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妞手扎






    最後报志愿的时候,杨晨曦已经不是潘瑶的同桌很久了,潘瑶没能得知杨晨曦最终填写的学校,也没好意思去问,彼时的杨晨曦和当初变得不一样了,再不是站在讲台上镇定自如迅速在画纸上描绘出自己的人,也再不是湖边大胆表白的少年,他的世界已经很远很远。

    潘瑶望望对角线处杨晨曦空著的座位,无论他变了多少,心理是很想对他说声谢谢的,谢谢他教会了自己这麽多这麽多,谢谢他给了自己这麽精彩又让人沈沦的初恋,还有他那永远也忘记不掉味道的吻。

    高考的硝烟较之当年中考有过之而无不及,弥漫了两天一夜的紧张又淡然的战火散去後,迎来了至今为止也可能是人生中最长、最轻松的一个假期。

    潘瑶和妈妈去了九寨沟,回来的那天录取通知书刚刚收到,潘瑶考进了第一志愿,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学法律。

    董建和潘瑶考进了同一个大学,学习化工材料。刘昭被外地的一所知名军校录取了。

    那个假期周杰伦来到潘瑶的城市开了一次不算演唱会的演唱会,潘瑶终於看到了喜欢将近六年的人,她认为这是一种预兆,也许程瑾也会像周杰伦那样嗖的一下空降到这个城市,自己的身边,然後又能呼吸到和他同样的空气。

    不过程瑾回来了呢,潘瑶望望窗外的天空,自己根本没有十足的把握和信心去接触他,为了这个潘瑶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

    於是漫长的假期过去了,那个想法在心里扎了根,随著大学生活的开始而发芽,一个浩大的工程就这样启动了。

    在若干年之後,潘瑶站在里程碑的地方回头望望,这些种种,都是美好生活的开始,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的开端。




第三十八章

跟高中和初中又不一样,大学的军训比较严格,通通拉出去在部队里住了一周,但是因为不像初中有程瑾所以军训的日子几乎没有什麽印象。

    宿舍是在军训後又调整的,潘瑶寝室的几个女孩子都挺特别,人也不错,最主要的是,寝室里面六个人除了两个天生很瘦的以外,其他的都多多少少身材有些丰满,不过也就只是丰满而已,在潘瑶看来,那简直是窈窕。

    所以,寝室里面减肥的气氛良好。再有潘瑶高中毕业的暑假就定了的想法,所以减肥势在必行。

    对,潘瑶开始减肥了。

    寝室里面凑钱买了个体重秤,丫头们早上量,晚上量,吃饭之前量,吃饭之後量,上了厕所还量。看得那两个怎麽吃都不胖的人直哆嗦,叫嚷著,她们这哪是量体重,就是量吃多少排多少。

    气氛和和气气的,再加上董建时不时的骚扰,日子过得很快。潘瑶的小说已经彻底写完了,因为反响很好,编辑很热情的帮潘瑶联系出书,期末的时候,书的雏形已经送到潘瑶的手里了。

    什麽都来得很快,潘瑶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等到彻底消化接收了,已经是大一的寒假了。

    由於高中杨晨曦教会潘瑶很多人际交往的关系,潘瑶大一寒假的生活相当丰富,因为是本省的重点大学,潘瑶有一大部分同学的家是本市的,假期潘瑶的电话不说像CEO那麽频繁,至少也算是忙碌。

    董建基本上被算作潘瑶家属每活动必到。

    一月上半旬,刘昭回来了,每天缠著自己的董建也安静了,甚至有一段时间不见人影,那些无休止的同学聚会也参加烦了,潘瑶又闲暇下来。对著电脑一呆就是一天,有时候写写文,有时候看看电影,有时候聊天。

    潘瑶加的那些QQ群很热闹,常常说一句话就被疯狂的刷到屏外了,每次潘瑶都喜欢跟著人家乱侃,当时有趣,不过一旦下线,就很寂寥。有些影子在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

    这天,董建给潘瑶打电话,说是刘昭要请客。潘瑶已经大半年没见过刘昭了,自从他回来董建也跟著消失了,怎麽找都找不著,潘瑶对於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好奇的要命。

    到了约好的地点,几乎一眼就看见刘昭了。或者说是刘昭真的很显眼,在人流正多的饭店里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光芒,往他的方向看一眼,一定会忽略别人,眼睛自动把焦距调整到他的距离,挪都挪不开。

    刘昭比以前黑了,头发理的很短,浑身上下透露著一股子英气,却还散发著从来未变的痞子气,的确很有魅力。

    潘瑶盯著刘昭看了半天,直到最後把自己看不好意思了,才低下头喝茶。刘昭似乎早就习惯了,看著潘瑶笑,还用手摸摸潘瑶的头。

    “丫头漂亮了啊!”

