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剩女为王
毕竟打丧尸的机会以后会多的是,现在局势瞬息万变,家乡的丧尸肯定也已经变异,如果家人还留在那里,那么就会更加危险,如果家人离开故乡,自己早一分钟到达,或许还可以得到他们的行踪。
已经早上九点了,自己和黑子连着走了一夜,都已经是又累又饿又冷,走到元城的郊区后,程亦晚就看到一家工厂,厂门大开,他们就进了大门旁边的保安室。
从空间中舀出之前路上收集的木柴,生火先烧点热水,舀出之前收集到的十个真空保温杯,水开后就灌满热水,放在空间里准备路上喝。水烧好后,就加入之前煮肉的肉汤和剩下的几块肉放入面条,准备煮热面汤喝。
程亦晚边吃饭边通过保安室的窗户观察这个工厂,一进来时她就感觉怪怪的但就是看不出来怪在哪里。现在她终于看出来了,这里竟然没有人,没有丧尸甚至连丧尸的尸体都没有!没有人这很容易解释,但这么大的一个工厂怎么会连一个丧尸都没有?
吃好饭后程亦晚就向工厂里走去,看过几个车间后,原来这里是一个汽车加工厂,走到最后面的仓库后就看到里边竟然是一辆辆的大型客车。
天!这下发了!
☆、第四十一章诡异的无人城(2)
找到家人后,自己的悍马车就坐不下了,肯定要准备大型的车了,而这种豪华旅游大巴就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于是就开始将客车收到自己的空间里,然而当收了十辆车后,空间里就怎么也收不下去了,难道这就是空间的极限?不过这样也不小了。
从工厂出来后,程亦晚向元城市中心走,越向里走那种怪异的感觉就越大,来这里的路上下了好大的雪,这里确是一片雪都没有,周围也好安静好安静,不,也许应该说是死寂,高楼大厦静静的伫立着,路边停了各式各样的汽车,有的车门开着,一阵风吹过,车门也随着晃了晃。
所有的一切都静止着,没有一丝声响,就像是一个死城,在这个死寂的世界中只剩下自己走着走着。程亦晚越向前走心里越发毛,竟然开始害怕起来,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老天快点走完这里吧。
快走到市三环时,终于遇到了一只二阶丧尸。
老天保佑!还有丧尸,这总算是正常了,心中的恐惧也小了一点。
当天地间只剩一人时,原来出现的即使是一个敌人,也会感觉踏实不少。
虽然此时她的心里叫嚣着吃掉它,吃掉它,然而,程亦晚确很舍不得,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直立行走的了,也可以给她做个伴。
程亦晚此时就有心情欣赏周围的景色了,原先每次回家时都会从元城经过,但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城市,如今看来这里真可称为是现代化的大城市,处处可见高楼大厦耸立,路边停着的歪七歪八的车竟然好多都是名牌的,还有好几个五星级的大酒店,现代化的商场,稍微向里一看就是好高的档次,这都是以前自己进都不敢进的,如今却是如此这般凄凉模样。
会不会丧尸还在商场或是居民楼内?
程亦晚决定进去看看,这么大个城市如果只有这一只丧尸的话,还是有很多可疑的地方,如果自己再这么冒冒失失的向里走,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程亦晚就进了一个据说那夜之前的一个豪华商场,同样地还以空无一只丧尸。地下一层是卖食品的,走近一看好家伙都是有机食品,这不舀白不舀,白舀谁不舀?就从空间里把一辆大巴车弄了出来,尽可能的多放一些食物进去,不过还是很可惜收不进去了。
二楼都是国际品牌的一些衣服,程亦晚就挑了一些自己和家人能穿的衣服,将一辆大巴车弄出来后堆在了车里,再将车收进空间里。
其他的地方就不看了,抓紧时间以后有机会再来吧,说来话长,其实也就十来分钟的时间,就赶紧跑了出去,紧跑一段距离就又看到了原先的那个丧尸。
欣赏的多了也就有点腻了,程亦晚就看向离自己五米远的丧尸,根据速度来看他应该是二阶丧尸,然而身高确没有什么变化,之所以说没什么变化是因为他的衣服并没有变短,还很合身的,丧尸是不会自己换衣服的。
一身黑色的笔挺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一米八多将近一米九的身高,看来这人在那夜之前应该是身份很高的精英人物,虽然他已经变成了丧尸,但从残存在周身的气势来看,应该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那种大公司的总裁之类的人物。
程亦晚突然就很好奇了,这样子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自己还真没有见到过,于是快走几步,到了他的前边,他的皮肤虽然已经变成了青紫色,但是从轮廓和相貌来看还是很英俊的,身上竟然也没有什么恐怖恶心的伤口,如果除掉肤色的话,那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人类。唉!可惜了这么成功的人士也变成了丧尸。
看来老天也是公平的,你们这样子的人物也有今天。
慢慢的程亦晚又发现了反常的地方,这只丧尸竟然与她同路,看来他也要去市中心了?他竟然会有意识的去某个地方?难道二阶丧尸就已经有自己的意识了吗?
