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展翅高飞






袁亦?!原来如此,陈海燕终于知道了林勇的介绍人,原来是财务主管袁亦,难怪林勇能被吴总录用,因为在江州,这个时候的公司或工厂里,财务主管只用本地人,财务部其它的职员,则需要本地人担保才行。

“我在家里面开了10年大巴,在江州跟云州开了5年的士车,对这里的路面情况很熟悉。”林勇听见吴总如此问,萎缩的身体刹那间坐直。

“你在97年回家了,为什么现在又打算出来打工?”吴总看见林勇的简历只写到97年,奇怪地问道。

“我老婆前几个月生病,在医院治病花了很多钱,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在读小学,所以我要出来赚钱,供他们读书。”

吴总听到林勇如此说,点了点头,这个人是袁亦所介绍,熟悉江州与云州路面情况,再加上又是本地人,以后公司有些事情倒是可以让他去做,比如说租仓库,租房等等。

“那你什么时候能上班?”吴总对林勇很满意。

“我下午回家收拾一下东西,明天上午就可以上班。”林勇知道吴总的司机上个周就辞职了,吴总正急需司机。

“好,那你明天上午找袁亦报道。”吴总更满意了。

陈海燕听到此,知道以后如果在遇见林勇时,要真诚对待,不能因为他只是一个司机而有看不起他的情绪,陈海燕这世,要努力维护人际关系,不能招惹到“小人”。

陈海燕知道,林勇开的士的那几年,江州的的士车行业刚刚起步,街上很少的士车,所以林勇那几年就赚到了10多万元钱,之后就回到家,闲在家里面,过着和左邻右舍搓搓麻将,聊聊天的日子,可惜,他的妻子去医院体检时,查出患了*癌,还好只是中期,但仅治疗就花完了这10多万元钱。

当时,林勇的大女儿刚读小学六年级,成绩非常好,但家里面的钱全部花在了他妻子身上,为了及早赚下女儿与儿子读书的钱,他迫于无奈只能出来打工。

林勇在几年后,常常感叹,如果他当时有去买一份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赔偿他妻子治病的钱,他的女儿能读更好的大学,不会因为他打工赚的钱不够,而只能选择本地大学。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十六章 老妈来信

天气愈发地冷了,早上的时候,陈海燕很舍不得离开温暖的被窝,在心里对自己说,再眯一下,再眯一下就起床,在这样的心态下,往往在被窝里面磨蹭个10多分钟才慢吞吞地起床。

直到某天,陈海燕在“再眯一下”的话语中,继续睡着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7点,看见时间的时候,陈海燕心里面只觉得有一股火直往头上窜,啊,啊啊,陈海燕在心里面哀叹,竟然睡过头了,睡过头了!陈海燕立刻翻身起床。

洗漱的时候,陈海燕在心里面告诫自己,明天不能在被窝里面磨蹭了,醒了就立刻将被子掀开,有冷风袭上身,这样自己就不会再贪被窝的温暖而发生今天这种情况了。

其实,在这样的冬天里,谁不希望能多在温暖的被窝里面多待一会儿呢?但是陈海燕知道,人的天性是懒惰,如果她今天放纵自己了,明天就会在心里想,反正昨天已经睡过头了,今天再睡一下,也没有多大关系,而今天的课,明天再做,这样的话,只是持续着“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周一的早上,照样是忙碌着的。

陈海燕将手上做好的文件归入档案后,去开水房倒了一杯水,小口地轻缀着。

前台去外面领了报纸和信件,开始分发给大家,走到陈海燕桌面上时,奇怪地看了她一下,再递给她一超封信。

好吧,陈海燕咽下口中的水,知道前台为什么会奇怪,原因很简单,自9月份她到鸿兴公司后,到目前的12月份,3个多月的时间,陈海燕没有收到过任何一封信,突然收到这么一封信,任谁拿在手上,都会觉得奇怪。

旁边坐着的傅琪,前面坐着的王芳与潘英都转过身,三个人,六双眼睛,一齐望向陈海燕。

陈海燕也不吭声,对望着。在心里面想着,看谁先坚持不住。

“噗嗤”傅琪没能坚持下去,破功了。

“陈海燕,老实交待,这是谁写给你的信?”

王芳和潘英看见傅琪笑了,也跟着笑了。王芳说道:“是啊,是哪位王子写给你的情书?”

