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床边,怎么会是在床边?她不是在季非墨的楼下喊季非墨吗?
她吓得本能的坐了起来,却因为手用力撑住床面的缘故痛得“啊呀”了一声,惹来床边周非池的一记白眼。
“顾晓苏,你这发烧没有把脑子烧坏吧?”周非池赶紧过来,拿起她的手,看见已经针头已经肿了的地方,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按了呼叫器叫来了护士。
护士迅速的跑了进来,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另外拿了颗留置针给她扎上,随即叮嘱她小心一点,什么留置针不要进水之类的。
护士走了周非池才把一杯温水递给她,晓苏端了水杯喝水,的确是渴得厉害,一杯水很快就见底,于是又把被子递给周非池:“再要一杯!”
“嗯,”周非池又迅速的再给她打了杯温水过来,看见她喝水那么急,忍不住开口提醒道:“慢点,没人跟你抢!”
晓苏听了他的话一愣,随即放慢了喝水的速度,两杯温水下去,嗓子好似滋润了不少,甚至都没有那么干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顾晓苏略微迟疑,还是试探的问了一句。
其实她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这里的,因为她最后的记忆是在季非墨的楼下一直喊他一直喊他,后来好似看见他来了,可是他站在距离她很遥远的地方,再后来,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说呢?”周非池瞪了她一眼,然后生气的道:“顾晓苏,你可真不够朋友,昨晚那么大的雨你也在路上走?就算你忘记带钱了不能打车什么的,你就不能打个电话给我?非要把自己弄得走路走到晕倒在路边的地步才行?”
“我走路走到晕倒在路边?”晓苏疑惑的反问了句,接着又补充道:“我不知道怎么晕倒的。”
“你这不废话吗?”周非池抢白道:“你要是知道那你就不会晕倒了,幸亏两名巡逻的警察路过你身边,发现晕倒在路边的你,这才把你送到医院来的。”
两名巡逻的警察?
晓苏脑海里迅速的回转了一下,即刻明白,估计不是警察吧,应该是东部海岸的那两名保安送她来的吧?
如果真是巡逻的警察,估计也是东部海岸的保安叫警察过来吧?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被警察送来的啊?”晓苏不动声色的试探着。
“是医院的护士告诉我的啊,”周非池很自然的说,不等晓苏再问又补充道:“对了,也是医院的护士打电话给我的,他们说你手机里没几个联系人,都还没有名字,全是英文名,只有一个中文名字那就是我,于是就通知我了,谢谢你把我的手机号存进你的手机里,否则还没有人来看你。”
晓苏听了这话苦笑了一下,她的手机里的确没有存几个人的名字,因为怕季非墨发现德国那边的号码,所以德国那边的号码是不用存在手机里的,那个号码存在脑海里就可以了。
而葛小菲的手机号码倒是在手机里,不过不是存的中文名字,因为葛小菲是做娱记的,俗称狗仔,所以她在手机里就用了Dog给她做代号。
而季非墨的手机号码她也没有用中文名字存,而是用了M,只有周非池,她倒是把他的名字周五正王的连姓带名的都给写上了。
当然,别说她没有把季非墨的名字存成中文,即使存成了中文也没有用了,因为她手机里那个季非墨的号码已经是空号了。
昨晚季非墨果然没有下楼来,她最后以为看见他了,其实应该是幻觉,是昏迷前的幻觉,所以,送她来医院的人才会是巡逻的警察。
看来他的确是铁了心要跟她断绝这种所谓的情妇和情夫的关系了,是不是,他觉得让她做他的情夫都是对顾明珠的不忠呢?
他当真,爱她很深!
以前在大学里时,舒菲菲就不止一次提醒过她,让她不要太相信郑明珠了,说郑明珠和季非墨之间有暧昧关系。
可那时她多傻,总觉得舒菲菲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因为季非墨是她的男朋友,而郑明珠是她多年的好朋友,他们俩虽然也偶尔搭档主持节目或者表演节目什么的,但那都只是公事,就像她和谭唯仁搭档做辩论一样,不会有别的感情在里面的。
那个时候,很多人也谣传她和谭唯仁,可她自己心里非常的清楚,她和谭唯仁只是最佳的搭档,是最好的朋友,绝对没有一丝半点的男女情愫在里面。
现在想来,那时不是舒菲菲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而是她太傻太笨太单纯,总是觉得男朋友是不会变心的,总是觉得好朋友是不会背叛自己的。
她生病了,而且医生说她在雨里淋雨太久又发高烧到40°的缘故,所以被烧成了肺炎,要住院一个星期。
她在医院住院,周非池白天就来照顾她,其实她四肢健全根本不需要照顾,可周非池说她是病人,这病人没有家属照顾怎么成?
