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隐尊






是不是,也会有人像她一样,救煜于水火之中呢?

如果是这样,她一定要出去。

一定!

外面就算是刀山火海,花花也要出去。

打开门锁。

一张脸,探进来。

啊,是他!

皇宫。

势同水火。

皇后病危。

后宫人人自危。

即使皇后只是自然生病,宫内无不恐慌。

太子妃的事情还没有了结,皇后又病重了。

一样的谣言,谁会是下一个,谁会是下一个?

内忧外患。

皇上一夜之间苍老了不少,鬓角的白发,赫然刺痛了凌辛。

作为父皇唯一在身边的儿子,凌辛有些后悔。

争斗多少年,不过是家务事。

现在外来入侵,便显得皇室如此单薄了。

如果,大皇子没有疯。

如果,三皇子没有夭折。

如果,四弟还在国内。

那么,兄弟几个其乐融融,为父皇分担政务,那该多好,多好。

凌辛的心像是被什么掏空了。

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件莫大的痛苦之事。

那便是花——语——馨。

花语馨是凌辛这辈子最大的软肋。花语馨出走之事,宫内没有几个人晓得。

青扇殿早已空空如也,只有两个丫鬟,消息很好封锁。

太子妃出走,如果消息泄露,百姓自然不会相信,还会笃定,太子妃是被贼人所掳劫。

凌辛不敢大张旗鼓的去寻找她。

她亦藏得很好。

无数个夜晚,凌辛描摹着彼此重见的场景。

她,还好么?

她,不是倾城绝色的女子。

却是才倾天下。

——故人一别三九天,

——冬风瑟瑟袭愁眠。

——孤灯独盏寒窗苦,

——不知相逢又何年?

凌辛孤枕难眠。

他,如此想念她。

他不懂她,为何一次次远离,像是努力想要逃开他的怀抱。

他是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放下所有的骄傲,那么尊重她。

你在哪里啊?

你究竟在哪儿啊?

你这个傻瓜,知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毒随时可能爆发,知不知道,你随时可能晕倒在路边。

我想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可是,为什么你却固执的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

你的发香,你的眼眸,你的微笑。

是我心里波澜壮阔的河山。

其实,如果你喜欢安宁,我可以放弃天下的。

真的。

你回来,好么?

求你了。

“啊——”

一个声音划破了夜空。

凌辛从床上坐起来:“安全涛,我好像听见女人的惨叫声了。”

“回殿下,好像是从芷兰宫传出来的。”

“哦,是不是兰儿要生了?”

“哦,兰妃娘娘的日子好像就在这几天吧。”安全涛道。

“你去看看吧,看看兰儿有什么需要,帮忙打点着。”

“是,殿下。”

兰儿又要生了,她还撑得住么?

兰儿真是倔强的女人啊。

凌辛想起那张苍白的面孔,就觉得不忍心。

但是,他不想去看她,去看她,就代表在乎,那么,就表示兰儿比花语馨重要。

他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辛躺在床上,一直没合眼。

安全涛掌着一柄红蜡走进来,道:“恭喜殿下。”

凌辛问道:“兰儿,生的是女孩儿么?”

“是的,殿下。”

凌辛听到这个消息,如释重负。

他的确不想再多个儿子什么的了。

儿子多了,将来势必会有过多的——他不愿见到的血腥。

“殿下,太医说,兰妃娘娘由于难产,再也不能生孩子了。”

“哦,你退下吧。”

第四十一章  再见公子秦

花语馨打开门,一张脸探进来。

一张脸,探进来。

“公子秦?”

居然是公子秦。

花语馨的视力忽然变得出奇的好,居然肯快就能认出他来。

怎么会这样呢?

势力恢复了么?

公子秦露出很奇怪的笑容:“怎么,太想我,为了找我都逃出宫来了?”

汗——

本以为,虽然天下之大,只有凌辛这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没想到啊没想到,还有个难分胜负的公子秦。

说起来,这位公子秦是个十足的怪胎了!

——你不怕我?他问。

——我不会伤害你的,只是,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你,是裁缝?

