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娶豪夺:娇妻太妖娆
“听话,吃两口,吃完了我们就回家了,啊?”迟安良耐心地等着,不骄不躁,“就没吃多少东西,以为我没看见啊?”
荷鹿白他一眼,你还知道我没吃东西?哼哼!
迟安良被她那副气鼓鼓的样子逗笑,收回手中的那勺燕窝,吃进自己嘴里。然后再重新舀出一勺热的,再次送到荷鹿嘴边,说:“味道还不错。是顶级的官燕,不吃可是你的损失。”
荷鹿动了下心,怀疑地看着迟安良。只见迟安良宠溺地对她笑:“吃吧。不吃都要凉了。真挺好吃的。”
荷鹿考虑了一下,确实不吃是浪费了。这是李辰特地给她点的,干哥哥这么大方,她一口不吃也不好意思啊。于是伸手拿过他手中的燕窝盅和勺子,端着傲娇的表情,“我自己来。”
迟安良没意见,“好。那你自己来吧。”愿意跟他开口了就行。
一盅燕窝进肚。荷鹿心里那点小别扭也就随着胃被撑起一些而没了。
在她吃燕窝这一过程中,除了李辰,迟安良注意着她之外,齐琳也不时会注意她两眼。
荷鹿有强烈的感觉,这个曾经的偶像………是的,荷鹿已经决定,从她拉住迟安良嘚啵嘚啵说个不停,外加满脸春情荡漾那一刻,不再粉她!
她强烈地感觉到,这个曾经的偶像是想打她的安良的主意。
这怎么可以!她会坚决预防这种事情发生的。之前,是因为她是她的偶像的原因,她心里奉捧着她,不敢冲撞她。但是要是情敌的话,她可绝不会手软!就算最没形象可言的抓着对方的头发当街厮打,她也能做得出来。
☆、第三十七章 扒下兔女郎的清纯面具
但是显然,她的担心不必要。因为有唐越会替她解决!
就算没有唐越。迟安良会被一个女孩子缠住么?除非他愿意让谁缠(比如荷鹿),基本上没有哪个女生能近得了他的身,在和荷鹿在一起之前的情况足够说明。
“那你一直跟她说说说的,说不停,都不管我,还要她的电话号码,是什么意思呀?”荷鹿原本已经消差不多的气,因为临走时迟安良向齐琳要的电话号码而再次升腾起来。这坐进李辰的车里就爆发了。
李辰装作什么都听不到一般在前面开车。
迟安良借着透进车里的路灯灯光看见荷鹿一脸的气愤伤心,有点心疼又替自己感到委屈,沉默了一会儿,才握住她的手,说:“你不是喜欢她吗?”
“没见到真人之前很喜欢,但是见到真人之后,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了!”荷鹿有些激动,从迟安良手中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捶他的肩膀,“你什么意思呀?迟安良?我喜欢,所以你就可以代替我和她聊的热火朝天吗?讨厌死你了!讨厌讨厌!我现在不喜欢她了,不喜欢了!”
前面开车的李辰终于忍不住要笑了。哎哟,看这小情侣吵架吵的,荷鹿根本就是从头到尾在撒娇。这是吵架吗?这是打情骂俏嘛。
“可不是代替你嘛!”只见迟安良握住荷鹿那只捶他的爪子,牢牢握住,不让她再有机会抽走,“既然不喜欢了,那我算浪费口舌,做了次无用功。”
“说清楚啊你,说清楚!”荷鹿气愤的小脑袋已经不能正常思考,怎么能理解的了迟安良的话。
“说什么清楚?”迟安良对自己无奈的要死,对面这只鹿发起飙来,他都觉得喜欢的要命,耐心解释,“要不是你喜欢她,我会理她啊?会跟他扯那么久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的音乐啊唱片啊?还不是想为你和她拉近一下关系?”
“我不喜欢她了!”荷鹿望着迟安良执着地重复这句,“她意图对你图谋不轨,我现在讨厌她!回家我就把关于她的东西都扔了!气死我了!”身子向迟安良靠了靠,依偎在他肩膀上,手臂围住他的腰,抬头望他,嘴唇撒娇地嘟起,声音柔腻娇甜,“安良安良,你是我一个人的。谁要打你的主意,我就跟她没完!”