潘英跟着说道:“我们的政策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完。

“唉呀,我就知道你们会这么想。”陈海燕听见三人如此说法,笑了。

“从认识你的那天起,就没有看见你收到过信,今天突然收到信,姐妹们,你们觉得,我猜测的是正确的吗?”王芳看向几人,说道。

“是啊,是啊。”傅琪跟着附合,潘英也不停地点着头。

陈海燕无力地看向三人,只能将信拿在手上,在每一个人眼前停留着,并说道:“给你们看一下地址。”

三人看着信封上面写的“梧州XX镇XX街”的地址,知道是陈海燕家里面寄过来的信,几人互相看了一下,都不约而同地对着陈海燕“切”了一声。

“嘿嘿,话说,王芳,竟然认为我这是情书,该不会,你有收到过情书吧?”陈海燕开始反击了。

“谁说的,我可没有收到过情书的。”王芳弱弱地反驳着。

“唉呀,王芳,你又欺骗我们,上次我就看到你在看马GG写的信,还边看边笑的呢。”潘英在一边揭露着。

“潘英,你?”王芳恼羞成怒,却又知道潘英目前没有男朋友,平时也只是收几封家信,于是,将炮口对向在旁边偷笑地傅琪:“我前几天看见,某人在被窝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信。”

“啊,王芳。”傅琪的脸立刻红了。

“哦,哦。”陈海燕和潘英一起起哄,大家都笑了。

陈海燕看见Coco走进办公室,立刻递了一个眼色,几个人停止笑声,都开始装着讨论某件事情了。

陈海燕拆开信,信纸很薄,只有二张,老妈在信上,照例写着一些担心的话,比如说公司的伙食好不好、钱够不够用,公司里面的人好不好相处,末了,在信尾问今年过年是否回家,并说陈明明年春季学费要预交了。

陈海燕来了江州这么长时间,除了最初跟陈爸爸讲过公司的一些事情,并没有写信给陈妈妈,因为以前陈海燕是一个典型的宅女,经常上网聊天,只是用电话与家人沟通,每天只写几个字。很多年过去了,让陈海燕写一封信,她突然觉得,有点难于下笔。于是,就这样,一直拖拉着,直到收到了陈妈妈的信,陈海燕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虽然陈爸爸有打电话给陈妈妈,但陈妈妈的记性不太好,讲过的事情都会很容易就忘记,还是写信给陈妈妈,这样,陈妈妈在不记得的时候,可以翻出来看一下。

想到要写回信,陈海燕就有点小郁闷,但转念一想,这么多年都没有写过信给家里面了,这次能有机会写封信,也是一件让人激动的事情。而且,在1999年的时候,彼此书信往来,也不是一件很扎眼的事情。

是的,1999年的时候,大部份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还是写信为主。陈海燕记得前世自己在1999年的时候,还与杂志上面大部份人一样,交了几个笔友,后面离开那家工厂,也就断了联络。不过现在也没有打算再继续联络那些人,毕竟对于那些人,再也没有当时联络的心情,就像让一个30岁的人去面对一个16岁左右的人,也像老人家常说的,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子有小孩子的世界,虽然陈海燕在父母亲戚眼中,依然是小孩子。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陈海燕坐在办公室里面,找出公司的大信纸,一笔一画地给陈妈妈写回信。这个时候的陈海燕知道“儿行千里母担忧”,毕竟,这个时候的她,还是第一次离家那么远,而且好几个月没有写信给家里面了,想着陈妈妈一定很担心,陈海燕心里面慢慢滋生着一种叫做内疚的情绪。

在信中,陈海燕絮絮叨叨地写了怎么样找到工作,公司是台资,老板虽然是台湾人,但对大家很好,公司包吃包住,每天的午餐及晚餐是三菜一汤,很丰盛,周六公司还会发水果给大家,当然,最重要的事是她只用了一个月,就提前结束了试用期,目前每一个月工资多少,都详细地写在信里。

等陈海燕抬起头,揉揉酸涩的双眼,活动一下发麻的手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五页纸,看着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陈海燕在信末尾又添上,今年过年,为了节约车费,就不回家了,过年前会寄一笔钱给家里面。