她听了周非池的话哭笑不得,然后忍不住抵了句:“你又不是我的家属!”
“谁说不是?”周非池一本正经的把床头上方的联系卡递到她手里,然后用手指着上面联系人关系一栏上,“看清楚了,我可是在丈夫这一栏打的勾。”
晓苏看了汗都下来了,忍不住对他吼道:“周非池,你有没有搞错?我和你什么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能。。。。。。”
“我哪有搞错啊?”周非池迅速的切断晓苏的话,然后耸耸肩膀说:“你看,你要住院是不是?我要填住院申请单,护士问我和你的关系,我说是你的男朋友,偏那申请单上没有男朋友一栏,于是护士就在丈夫这一栏里给搭钩了,意思就是,男朋友等同于丈夫!”
“关键是,你也不是我男朋友啊?”晓苏是气得忍不住瞪了他一眼,这家伙就爱胡说八道。
“我怎么不是你男朋友?”周非池即刻就反驳了过来,不等晓苏开口,马上又问道:“我是个男人吧?”
晓苏点点头,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听周非池又问了句:“我是你朋友吧?”
晓苏再点点头,随即就听见周非池那句:“这不就对了?你看你不都承认了?我是你的男朋友?”
晓苏算是明白了,这周非池把她给绕进去了,感情在德国呆久了,现在对玩文字游戏她都退化了。
“可是,男朋友也不等同于丈夫是不是?”
晓苏不想继续和周非池理论男朋友的事情,男朋友男朋友,就是男性的朋友。
“男朋友的确是不等同于丈夫,”接话的已经不是周非池了,而是进来给晓苏检查身体的医生,此人或许和周非池认识,于是对周非池打趣的道:“什么时候升级成为丈夫啊?我们可等着喝喜酒呢。”
“这个就看晓苏的意思,我随时都可以,”周非池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说完这句话时,还特地转过头来看着晓苏,一副气管炎的姿态:“晓苏,你看什么时候让我把男朋友的身份升级成丈夫的身份?
晓苏听了这话雷得里外都焦了,看着那几个面带微笑的白大褂,再看看周非池,眼珠一转计上心来,随即温柔道:“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是为大夫,你什么时候是大夫了,我就什么时候给你换身份。”
“大夫?大夫是什么?”周非池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大夫又叫dai夫,古时候对医生的一种称呼,”晓苏慢条斯理的给周非池解释着,随即话锋一转:“就是你周非池什么时候当上医生了,我就什么时候给你把这身份换了。”
几个白大褂听了晓苏的话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又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那眼神里分明就是,周非池,估计你这男朋友的身份是很难换成丈夫的身份了,你可不是学医的。
周非池天生的脸皮厚,当然这也全都得自于上初中时那个招风耳的培养,听了晓苏的话并不生气,反而顺杆子就下,接过她的话就说:“那行啊,大夫是吧,简单嘛,我明天就去北京同仁堂那家老中医那里拜师,顶天了也就个三五年我就是大夫了。”
白大褂听了周非池的话都笑了起来,然后打趣的说,看来这喜酒最快也还得三年才喝得上,估计要把我们的脖子望断。
有了周非池在这医院里,晓苏住院倒是一点都不寂寞,他每天都给她带漫画书来,而且还带来不少的笑话段子,变着法子的逗她乐。
当然了,她这是高级单人病房,周非池人长得帅气,那些年轻漂亮的小护士也喜欢进来听他说笑话,而且周非池这人又大方,中午不仅帮她定外边大餐馆的菜,同时也帮小护士定餐,所以整个护士组,上至护士长,下至实习小护士,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
而晓苏的病房更是跟花店一样,鲜花盆栽吊蓝都有,他每天早上来不是带鲜花就是带盆栽或者是带吊蓝,有时还带两样。
晓苏让他不要弄这么多来,他总是振振有词的说,绿色是生命的颜色,这病房里一片白让人看了郁闷,所以我必须把生命的颜色给你搬进来,这样你的病才会好得快。
好吧,周非池总是有那么多的歪理,而她一个病号也奈何不了他,于是只能随他去了,他在折腾花草就让他折腾吧。
晓苏承认,在周非池如此细心的关照下,在医生和护士如此耐心的照顾下,她的病的确好得快,住院五天,她就觉得已经完全好了似的,于是就想着要出院了。
早上护士刚给她挂上点滴,周非池就来了,一手拿了盆蝴蝶兰,另外一只手还提着两个餐盒,那是帮她带的早餐。
“顾晓苏,这盆紫色的蝴蝶兰最漂亮了,我觉得摆在哪里都没有摆在你这病房里合适,于是就把它给搬过来了。”周非池一边把蝴蝶兰放在茶几上一边转过头来对他说。
“周非池,我想出院,”晓苏没有和他讨论蝴蝶兰的事情,而是说了正事:“我已经几天没有回家去了,我想今天回去,而且。。。。。。”
“不行!”周非池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否定了她的要求,然后又一本正经的说:“顾晓苏,你是肺炎,肺炎懂不?”
