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美贼 作者:帕斯卡尔·布吕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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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夫啊,剽窃不仅仅是我的写作方式,也是我生活的基调。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借来之人,一头似狼又似狗的小獾,像那些会说多种语言的鸟,所有的歌它们都能模仿,但没有自己的歌。我遇到谁模仿谁,雁过拔毛。就是现在,在我跟您说话的当儿,我也在模仿您的举止,模仿您倾听和站立的方式。我的脸也同样,是我偷来的,所以我才把它遮住。我实在没有办法,我想成为他人,体验别人的生活,认识别人的内心。我是一条河,很想贴着河床蜿蜒而行。

  而且,我并不是在模仿,“模仿”这个词太轻了。我热情地依附在别人身上,消失在别人身上。您听过变色龙的故事吧!把变色龙放在苏格兰格子花呢长巾上,几秒钟后,它就会突然变色,它身不由己,无法自由选择颜色。我就是这样认为:一遇到让我感兴趣的人,我就扑过去,惟妙惟肖地复制它。这是我成为他人的惟一办法。

  这时,我想根据我读过的书写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独一无二,因为它与作者毫无关系。夸张地说,我以自己的方式创作了这本书。因为我把别人各种各样的词语连在一起,给了它们以崭新的意义。但我写下的每一行宇都流淌着被盗作家的血。一年后,我完成这项工作。我在稿子上署了一个笔名:邦雅曼·诺莱施。书中写了一个像您一样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不断听到Schnorrer(这是意第绪语①,意为“寄生虫”)玩弄文字游戏。奇怪的是,稿子马上就被左岸②的一家小出版社接受了:出版商告诉我,略作删节即可出版。我同意了。看到他删去梅里美、左拉、狄更斯和狄德罗所写的段落,我不禁哑然失笑。您相不相信,这本书还真的得到了小小的成功。您也许在书店里看到过,书名叫《撒旦的眼泪》,它获得了巴黎城市奖。汝看到过?您不看新书吗?评论总的来说还是以肯定为主。我极为巧妙地把盗来的素材加以修饰,从这里塞到那里,从那里塞到这里,谁也发现不了剽窃的蛛丝马迹。我的这种拼凑艺术得到了大家的赞扬,人们说我以一种“引起反响的文笔”概括了本世纪的文学史。有的赞扬文章使我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沿着四肢流淌,就像是一种抚摸。我终于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价值,通过小门进入了文学舞台。

  ①意第绪语:东欧和美国犹太人用的语言。

  ②左岸:指巴黎塞纳河左岸的拉丁区。

  
  









第三章 一个剽窃者的好运

  后来,有一天,我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字体潇洒的信。信封是用蓝色的双层犊皮纸精制的,非常漂亮。我想一定是哪位女读者的恭维信。信是这样写的:

  先生:

  我刚读完您的小说《撒旦的眼泪》。我既不跟您谈情节,也不跟您谈文笔。因为您书中的情节抄自皮埃尔·阿尔西1895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迷人的鸟》;您的文笔不甚协调,尽管您已作了巨大的努力。相反,我对您书中充斥的各种引文很感兴趣;您真是穷竭世界文学之精髓啊!我挑出一些句子,我得说那是属于普鲁斯特、左拉、泰奥菲尔·戈蒂埃、索福克勒斯、谷崎润一郎、三岛由纪夫、莫拉维亚和歌德的。这些就算了。我粗略地估计了一下,25万字中,您自己写的几乎还不到1000字,而且其中大多是连接词和副词。对于一本200页的书来说,“借鉴”得未免太多了!我们为什么不一起喝一杯,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呢?

  信的署名是埃莱娜·达利安,后面有电话号码。我吓得浑身发抖:还有人这么厉害发现了我抄袭的痕迹?我赶紧烧掉笔记本上的记录。至于存在电脑中的资料,我设了密码,不让别人打开。我仿佛看到自己已被推向文学审判庭:这个形容词应该还给维尼,那个还给斯丹达尔;155页第17行的那个句子完全是菲茨杰拉德的,尽管改了动词的时态;第18行是抄海明威的,只是加了福克纳的一点东西,等等。最后,我的书被完全抽去了主干,剩下的东西还给了我:只有几个元音字母,几个介词和宾语。

