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的临时新娘
司徒百越的脸顿时表情复杂得难以形容,众人再次爆发出响亮的狂笑。
………………
112 用灵魂歌唱
112用灵魂歌唱
安然忽然激动起来,一把掐住司徒啸风的掌心,恶狠狠地说:“今晚回家我们也要签协议。”
司徒啸风笑着回答说:“老婆,你别人云亦云,有点儿创意好不好?”
安然顿时语塞了。
初阳自打进门之后,每一句话都说的温柔无比,但是却一下子赢得了在座所有女人的佩服,尤其是金晓冉,简直对她佩服到了五体投地。
“初阳小姐,能不能传授点儿对付男人的经验?司徒小魔王可是我们军区大院最难对付的男生,也是花心萝卜之首,你是怎么做到兵不血刃,就令他俯首称臣,而且甘愿从此放弃整片花丛,只对着你这一朵奇葩的?”金晓冉问。
这句话,几乎说出了在场所有男人和女人的心声,他们都觉得眼前发生的事完全不可思议,但是却又实实在在发生了。
甚至于有人都在猜测,这会不会是司徒百越自编自导的一场闹剧。但是他的表情又实在太过真实,所以没有人敢说这一切都假的。
初阳淡淡一笑,继续用柔声细语说:“其实很简答,这个男人只有一个亲生儿子,巧的是那孩子是我儿子。”
“啊?这也叫理由?那天下生了孩子的女人岂不是都不会被抛弃了么?”刘鸿飞满脸的不相信。
“错,其实是我看在儿子的份儿上,勉强留下他的,否则我早就抛弃他了。”初阳轻轻摇摇头说。
“司徒小魔王,她说的是真的么?”金晓冉问。
“比针还真,所以我才会走曲线救国路线,从征服儿子这里下手。”司徒百越脸皮忽然间厚的令所有人都难以接受,就连司徒啸风这个孪生哥哥都有些怀疑眼前这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兄弟。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无语了。事已至此,他们心中的小魔王从此后就成了这个叫做初阳的女人的奴隶了,而起永无解放之日。
一时间,没有人再关心他们夫妻之间的事了,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大家开始埋头对付满桌子的酒菜,在座的人大多都接近十年没有聚过了,自然少不了猛喝猛灌。
金晓冉和另一个绰号叫做波姐的大胸女生都是女中豪杰,酒量比这些男人们半点儿不差,初阳虽然酒量也不错,但是司徒百越却挡在前面,每一杯都只让她沾沾唇,剩下的都是一饮而尽。
安然的酒自然也都进了司徒啸风的口中,他可不愿意自己的老婆被灌得东倒西歪。
这帮人不敢惹司徒兄弟,只能起哄说:“代酒可以,但是要双倍,否则就只能门儿清了。”
司徒两兄弟二话不说,剩下的轮到自己女人的酒,全都加倍灌进了自己的肚子。
一顿饭吃完之后,司徒兄弟都有些醉了。
“K歌去,咱们有多久没在一起鬼哭狼嚎了?”忽然有人提议,一群酒足饭饱的人齐刷刷响应。
到了另一间包厢,服务生送上茶点之后,刘鸿飞率先吼了起来。
一曲还没唱完,就被众人轰到一边儿。
“歌王,今天有司徒家两位嫂子在这里,你可要露一手,给咱们这帮人长长脸。”金晓冉起哄道。
“强中自有强中手,没准儿两位嫂子也是个中高手,到时候可就是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了。”被称作歌王的凌一杰站起身,一脸谦虚说。
“既然你能被他们称作歌王,想必是不差的,还是你先请吧。”初阳淡淡道。
歌王不再推辞,开始引吭高歌,一曲阿木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比阿木本人丝毫也不差。
一群人都拍疼了巴掌。
“歌王都已经带头了,不如两位嫂子也给大家先亮一嗓子吧?”猴子趁势起哄。
刚才在酒桌上,两个外来女子被司徒两兄弟保护得滴水不漏,这会儿是K歌,想必他们再也找不到理由了。
他们军区大院从前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新来的虽然不至于打三百杀威棒,好歹大家伙儿也要欺负欺负他们。
