 
  我试着稳住自己,迅速回到敞开的前门。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憋住呼吸,弯下身子探火车内。 
  史帝文生身体扭曲地坐在驾驶座里,他的头向后仰,倒在椅背的头靠上,像是极度狂喜地张着嘴,牙齿血淋淋地;仿佛刚刚实践撕咬小女孩的梦境。 
  由于空气对流的关系,一团薄雾从破碎的玻璃窗口飘到我面前,仿佛是从沾在死者制服胸前微温的血渍里冒出的蒸汽。 
  我必须比原先预期的把身子弯得更进去一些,一个膝盖跪在前座上,才能伸手将引擎关掉。 
  史帝文生如橄榄般黑溜溜的眼睛瞪得斗大,没有生命的迹象,也没有超自然的闪光,但是我想到他可能会忽然眨眼睛,然后眼珠一转,直直地瞪着我。 
  趁他尚未伸出黏湿的手一把将我抓住之前,我赶紧将车钥匙从启动口拔出来,退出车外,爆破似的将憋住的气统统吐出来。 
  如我所料的,我在后车箱内找到一大盒急救箱,从中,我只取出粗粗一卷的棉纱布和一把剪刀。 
  当欧森在警车四周来回巡逻,尽职地嗅着空气中的气味时,我将棉纱布拉开,对指再对招,形成一些五尺长的长条,然后用剪刀剪断。 
  我将一段段的纱布紧紧扭在一起相好,然后在头中尾各打一个结。 
  这样的过程再度重复一次之后,我将两条由多条纱布捆扎而成的粗纱布条打个结连成一长条——完成了一条长约十英尺的导火线。 
  滴答,滴答,滴答。 
  我将纱布条盘绕成~团放在人行道上,将车身侧面的油槽口打开,扭开槽盖。汽油的味道随即从槽颈飘浮出来。我回到后车箱,将剪刀和剩余的棉纱布放回急救箱内。把盒子关上,然后将后车箱盖也关上。停车场依然像废墟一样安静。唯一的声音是露水从印度月桂树上滴落车上的滴答声,以及欧森焦急的不停来回踱步的脚步声。 
  我必须将钥匙插回启动口,虽然这意味着我必须再度面对史帝文生的尸体。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几集最受欢迎的警探影集,我知道就算更聪明谨慎的罪犯都有可能轻易栽跟头,不管你遇到的是一流的刑警,或者专以解开谋杀案之谜为嗜好的女性诡异小说家,甚至只是个从教职退休的老处女。这些都是我在电视影集片头和片尾身体除臭剂广告里学会的东西。我不打算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给这些把办案当专业或休闲的人士供作线索。 
  当死者食道深处的一个气泡破掉时,他对我发出咕噜一声。 
  “请使用罗雷(Rolaids )胃灼热药丸。”我建议他,试着让自己苦中作乐。 
  我在前座附近搜索,可是总是找不到那四颗弹壳。尽管我想到有一大排的刑警等着扑到我身上,尽管他们可以藉由这些钢壳辨识犯案武器的主人,我还是没胆到地上找,尤其是史帝文生的脚下。 
  无论如何,就算我找到所有的弹壳,总是会有颗子弹留在他的胸口。假如子弹没有严重扭曲的话,他们可以依上面的痕迹和我手枪枪口的特征进行比对,但是就算冒着坐牢的危险,我也不愿意拿出小刀进行探挖手术,把那个小铅弹从他胸口挖出来。 
  换做我是另一个人,就算我有胆量着手剖尸,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假如史帝文生偏激的人格转变——他对暴力的渴望和倾向——只是他染上的其中一个病征,假如这种疾病会藉由皮肤和体液传染,那么这种要命的活,打死我也不愿意干,这也就是我一直很小心不愿让他的血液沾到我身上的原因。 
  当史帝文生告诉我他强暴杀人的恶梦时,我就很不想吸入他呼出的空气。但是我猜想这个病毒应该不会藉由空气传染。假如传染性那么高的话,月光湾就不会只是一列直通地狱的云霄飞车,想必早就到地狱谷报到了。 
