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容
她有才华,她会成功,不过,我想西方社会比较适合她。
尤其是伦敦苏豪区或纽约格兰威治村,那里多怪多特别的打扮都有,圣琪会如鱼得水。
星期三,新业主带着装修师上来量尺寸,我没想到那是一个打扮时髦的英俊年轻人。
张妈在我耳边说:“原来是歌星叶子威。”
我听过这名字,可是没听过他的歌,他们不论男女都唱得有气无力,叫听众吃力。
他们很客气,坐在客厅喝茶,忽然,眼光落在紫色平头、靠在栏杆上看风景的圣琪。
叶子威轻轻问:“请问那是谁?”
我答:“我姐姐圣琪。”
他很坦白,“可以介绍我认识吗?”
我踌躇,我已不与圣琪讲话好多天了。
谁知圣琪听见,回转客厅,伸出手,“你好,我是小琪。”
叶子威立刻说:“我想邀请你做我新歌宣传片中女主角,可以考虑吗?我让我经理人与你联络。”
我意外,他欣赏圣琪,到底都是走艺术路线的人,我替圣琪高兴。
谁知圣琪答:“你是歌手?”她没听说过他。
叶子威笑:“是,我是本市著名歌手。”
圣琪说:“我没兴趣出镜,不过,多谢你邀请。”
咦,对答有纹有路,不见得是哥赋,野蛮人专门破坏文明一族。
叶子威好修养,连碰两枚钉子,仍然笑容可掬,“可以约会你吗?”
圣琪笑了,“看情形再说吧。”
他们告辞后,张妈纳罕地说:“好奇怪,像蜜蜂见了糖似。”
我遗憾,“我在本市生活十余年,从未有人邀请我做MVT,也无人约会。”
我对圣琪刮目相看。
可是隔一天,她主动与我说话。
“我要回伦敦去了。”
我抬起头,有点意外,“假期还没有完毕。”
“这里不适合我,他们婚礼已经结束,二人已离开英国,我可以回去如常生活。”
“小琪,听我说,你可以住在这里直到——”
她微笑,“小琪与小亮,两个孤寂的少女。”
我也微笑,“少女永远觉得寂寞,少女分秒憧憬被爱,少女一直无药可救。”
“多谢你招呼。”
“几时动身?我送你往飞机场。”
“不用劳驾。”她与我握手。
我发觉她嘴里有闪光,“牙齿上有什么?”
她咧开嘴让我看清楚,原来她门牙上镶着一排钻石牙箍,闪闪生光。
我倒抽一口冷气,“对,”我说:“你回伦敦去吧。”
“我会记得你,小亮,你踢走我的猫。”
那时我同母亲说:“小琪要走,我留不住她。”
“嗯,我同她父亲说。”
“妈,我想小琪或许需要成年人督导。”
母亲笑了,“我不担心她,小亮,我担心你,人家玲珑剔透,是一枚三层象牙球,你,你是一团饭。”
“可是母亲,她好像只比我大一岁。”
“我们已经尽了力,你说是不是?”
是,我颓然。
我记得是个星期三,我出外与同学聚会,回来的时候,张妈对我说:“圣琪小姐已经走了。”声音中有点惆怅。
我也立刻发觉屋子又静得掉一根针也可以听得见。
“有没有留言?”
“一句话也没有,地址电话全无。”啊,毫无留恋,我们对她不够好。
“还有,小亮,有人来载她走。”人见人爱,车见车载,“谁?”