既然酒灌不成,让她们唱歌时出点儿丑也是好的。
安然正犹豫着,初阳已经站起身来。
“我为大家唱一首《光明的心曲》吧,要是唱的不好,大家可以给我喝倒彩。”
音乐缓缓响起,画面上是一位美丽的盲女,坐在绿草地上,手里捧着一朵蒲公英,微风吹过,蒲公英的种子四散飞去,她站起身,想要追逐一粒种子,但是伸出手去,却什么也没抓住。
初阳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当灰烬尘封了凝霜的屋檐,当车菊草化作深秋的露水,我用固执的枯藤做成行囊,走向了那布满荆棘的他乡;当大地铺满了悲泣的落叶,当杜鹃花化作远空的雾霭,祝福我吧我最思念的亲人,那就是我向你告别的身影;也许迷途的惆怅会扯碎我的脚步,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虽然失败的苦痛已让我遍体鳞伤,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回神。
原本已经醉得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司徒百越,此刻竟然眼眶红红的,眼中盈满了泪水,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
“司徒叔叔,你为什么会哭?难道是妈咪唱的不好听么?”初天赐坐在他怀里,眨着眼问。
“胡,胡说,叔叔,怎么会哭?是眼睛里进了沙子。”司徒百越大着舌头辩白道。
“真的么?那我帮你吹吹好么?”天赐凑过去,扒拉着他的眼皮。
小人儿折腾着,拨弄着他的眼睛,终于一滴眼泪被弄掉了。
“叔叔,你是不是很痛,我帮你吹吹,就不痛了。呼!呼呼!”小人儿忙得不亦乐乎,司徒百越终于破涕为笑了。
这一幕实在太过诡异,以至于人们都忽略了司徒啸风和安然。
此刻,司徒啸风心里忽然沉甸甸的,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很爱天乐,到了此时才知道,其实他根本从未了解过她,从未走进过她的内心深处。
安然也被这首歌感动了,她是这群人中除了司徒兄弟外,唯一的知情者。只有她知道,天乐曾经是一个盲女,身为一个健康的人,她从未曾想到过盲女心中的悲伤。
她为自己从前的妒忌而感到羞愧,也为天乐曾经经历过的痛苦而感到心痛。幸好,她及时说出了真相,又幸亏,司徒百越对她的爱从不曾磨灭。
初阳走到司徒百越身边,默默挨着他坐下,伸出一只手,在他紧皱的眉头上轻轻一抹。
“都过去了,不是么?从此后我们会一直幸福下去,对么?”她轻声说。
司徒百越忽然把头埋在她的脖颈处,压低嗓音呜呜哭泣起来。
“司徒叔叔,你别哭了,明天我带你去看医生,然后他们会治好你的眼睛。”初天赐急了,大声说。
“傻孩子,叔叔的眼睛已经好了,他是高兴的哭呢。”初阳安慰道。
“妈咪,我不明白,高兴也会哭么?”天赐迷惑不解。
“是啊,你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初阳柔声道。
看到相拥的两个人,安然只觉得自己一直都好傻,明明他们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对,明明他们之间的感情亲密的连一根针都插不进去,自己却一直十分可笑地在吃天乐的醋。
没有掌声,但是在众人心中,都觉得初阳的这一曲胜过了歌王的那一曲,因为他是用嗓子在唱,而初阳,则是用整个灵魂在唱。
因为初阳的这首歌,大家竟然忘记了再去为难安然。金晓冉自告奋勇唱起了那首《中华名谣》,一群人都沉醉在对少年时代的回忆之中,就连司徒两兄弟也跟着吼了起来。
受他们感染,安然也跟着吼了起来。
刘鸿飞发现了安然的跑调儿,终于想起了他们要为难这两个外来女人的初衷。一曲结束后,他指着安然说:“司徒小嫂子刚才一曲震撼视听,现在该轮到司徒大嫂了吧?”