——江湖人称公子秦,你也这样叫我吧。

——馨姑娘,你就不问问我来宫中干什么?

——馨姑娘真是快人快语,也罢,对姑娘来说,的确不重要。

——姑娘可有主意?

——姑娘都没主意,叫我如何出宫呢?

——冒昧了,在下给您道歉。

——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姑娘,后会有期。这是传家之宝,望姑娘随身携带。

注意四个字,“传家之宝”。

公子秦的确是个超级大怪胎!

第一次看到花语馨,刚开始说话还听有文人气质的,结果后来,居然说,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这句话的歧义真是大大的有啊。

还传家之宝!

不过,他的传家之宝倒是个真的古董宝贝。

就是那块翠绿欲滴,浑然天成,鬼斧神工,令人咋舌的宝玉。

最高级的是玉佩的顶端穿着一根金丝线,拉一拉,很有弹性!

害得花花看着看着,眼珠子都快被勾出来了。

花花曾抱着玉佩屁颠屁颠找了很有权威的古董收藏家鉴赏过,他当时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后来才缓过神来说,果真是它!公子,这是宝贝啊!

就凭这句话,那个搞鉴赏的老头子缠着我要买下它我死活不肯。

最后,他摇摇头,叹息:是啊,这种无价之宝,怎能用金钱来衡量?

花花当时傻愣在原地,下巴都快掉在地上。

对于这种宝贝,花花说什么都不放心丢进首饰盒装着。

连皇后赐给花花的那个玉镯子,号称先帝赐给当今皇后的玉镯子,表彰她这个做媳妇的贤良淑德的玉镯子,花花都没放在眼里。丢进首饰盒,谁爱偷就谁偷了罢,花花有这个宝贝玉佩就够了。

花花还特地把玉佩挂在脖子上,心满意足地笑了。

花花连忙打开门,准备让他进来坐坐。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刺激了花花的鼻膜。

他,是他受伤了么?

武功高强的公子秦,也会受伤啊。

公子秦成功的倒下了,但是,倒在了花花身上。额,真重啊。

花花费力的推开他,再把他拖进房间。

额,这家伙可真不是一般的重。

也难怪,一米八多的男人没有这么重就是电线杆了。花花把公子秦拖上床,想着怎么给他止血。

花花心想,总不能把我的衣服撕破给他止血吧。

那么,公子秦,请原谅我撕破你的衣服。

也许,你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衣冠不整,会以为我非礼你。

好吧,就当我非礼你好了。

能够非礼一个像你这样的大帅哥,真是我的荣幸啊!

如果你要以身相许,恕我很难从命。

虽然,古代没有什么婚姻法重婚罪,但是身为太子妃的花花要想左拥右抱,好像有点难度。除非像武则天一样当上千古女皇,不然,咱俩没戏。

再说啦,你还是来迟一步,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就算我再花痴,只一颗心,是不能分给两个人的。

嘿嘿。

花花心想。

花花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之后,发现他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了,不用药先处理一下,会感染的。

那么。还是找鬼婆借点药吧。

可是,鬼婆现在应该休息了吧。

人家是个老人家,还是不打扰的好。

听说老人家睡觉如果醒了,就很难入睡了。

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那该怎么办呢?

额,真是麻烦啊。

花花想了想,好吧,去客栈的厨房看看,应该有盐吧。用来冲洗伤口也好。

花花打开门,摸着黑,下楼。

其实,花花是很怕黑的一个人啊。

可是,心里默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某索说,你不是说,自己是女侠是么,怕黑的的女侠不是好女侠!)

花花沿着楼梯走下去。

很顺利的找到了厨房。

并且找到了盐。

轻车熟路,花花自己都不敢相信。

然后,找到了水缸。

找到了桶子。

还找到了一卷纱布。

不会吧,早知道会找到这玩意儿,就不用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了啦。

花花提水上楼——

清洗伤口——

包扎伤口——

然后,守在床边睡觉。

而此时,花花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味道。

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不刺鼻,但是很清新。不浓烈,但是芬芳。不是花香,不是果香,不是香料的气味。从来没有闻到过的,一种气味,很奇特,使人印象很深刻。

真是怪胎公子秦啊。

不知道为什么受伤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他身上的这种奇香是什么。

还是说,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种气象,让花花的眼睛复明了么?