  根据仪表板上显示,油箱现在几乎是满的,太好了,太完美了。 
  早先在安演拉家里的时候,我从那些狡猴那里学会如何湮灭谋杀证据的方法。剧烈的火势想必足以将那四颗弹壳,整个金属车体,甚至内部一些较粗大的金属框架熔化。至于死去的史帝文生,除了烧焦的骨头之外大概什么都不会剩,那颗小铅丸也会熔得一干二净。当然,我所有的指纹、毛发、衣服的纤维也将随之化为乌有。 
  另一颗子弹射穿局长的脖子,打碎了驾驶座旁的玻璃。现在那颗子弹大概正躺在停车场的某处,或者运气好的话,正埋藏在停车场尽头高起来连接埃姆巴卡德罗大道的常春藤曼丛里,假如是在那里的话,就不可能被人发现。 
  枪弹的火力在我的夹克上烧出一个洞,我应该把这件衣服也毁掉,但是我办不到,我很爱这件夹克,看起来好酷,口袋上有了弹孔看起来更酷。 
  “总该给在学校教书、业余办案的治处女留一些机会。”我自言自语地关上警车的前后门。 
  我将葛洛克手枪的弹匣退出来,从剩余的七颗子弹中取出一颗,然后将弹匣塞回去。 
  欧森发出不耐烦的低鸣,用嘴叼起棉纱布条的一端。 
  “对,对,对。”我说,然后拍它两下以示鼓励。 
  它把布条叼起来或许只是纯粹基于好奇,狗一向对什么都感到好奇。 
  好有意思的一团白布条,看起来好像一条蛇……但是却不是蛇。 
  有意思!有意思!上面有雪诺主人的味道,或许很好吃,每一样东西都可能很好吃。 
  我不能因为欧森发出不耐烦的低鸣然后叼起白布条,就认为它完全了解这个玩意儿的目的或我想出的这整个计划。它对这个东西的兴趣以及时间的恰好吻合,可能纯属巧合。 
  是,一定是这样,就像国庆烟火每年都在七月四日进出来一样纯属巧合。 
  我的心怦怦地跳,生怕随时会被人发现,我从欧森嘴里将棉纱布缠成的导火线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将子弹绑在布条的一端。它聚精会神地在一旁观看。 
  “你觉得这个结打得还可以吗?”我问:“还是你要自己动手打一个?” 
  找走到油槽口的位置,将绑着铅弹的布条垂入油槽内。子弹的重量使得布条一路垂到槽底。就像蜡烛的烛蕊一样,整个布条很快就会吸满汽油。 
  欧森紧张地不停绕圈子:快一点,快一点,快一点啊。快,快,快啊,雪诺主人。 
  我在油槽外留了几近五尺长的棉布条。整个布条挂在车边上,只留下尾端在人行道旁。 
  我抓起斜靠在月桂树干上的脚踏车,弯下腰用我的打火机将布条引燃。虽然暴露在外头的布条没染上汽油,燃烧的速度快得超乎我原先的预期。太快了。 
  我跨上脚踏车,拚了命地踩踏板,仿佛所有来自地狱的律师和几个地球上的恶魔正在我后头穷追狂吠,或许真是如此。欧森跟在我旁边狂奔,我火速穿越停车场从路面高起的出口通道,直奔荒凉的埃姆巴卡德罗大道,然后向南转往海边拥挤的餐馆和商店街。 
  爆炸来得太快了,结结实实地砰一声,不过音量还不到我原先预期的一半。橘红色的火光将我身旁甚至更远方照得焕然一亮;还好浓雾将第一次大爆炸冲出的火焰和爆发力提供了不少缓冲的距离。 
  我不顾一切地猛然按下刹车,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停下来,一脚踩在地上,回头张望。 
  能见度极为有限,看不见细节,只见一团中心呈黄白色亮点被橘红色的火焰团团围住,所有的景象都被翻搅的浓雾柔和化。我见到最糟糕的景象不在眼前,而在我的脑海里,路易斯。史帝文生的脸冒泡、冒烟,如同热锅上的火腿一样流出油汁。 
  “我的老天哪!”我说出这句话的声音既刺耳又颤抖,连我自己都几乎听不出来是我的声音。 
  然而,除了点燃导火线之外,我别无选择。虽然警方很快就会发现史帝文生被杀害,但是如何被杀害以及何人所为的证据如今都已灰飞烟灭。 