“是一个年轻男人,你记得吗,上星期来过的新业主。”
“他?”我吃一惊,他俩极速搭上。
“正是那个歌星叶子威,小亮,我好担忧。”
“怎么可能,那天,他俩只不过说了几句话——”
张妈微笑:“小亮,你是饭团。”
我没好气,怎么可能,心里仍在嘀咕,我与邓剑华同学三载才开始说一两句话,今年才比较熟络。
我回到房内,发觉衣橱打开,里边比较时髦的衣服已经被取走。
我心血来潮,打开抽屉,平时放零钱的信封空空如也,这李圣琪!她可以问我,我一定会给她,但是她怕开口,又怕我拒绝,所以顺手牵羊。
那只金表,我已收密,其余杂物,任她取用好了,统统是身外物。
张妈进来说:“小亮,你的内衣物全部不见了。”
是,一个人在路上,最重要是内衣物,数量多,穿脏可以丢掉,十分潇洒。
算一算,小琪只来住了三个多星期。
可是,我俩好似已经认识十年八载。
张妈提着吸尘机进客房大扫除。
我到附近花市去兜了一转,发现许多新品种,玫瑰花瓣有皱边,牡丹两个颜色由浅入深,十分漂亮,人造美艳。
不久,母亲回来了,我们搬了新家,与李叔一起住。
她哪里容许自己发福,精神奕奕,与李叔好似廿四小时手牵手,甜蜜得发酵。
我每次出现客厅都看到他俩在接吻,十分尴介,他们有时在露台追逐,叫我更加难为情。
我想我往外国寄宿的时间已经到了,避无可避。
我平静地向母亲提出要求。
母亲放下茶杯,“你打算读什么科?我希望你读专业。”
“专业只得建筑医科会计与法律。”
“任选一样吧。”
“我全不喜欢,都很辛苦,非要读六七年,且与死人塌楼有关,责任重大。”
“你想做什么?”
“妈妈,倘若我不成才,你可还爱我?”
“我爱你不会更多,也不会更少。”
我放心了,“我只想做一个快乐人。”
“咦,那是不够的。”
“妈妈,你会照顾我。”
“可是人生在世,除出经济金钱,总还些其他,譬如说:事业、爱情、家庭。”
“那么,我读纯美术,住在一座灯塔里——”
“为什么住灯塔?”母亲大为诧异。
“面对大海,四边无阻无隔,接近大自然,方便写生。”
“那多萧刹,不好不好。”
“那么,我可以找一幢乡村小学,改装成宽大明朗的寓所。”
“哪里来的怪主意。”
“小琪怪主意更多,又不见你教训她。”
“她不同,”母亲叹口气,“她长得美。”
那即是说我不够漂亮。
“小亮,你相貌比较平凡,不像小琪,异性见到她,精魂像是随她而去:走足打跌,说话打噎。”
“她像她母亲?”
“我想是,唉,别人家的女儿都是美女。”
我不服气,“妈妈,美貌十分肤浅。”
母亲回答:“如果真的那么肤浅,为什么大多数人看不穿它?”
我问:“你见过父亲没有?”
母亲忽然笑了,“你生父的新妻听说丈夫欢迎女儿去住,忽然之间叫来母亲、阿姨及她两个妹妹,都在余家借宿,屋子塞得满满,再也容不下别人。”
“那多好。”
“又是多好,女儿,你什么都说好。”
我无奈,“不能讲生父坏话。”
“说到底,决定读什么没有?”
“建筑吧,父是建筑师。”
“你以为他会指点你?他才没有空。”
“至少得些遗传。”我陪笑。
“小亮,我爱你的乐观。”
我没告诉母亲,我之后又见过小琪一次。
一个下午,我与邓剑华在郊外露天茶座喝咖啡,忽然之间,茶客骚动起来,不约而同转身或回头往同一方向看去。
他们窃窃私语:“歌星叶子威。”
“那女子是谁?”