花花并没有放在心上,哎,有些男的特别神奇,天生就有体香的。

哎哎,公子秦,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花花和公子秦联系在一起。

无论相隔多远,在地平线上画一个圈,就会走着走着遇见彼此。

花花握着公子秦的手,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早上。

花花揉揉眼睛,想看公子秦好点没。心想,如果伤势过重,我还得背他去看大夫。真是麻烦啊!就因为一面之缘,我得付出多少悉心照料以及口袋里的银子。

啊——

人呢,人呢?

公子秦?你这男人到哪儿去了?

你走了么?真是的,你的伤那么重——

连同血迹连同有关他的一切,都消失了。

什么都,没了。

不,不是只有公子秦没了,不是只有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了,而是,整家客栈没了,鬼婆的客栈没了。

昨天晚上,花花待了一晚上的一整家客栈没了。

就这样子,凭空消失了。还是说,从来没有存在过。

花花现在坐在一家还没有开门的当铺门口。

那我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看见的鬼婆?

昨天晚上看见的公子秦?

昨天晚上找到的东西?

天,不寒而栗。

可是,视力好像恢复了。

张张嘴,说话也很流利。

哈,是恢复了么?

原来那个女人说的话不假。

——好,我愿意用我的声音和光明来交换。

——娘娘,即使九百年,你还是一样的脾气。好,但是奴婢也不忍心让你永远的失去声音和光明,过一阵子,就会恢复的。

第四十二章  回宫吧

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呢?摸摸口袋,里面的钱不多了。

花花并不愿意回皇宫。

于是,决定去找工作养活自己。

谁知道,自己原来是百无一用的米虫的一条。

做当铺的伙计吧,没有专业技能。

当茶楼跑堂的吧,你是女的别人恕不聘用。

找了很多家店,都灰头土脸的出来了。

这年头,混口饭吃,我容易呢我?

后来,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花花进了一家叫做知春堂的药房,当起了小学徒。

掌柜的是个女的,人很好,医术也不错。

看花花孤苦无依,就收留她了。

给点工钱忒不错,够吃够穿,还能学些医术。

花花原本就看过些医术,所以,学起医术来,特别的快,渐渐的,到知春堂来的小病小患,花花能够对付了。掌柜的很满意,心想倒是请来了一个好帮手。

在知春堂的日子里,花花过得很惬意。

但是,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啊。

偶尔,也会怀念,会突然想到,还是当太子妃好啊。

当太子妃,要啥有啥,吃穿不愁。要怪,就怪我命不好,中了一身乱七八糟的毒。要怪,就怪自己脾气太拧,要当什么惩恶扬善的侠女,结果,兜里的钱没剩多少,还死要面子不肯回宫混吃混喝。

这些日子,花花不仅学医术,还练字。

话说刚来蔓萝国的时候,凌辛很嫌弃花语馨写的一手狗爬的字,还丢给过花语馨一本自创的字帖。

花花练过一段时间,便把毛笔一丢,哼,心想,自己可是现代人,写什么毛笔字嘛。

但是出来以后花花才发现,想要做一名好大夫,写药方,字太可怕了显得自己掉价。

于是,花花按着自己的记忆,模仿起凌辛的字来,后来,倒也写得七八分像了。

而此时的皇宫,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不辞而别。

那就是凌辛。

凌辛眼看着端午节的一天天逼近,想着那个治病的老妇人的话,决定,亲自去寻找药引。

他知道,花语馨这个所谓的侠女,一定会在端午节之前回来。

一定会,他很笃定!

于是,凌辛修书一封,连夜策马扬鞭,出了京城。

只要找到其中毒药,花语馨就能活下去。

一天,花语馨站在门口筛药。

两个老婆婆从花花身边走过。

其中一个人说:“听说,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