安然有种想要捶胸顿足的感觉,明明大家都已经忘记了她,她好死不死地跟着瞎吼什么呢?要知道她会唱的歌,一个巴掌也数不过来,而且唯一不跑调的只有一首,就是《心雨》。
这首歌她之所以能不跑调,是因为她们同舍的女生卫清扬的男朋友最喜欢听这首歌,卫清扬对那个男友爱到极点,所以每天嘴里都哼这首歌。
现在一群人都开始起哄,安然只好点了那首《心雨》,但是这首歌却是男女对唱的,偏偏司徒啸风是个歌盲,跟着别人瞎吼几嗓子还行,真刀真枪上阵就不灵了。
安然茫然无措地望望四周,那帮人根本都在等着看她笑话,她只得一个人站了起来。
唱完第一句;我的思念是不可触摸的网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
她正准备自己把嗓音放粗点儿唱男声时,耳旁忽然响起了一个动听的男中音,那声音声情并茂地唱出了下面的一句: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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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充满热情和绝望的探戈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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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正准备自己把嗓音放粗点儿唱男声时,耳旁忽然响起了一个动听的男中音,那声音声情并茂地唱出了下面的一句: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
安然没有回头,却也知道站在她身后唱出这一句的人是齐修义。
整个晚上,他一直都像个隐形人,跟着所有人微笑起哄,但却一直尽力隐藏着自己的气场,以至于根本没有露出半点儿可以让人注意到他的地方。
直到此刻,他站在她的身后,唱出了第一句歌,然后无声地走到她的身旁,与她并肩站在一起。
两个人配合得相当默契,以至于原本时常跑调的安然,整首歌竟然没有跑过一次调。
安然的嗓音原本不错,只是没有音乐细胞而已。
这首歌既然没有跑调,加上旁边有个唱歌的功力不比歌王差的齐修义的配合,一首歌唱下来,虽然没有赢得满堂喝彩,却也没有让人挑出什么毛病来。
司徒啸风在齐修义拿着话筒站起来的那一刻,心里的感觉无比复杂。
既感激他听声而出,使得自己的小女人免遭这帮家伙的嘲笑,却又痛恨他站在安然的身边,竟然该死的令人觉得这是一幅郎才女貌的画面。
明明应该站在安然身边的人是他才对,他才是她的男人!
听着他们一唱一和,开始时他还只是心里别扭,到了后来则是越听越不是滋味。听听那个词,什么狗屁的“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简直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男盗女娼!
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的时候,歌已经唱完了。
看到最终也没能难倒安然和初阳,波姐有些兴致缺缺,站起身吼了一嗓子:“跳舞,跳舞,歌王给咱们唱歌伴奏。”
这句话一下子打断了司徒啸风的冲动,看到朝沙发走过来的安然,他的妒忌顿时化作了热情,只想狠狠把她搂在怀里,任意折腾。
当下一个箭步跨过去,将安然一把搂在怀里,跟着音乐踩起了舞步。
齐修义唱完最后一句“让我最后一次想你”的时候,心里忽然有种悲凉。他知道他必须放手了,安然已经嫁给了司徒啸风,如果说这个男人不那么爱她,也不是一个军人,他肯定会不惜一切地将安然抢过来。
但是他知道,司徒啸风曾经为了执行任务重伤差一点死掉,在医院当了三个月的植物人。虽然他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他也明白,如果没有像司徒啸风这样的人用生命捍卫国家的利益,那么他所生活的这片土地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歌舞升平。
他没有权利和资格去破坏一个军人的婚姻,更没有权利去抢一个军人的爱人。
眼睁睁地看着安然走过去,最后被司徒啸风搂着下了舞池,他一点一点埋葬了自己那颗深爱着的炙热的心,再冷静地看着它在最深的角落里,一点一点变得冰凉。
金晓冉走到他身旁,幽幽地说:“齐修义,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到你深情款款的模样,真是开了眼界了。行了,别想了,跟我跳一曲吧。”
“金超风?难道你除了九阴白骨爪,还会跳舞?”齐修义哈哈一笑,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轻松,刚才的感伤似乎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堂堂的冷情王子都能柔情万种了,我为什么不能会跳舞?瞧着吧,我不但会跳舞,而且还会跳高难度的。”
“噢?看来识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喽?”
“我们跳一曲探戈吧,猴子,给我们放一曲探戈!”
刘鸿飞听到金晓冉说放探戈舞曲,那眼神简直像是在看外星人。
一曲《好男人都死哪儿去了》响起,歌王凌一杰怪腔怪调地唱着:你送我鲜花吃饭却要我刷卡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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