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





钟校喊病⒐恪⒂然埂>菸夜д呗碛旱难芯浚衔哪炯蛱岬降淖詈笠晃还醴ドδ牵湓氖荲asmana*;应该就是《晋书》中记载的鄯善国王元孟,元孟是伐色摩那的对音。学者们研究这批卢文木简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就是在述国王安归伽、摩希利和伐色摩那的名字前都加有一个“夷都伽”(即jitugha或jitumnga)的称号,英国学者布腊夫考证认为这个称号应该是晋朝“侍中”的译音。如果这一认识是正确的,那么从尼雅遗址中发现的二枚晋朝时的汉文木简也就得到了确证。此二枚木简简文的全文是:一、“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二、“于阗王写下诏书到”此二枚木简,是一件文件,这是一件晋王朝下给鄯善等五国国王的诏书(抄件)。从“晋守侍中”至“亲晋”13个字是五国国王共同的官衔。    
    从已发现的卢文木简中,还可以得知在楼兰――鄯善国内,国王下设有“诸执政官”、负责处理王国内部的各项事务,执行法律,调处各级官吏和各地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国王在国内分设:州、城,在州、城内也各设有地方执政官。在木简简文中常有各城执政官调解处理或判决各地纠纷的记载,如《残集》中第495号木简,其简文是:“兹于伟大国王、上天之子贝比耶陛下在位之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耶吠村中一名男居民,名阿钵注罗,他愿将土地出卖,该地由莱吉耶购买。该地能种一米里马十希籽种,给价价值三十穆立之三岁马一匹,已由卖主收讫,双方在公平之条件上,当诸执政官凯特耶及毕特耶之面达成协议。知此事之证人阿没托 迦罗没蹉。”这就是一件由执政官出面,由买卖双方签订了的关于土地买卖的协议书。    
    但在王国内部真正掌握实权的却是“税吏”,税吏是国王直接派遣到各地的负责征收赋税的官吏。税吏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还不仅是收取赋税,而是凭他个人的权势,在各地百姓中掠取财物,派遣差役,甚至霸占奴隶,私卖人口等。如《残集》中第106号木简,这是一封地方执政官写给税吏莱比耶的信,简文全文是:“你前曾在此将男人僧伽陀摩卖给舍伽那,该人在执政官面前控告说:‘我系属国王所有之人,现莱比耶无正当理由将我出卖’。现他不愿替舍伽那干活。关于该人出卖之实情,你务必写一报告。”税吏在当地是王权的利益代表,也往往就成了王权统治的代表,地方上的土地纠纷,谷物播种,民间借贷,甚至男女婚娶都要报告税吏。人们在称颂国王的同时,也给税吏加了许多赞词。如《残集》中第107号木简简文上就这样写道:“柯莱沙及鸠那罗谨向神喜爱,美名颂扬,修缮上天之路的税吏莱比耶致候,敬祈身体康泰,万寿无疆”等等。有些税吏甚至欺上瞒下,私自吞没大量税收,有的长达二十多年之久。《残集》第275号木简就是一封国王催促税吏速将所收赋税上交至都城的信件,简文写道:“自前由你处征收阿夷耶摩村之年税以来,迄今为止已有20年。你在该地将此税一直吞为已有。当你接此泥封契形文书,此税――我已由此送上账单一份――连同此税之账单全部应由列钵多、耶特摩和耶吉特迅速交此,不得隐瞒,不得少交。”    
    在王国内基层中还设有百户和户长。《残集》第173号木简,文中写道:“苏祗耶百户内,应给粗地毯一块。在多伽凯办公室,有酒十三希”。又同书中第246号木简,其简文为:“户长祖祗耶,户长鸠列耶、波尼支伽、波伽那、鸠尼多、基罗耶摩、莱半摩、多迷耶;必须命令将在此所述之诸人全部带至桥处。来自凯度多和且末之人应全部住于此处,命令书已由皇廷到达。”    
    楼兰――鄯善国内,也有它独自的法律,这方面的材料在已发现的卢文木简中可以看到,除前述的税收法外,还有土地、水利、狩猎、保护树木和拘留等等执法的规定,甚至还有刑法和遗产处理法等。    