    刘昭没说谎,潘瑶就是漂亮了,一个学期的努力,潘瑶减肥卓有成效,减掉十斤,脸瘦了,腰细了,原来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现在买的衣服都是偏可爱系的,亮亮的眼睛,看著真的挺不错的。

    菜很快上来,很多都是潘瑶爱吃的,董建不怎麽说话,似乎在刘昭面前他很沈默,都是刘昭在说,和潘瑶聊高中初中。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潘瑶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手机在刚吃饭的时候就没电了,现在一开机,像热线一样进来十几条短信。

    潘瑶看里面有编辑的短信,说是再约一本长篇小说,而且时间挺赶,基本上在四月份就要定稿。

    这个比较为难,潘瑶犯愁了。倒不是潘瑶才思枯竭了,只是潘瑶不是那种灵感随时迸发的类型,她的灵感是要逼迫的,总是夜深人静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洋洋洒洒写上那麽几千字,而且一旦开始写,周围的环境影响也是颇大的,所以上一本小说,潘瑶就没在宿舍里写过,都是一到周末就往家里赶,日夜颠倒写出来一个星期的份,循环往复。不过幸好,那本小说是在高中就著手了的,收个尾就成,可是现在说要一整本写下来,潘瑶有些不确定。

    所以潘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想了几个星期的办法,试过随时随地任何环境下写文,没成功,还把灵感给得罪了,有好几天啥也写不出来。

    过完了年,潘瑶想了个办法,自己在校外租套房子。

    十五一过,潘瑶就到学校附近忙开了,跑了好几个中介,也有几套满意的房子,租金虽然贵,但是潘瑶小说一出版摇身一变成富婆了,钱都不是问题。就在快敲定的时候,问题来了,小姑娘家自己出去住,不安全啊。

    那几天潘瑶是真愁坏了,愁的牙痛。本来麽,要是一点希望没有还好,偏偏是给你点希望,然後等你乐颠颠的把啥都解决好了,嗖一下蹦出个无法处理的难题,告诉你此题无解,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弃呢,至少有这点时间都做完好几道其他的题了。

    潘瑶看房子都是董建陪著去的,有一个地方两套房子挨著,董建本来说陪著潘瑶租这两套的,潘瑶给否决了,看那两套的房租她肉疼,虽然她不用全出也疼。

    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刘昭给潘瑶打电话,说到家里玩玩,给的地址就在潘瑶学校附近,一个十分模糊的地方,叫潘瑶到楼下打电话,下来接她,潘瑶觉得很奇怪,没听说刘昭家在这边啊。

    潘瑶也老实,乖乖的打了电话,等刘昭接了,七拐八拐走到了她看房子的那个地方,再往楼上走,正好是那两套房子。潘瑶傻眼,刘昭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左边那套的门,往屋里一看,更傻眼,屋子已经布置好了,生机勃勃的,显然人已经搬进来住了几天了。

    董建站在阳台上抱著个白色的绒球冲著潘瑶咧嘴笑呢。

    刘昭扔给潘瑶把钥匙。

    “喏,隔壁的,已经租下来了,你来住就把房租给董建,不住就空著。”还冲著董建吼,“放下,去盛饭去。”

    说完也不管潘瑶,径直跟著董建忙活去了。

    用什麽言语来形容潘瑶的心情呢,怎麽形容都有些无力,潘瑶站在门口看著刘昭和董建在厨房里往出盛菜,很感动。

    傻站了一会儿了,手里的钥匙也捂热了,觉得有东西蹭自己的腿。低头一看,惊呼出声。

    那是一只白色小小的狗,潘瑶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萨摩耶,胖极了,水灵灵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看著潘瑶,小小的尾巴还摇啊摇的,尖尖的耳朵都看不出来了,远远一看可不就是个绒球麽,看得潘瑶喜欢死了。

    潘瑶低头一只手抱起来,一只手匆匆把鞋换了。

    正好董建被董建看见了,潘瑶冲董建乐,董建回乐,被刘昭支去取啤酒。

    潘瑶极喜欢动物,也寻思过要养一只萨摩,苦於放在家里爸爸妈妈工作忙没人伺候就一直没养成,所以现在看著爱不释手。

    自从小白狗抱起来就没放下过,吃饭了才恋恋不舍的让它喝水去了,刘昭也颇无奈。

    “是董建说你喜欢萨摩的,刚好我爸原来的一个下属现在养狗,我就要了一只,本来给你要的,不过你要是在宿舍住,这狗就养不了了,我就让董建领来养了。”

    “还是瑶瑶养吧,放我这非养死了不可,”董建喝口啤酒,“瑶瑶,快,起个艺术点的名字。”

    “我起?”潘瑶有点不好意思。

    “当然了,你的狗麽!”