第二十七章 购买呼机

寒流突然袭来,前几天,江州的温度还是20度左右,周五的时候,突然降到10度,周六的时候,最低则会在8度左右。

周六早上6点,陈海燕醒来,不知道哪家的门没有关好,被风吹得发出“咣当”的声音,真扰人好梦啊!这样的天气,还真适合宅在房间里面,窝在床上睡懒觉啊!陈海燕一边叹息着苦命的自己,还得离开温暖的被窝看书,一边找出一件红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艳丽的颜色,衬上她愈发白晰的皮肤,让人眼前一亮的同时,也因为红色是温暖色,给人予一种温暖的感觉。

收拾好后,天空依然阴暗着,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出去看书,太过于寒冷,且眼睛长期在暗淡的光线下看书,容易近视。陈海燕找出看书灯,放在书上,灯光很微弱,就像一只小手电筒般,只能照亮手掌那么大的范围。

陈海燕看书累了的时候,就在想,在这淡淡的灯光下,她穿着一身红衣,不知道会不会让宿舍看见的人惊叫起来,想到这里,陈海燕就偷笑了。

可惜,陈海燕这个愿望没能实现,7点多的时候,天空虽然依然阴霾着,却能让人清楚地看见东西,宿舍的几个女孩子相继起床。

王芳洗漱完毕后,看见陈海燕还在看书,于是说道:“陈海燕,7:20多分了,我们去吃早餐吧。”

陈海燕合上手上的书,王芳此时又继续说道:“你今天下班后有没有什么事情?”

“没有什么事情啊,怎么了呢?”陈海燕将书放在床头,走向王芳。

“那下午我们一起去江州市,我想去买一台呼机。”王芳看见潘英也起床了,于是问道:“潘英,下午一起去吧?”

“好啊,顺便叫上傅琪。”潘英叫醒傅琪,“下午我们一起去江州市,王芳想买一台呼机。”

傅琪揉揉眼,大脑虽然还没有清醒,但听到潘英如此说,于是立刻说道:“我也要去买一台呼机。”

陈海燕看见大家就这样作下了,下班后去逛街的决定,郁闷了,为啥没有人问问她是不是想去啊?陈海燕是一个典型的宅女,{炫}夏天的时候,{书}不想出门,{网}怕晒黑是其一,另外则是天气太热,身上会出很多汗,想着一身汗淋淋的感觉,陈海燕就只想宅在家里面,而冬天,寒流袭来的时候,外面的风刮过,让人就只想呆在温暖的地方,至于春秋天,温度适宜,不热不冷,正是睡觉的好天气啊!

得了,这人的宅女本质,是一时半会很难改过来了。估计同宿舍的女孩子,早就看清楚了陈海燕的本质,所以,直接做了决定,也不用去征询她的意见了。

下班后,几个女孩子回到宿舍,翻找出外套、围巾,准备出门。

陈海燕翻出白色的长围巾,将马尾拆开,盘在头上,陈海燕不喜欢冬天披着头发,天气干燥,头发容易带上静电,且风大的时候,在外面逛街,吹了一整天回到宿舍,头发肯定干枯无比,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陈海燕不喜欢头发乱飞的感觉。

王芳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配一条牛仔裤,马尾高高扎着,看见傅琪还在苦恼着穿哪件外套,再看向潘英,潘英穿了件嫩黄色的羽绒服,于是笑着说道:“傅琪,你穿那件天蓝色的呗,这样我们就不会撞色了。”

“是啊,傅琪,你的皮肤白,脸形比较小,穿天蓝色会衬得你更加小巧。”陈海燕看见傅琪一直拿不定主意,也劝说着。

“好吧,我就穿天蓝色这件了,那配什么围巾呢?”傅琪找出几条围巾,有白色,蓝色,红色和粉红色。

“那条粉红色的很好看。”潘英也给出建议。

等傅琪装扮好,出门的时候,已经是3点了,不过因为天气阴暗,倒像极了5点钟的样子。

路上,几个人说说笑笑,再加上此时人也很少,车速很快,很快就到了江州市。

王芳经常来江州市逛街,很熟悉这里的路面情况,于是,几人由王芳带头,走入一家大型的电器商场。

虽然是周六,但因为天空寒冷,商场里面的人也不是很多。一进门,温暖的空气,迎而扑来,王芳没有停步,直接走向卖呼机的柜台。

是的,呼机,1999年的时候,手机还没有普遍使用,偶尔有人用的也是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