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跟阿诺斯坐在一起谈人生。之前,我一直惧怕他,因为他的未知。如今看来,他不过是个敏感又憨厚的人,像个孩子,心事都藏起来,绝对不会漫到脸上去,真令人心疼。同样,我也感激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温柔。或许是想通了,或许是因着我的关系,谁知道呢。人总是自恋的,我更甚。但只要结果令人满意,过程的话,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啊,妈妈,我们都要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我会好好珍惜这用苦痛和辛酸换来的前程。
第八十九章 小姐妹荷花
荷花隔天就来了。我在楼上看到她从哥哥的车上下来,穿着那次她从我处拿去的T恤,红色,更衬得她皮肤雪白。
背着一只书包,很是拘谨的样子。我赶紧下楼去迎接她,她一看我就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我心里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感,我想,荷花以后的人生方向,几乎放到我手里了。
我拉着她上楼,虽然她的思维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但至少,能解除我一些寂寞。
“秦哥哥叫我什么都不用带,不过我还是带了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她说着卸下肩上的书包,拉开拉链“哗啦”一声把东西都倒在地板上。
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发夹,头花,还有指甲油。看到这些,我却很是开心,都是我童年缺失的东西,现在重拾,童心犹在的感觉。
“你不要对他那么见外,直接叫哥哥就好了。”我说,“等下我叫张嫂带我们去买衣服。”
“好。”她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你要是喜欢,可以挑我的衣服穿。”我说着带她到衣柜前,把门一拉,里面挂满了衣服,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真像一家小型服装店。
“哇”她眼睛都直了,“我可以试试吗?”问话却是小心翼翼的。
“当然。”我笑着说,“你随便试,我去找一下哥哥。”
“好的。”
我立马找到秦枫,是问他要回一样东西。
“怎么不去招待你的小客人。”他在客厅喝咖啡。
我瞥一眼他的手,并没有戴着。我朝他把手一摊,“把戒指还给我?”
“什么戒指?”他问。
“就是那枚原本戴在你手上的。”
“哦。那一枚。”他说着在胸口处的袋子里掏了掏,“给。”
我把戒指捧在手心,眼睛即刻就湿了。这是素晴阿姨给我的珍贵礼物,也是人生中收到过的为数不多的最贵重的一样。
“那个,素晴阿姨的孤儿院,你有空要去赞助赞助。”
他愣愣的看着我,许久之后才说:“啊,我知道了。”
我跑回楼上去,荷花正穿着一件鹅黄色连衣裙,像个小公主一般。我跟她站在一块,照着镜子。两个都是公主的样子,只不过,我的样子更加调皮有灵气——我已经很好的适应了这个身体,而荷花则是那种很安静很温柔的样子。
张嫂很快来叫我们吃晚饭,荷花急忙要把裙子脱下来。我按住她的肩,“这样很好看,你不用太紧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歪歪脑袋,“你是我的姐妹,你也是这个家的公主。”
她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终于笑起来,“好。”
我们牵手下去吃饭,我不禁要嘲笑自己,就这样满足于当一个10岁的孩子,心里的梦想此刻在心里早已消失不见。人生啊,好像就只能这样,日复一日地过下去,什么时候该干什么,跟着人潮走就是了。哎,真实消极的想法,沉溺在童年里,思想变得单纯无比。不过,是否应该庆幸,在这快节奏的都市里,能清醒的拥有一个失去已久的内心的乌托邦。
吃晚饭,秦枫带我和荷花去市中心逛街,这家伙怎么突然变得那么体贴了?八成是童亦筝的关系……
我们去时装店,荷花对每家店都很好奇,眼睛甚至不舍得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好看的好玩的。
她看中一件秋衣,橘黄色,眼睛一直目不转睛。
“荷花,喜欢的话,可以去试试哦。”我指指试衣间。
“可以吗?”她兴奋地问我。
“当然。”我说,我总觉得这样小心翼翼问“可以吗”的小孩子,太让人心疼了。
她于是欢呼一声,就取下衣服跑去试衣间。
我在外面沙发上坐下来,秦枫也坐下来。
“这种事,张嫂陪我们来就是了,现在好了吧,你一定觉得无趣死了。”我对他说。
“我跟她吵架了。”他声音低低的。
“啊?”我茫然地,“跟谁?傅文东?”
