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想念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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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她们比起来,于曼要简单得多。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个冬天的傍晚,于曼在给学生上完最后一节课后骑车匆匆赶过来。不知道是寒冷还是羞怯的缘故,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和身上的黑色羽绒服相映成趣。我问她吃饭了没有,她摇摇头,但很快又点点头,说:“中午吃得太饱了,一点也不饿。”我提议去旁边的公园走走,她说好,然后推着自行车埋头就往前走。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乐了:“你走路挺快啊,我都撵不上。”“是吗?”她一甩马尾辫儿,有点不好意思,“哦,习惯了……”    

  于曼甩马尾辫儿的动作让我想起了她小时候。她一点都没有变,除了个子长高之外,似乎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变。她爸和我爸原来是一个单位的,我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不过后来我家搬出来了,再后来我们都到外地去上学,所以对她的印象就渐渐变淡了。记得她那时候也是扎个马尾辫儿,她和她爸一样,有点自来卷,所以即便头发扎住了,看上去还是有点乱糟糟的。    

  唐浩说第一次见面他对于曼印象不错,因为她比较符合他“老实”的要求,但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于曼似乎过于朴素了,朴素得甚至有点寒酸,和先前那些光彩照人的女孩比起来,她像个灰姑娘。但唐浩的父母对于曼特别满意,说打听过了,于曼这孩子特别懂事,在学校也是先进,再说两家知根知底的,先处着吧,总比先前领回来的那些妖里妖气的女孩要强一百倍。    

  和于曼谈恋爱特别费劲,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她总是和我提到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你还记得吗?”她说,“那次你在院子里用一个小棍在地上挖来挖去的,我好奇地问你在挖什么,你说:‘信不信?一会儿里面就能跳出小人儿来!我在书上看的,地下有个小人国!’我半信半疑地跑去问我妈是不是真的。我妈正在厨房忙着做饭,被我缠得没办法,就给了我一巴掌。现在想起来真可笑……”“真有意思,哈哈哈……”我也附和着笑,心里却在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    

  在为于曼惊人的记忆力所折服的同时,我常常忍不住想打哈欠。打哈欠的原因,一是我真的记不得那些年代久远的事了,二是我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丝毫意义。这是我迄今为止进度最慢的一次恋爱。都几个月了,我们连手都没拉过。一起出去时,两个人离得足有三尺远。    

  有一次在电影院门口碰上一个哥们儿,他用暧昧的眼神看看我俩,偷偷问我:“怎么,换口味了?这妞看上去挺纯的。说实话,到什么程度了?”我苦笑一下,说:“你说呢?”那哥们儿临走时拍拍我的肩膀说:“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2)

  说真的,我很苦恼。不是我不想加快步伐,可于曼似乎更乐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定位在“谈”的初级阶段上。很多次过马路时,我都想拉住她的手或者把胳膊放在她肩膀上,可她似乎挺警觉的,总是会在恰当的时候回过头来或者跑开去,让我不得不打消蓄谋已久的念头。她身上似乎天生有一种凛然的气质,让我望而却步。又好像是孙悟空用金箍棒在她周围画了一个圈,我只要一靠近这个圈,就会被弹出来。    

  看得出,于曼对我挺有好感的。我每次约她,不管有没有事她都赴约。倒是我常常有口无心,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随口说一句:“明天给你打电话。”结果第二天别人一叫我就跑出去玩儿了。到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于曼仍然很高兴,只是不经意地说一句:“昨天在家等了你一天,什么也没干。”我这才想起来自己说过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们出去散步,于曼又开始说小时候大院里的事:“那次和二胖、芳芳他们玩捉迷藏,到吃饭的时候还不回去,我妈在厨房窗户那儿喊我吃饭,看到外面水池那儿黑乎乎的,像是蹲着一个人,还以为是你又藏到我家院子里了,大声喊:‘小浩,出来!’哈,其实那是一把小椅子……”    

   走着,说着,天突然起风了。    

  “好冷啊!”于曼打了个哆嗦。    

  这时候该我挺身而出了,可我只穿了一件T恤。我看看她,调侃道:“我不能脱啊,脱了就成流氓了!”    

