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妞手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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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你上去吧!”不知不觉已经到了,董建有点不舍。

    “恩,拜拜!”潘瑶说著就往楼里走,“啊,对了。”

    一个脚都迈上楼梯了,潘瑶想起包里还有给董建的圣诞礼物呢,三步并两步地跑回来。从书包里掏出个手掌大的红色盒子。

    “圣诞快乐。”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她第一次送男生礼物,以前小学的时候很少有要好的男生。

    若说刚刚董建的心绪是难得温和的钱塘江,现在就是大潮到来的时刻,那波涛根本不能用汹涌形容,简直太不深刻。

    “瑶瑶,给我的礼物?”

    “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瑶瑶送的肯定喜欢。”董建想原地蹦两圈,太激动了。

    潘瑶看董建高兴,自己也高兴,本来麽,送出去的礼物人家喜欢多有成就感啊,潘瑶没注意,董建压根就没拆,也就是说,就算潘瑶在里面放个炸弹,他也乐意。

    礼送完了,潘瑶把书包拉锁拉上,一个没小心,那个原本要送给程瑾的盒子掉了出来。董建看见了。

    “给程瑾买礼物了?怎麽不送。”董建的言语里有挥之不去的温柔,两个人却谁都没察觉。

    “不了,他肯定不喜欢的。而且,我,我怕他不想收。”潘瑶说著头又低下去了,语气犹豫不定。

    董建看的心疼,丫头被程瑾伤的有点深。想著想著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摸摸潘瑶耳侧的头发,那里柔软顺滑,像电视里的广告。

    潘瑶的脸肉肉的,脸颊不知是被灯光照成红色还是本来就晕染了些红,皮肤本来就白,很好看,不免情动,低头在潘瑶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想一路吻下去,尝尝那殷红的唇的味道,可是怕潘瑶吓到,硬生生忍住了。

    空气很冷,里面却充满了愉悦的气息,传递著不知名的悸动。潘瑶的脸颊比看上去还软。董建握住潘瑶带著粉红色手套的手,放在嘴边轻吻。

    “瑶瑶,我是真的喜欢你。”t

    潘瑶还是吓到了,第一次被男生亲,脑子里瞬间挤满了各种各样的思绪,哪还能听见董建的话。血液和那些凭空而降的想法一样,瞬间盈满大脑,冲上脸颊,这回脸是真红了,估计和早上刚跳出地平面的太阳有的一拼了。连再见都没说旋风一样冲进楼道里,董建觉得这个样子的潘瑶可爱极了。

    回到包厢,还有不少人赖著不走。董建坐在程瑾旁边。

    “刚刚你还没说呢!”

    程瑾明白这是在问自己,潘瑶像什麽动物呢。想了有一会儿。

    “猫!”

    董建听了一愣,若有所思地看著看著程瑾,看他的样子明显不知道猫代表的含义。程瑾被看得不舒服。

    “?”

    “没什麽!”董建摇摇头,他承认现在内心里那分自私占据了主导,他不想告诉程瑾,猫的含义,或者说他不想分享潘瑶,一点都不想,“刚刚怎麽不说?”

    程瑾不知道这里面的含义,不知道自己在无形之中错过了潘瑶,他那个时候之所以犹豫是在斟酌该怎麽说,他在想如果说出来是猫会不会带给潘瑶什麽误会,他怕又一次说到潘瑶的痛处,他伤过她,他不想再一次上演。

    程瑾笑,依旧优雅。

    程瑾转学走得突然,谁也没看出端倪,甚至期末考试他都中规中矩地一场不落。可是三月份开学,教室里再没见到他的影子。直到过了一个月大家才能相信他真的离开这座城市在那个经济飞速发展的地方扎下根。

    董建说到做到,期末考试发挥超常,果然考进十四班,居然还能排到前二十,从某种方面来说快赶上潘瑶了。至此六班两大班草都没了,校草程瑾也没了,八卦也脱离了那些旧事,被新的取代,日子过得平淡得不能再平淡。

    程瑾转学这件事对潘瑶的打击相当大,她一直以为程瑾就算不喜欢自己也好,讨厌自己也好,至少他生活在这个校园里,每天都能呼吸到和他一样的空气,看同一方天空,感受同样的天气,光想想都有浓浓的存在感,很踏实。现在他不声不响地从自己生活里消失,甚至从自己生活的城市里消失,心里的一间房子被硬生生拆毁,那原本的红瓦白墙,经不住重锤的迫害变成残骸,还得花大量的心思和时间去一块一块的清理现场,再重新搭建。