迟安良动容不已,扶住她的后脑,啪嗒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宠溺地说:“笨蛋!谁要打我的主意,不用你亲自跟她没完,我会在你知道前就解决掉她,不让你有任何烦恼。”
“最好是这样。哼!”小气鹿傲慢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了。其实心里老感动了,觉得迟安良为了她,和齐琳无聊的周旋,真有点纡尊降贵了。
“我保证。”迟安良表情认真发誓一般。
荷鹿更紧地栖进他的怀里,就这么感动满满地抱着他。过了好一会儿,荷鹿像想起了什么,摸他的裤子口袋。“手机给我。”
迟安良连忙拿出来递给她,“要做什么?”
荷鹿不出声,靠在他肩上,翻电话簿,找到齐琳的号码,潇洒解气地用力按着键盘,“让她消失!”
荷鹿最后这句话像是一个咒语,齐琳果真在随后不久便从大众视线中消失,而不仅仅是从迟安良的手机中消失。
消失的原因,自然和唐越有关。她终究做了唐越手中的一只金丝雀,在和唐越交往几个月后被抛弃。之后,便被大众永远遗忘。
这个夜晚,荷鹿和迟安良吵了一次怡情的小架;李辰将他和荷鹿用手机进行的对话存进了手机。不知道在这之后的多少个白天和夜晚打开,对着里面的内容,心情,半是甜蜜半是忧伤。
而唐越,在他的那辆爱车里,撕碎了齐琳的衣服。
他喜欢她美妙的嗓子,宛如百灵鸟一样清脆婉转。想着若是在他身下是不是会叫的一样动听。他甚至来不及将她带回到酒店的床上。
齐琳犯了一个错误。她用冰冷的态度拒绝唐越的追求,但是不知道这样反而会让唐越对她更加感兴趣………当然,这或许是她故意为之,也未可知。她更不了解唐越的脾性,一旦看上了某样东西,势必会用尽手段得到。对女人,更是如此。
他看着她给他冷眼冷脸冷背。不生气不气馁,继续追求,热情依旧,不过是觉得有几分趣味罢了,就像猫捉到老鼠,总要逗弄一阵子,才会一口吞下,比如和乔辛辛的对打。
唐越今晚觉得逗弄够了的导火索还就是那个功夫了得,心肠不一般狠毒的乔辛辛。这没什么因果关系的逻辑可言,从唐小少离开酒店来饭店的路上,他就觉得,该吃掉这只百灵鸟了,猫不仅吃老鼠,更想尝尝小鸟的味道。
齐琳为什么会在饭局散场后上唐越的车,而且是很听话的上去?
因为,在饭店包房里,趁荷鹿上厕所,唐越邪气地笑着在她耳边说了句:“你穿上兔女郎服装的样子,真是可爱又性感。”
齐琳的头皮瞬间紧起来,冷冰冰的眼中蒙上惊恐之色。
十六岁辍学后,她是曾在酒吧里做过两年兔女郎。这是现在作为新晋玉女掌门人的她,绝对不能被人知道的秘密。
在通过优越的声音条件成功做了歌手后,她改了年纪,出身,摇身一变成众人眼中毫无瑕疵,爸爸妈妈是大学教授的清纯玉女。如果,过往的经历被曝出,那么,她重新塑造的这个纯洁清新的形象将毁于一旦。
“真正的兔女郎可不等同于妓女给钱就能上,那是只能看不能摸的。你被人上过么?”唐越粗鲁地握住齐琳的双腕压在头顶上,欣赏着她被他压倒在放倒的副驾驶位上的无力反抗的模样。
齐琳的衣服凌乱地纠缠在身上,该露出来的地方却无不暴露。面对唐越的询问。她屈辱地闭着眼眼角渗泪,却还是点了点头。
“那还装什么纯?”唐越嘲讽地笑着,“开始我还真以为你是冰清玉洁的女神呢!”说话的同时,下半身该进行的动作也没停滞。进入她的身体,喉咙里发出些许如愿以偿的喘息,“是什么样,就大方做什么样子,千万别装,假的就是假的,永远真不了;何必?没听过‘装逼遭雷劈,装纯遭人轮’啊?”