  她哈哈大笑。    

  我拍拍衣服上的口袋,说:“来,把手伸进来吧,这儿暖和!”    

  于曼的脸一下子红了,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不用了。”    

  我突然觉得很没劲,还没有哪个女人让我这么费过劲。    

  “那走吧,送你回家!”我悻悻地说。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有说话。    

  快到家时,于曼突然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就想找一个人结婚?”    

  我“嗯”了一声。虽然我算不上什么好男人,但我不喜欢撒谎:“我觉得现在已经不是谈恋爱的年龄了。”    

  “是吗?”于曼低着头看着脚尖走路,仿佛是在自言自语:“我觉得不是。”    

  唐浩和于曼的最后一次约会就这样不欢而散。从此唐浩再也没有约过于曼。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对待女人,欲擒故纵是最好的方法,越是不睬她,她越是黏得紧。尽管对于曼这样一个女孩,唐浩并没有必“擒”的欲望,可于曼的无声无息还是让他稍稍有了一点挫败感。    

  不久,我的生日到了。在和一帮朋友疯狂派对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一份于曼寄来的礼物。之所以感到意外,是我根本就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生日。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布娃娃!还有一封信。    

  当时我觉得很可笑,哪有给男人送布娃娃的啊?打开信,内容是这样的—    

  “唐浩:    

  生日快乐!还记得这个布娃娃吗?你一定又要笑我啰嗦了。可我还是想告诉你,这是小时候咱们在一起玩过家家时的‘孩子’。就把她送给你吧,我保存了很多年了。记得那天中午,我端着碗去你家串门,顺便给咱们的‘孩子’喂饭,你妈看着我笑,说:‘曼子长大嫁给我们小浩吧?’我害羞地说声‘不’,然后就跑走了。    

  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真的有缘谈婚论嫁。我知道,我在你心里只不过是个还算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可我不这么认为,婚姻是恋爱的结果。如果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我做不到。从小时候到现在,我们之间有很多空当,我试图通过童年的回忆来唤起你对我的注意和兴趣,可是我失望了。    

  你不喜欢我,你甚至连小时候那么好玩儿的事都记不起来了,也就是说,你对我是从零开始。还是芳芳说得对——‘你以为人家暗恋你20多年?’可是,即便是从零开始,我感到,你对我也是不在乎的。也许我根本就不适合你。    

  不管怎样,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曾经有过交点,我还会把你当成朋友和大哥的。还记得吗?小时候玩打仗,你总是对我说:‘我保护你吧?’那时候觉得跟着你最安全了。可是我没有福气一辈子让你保护了。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3)

  祝你幸福!”    

  看完信的那一刻,我感到了羞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开始变得玩世不恭,在我眼里,男人和女人之间只是一场游戏,或者是一种较量。在这场游戏中,谁占上风,完全取决于自信的高低和技巧的生熟。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于曼这样一个看上去一点都不起眼的女孩所击败。而她击败我的武器是这么特殊,简简单单几句话而已,却深深地嵌入了我心里。    

  唐浩说,从此他脑海里有了于曼的影子。这影子异常顽固,挥之不去,赶之不走,仿佛在他心里扎了根。忘记过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恋情,这个方法以前唐浩屡试不爽,可这次不知怎的却失效了。    

  很多次想给于曼打电话说点什么,可真的打通了,却依旧是一副嘻嘻哈哈的口气:“忙啥呢?你那‘孩子’在我这儿可吃胖了!你得交伙食费啊!”于曼哈哈笑着说:“什么伙食费啊?你还没给我卖‘孩子’的钱呢!”    