    没了程瑾,潘瑶的生活变回原来那麽单调,学习,学习,学习。波澜都没有一个。就这样,度过了初三难熬的地狱,中考潘瑶低空滑过,考上了市重点,董建分数差了一点,花了点钱上了另一所全市知名的学校,周甜和董建一个学校,周思思考试彻底失败去了一个二流高中。

    踏在那个从战争年代走过来,旧时代气息与新鲜事物碰撞得异常浓烈高中土地,潘瑶无力,又一个新的轮回,没有程瑾,没有董建,没有周甜,日子又要重新铺垫,从前的三年像梦,醒来了,该忘了,重新开始。可是和从前不一样,至少初中报到的时候在害怕紧张的情绪後面是一颗积极而期待的心,而这次,潘瑶都不知道心在哪,行尸走肉般随著拥挤的人群,一行一行的寻找自己的名字。潘瑶微笑,苦笑,那段感情已经被深深埋葬,陪伴她的还是周杰伦的歌,只有周杰伦的歌,难过的时候听听会发现也没什麽过不了的山峰。

    只有董建知道,程瑾在走之前曾经给潘瑶打过电话,只不过,那个电话响了那麽久那麽久却始终没人接起。

    当时程瑾抱著个红棕色的木头盒子,脸上的表情和那天候机大厅外的风景一样萧条而寂寞。




第二十七章

高中潘瑶本来是打算好好学习的,考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人生就圆满了。

    这只是最初的想法,当潘瑶一踏进班级大门,看见刘昭那张脸,她的第六感就没好过,人家说世事难料,就是这麽来的。

    刘昭带著身份而来,他和别的那些装模作样的小校头不一样,一般的校头也就称霸一个学校,最多是几个学校,而刘昭他认识社会上混的人,据说好多无业青年或者说职业流氓看见他都绕道走,谁也说不清楚他是个什麽身份,还传言过社会上有个大哥是他亲戚,那是相当的威风。他在初中的时候就是个风生水起的人物但是有程瑾那麽一个闪闪发光的物体戳在那,刘昭也算排不上号,可是到了高中那不一样了,这个高中能和程瑾比的绝对没有,所以纵观刘昭别说不差,那是相当不差,光是原来初中的同学就有几十个人之多,能上这个学校的不是分数特别高就是家里特别有钱,反正分数高的都不咋老实,家里有钱的不屑於老实,於是在众多大小虾米八卦口水的推崇下,本来很低调的刘昭就这样走到了舞台前,彻底与早先想的做幕後黑手这个想法说了拜拜。所以说,人言可畏。

    很多原来班级的同学看见潘瑶还都会问呢,你和刘昭一个班啊。

    大多是羡慕的表情,那眼神里分明写著肯定,他们都没想真正听潘瑶说什麽,就是想开个头,等著潘瑶答个早就知道的答案,然後借机感慨下。

    光应付著这些人都很郁闷,有的时候潘瑶会纳闷如果我说不是,他们是什麽样的表情呢?

    其实那些人完全不了解情况,要说潘瑶跟刘昭一个班就发生点什麽那真是太冤枉她了。她和刘昭熟悉的不比别人更快,甚至开学都一个多月了,他们只说过几句话,还没有初中隔班时候亲呢。倒是经常在回家的公车上碰到,更多的时候是潘瑶这边一搓人,刘昭那边一搓人,不同世界,不太熟悉,没有接触。

    高中的生活明显开端就比初中好很多,至少潘瑶第一个同桌是个很正常的男生。

    那个男生叫杨晨曦,学习不是那麽好,有点家庭基础,身上不时还泛著点痞气,他和程瑾、董建、刘昭他们很不一样,那三个人完全没有当学生的自觉,看著他们潘瑶都没法相信他们和自己生活在一个圈子里。这个杨晨曦就大大的不同了,只要一看见他会觉得,啊,高中的男生就应该是这样,玩网游、泡网吧、打篮球、为成绩头疼,跟他坐在一起没有和程瑾在一起的时候那麽累,放松的很。这让潘瑶感到很真实,也很有趣。杨晨曦和潘瑶回家都坐那趟公车,每天必然一大堆人搭伴而行,有男生护著,有女生聊天,就算每天都赶上上班高峰期,也不是那麽拥挤、那麽无聊了。每天上课听杨晨曦在自己耳朵边说些搞笑的东西人也开朗了,慢慢的,潘瑶能放开些了,也爱和别人说笑了,变化在一点点蔓延著。