唐越和李辰一样,在床上绝对不是君子,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刺激怎么搞。齐琳除了配合,别无选择。她是装,她的一切都是假的,都带着画皮,现在唐越把她的皮扒了,她索性褪去大众眼中的清纯玉女形象,重新穿上兔女郎惹火性感的服装,在很久的一段时间里,满足着唐越的各种玩乐趣味,全然堕落。
☆、第三十八章 路痴小鹿和猎鹿人
还有两天就开学了,荷鹿决定在开学前,最后去疯狂购一次物。因为开学要努力了。咳!不要怀疑人家也有一颗进取向上的心。这次荷桦回来,看到她期末考试竟然进了班级前二十名里。那个高兴,逢人就说自家女儿有出息,直让荷鹿羞愧不已。看到爸爸这么高兴也就鼓励了她要继续保持进步的决心。
这不就打算在开学前,再疯狂一次。开学后就安心老老实实蛰伏啃书了。
荷鹿不大爱逛街。每个季节需要的衣服鞋袜都是荷桦每月回家一次带着她去购买。单独一人,她从来不会去这些地方。
因为,她是个路痴!是的,这个奇怪的据说是大脑某个地方发育不全造成的毛病。让她只能记得小范围之内的路,比如从学校到她家这样的小范围,一旦在车水马龙的大环境中会狠狠的迷路。这也是她从小到大都会很乖的原因。只要一离开人陪伴,铁定就迷的东西南北不分的痛苦不迷路的人是无法体会的。荷桦会把家安在学校附近也正是因为她这个毛病。
开始迟安良还不知道她有这个毛病。荷鹿也自卑,觉得自己这个缺陷很丢脸,一直不敢让迟安良知道。直到有一次,学校组织高二整个年级的学生去看科技展览。看完展览,不用再回学校,可以直接放学回家。
迟安良班上班主任那天临时有事请了假,作为学生会主席的他自然逃不掉要接替班主任照看自己班学生从开始的出发到最后参观完毕,确认学生都已经一个不差离开了现场的各种琐碎事。他事先给荷鹿发了短信,让她看展览结束后,先在展览馆外对面的甜品店等着他,然后一起回家。
这下可好,等迟安良忙完了,来到马路对面那家甜品店的时候,左找右找,上找下找。就是找不到荷鹿在哪儿了。急忙打她的电话,好几遍之后,人才接听,胆胆怯怯地说自己迷路了,不知道现在在哪儿了。
迟安良听着她小心翼翼的娇软声音原本急躁的心情立刻熄火,耐心地引导着让她一步步回想,从展览馆出来都经过了哪些地方。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好不容易才搞清楚,原来她们班是从展览馆另一个出口出的馆,这一来,正好搞成他在南,她在北。这就让荷鹿找不到他说的展览馆对面的甜品店在哪儿了。给迟安良打电话,却雪上加霜,手机信号大概那一刻出了问题,居然说迟安良的号码不在服务区内。这让荷鹿傻了眼,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陌生的高楼大厦,边酝酿眼泪,边傻呆呆地随着人流走。内心的恐惧走一步曾加一层。到听到书包里手机响,是迟安良给她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正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看着繁忙的交通,各色穿梭来往的车,吓得哭都不敢哭了。
迟安良找到她的时候,她还形单影只身形萧索地站在那里,看着红绿灯由红转绿,由绿转黄又转红。迟安良走近她之后,她望着他,仿佛难以置信,很久之后,才嘴一撇,扑进迟安良怀里,哇地一声哭了。
迟安良听她当街哭的那个撕心裂肺,一边心疼万分地哄着,一边闭眼关耳,自动屏蔽周围人投来的好奇目光和切切私语。俩人都穿着校服,当街亲密拥抱,女孩子还在恸哭。想吧,迟安良同学压力很大。
回去的车上,荷鹿就从实招来了,说自己有路痴的毛病。从小出门身边就离不了人。一离人就迷路,屡试不爽无一例外。
“你早告诉我啊!”迟安良说,“我要是知道你路痴,怎么会让你一个人 ?'…87book'”
荷鹿犯错孩子样儿,低着头把迟安良的手两个手指握在手心里摩挲,大气不敢出,“你会不会嫌弃我?”现在她不去想刚才一个人多害怕了,就想迟安良会不会嫌弃她,这对她来说就是个大问题!
迟安良简直不能理解荷鹿这思维,“我因为这个嫌弃你?小傻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那你会因为什么嫌弃我?”荷鹿抬头,一双哭的红肿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迟安良。
迟安良被荷鹿这呆劲儿搞得哭笑不得。说她傻,笨。但有时候还偏偏就这么能从人家一句话里生出个多余的心眼多来。
揽过她的脑袋,抱在怀里,迟安良心柔软的难以自控,“傻瓜,我不会因为什么嫌弃你的,你放心。别说就是个爱迷路的毛病,就是你腿不能走,眼不能视,我看上了不嫌弃就是不嫌弃,什么时候都不会嫌弃。”停了一会儿,又笑起来,宠溺地揉着荷鹿的后脑勺,说:“要是你真是一只生活在森林中或者草原上的小鹿,出去找次食物吃个草就要迷次路。我看你可怎么办呐?还不让人担心死?”
荷鹿乖乖地靠在他怀里,接着他的话打趣自己,说:“只有被猎?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