  这不可能。她在吓唬我。她不可能知道的,我不动声色,不予理睬,结果事情更糟了。信像炸弹一样倾泻而来,信箱都快要塞爆了。每个蓝色信封都宣布一个坏消息。语气也变了,原先是彬彬有礼地要求与我约会,现在成了真正的命令。那个神秘的写信人命令我回答她。如果我继续保持沉默,她会采取果断措施。这我一点也不怀疑。我绝望了,打电话给她。我们约好在王宫咖啡馆见面。

  她毫不犹豫地径直朝我走来,好像早就认识我似的。她很年轻,很自信,穿着皮茄克和牛仔裤。这是她那代人的习惯装束。她要了一杯矿泉水,寒暄了几句后直奔主题。她从包里拿出三张纸,递给我。这是我所抄之书的完整名单和。我惊讶得喘不过气来:这个女人对我脑子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她朝我露出了微笑:

  “我知道您为什么惊讶。放心吧!我没有先知先觉的本领,但很有耐心和毅力。实话告诉您,我是一年前在蓬皮杜艺术中心的图书馆里遇到您的。我本人是大学生,学人类学的。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您的脸,后来我又发现您喜欢独处。您远离别人,坐在角落,消失在像墙一样厚的书堆后面。您埋首书中,像个誊写人。您独自收集材料,充耳不闻,诡诡秘秘,从来不从书桌上抬起头。我了解那些书虫的病理,知道有些疯狂的自学者想拥有一切知识,不懈地抄写。”

  “我觉得您得了另一种病。我每天都去图书馆,您每天都在那里,同一个座位,同一个时刻,极有规律,极其专心。我多次经过您身后,朝您所查阅的书籍扫上一眼。您在往小学生用的一个绿皮大本子上抄书。这引起了我的警觉,尤其是因为您看起来既不像大学生,更不像教授。您的这种癖好终于吸引了我。可以说有些反常吧!我多次来到图书馆,故意坐在您对面,发现了许多怪事:您用一支粗铅笔在您感兴趣的地方做记号,然后用橡皮擦去。我视力很好,在您对面能看清页码,我把您所抄的书一一记下。您一走,我就把您读过的书拿来,找到有关的地方。那儿留有橡皮屑,不会弄错。我也如法炮制,把有关段落抄到一个本子上,准确地注上出处。我可以就这样跟在您后面抄上几年,把您抄过的中长篇小说段落都抄下来。我在想您着了什么魔,您又是怎么把这种疯狂传给我的?我几乎要放弃了,我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有一天,我一直跟您跟到您家门口。在您开信箱关信箱的时候,我看清了您的名字。您一点都没有起疑心,再说,您不看女人。我悄悄地调查您的职业,收买了街区的一个顽童,就此发现了您的代书人身份。

  “后来,我还得知,有人看见你在克利希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和那个去年已被指控的出版商在一起。这时,我觉得破了一个案。我不再放过您,这种剽窃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雇了一个私人侦探,他多次潜入您家,而您却浑然不知。他查了您处理的文件,成功地破了路径密码,并把您家和您写的许多稿子都拍了下来。”

  埃莱娜·达利安不慌不忙地说着,观察着她的话在我身上所引起的反应。她越讲,我就越吃惊。

  “于是,我认真研究我所有的材料,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一场恶作剧,但又不知道是什么恶作剧。您播撒偷来的东西,就像在色拉上面撒香芹一般。这看得出来。最后,我逮住一个在别的地方读到过的短句:‘我喜欢放荡的爱情之河’。这个句子唤起了我的回忆。我努力在笔记本上查找,终于找到了这个句子的作者,甚至由此猜到了您关键的办法。我就像找到了密电码的特务,欣喜若狂。这个句子是从莫泊桑的一个中篇——《爱情》中抽出来的。那部中篇是这样开头的:‘我喜欢放荡的激情之水’。这明摆是一种抄袭。这么著名的作家您也敢剽窃,您也太胆大了一点。这个中篇一定使您得到了启发,我数了一下,发现您在同一章里另外还抄了五处。您的方法并非万无一失。我开始工作,好奇地重新进行拼凑。我又发现了一些抄袭的地方。我的私人侦探非常勤奋,您一出门,他就潜人您家。多亏了他,我才能一天天跟上您写小说的进度。每读一行,我都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他不敢这样做!’然而,您敢。我甚至觉得连那些感叹词、问候语,如‘您好’,‘身体如何’都是从别人那儿抄来的。由于您的努力,我得说抄袭很成功,一般的读者会上当的。