“他的同居女朋友,听说是个模特儿。”
我也留神,朝目标看去,我见到了李圣琪,啊,她并没有返英继续学业,她那日离开我家,原来是出去与叶子威同居。
那一刹那我只看到半个侧影,她搽茶色口红,烟雾眼,美好的身上穿着极短黑裙,配黑色袜子。
美艳二字就是用来形容李圣琪这种女子:艳,丰富的颜色,她当之无愧。
最要紧是年轻,她混身似会发出亮光来。
邓剑华轻轻说:“好一对俊男美女。”
在各人赞叹声中,他们翩然离去。
剑华说:“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子。”
我微笑,“梦里梦里见过你。”
剑华涨红面孔,“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不出声,心中为小琪不安。
剑华说:“对,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加国滑铁卢及麦基尔均预先取录我读建筑系,这两间学校的优点是一进门便可以入建筑系,毋需先读环境科学——“”预先取录?“我愕然。
“小亮,你真湖涂,你还没有报名?你的数理化连美术都一等一,你还在等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是一团饭。
“事不宜迟,快,来我家,我帮你用互联网报名。”
他拖起我就走。
这件事,未成功之前,当然也不必预先张扬。
这是我第一次到剑华家去,屋里只有他祖母。
我朝老人家深深一鞠躬,她打扮得十分体面,在家也化淡妆穿旗袍及绣花鞋。
这种自爱的老人家最叫人欢喜,活着便不放弃,每天开心地化妆穿衣看戏吃茶,至最后一口气。
她称我为余小姐,招呼我喝茶吃杏仁饼。
剑华打开网络,大学网页琳琅满目,像购物台一样,学系是货品,学生的积分是现款,因价就货,公平交易:什么样的分数进什么科什么系,清楚列出,一目了然,不容胡闯,我不禁骇笑。
我把学生号码告诉剑华。
他打出一看,倒抽一口冷气,“天呵,同学间都知道你是一只书虫,成绩超人,可不知你竟高到如此地步,你吃什么火药,而且,有什么必要拿一百分?“
“一百分?”祖母听见张望。
剑华说:“嫲嫲来看,这余家亮是疯子。”
祖母笑咪咪,“呵,余小姐是读书女,我奖你吃糖。”
我啼笑皆非。
“让我看。”剑华一看钮。
荧幕上一下子列出所有愿意接我成绩取录的学校。
剑华叹息,“啊,全是名校。”
我内心有点安慰。
“慢着,小亮,你已经读毕大学一年课程,你在校一直跳级读预先班?我怎么不知道,你为何从来不提?”他声音越来越高。
是的,我成绩比他好。
他说:“进了大学,你会比我高班!”
“不,中学我低你一级,将与你同班。”
他举起双臂,朝作拜膜状。
“快替我报名。”
“是,是。”
他向大学网页键入我的学生号码,一连替我报了三间大学,“可惜耶鲁与哈佛已决定不再预先录取。”
我看着剑华微笑。
这时,一直在上班的剑华妈忽然回来了。
“余小姐,你好,”她笑逐颜开,“当自己家里一样便可。”
她捧进大批糖果。
剑华低声说:“家母特意回来看你。”
邓太太在一边搭嘴,“余小姐也读建筑系,不如与剑华一起,有个照应。”
我一怔,这倒是好主意。
邓伯母又笑说:“增加了解。”
我也笑起来,剑华腼腆,“两位老太太,你们出去一下可好?”
他把母亲及祖母推出去。
我问:“伯母在何处工作?”
“家母一直在南华发中教英文。”
我说:“那多好。”这次是真心实意。
剑华说:“一般大学两星期内会有答复,先给你电邮,然后书面通知。”
所以,别说已无人用邮票信封信纸。
我们走出书房,发觉邓伯父也回家了,六只眼睛一起打理我,幸亏目光尚算友善。
我尴介得即刻告辞。
“小华,你送余小姐。”
剑华随我下楼,我用电话请忠伯接我。
我说:“打扰你们。”
剑华轻轻说:“他们很喜欢你。”
我问:“什么时候说的?”
“他们说你功课上佳,相貌清秀,打扮朴素,不可多得。”
我微笑,“我是比较呆。”
“一起到加国读书可好?我答应照顾你。”
“你会做什么?”
“我能驾车,我会做叉烧饭,我擅长清洁。”
啊了不起,我肃然起敬。
“我不能阻止天气变坏,可是我会撑一把伞保护你,我还没有能力置公寓给你住,但我会守卫你的门口。”
真没想到他会讲得那样动人。
我喜出望外,“我同家母商量。”
两个星期之后,我接到来信,已获得滑铁卢录取。
妈妈说:“你决定去加国?”
我点头,“那处悠闲与世无争的气氛适合我。”
妈妈笑,“来自五湖四海的留学生还不是照样会和同你争个你死我活。”
我叹气,“我早知世上无安乐土。”
我没有告诉她,同学邓剑华会与我同校。
“十六岁升读大学,可算天才?”
我笑,“妈妈,十二岁大学毕业,才算天才。”
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