“跟他吵架我会来跟你说吗?我跟他从来不吵架,看不爽了直接打架。”
好吧,真是霸气外露。我一转念就想到童亦筝。
“女孩子啊,哄哄就好了。”
“哪有那么好哄啊。”
“喂。要不你直接求婚好了,之前的矛盾什么的,一定立马一笔勾销。”我撞撞他的胳膊。
“真的?”他不相信地看着我。
“当然,除非她不爱你。”
“她一定爱我。”
“那你干嘛质疑,不自信啊?”我挑挑眉。
“啊,怎么求婚好呢?”
“我帮你策划一个惊世骇俗的求婚仪式吧?”我贼笑。
“不不,最近不行,妈妈才出了那样的事,我怎么可以……”他的声音沉下去。
妈妈很快就会回来,我在心里说。但我不能告诉秦枫,我告诉了他就无法保证应文智的正常生活。或许,我也是在保护我的哥哥,我不想他知道这个秘密,知道秘密的人都是痛苦的。总之,妈妈能回来,怎么样都无所谓吧。
“秦欢”荷花叫我,她飞奔过来,穿着那身橘色的外衣,像一只蝴蝶一样。
“非常好”我由衷的赞叹,然后转头对秦枫,“帅哥,买单吧”
荷花特别不好意思,“谢谢秦哥哥”
“叫我哥哥就好”
“叫他哥哥就好”
啊,我跟秦枫还真是默契,果然是兄妹。荷花先是一愣,随即感激涕零,“是”
这以后,荷花放开许多,她对城市里的任何东西都感兴趣,对漂亮的建筑物赞不绝口。我想,等到她的新鲜劲过去,就不会这么热衷这个城市的繁华了。繁华会让人疲惫的,她肯定很快就会想念自己的家乡。
这个晚上,陪着荷花逛了好多商厦,广场,公园。我想,我以后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的梦想是什么?随后,想到我正在酝酿的那篇小说,其实,当个作家也不错。就这样,我人生的新目标成立了。
荷花去洗澡的档儿,秦枫又把我叫出去。
“喂喂,帅哥,你今天很是拖泥带水啊,有话还要分批说。”我抓着头发不耐烦地说。
“美女,你那出版社还要不要了?”
“啊?你这什么意思?”对了,我还曾设立过出版社啊。
“瞧你这态度。”他斜我一眼,“我想着,要是你玩腻了,我就换成我要的那种模式……”
“休想。”我一口回绝,那可是我的心血,虽然我没做多少贡献……
“好吧,我就知道。那,给你保留着,但我用它来宣传爸爸的公司可以吧?”
“当然可以。”我这下很是爽快,“你接手出版社也行,就是能不能不要改善得太过……其实我特别喜欢出版社之类的。”
“什么叫我接手,那公司的注册名本来就是秦枫。”
“切。”真是的,早知道,就写秦欢的名字了,秦枫这个家伙……
“好了,这事我算问过你了,免得你说我过分。”
“跟一个10岁的孩子谈事业,真沉重。”我打了个哈欠,“我要睡觉去了,哥哥,晚安。”
说完,我转身就走,懒得看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我好像没有亲口叫过他哥哥,有的话也忘记了,总之,这么顺口的,对他来说,应该很久违吧。
那种家的味道又出来,我走回房间。
“荷花小姐,你的房间在那里……”
“我不要不要,我要跟秦欢一间。”
进门就看到荷花扯着床单不肯放手,而张嫂拽着她的胳膊,耐心劝道:“这里是小小姐的房间,她习惯一个人睡……”
“张奶奶……”我叫她,“让荷花跟我一间。”
“啊,这……”她犹豫不决,大概秦欢是喜欢一个人睡的吧,但我更喜欢身边有个人陪着我睡,会有安全感。
“好啦,我会处理好的。”我说着把张嫂推出门外去,“张奶奶,晚安”
“啊,好的,那晚安。”
锁上门,我就转身看向荷花,她正在整理被她扯皱了的床单。
“荷花,你怕黑吗?”
她转过头,“不怕,我跟小汤圆常常走夜路。那时候经过池塘,经常有青蛙‘扑通’一声跳下水,可吓人了,但我们都不怕。”
“那为什么怕一个人睡觉啊?”
