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





话,问他第一次就该问的问题。


    “你看到托罗纳多从你谷仓出来时,是什么时候,胡子?”马丁一接电话他就问,同时
想:他不会知道的,见鬼,我不敢相信他会看时间。
    但胡子很快证明他错了。“刚过三点,局长。”然后又考虑了一下,“我看了看我的
表。”
    “你直到——”庞波瞥了一眼日班记录,他已无意识地记下了胡子打电话的时间:“三
点二十八分才打电话。”
    “不得不认真想一下,”胡子说,“人做事前总应该想想,局长,至少我是这么看的。
在我给你打电话前,我到谷仓去看看开车的那个家伙是不是搞出什么别的麻烦。”
    麻烦?庞波觉得有趣。胡子,也许你是去看看阁楼上的大捆大麻,对吗?
    “他搞了吗?”
    “搞了什么?”
    “搞出麻烦了吗?”
    “没有,我相信没有。”
    “锁怎么样?”
    “开着的。”胡子简洁地说。
    “砸开的?”
    “不,就挂在门鼻上,锁环开了。”
    “你认为是用钥匙打开的?”
    “不知道狗娘养的从哪儿弄到的,我认为他是从哪儿捡到的。”
    “他是一个人在车里?”庞波问,“你能分辨出来吗?”
    胡子停下来想了想。“看不清楚,”他终于开口道,“我知道你的想法,局长——如果
我能看清楚牌照和那该死的标语,我就应该能看清楚车里有几个人,但是太阳光照在玻璃
上,我认为那不是普通玻璃,我认为上面有层颜色,不太深,但有一点儿颜色。”
    “好吧,胡子,谢谢。我们会查出来的。”
    “他已经离开这儿了,”胡子说,然后又迅速推断道,“但他应该在某个地方。”
    “你说得对。”庞波说,答应把最后结果告诉马丁,便挂了电话。他从桌子边站起来,
看看钟。
    三点,胡子说,刚过三点,因为我看了表。
    庞波认为,泰德不可能在三个小时内,从鲁德娄赶到罗克堡,中间还加上很长一端绕回
家的路,在此期间他劫走妻子和孩子,杀掉两个警察。如果从鲁德娄一直赶到这里,也许还
有可能,但如果从别处赶到鲁德娄,在那里停留一下,然后再赶到这儿撬开锁,开走藏在胡
子谷仓中的托罗纳多车,这则是绝不可能的。
    假设别人在鲁德娄杀死警察,劫走泰德一家人呢?假设有人不需费劲甩掉保护的警察、
换车和绕道呢?假设有人把丽兹.波蒙特和双胞胎塞进汽车,朝罗克堡开来呢?庞波认为只
有他们才能刚巧在三点时到达,被胡子看到,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做到这些。
    警察认为这只能是泰德干的,但他们不知道托罗纳多车的事。
    密西西比州的牌照,胡子说过。
    按泰德虚构的乔治.斯达克就出生于密西西比州。如果泰德精神分裂,认为自己是斯达
克,他可能会替自己弄辆黑色的托罗纳多车,以满足这种幻觉或幻想。。。。。。但为了搞到牌
照,他不仅要去密西西比州而且还要申请在那里居住。
    “真愚蠢。他可以偷几块密西西比州车牌,或者买一套旧的。”胡子没有说牌照是哪一
年的——他可能看不清楚,就是用望远镜也不行。
    但那不是泰德的汽车,不可能是。如果是的话,丽兹会知道的。
    也许丽兹不知道。如果他疯了,也许丽兹不知道。
    还有锁着的门。泰德不砸开锁,怎么能进入谷仓呢?他是位作家和老师,不是窃贼。
    备用钥匙,他内心低声说,但庞波不这么想。如果胡子时不时地在谷仓藏毒品,他一定
会藏好钥匙,不管他怎么随地乱扔烟头。
    最后一个问题:凶手。如果那辆黑色托罗纳多车一直藏在谷仓中,胡子怎么会从没见过
呢?这可能吗?
    他抓起帽子,离开办公室,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低语:“考虑一下这种可能性,庞波。
这是个很有趣的想法。你会笑的,你会笑破肚皮的。假设泰德从一开始就是对的呢?假设真
有一个叫乔治.斯达克的怪物在四处游荡呢。。。。。。他的生命是由泰德创造的,在他需要时便
会产生。泰德可以控制创造的时间,但却控制不了地点,因为他们总是出现在与创造者有关
的地方。所以斯达克须从泰德存车的地方把车开出来,就像他必须从泰德象征性埋掉他的坟
墓中走出来一样。你不喜欢它?这不是很可笑吗?”
    他不喜欢它,这也不可笑,一点儿也不可笑,它破坏了他所相信的一切。
    他记起泰德说过的话。“我不知道在我写作时我是谁。那不确切,但也差不多。更令人
吃惊的是,我现在才想起这句话。”
    “你是他,对吗?”庞波轻声说,“你是他,他是你,凶手就是这么长出来的。”
    他打了个冷战,舍拉从调度室的打字机上抬起头,刚好看到。“这么热的天,你却发
抖,你一定是感冒了。”
    “我想是病了,”庞波说,“注意电话,舍拉。小事转给托马斯,大事转给我。克拉特
在哪儿?”
    “我在这儿!”克拉特的声音从厕所传来。“我大约四十五分钟后回来!”庞波冲他喊
道,“你在我回来之前替我一下!”
    “你去哪儿,庞波?”克拉特从男厕所走出来,一边往裤子里塞衬衫。
    “去湖边。”庞波含含糊糊地说,在克拉特或舍拉再问之前离开了,他自己也不细想他
在干什么。像这样不说去处是很不好的,这不仅是自己找麻烦,简直等于去送死。
    他在想:“麻雀又飞起”,但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应该有更合理的解释。
    他一边开车出镇,一边竭力使自己相信这一点。他一生中从没遇到这么麻烦的事。