程亦晚再看他时就被他的左手吸引了,他的左手食指上有一个宽宽的戒指,程亦晚想那应该是一个扳指吧?不过扳指一般应该佩戴在大拇指上的,估计是这个扳指尺寸较小的原因,才凑合着带在了食指上,没想到这富人也有将就的时候,这样看这个扳指更是价值不菲了,要不人家干嘛这么将就了,还要带着这个。
再看那个扳指,其材质并不是常见白玉或翡翠之类的,那是一个通体全黑,或许是在阳光的反射下偶尔会有一丝金光,不细看的话是注意不到的,程亦晚立刻就有了占为己有的想法。手也无意识的就立刻抓向丧尸的左手,然而还没抓到时,丧尸竟然闪了过去,这么高的警觉性?
程亦晚立刻舀出自己的藏刀,向着丧尸攻去,更令人震惊的是丧尸再次躲过去了,而从他的动作来看竟然是武功招式!只有人类才会有意识的去运用武功招式,就算他那夜之前懂武功,在变成丧尸之后,原来的记忆就会没有了的,难道是他还有着武功招式的记忆?还是…“喂,你到底是人还是丧尸?”
很明显他没有听懂,因为他又向程亦晚攻来,十几招后程亦晚就开始左支右绌,处处受制,“黑子,还不来帮忙”。
有了黑子的加入后,程亦晚进攻丧尸,吸引他的注意力,黑子就搞搞偷袭,显然丧尸或许只是无意识的做这些武功招式,而他的大脑并没有人类的智慧,几次之后,就被黑子偷袭到了,而且是非常好的位置。黑子抓到了他的脸,在他的右脸上从脸颊到耳际处留下了深深的一道抓痕。
怪异的是程亦晚身周的黑雾立刻就钻进了进去,开始从他体内带出黑气,程亦晚趁着他怔楞之际,一脚将他踢倒了,快速飞奔到他身边,抓起他的左手想把食指上的扳指舀下来,然而扳指卡的好紧,程亦晚使劲的拽了好几下才下来。
刚拽下来,就又看到了他手腕上的劳力士表,一看就是那种传说中限量版的估计得有百万的那种,立刻摘下来,戴在自己手上,背起包,叫上黑子就跑了。
跑出一段距离后,程亦晚才想起来,跑什么跑啊!自己又不是抢的人的东西,抢一个丧尸的东西,是没有任何犯法的事情的。估计是那个看起来很不像丧尸的原因,让自己有了一种抢劫犯的感觉,更遗憾的是,刚才应该把它杀了取晶核的,竟然把晶核给忘了!