“我……”她站起来,低着头很不好意思,“我怕寂寞。我对这里很陌生。”
我过去抱住她,“那我们一起睡吧。”
“好。”她即刻眉开眼笑。
呵,寂寞,连她都知道寂寞吗?这个世界的步伐真的是太快,我这样的都快成老古董了。我以为,只有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念会让人觉得寂寞。也许,荷花是在想念自己的家乡,才觉得寂寞。
我们躺在床上,床头的灯暗暗的,我没关。
“秦欢。”她轻声叫我,“我挺想念狗蛋的。”
“啊,是吗?”我眼前浮现狗蛋的样子,眼睛亮亮的,脸和胳膊总是脏兮兮的。
“我觉得……我有点儿喜欢他。”
天呐,你说这一什么孩子,才10岁,他知道什么是喜欢吗?哎,其实喜欢跟讨厌,有时候界限也是模糊的。你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你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它摘下来。只有爱才是不一样的。
咦,我怎么想那么多,我承认这孩子的言论让我有点发狂。我觉得悲凉啊,我当年活到23岁,只对应文智有一段暗恋的时光,就再也没有男人入过我的眼。现在的孩子真早熟,难道谈恋爱要从娃娃抓起?
“你喜欢他什么呀?”我问道。
“我喜欢他帅,他带我们玩的时候,像个王子一样。”
天,这孩子知道王子是怎么样的吗?
“明天,你会发现,有更多王子的。”我说。
是的,明天,荷花会跟我一块去上学。
第九十章 我拥有童真失去年轻
平淡无奇的第二天又来临了,睡觉的时间总是一眨眼就飞过去了。真想问问,每天谁那么早把太阳叫醒的。
吃过早饭,祥叔就带我跟荷花去学校。毫无疑问,她替代了我同桌坐在我旁边,这年头有钱有势就是好办事。
老师跟我们说话的时候,笑得跟朵花似的。啊,就是那个班主任,来过我家的。一面给大家介绍着荷花,一面朝门口东张西望。我当然知道她在看谁,她垂涎我哥秦枫啊~只不过人家名草有主,哎,可怜的班主任。
已经入秋,窗外的树开始掉叶子。面对讲台上老师激情四射的讲课实在是听不进去。他通常会问:“同学们,我们来唱一遍这首歌好不好?”那语调,简直就是在哄幼稚园的小孩子。更加令人崩溃的是,全班,除了我之外的人都会异口同声地回答:“好——”那一声“好”还非得拖很长很长的音。
现在是音乐课,唱完歌,老师又在那讲什么音符,一个拍子讲上几遍,当我们是傻瓜一样。现在的小学生不要太聪明噢,他好似活在石器时代。
后桌两个女生又在为一块橡皮吵架了,叽叽喳喳,面红耳赤,让我头疼。我实在忍不住,丢两块橡皮过去,堵了她们的嘴。难怪我以前总爱跟男人扎堆,个性也变得豪爽,大多女生太矫情扭捏。当然也有好的女生,比如荷花,她就不会斤斤计较。
还是小孩子,大都不大气,男生也总是跟女生较劲。我整日无聊,坐在位置上写我的《半路接手的人生》,有些真实,有些虚幻,大体把故事大纲写了出来。要写本书还真不容易,每天挖空心思去填一个标题引发出的一连串事情。想得多了就特别容易饿,一转眼就到了中饭时间。
张嫂每天会叫祥叔从家里带来爱心便当,满满的都是山珍海味。幸好这学校里其他学生也都家庭条件不错,不然我一定被排挤——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大有人在。
下午是英语课加体育课,其余都自修。英语嘛,ABCD,最简单不过。体育就烦人了,跑步啊,跳沙坑啊,我是最懒的人了,走几步都觉得腿酸。
天呐,我现在真的彻底沦为一个可悲的小学生了,天天为熬过课程而烦恼。荷花显然适应地不错,下课期间就被女同学拉去跳皮筋。她跳皮筋的花样很多,大家都喜欢找她玩。她们偶尔也会叫,“秦欢,你也来玩啊”我都摆摆手,我对这小孩子的玩意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多想快点长大啊,谁说少年不知愁啊,我就是赤luo裸血淋淋的例子,你也许会说我是个例外。但我至少外表就是个少年啊,没准这世界上我这样的人多得数不清。也许他沉默,你们就觉得这个孩子是异类,其实他不知道比平常孩子聪明多少。
好不容易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