  “赶明儿我去找你吧?”很多次,我这样说道。可我一次也没有去找过她。我没有勇气面对于曼那双清澈的眼睛。在她犀利的目光里,我无处躲藏。    

  刚开始,于曼很认真地问我:“你什么时候来啊?我在哪儿等你?”我爽约的时候多了,她就沉默起来,一言不发听我打完哈哈之后,冷冷地问:“有事吗?”我说:“没事啊。”她说:“没事打什么电话?”我讪笑着说:“没事就不能打个电话吗?那就这吧,回头再找你聊。”    

  我知道我很无聊,也很无趣,可就是忍不住想“骚扰”她。这种“骚扰”似乎是一个放荡不羁又极爱面子的男人怀念一个女孩唯一可以用的方式了。    

   前天晚上酒喝多了,一不小心又拨通了于曼的电话。    

  “喂?你好啊!”我阴阳怪气加嬉皮笑脸地说。    

  “请问您是哪位?”于曼带着一种有距离感的礼貌生硬地问。    

  “怎么,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我……”    

  “对不起,我想你是打错了,我不认识你!”于曼打断我,很快挂断了。    

  我呆住了。    

  听说回击一个人最狠的招法不是恨,因为那表示你还在她心里,而是忘记。以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现在我领教了。我突然觉得很难受。这种难受似乎和以往任何一种难受都不一样,好像是心底最柔软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以前不懂得什么叫“心痛”,或许这就是吧。    

  只是,在我刚刚懂得爱情的时候,却又要失去了,这是老天对我最好的惩罚。


第二部分朋友,对不起(1)

  ●倾诉人:素青 女 29岁 IT业    

  ●采访人:申丽洁    

  认识素青有些日子了,我们在网上聊了大概有半年的时间。人在网上的状态往往是最放松的,也是最容易触及内心深处的。记得刚开始和素青聊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过,有一个人,让她久久无法忘怀,对这个人,她永远怀有一种深深的愧疚。而这个人,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    

  这一天,素青打电话说她做了火锅,叫我过去一起吃。在她有点背阴的小屋里,我们两个围着电火锅热乎乎地吃着、喝着,倒颇有几分“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意思。不知是谁先提起的,总之这是素青第一次详细而完整地告诉我有关这块“心病”的故事。    

  这要追溯到8年前了。那时候我在洛阳,刚走入社会不久。张风是我所在部门的经理,据说她是叶赫那拉氏的后代,有着蒙古人的血统,所以看起来壮壮的,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她的穿着不花哨,但很特别,总是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异族风情。    

  张风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真诚。第一次见到她是我到那家公司应聘的时候,张风那时候是那个部门的经理。记得当时她友善地对我进行了各方面的测试,最后微笑着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临别时,她一直把我送到楼梯口。    

  不久我便被安排在她的办公室里实习了。其实我比谁都清楚,依我的条件,远远不够格胜任这个岗位。我这个人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面对领导的信任,我无以为报,只有努力工作了。    

  在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后的日子,我跟张风的接触仅限于公事公办,没有任何私人感情。我想,在她的印象中,我是一个说话不多的老实人,仅此而已。    

  其实冲她第一次见我时对我的好感和关照,我们本来是可以做朋友的。但当我知道她就是老总的女儿时,我突然就退避三舍了,感觉我们不是一类人。我是穷人的孩子,凭自己的双手在人生的道路上奔波,衣食住行全靠自己打理。而她却不然,父母均有地位,她又是独生女,才20岁她就出任部门经理了。无论在哪里,她都是众人瞩目的人物,常常众星捧月似的被人围着,像个骄傲的公主。尽管她人很善良,但我私下里想,也许人家并不需要我这么寒酸的朋友吧。    

  素青说,她和张风的关系一直定格在“同事”的范畴里。真正走近张风,是在两年后的一个秋天。    

  那时候初入社会,小女孩不懂事,不知怎么招来一个男孩的纠缠。后来我申请住进了张风所在的宿舍里。住在宿舍的日子,我们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