  我骑上单车,带领着和我相依为命的狗离开码头,穿过如迷宫般碗蜒的大街小巷,走进月光湾更黑暗的深处。虽然日袋里装着重重的手枪,我身上穿的夹克依然像被风般随风摆荡,没有人看见我逃跑,只是现在的我又多了一个避开灯光的理由,像个黑影轻快地在阴影里穿梭,仿佛传说中从歌剧院的地下迷宫逃出来的魅影,不顾危险骑着脚踏车去恐吓地面上的世界。 
  在犯下谋杀的余悸中,立即能以如此夸张浪漫的自我形象自娱并不是我的本性。其实,将今晚发生的事件幻想成伟大的冒险行动,利将自己幻想成英雄人物,目的只是试图抚平我内心的恐惧,更重要的是,压抑自己不去回想开枪射击这件事。我还必须压抑脑海里尸体燃烧的景象,我不断联想到火葬炉里一个接着一个弹跳起来的幽灵。 
  试图将事件浪漫化的这份努力只持续到我抵达葛兰德戏院后巷,也就是海洋大道往南走半个街口的地方,沾了污垢的路灯使得浓雾像是受到污染般泛着棕色。在那里,我将脚踏车甩到地上,任其铿锵一声摔在水泥人行道上,然后背靠着大型垃圾箱,将今天午夜在巴比家吃的晚餐吐了一地。 
  我杀了人。无庸置疑的,史帝文生死有余辜。而且迟早有一天,他会利用某种藉口把我杀了,尽管他的同伙坚持给予我特赦的待遇;严格来说,我的行动是出于自卫,并且拯救欧森的性命。 
  然而,我的的确确杀了一个人,再合情合理的动机都无法改变良心道德的谴责。想到他空茫的双眼蒙上死亡的黑纱,我就于心难安。 
  他张大的嘴,发出无声的尖叫,还有他满口血淋淋的牙齿。惊心动魄的景象在脑海里一触即现;对声音、气味和触感的回忆则没有这么容易被勾起;光凭意志力从回忆里唤出对某种香气的体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之前才忆起母亲洗发精的香味,而今我又想起史帝文生刺鼻的血腥味,我扶着垃圾箱,觉得自己就像待在一艘摇晃不止的小船上忍不住要反胃。 
  事实上,动手杀了他固然让我受到惊吓,但是更让我感到困扰的是我竟然能如此沉着和有效率的完成毁尸灭迹的过程。我显然具有犯罪的天分。仿佛陪我度过二十八年的黑暗已不知不觉地渗入我的 
  体内,植入内心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把胃里的东西清干净之后并没有让我心里觉得好些,我再度骑上脚踏车,带着欧森穿过一连串的小径,来到位于桑拉斐大道和棕相街交叉口的凯德卡特雪尔加油站。附设的服务站已经打烊。办公室里唯一的灯光来自墙壁上发出蓝色霓虹灯光的时钟,室外唯一的灯光则来自一台饮料贩卖机。 
  我买了一罐百事可乐,将我嘴巴里的酸味漱掉。走到汲水处,我将水龙头扭开一点,让欧森补充它的水分。 
  “你真是一只幸运逐项的狗,有这么体贴的主人,”我说:“不是怕你渴,就是担心你挨饿,还要常常替你梳毛。随时随地愿意为了保护你的生命,杀害对你不利的人。” 
  即使在黑暗中,它那像在搜寻什么的表情依然能令人感到紧张。 
  然后它舔舔我的手。 
  “我欣然接受你的感激。”我说。 
  它又继续舔饮水龙头流下来的水,喝完后。它甩动湿答答的鼻子。 
  我关上水龙头,问道:“妈妈到底是从哪里把你带回来的?” 
  它两只眼睛盯着我看。 
  “妈妈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它的目光凝滞着不动,它知道问题的答案,它只是不愿意说。 
  我觉得上帝可能真的就在圣相纳教堂附近闲逛,它或许正与一群随行的天使拨弄空气中的琴弦,或许正在玩心灵西洋棋的游戏。 
  也或许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