    “刘昭要的,刘昭起吧!”

    “我起,就抱我家养去了!”刘昭看看扒著潘瑶裤腿的毛球,那脚踢了踢,毛球挪了挪。

    潘瑶赶紧抱起来。

    “叫葡萄!”

    半晌房间里没有声音,就毛球呜呜地要著吃的。

    “葡萄?”董建有点难以置信,他看看桌子上好像没葡萄啊,再看看水池里,也没有啊。

    刘昭已经不声不响的吃东西了。

    “恩。”潘瑶抱著毛球的手紧了紧。

    “为什麽是葡萄?哪里像啊!”

    “不像啊,起名字一定要像麽?要是像的话就只能叫毛球了!我最喜欢的作者写的一本小说,那里面有只鸟叫山楂,我老早就想好了,我养的狗也一定要叫水果名!”

    “葡萄就葡萄吧!潘瑶,你住不住?”前半句刘昭说的很帅气,呃,还有点无奈,後半句,有点黑社会老大的气质,大有你不住就把你怎样怎样的气势。

    “恩!”潘瑶点点头,对著董建笑,“以後多多关照。”

    “来吧,干一个!”刘昭举杯。

    葡萄看著拿著杯子的三个人,往潘瑶怀里又蹭蹭。

    这一刻潘瑶确实挺幸福,是那种没有程瑾,没有杨晨曦也无所谓,除了爱情以外的幸福,满得要溢出来了。




第三十九章

於是在大一的第二学期,潘瑶和董建华丽丽的般出了宿舍,本来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对於这种一男一女出去同居的事情毕竟在大一阶段还是很少的,但是後来两个人分别招待了几波死党後鄙视的声音大过八卦。

    也是麽,谁也没兴趣同居还劳神费力的花不少银子租两个屋子住。

    在众人堪比参观团体的围观中,最受瞩目的还属葡萄,刚刚搬家的时候葡萄才三个月,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已经出落成一个帅帅的小夥了,每个来潘瑶家里的女生都目的不纯的直往葡萄那间狗窝旁蹭,连潘瑶招待的吃的都能在葡萄不大的狗食盆里找到。这种聚会毕竟没那麽长久,葡萄半岁的时候,潘瑶和董建的家里都很少有人来了,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的另一半,要是聚会也是在外面唱唱歌吃吃饭而已。

    再後来潘瑶已经习惯了这种清清静静的日子,每天上完课回家带著葡萄溜溜,给它洗澡,然後一人一狗坐在床上,潘瑶捧个笔记本写小说,葡萄蹭在潘瑶身边多数时候在睡觉。甚至有时候不上课的日子,早上连床都不起,都是被葡萄舔醒才睡眼惺忪地找东西给葡萄吃。

    那天潘瑶写的小说里刚好涉及到董建的专业,就领著葡萄跑到董建那询问加闲聊。因为潘瑶有董建家的钥匙,所以也没敲门。听见书房里有声音,潘瑶以为董建在打电话,但是一听到音响里传出的声音潘瑶知道,董建在视频。而那个声音,虽然成熟了,但是潘瑶分外熟悉,这个声音在那个大雪刚过的日子里,轻轻吟唱周杰伦的歌曲,在那个热闹的晚会上,和董建一起动情的演绎“水晶”,也许这是一个被施了咒语的声音,只要潘瑶听到就再也不能装作若无其事了,潘瑶的身体像被绑住,一动不能动,就站在客厅里像个贼子一样偷听,幸好葡萄很懂事,看到潘瑶这个状态也没发出声音,就坐在潘瑶的脚边,茸茸的身体靠著潘瑶的小腿,像是要给潘瑶力量,像在支撑著她。

    听了半天,潘瑶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画面,但是都没有看清楚,直到潘瑶觉得腿站得有些直了,就拍拍葡萄的脑袋,跟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的出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