    5号公路离胡子马丁农场的半英里处有个停车场。庞波拐了进去,一半是因为预感一半
是因为突发奇想。预感很简单:无论有没有那辆黑色托罗纳多车,他们不可能从鲁德娄乘魔
毯飞到这里,他们必须开车。那意味着周围应该有辆被抛弃的车。他在追捕的那家伙在用豪
默.加马齐的车后,就把它扔到路边停车场,一个罪犯干了一次的事,他还会干第二次。
    在拐弯处停着三辆车:一辆运啤酒的车,一辆新福特车,还有一辆灰扑扑的沃尔沃轿
车。
    他从巡逻车上下来,一位身穿绿色工作服的男人从厕所走出来,朝运啤酒车的驾驶室走
去。他身材矮小,黑头发,窄肩膀,显然不是乔治.斯达克。
    “警官。”他冲庞波敬了个礼。庞波冲他点点头,朝三位老妇人走去。她们坐在一张野
餐桌旁,一边喝热水瓶中的咖啡,一边聊天。
    “你好,警官,”一位老妇人说,“有什么要我们帮忙的吗?”要么是我们做错了什
么?一丝焦虑掠过她的眼睛。
    “我只想问问,那边的福特车和沃尔沃车是你们的吗?”
    “福特车是我的,”第二位妇人说,“我们都乘那辆车。沃尔沃车的情况我们一无所
知。那车是不是没汽油了?我儿子虽然四十三岁了,也常常忘记灌汽油——”
    “跟汽油没关,夫人,”庞波露出职业警察的笑容,“你们没有看到这辆沃尔沃车开进
来,是吗?”
    她们摇摇头。
    “你们几分钟前看到车主了吗?”
    “没有,”第三位妇人说,用又亮又小的老鼠眼看着他,“你在追踪吗,警官?”
    “你说什么,夫人?”
    “我是说,你在追捕一个罪犯。”
    “噢,”庞波说。有那么一瞬,他感到很不真实。他到这儿究竟想干什么呢?他究竟为
什么想到这儿来呢?“不,夫人。我只是喜欢汽车。”伙计,这话听上去。。。。。。真他妈的聪
明。
    “噢,”第一位妇人说,“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人。你要喝杯咖啡吗,警官?我相信刚好
还剩一杯。”
    “不,谢谢你。”庞波说,“祝你们过得愉快。”
    “也祝你愉快,警官。”她们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这使庞波觉得更不真实了。
    他回到沃尔沃车边,拉拉驾驶室的门,门开了。车里热烘烘的,说明它在这里停了很
久。他向后排望去,看到座位下有一个盒子。他俯身从座位间把它拣起来。
    盒子上写着“纸帕”两个字,他觉得好像有人往他胃里扔了只保龄球。
    “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常规和理智的声音立刻说道。“至少不一定是那样。我知道你
在想什么:你想到了婴儿。但是,庞波,你在路边小摊买炸鸡时,他们也给你纸帕的。”
    不过。。。。。。
    庞波把纸帕放进上衣的口袋里,从车里走出来。他正要关上门,却又探身进去,想看看
仪表盘下面,可站着看不清,只好跪下。
    又一只保龄球扔进他的胃中。他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被人猛击了一下。
    点火线悬挂在那里,铜芯裸露着,有点儿弯曲。庞波知道,这弯曲是因为她们被人缠在
一起过。这汽车短路过,而且看上去很严重。开车人把车停到这儿以后,扯开电线熄了火。
    那么它是真的了。。。。。。至少一部分是真的了,问题是有多少是真的。他开始觉得自己似
乎在逼近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
    他返回巡逻车,上了车,把它发动起来,从架子上取下对话机。
    “什么是真的?”常规和理智低声问。天哪,这声音令人发狂。“有人在波蒙特的湖边
别墅?对——那可能是真的。一个叫乔治.斯达克的人把黑色的托罗纳多车开出胡子马丁的
谷仓?还有呢,庞波?”
    他几乎同时产生了两个想法。第一个想法是:如果他照哈里森说的那样,跟亨利.白顿
联系,那么他可能永远搞不清这一切。湖畔路是条死胡同,波蒙特的别墅就在那里。州警察
局会告诉他别一个人接近别墅,别单枪匹马去,因为他们怀疑劫持丽兹和双胞胎的那人至少
杀了十几个人。他们会要封锁道路,但不可能有进一步的行动,同时他们会派出一队巡逻
车,也许还有直升飞机,甚至驱逐舰和战斗机。
    第二个想法涉及到斯达克。
    他们没有考虑过斯达克,他们甚至不知道斯达克这个人。
    但是,如果斯达克是真的,那会怎么样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庞波相信派一群对湖畔路不熟悉的州警察去那里,就像把他们送进绞
肉机一样。
    他把对讲机放回原处。他要去,他要一个人去。这也许是错误的,但他想这么干。他可
以容忍自己的愚蠢,天知道他以前干过蠢事,他不能容忍的是还没弄清真实情况前,就贸然
通过无线电请求援助,这有可能使一个女人和两个婴儿丧命。
    庞波开出停车场,向湖畔路驶去。