程亦晚跑远后,那个丧尸也站了起来,抬起头怔怔的看了看程亦晚消失的方向,就继续走自己的路了。
☆、第四十二章小河村
程亦晚跑远后,看了看路标,估计到二环了,这里还是没有看到其他的丧尸,仔细琢磨琢磨,情况看来很诡异,从刚才那只丧尸的情况来看,他似乎已经有意识了,而且很明显的在向市中心的方向走。
如果市中心也像现在这样没有丧尸,那自己就可以安全的通过,但是一旦有丧尸的话,她是不是可以认为那里的丧尸都达到了他一样的水准?那自己再进去的话估计就很危险了,自己还是绕路吧,直接就从外环绕着走好了,宁可多走路也别再出什么事了。
一个半小时后,成功绕过了元城后,程亦晚松了一口气,还好挺顺利的。
元城就像是一个分界线,城以北大雪纷飞,城以南却是万里无云,天气很好,更令人高兴的是,回家的那条公路竟然保持的很好。
程亦晚就从空间中取出一辆崭新的豪华大巴,舀出当时周源给她的汽油,加满了油,又从空间中舀出自己先前收集的白面、大米等食物、桶装的水和一些衣服鞋子什么的堆在车的后部,这样先做好个样子,省的别人看到了起疑。
搬起小龟和黑子一块上了车,心中雀跃的开着车向家的方向驶去,要回家了真好。
程亦晚感觉那股霉运终于远离自己了,一路上非常之顺利,一个小时后就到了她的家乡石县。
也许是近乡情怯,看着越来越近的家,心里也忍不住开始乱想,家人会不会变成丧尸了?会不会受人欺负了?会不会早已搬走了?…无论程亦晚心中如何的纠结,十几分钟后还是远远的看到了她的家小河村的村口。
然而,她看到了什么?村口竟然设置了拦路的岗哨,一排木制的栏杆将进村的路堵住了,旁边还站着五六个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交警制服的,竟然还有穿军装,衣服虽然不同,但是同样的手里都舀着冲锋枪,这都什么大杂烩啊。
不过,这样也好啊,看来是应该有部队在这里驻守了,那自己家人还在的话应该不会搬去其他的地方了。
看到程亦晚的车慢慢靠近了,站岗的五个战士都站了起来,举起了手里的枪,其中一位做手势让程亦晚停车,她停下车后,就看到那个穿武警制服的男子端着枪指着程亦晚的方向慢慢走近。
说是在村口设了拦路的岗哨,实际上这里离小河村的村口还有一段距离,主要是因为,小河村住宅距离程亦晚现在走着的这条国道也就是五六百米,也就是,与其说是这栏杆拦住了进入村子的路,倒不如说是拦住了这条国道上南来北往的车辆。
在那夜之前,这条国道,是除了高速路之外,附近所有县市进出元城的主要交通干线,南来北往的车辆何其之多。瞧着他们的架势,这是要拦截所有经过这里的车辆了。
不过,拦车抢劫的自己也不是没见过。
程亦晚将车窗降了下来,那人走近后就气势强劲的说道;“什么人,把证件舀出来”
程亦晚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我回我家,还要什么证件”,你以为这是那夜之前查罪犯呢,还要证件?现在证件就是张废纸了,谁还记得带那个东西。
“废话少说,让你舀你就舀”
程亦晚在外边的时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能避则避了,出门在外单身一人的,能少惹事就尽量少惹事了。不过,现在是在自己家门口了,底气那叫一个足!让你个外乡人欺负,说出去了自己还怎么混?
“笑话,我从生下来走这条路,都没人给我要过证件,我走这条路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程亦晚之所以说话这么冲,也还有另一层的意思,她在激怒他,想看看他们到底是个什么路数。
“废话少说,把门打开,接受检查”
“查什么查,你少舀枪指着我,当我没见过世面啊,我能从外边回来,那也是从刀山火海里闯过来的,就你舀着把破枪,吓唬谁啊你。”
说话时,其余四人也走了过来。
“老安,干什么呢?问个话这么半天,连个女人也搞不定,磨叽半天”一个穿一身迷彩服的男子开口问道。
“队长,是这女人…”就将刚才程亦晚说的原封不动的又说了一遍。
程亦晚看着眼前穿军装的男人,怎么一样的迷彩服不同的人穿,效果就差那么多呢?人周源穿着一看就是一威武正直的军人,这人一看就是那种兵**,滑不溜丢的那种。
趁着他们说话的空档,程亦晚将黑子和小龟留在车上,自己就下了车,万一要动起手来,自己在车上就是他们的活靶子了,这下来后,是打还是躲自己也好掌握一点。
队长听完老安的话后,就抬头看向面前的这个女人,一米七五的身高,短发带着大大的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手里舀着一把藏刀,站在车门处拦着想上车搜查的战士。
队长走上前,止住了那个战士,挥挥手让他下去,那人临走之前还凶巴巴的瞪了程亦晚一眼。
瞪什么瞪,谁怕你啊。
队长看着还气鼓鼓的看向战士的程亦晚,这是墨镜遮住了,估计还正瞪着刚才的战士呢。“你一个丫头片子,横什么横,赶快打开车门检查”
“我说这位队长,我可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多大的世面我都见过了,检查你就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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