“我知道啊,”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她都住院五天了,难道连自己的病情都还不够清楚?
“知道还说要出院?”周非池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一边把她的早餐拿才出来一边说:“肺炎最少住院七天,所以你就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呆着吧,等七天的时间够了,即使你不想出院医生也要赶你走,你以为医院的病房不紧张啊?”
“可是。。。。。。”
“没有那么多可是,先吃早餐,”周非池说话间已经把她的床桌拉开来了,同时把早餐盒子摆在桌子上,再把一次性筷子掰开递给她。
晓苏挂点滴的是左手,所以吃饭什么的都没有任何困难,今天周非池给她带的是陈村粉和猪肝瘦肉粥外加鼓汁蒸排骨,清香宜人,非常可口。
晓苏吃早餐的时候,周非池就坐在旁边看着她,然后很自然的给她说一些昨晚他回家路上的事情啊,要不就是早上开车来的路上的一些见闻啊什么的。
晓苏的点滴挂了两个小时,点滴挂完她就没什么事情了,觉得整体呆在病房里特别的无聊,于是就说自己想出去走走,反正在病房里闲着也是闲着。
周非池一听即刻就说:“那成啊,你想去哪里?我开车带你去,但是你是病人,人多的地方不能去,海边也不能去。”
“人多的地方不能去?”晓苏听了周非池的话眉头皱了一下道:“那我去哪里啊?”
“只能去什么山庄啊,或者是豪华的西餐厅什么的,这些地方人少,”周非池想了想又说:“要不我们去植物园吧,元旦三天假已经放完了,今天是五号了,植物园里今天肯定人少,我们还可以去弘法寺烧香呢。”
“那行啊,”晓苏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植物园她还是初二期末的时候去过的,距今已经是10年了,去看看也不错。
而且滨海市民都说植物园里弘法寺很灵的,她没事也去烧烧香吧,许许愿,希望菩萨保佑熠熠的身体永不发病。
滨海的植物园在梧桐山脚下,是个依山而建的植物公园,里面有上万种植物,而且还有莲塘,夏天时莲叶片片浮在水面上,莲花就在绿色的莲叶中绽放。
晓苏这是第二次来植物园,第一次是10年前,暑假,初二刚念完,下年就该上初三了。
来的那天是拿通知书的那天,上午10点散学典礼举行完毕,当时一群同学走出校门,周非池就大声的说今儿个有时间,我们骑单车去植物园玩一天吧,先去弘法寺上香,然后再去爬梧桐山。
一起去的同学不少,大约十几个的样子,大家都骑着单车前往,晓苏原本就是踩单车的高手,所以骑得很快,倒是郑明珠,她是千金小姐,又穿着泡泡裙,连自行车都不会骑,偏她又想跟大家一起去。
那时她和郑明珠是最好的朋友,于是理所当然的邀请郑明珠坐在她的车后,她来带她,这样一来,她就跟不上大家了,毕竟上坡路她蹬不动,只能让郑明珠下来走。
后来周非池嫌她慢了,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