    俗话说人生无处不八卦,特别是那种带著故事的人最容易让人有八卦他的念头。刘昭首当其冲被彻底的八卦了,简直无可匹敌。在初中的时候程瑾倍受关注吧,但是刘昭在实验高中受关注的程度简直让程瑾望尘莫及,八卦群从原来的高一新生,迅猛发展到整个实验高中,速度快的人反应不过来。幸好刘昭是真的想低调了,也有几个高年级的混混来找他攀关系,他都打发了,态度明确,不想凑那个热闹,每天烦得他差点在班级门口竖个牌子:“内有恶犬,闲人绕道!”他是真的要学习了。

    除了刘昭,杨晨曦也差不到哪去。班里有个挺开放的女孩韩牡丹,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重点是人家胆子大,时髦,什麽流行来什麽,完全不在乎身份限制,她是学校第一个穿超短裙的,也是第一个染头发的。人也放的开,整天哈哈的,跟谁都闹,跟男生也不避讳,什麽笑话都开,在男生里面很吃的开,就是名声不是那麽尽人意。人说一美遮百丑,她这大胆的劲,轻松掩盖了她长相一般的缺陷,一跃成为班里的红人。杨晨曦就是和这位红人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小道消息说原本那两个是青梅竹马来著,但是上初中那年,杨晨曦搬了家,留下人家牡丹一个人整天以泪洗面,後来他也没辜负人家殷殷期望,两个人居然隔著半个城市牵扯上了,情书每天一封,绿皮子的中国邮政如蝴蝶般牵条红线,硬是熬到了高中,考在了一起,竟然还分到了一个班,天作之合。

    潘瑶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已经和杨晨曦分外熟络了。可是潘瑶真没看出来杨晨曦和那牡丹是一对,怎麽说都像韩牡丹在倒追杨晨曦似的。潘瑶憋在心里久了就想问,但是又不知道怎麽开口,怕说了人家烦,这样,一搁置就一个学期。

    经过了很久的沈淀和熟悉,终於潘瑶决定在一次美术课上出手。潘瑶也没想到为什麽非想问个明白不可。而且这一问牵扯出了更多的情丝。

    那天的美术课分外无聊。

    “听说你和韩牡丹是情侣。”潘瑶和他小声嘀咕,头和头挨得很近,这是标准的上课聊天姿势。

    因为很近所以潘瑶听到杨晨曦倒抽一口气的声音。

    “谁瞎说的!不是!”

    潘瑶有点不信,空穴来风?

    “都这麽说啊!”丫头也是直肠子,就较真了。她没看见杨晨曦的脸上露出的表情有点尴尬。

    “怎麽说啊?”

    “说你们从小一起长大,後来你搬家了,就分开了,後来约好了一起考到高中,天公作美,还把你们分到了一个班呢。”

    听到这,杨晨曦居然笑了,用手轻轻敲了潘瑶的头一下。

    “小丫头,想的可真多。”

    这个动作几乎成了杨晨曦的习惯,就和董建愿意拽潘瑶长长的麻花辩一个道理。潘瑶揉揉脑袋,闹不明白她的头那点好玩,总是遭受攻击。

    “是不是啊?”潘瑶还来劲了。

    “不能都信!”此时的杨晨曦有点世外高人的味道,通常这个时候电视剧里面白胡子的老道就该指点一二条惊世计谋了。偏偏这个时候美术老师课讲一半要找人上台演示了,潘瑶天生缺乏艺术细胞,紧张地大气都不敢喘,就怕老师一下选中,当面出丑。哪还顾得上纠结那个八卦啦。

    杨晨曦可不在乎,大手一举,老师难得见人这麽配合,就叫他上前面画幅素描。

    杨晨曦真不是盖的,袖子撸到手肘处,拿了铅笔,刷刷刷画开了,刚刚安静下来的班级里更静了,大家都好奇他能拿出个什麽样的东西。

    要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杨晨曦此时真的很帅,阳光从窗户打进来,落在他的侧脸,鼻子被光和影的线条映衬得更加挺立,薄薄的嘴唇轻抿著,仿佛面前是个绝世珍宝,璀璨如夜明珠般映亮了他的眼眸。

    潘瑶坐在靠门的那边第三桌,这个角度下的杨晨曦惊如天人,潘瑶忽然觉得他挺拔而优雅的样子这麽眼熟,好像那个努力了一个学期去忘记的人。想到这,潘瑶不禁呆住了,有些迷茫,她刚刚想到程瑾的时候心还是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