 第二十四章 麻雀到来 




    泰德避开大路(斯达克命令丽兹这么干,节约了半小时),所以他要么走路易斯顿——
奥本这条路,要么走路易斯顿——牛津那条路,州警察局在牛津。
    他选择了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
    他在奥本的一个红绿灯前停下,不断观察后视镜,看看有没有警车。这时,在废车场同
罗立谈话时第一次清楚感到的念头又向他袭来。这回不是发痒,而像是重重的一记耳光。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创造者。”
    “我们是在跟魔术打交道,”泰德想,“任何真正的魔术师都必须有一根魔杖。大家知
道这一点。我很幸运,知道哪儿有这样的魔杖。实际上,那里成打出售这东西。”
    最近的一家文具店在法庭大街,现在泰德正拐向那个方向。他确信罗克堡那家文具店有
贝洛尔黑美人牌铅笔,也确信斯达克也准备了铅笔,但他不想用那些。他要的是斯达克从没
碰过的铅笔。
    泰德在离文具店半条街的地方找了个停车处,熄了火,从车中出来。从罗立烟味浓重的
车里出来,吸点儿新鲜空气,真是好极了。
    他在文具店买了一盒贝洛尔黑美人铅笔。他问售货员能不能用一下墙上的铅笔刀,售货
员告诉他随便用。他用铅笔刀削了六支铅笔,然后把它们并排放在上衣口袋里,铅笔头像致
命的导弹头一样露在外面。
    一切就绪,他想,狂欢开始啦。
    他走回罗立的汽车,上了车,坐了一会儿,热得流汗,低声唱着《约翰.韦斯利.哈
丁》,几乎所有的歌词都回想起来,在压力之下,人的记忆能创造奇迹。
    这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他想。他对自己倒并不十分在乎。毕竟,他创造了斯达克,他应
该对此负责。这似乎不太公平,他并不认为他是心怀恶意创造出乔治的,他不认为自己是杰
克尔和弗兰肯斯堡那类臭名昭著的医生,尽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