  “几个月后,您的作品出版了。听到了一些反映:有人说语气不一致,像个大杂烩;有人甚至发现了拉伯雷遥远的影子。仅仅是拉伯雷的影子那就好了!我解剖了您的作品,一字一句地与我抄在本子上的东西进行对比。这花了我几个月的时间。您确实弄乱了痕迹,但只要坚韧不拔,还是能理出头绪来的。把霍夫曼、塞内克和萨特的东西糅进同一个句子里面,这的确很聪明,能遮人耳目。但在这极其复杂的表面背后,手法却是天真而幼稚。我一旦掌握了办法,就敲重新编织大地毯。还有几个空白我没能填上,但我想它们和别的句子一样,也是抄来的。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地方是您自己写的,不是吗?告诉我!”

  我狼狈不堪,眼见几年的艰辛毁于一旦。我渴望荣誉的梦想破灭了,我将蒙受耻辱,身败名裂,让人耻笑。我将继续干我那份卑贱的工作,给街坊代写书信。我瞪大眼睛看着毁灭我的那个女人:达利安小姐一边咬着矿泉水的吸管,一边漫不经心地把杯里的冰块弄得“咔咔”直响。她皮肤很白,身体瘦长,束着褐色的马尾长发。两个蓝色的水晶耳环随着她说话的节奏一晃一晃的。这个把我击败的女人装出一副顽皮的样子,就像个小姑娘。她似乎有些同情地望着我。这是徒劳的。她到这儿来是为了打击我,而不是讨我的欢心。我等待着判决。她尽量诙谐地对我说:

  “托隆先生,您是个小坏蛋!”

  她明亮的大眼睛盯着我,我却感到是那么残酷。行行好,别再和我逗着玩了。

  “我可先告诉您,我没有钱。敲诈我没用。”

  她皱起眉头:

  “谁跟您说这些肮脏的东西啦,托隆先生?我并不想要您怎么的,只是想认识您,跟您聊聊。也许还想不时地跟您见见面。”

  这时,似乎有一个爱开玩笑的精灵变成了一股小小的龙卷风,扫过咖啡座的桌子,把所有的纸张都吹跑了。

  “怎么办?就让这些证据飞走?”这个女人笑嘻嘻地问我。

  我急忙去捡,跑到客人们的脚下,把它们一一捡了回来。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复印件。”

  我还来不及顶嘴,埃莱娜·达利安就告辞了,留下我付饮料钱。我很沮丧,在接下去的几天里,我等待警察来抓。我确信自己的书会被查禁,我会名誉扫地。

  什么事也没发生。但我完全放弃了写第二部小说的念头:自从埃莱娜拆穿了我的西洋镜后,我就没干什么像样的事了。一星期后,她打电话给我,请我吃中饭。我别无选择。我哪敢拒绝?我们像志同道合的朋友一样聊天。她很自如,我却很拘谨。她举止优雅,守口如瓶,弄得我惶恐不安。我仍然那么笨拙,十足一个乡巴佬,连拒绝的方式都那么土里土气。我丝毫没有社交界的习惯和作派。缺乏那种跟谁都谈得来的沉稳,连我的身体也不帮我的忙:我在镜中瞥见了我这个37岁的小老头的尊容,这足以使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我坐在椅子上,手脚乱动。种种迹象表明我心乱如麻,局促不安。埃莱娜的好意激怒了我:她觉察到我的不安,迟迟不下手,不把我交给官方。

  不久以后,她请我去她家做客。她住在十七区的一栋建筑里,离塞纳河只有几步之遥,属比西①片。她的三居室非常漂亮,是一个考究的安乐窝。天花很高,帷幕精美,房间宽敞而明亮,全无外省有钱人家的那种压抑。埃莱娜的双亲几年前去世了,给她留下大笔遗产。她是孤儿,我也是孤儿,心灵上的孤儿,因为我和亲属断绝了一切关系。这一点,使我们俩靠得更近了。她刚刚25岁,读完了人类学,不知道从事什么职业好。她最感兴趣的,是看书。她有个书房,对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来说,这个书房太了不起了。那天晚上,我终于了解到一部分似乎不像是真的事实:她根本不想惩罚我,更不想敲诈我的钱,因为她有的是钱。那么,她为什么要这样骚扰我呢?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