    楼兰――鄯善国的社会经济,主要是畜牧业,也有农业和手工业。土地私有,国王不仅是名义上全国土地的占有者,而且皇家可以随意占有土地、牧场。皇家有自已的农庄、驼群、牛群和羊群,全国的百姓都要为皇家出劳役。《残集》第193号木简简文上就写着:“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于皇后之新村,上天之子亲自下令一道。”同书第55号木简上还见有这样记述的简文:“命令书一封亦已自皇廷送抵此处内开上自舍凯该地送来之皇家牛群所产之酥油,必须在凯度多人鸠钵苏到达你处时,才可自凯度多之牲口上卸下。”《残集》中第180号木简上是一篇皇家驼群的详细账目单。皇家的骆驼群,到各地后,不仅要供给饲料和水,还要派卫兵守卫。在《残集》中第182号木简上就记录了此事,简文写道:“国王陛下……顷据剑……迦向我等报告,他系皇家骆驼队之看守人。从前一向由国家为骆驼队看守人准备卫兵,现在不给卫兵了。”    
    在楼兰――鄯善国境内发现的卢文,基本是是皇家的档案,是古尼雅和古楼兰等城中统治者与鄯善国的皇廷来往的命令、奏折或处理国内事务的各类公文、契卷等等,因此其内容较多地记录了当时国王如何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王国进行统治的情况,但就从木简中仍可看到当年楼兰――鄯善国的居民,有的虽在城市过着定居的生活,但其从事的经济生产仍是以畜牧业为主,牧民们长年随畜群放牧,在城市周围有粗放的农业,除有各类畜产品和农产品,如:奶酪、酥油、食肉及大麦、小麦外,还有发达的园艺业,种植有葡萄和石榴,会自制精美的毛毯,毛布衣服,而其中尤以酿制葡萄酒为主,葡萄酒是国王征收赋税的重要内容,为此还设有“酒局”,专门负责收藏;国王对一些欠酒税吏,甚至采取撤职手段,以示严惩。    
    除酿酒业外,人们在卢文木简中还见到有陶工和制工匠的记载,这说明当年的楼兰――鄯善国境内各城中都有手工业作坊,楼兰城中遍地所见到的厚陶缸碎片,应就是当地陶工所生产的。     
    在已发表的卢文木简中,有一些木简是具体记载了当年楼兰――鄯善国在丝绸之路上所担负的送迎过往使者、商旅的情景。来往于这条丝道上的东西方使者、商队和僧侣都要经过这里。由于道路遥远,绵延几千公里,长途跋涉在这条丝路上的旅人,就得依靠于沿途各国一段一段地提供向导、骆驼、水和粮食,甚至是守卫的人。     
    从卢文木简中还可看到,从丝道上运来的内地丝绸,主要都是内地商人驮运来此作交易的。有的内地商人还采取了赊帐的形式,在《残集》中曾多次见到有这方面的木简,如此书的第35号木简,其简文是:“应阻止苏祗多调查。目前没有由中国来之商贾,因此丝债现在不必调查。关于骆驼之事将麻烦耽没辛那。当商贾由中国到达时,再行调查丝债。如有争执,朕在皇廷将会作出决定。”    
    卢文木简材料显示,当时的佛教在楼兰――鄯善国内已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佛教徒对王国内过去的原始宗教信仰活动是采取打击的手段,如对过去的女巫和法师,社会上蔑视排斥,甚至发生打死女巫之事。    
    古楼兰――鄯善国境内发现的卢文木简,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内容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它生动地为人们展示了楼兰――鄯善国文明发展兴盛时期的全貌。从卢文木简和文书中,人们还看到有关百姓逃亡的记载。到了王国后期,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故土。


第三部分 回眸:几十年前一次惊心动魄的考察活动第25节 最后的身影

    4月22日考察队结束了楼兰古城的考察工作,就要离开了。几天来,考察队中考古人员忙于检查考察所取得的资料。考察队取得的文物资料,大部分要靠直升飞机运出去,队员们将凡是要运走的文物标本,都一一的编号、包扎、登记、装箱。考察队的骆驼队的主要任务是装运大批需要带回去的后勤设备,如:帐篷、毛毡、被褥、水桶、炊事用具等等。因此,考察队中的绝大部分人都要靠自己的双腿走出罗布泊荒漠。    
    22日清晨7时,考察队员开始动手拆帐篷,捆扎行李。为了不给今后考察留下困难,考察队员临行前还打扫了营地,把空罐头盒等全部集中在营地上掩埋掉。打扫工作完毕后,步行的队员就先行出发了,随后驼队也整装撤离。最后只留下几位准备搭乘直升飞机撤离的队员了,他们将等飞机来后,装上最后一批文物再离开。    
    楼兰城的身影渐渐隐去,天空的漠风无声地从罗布泊腹地掠过,回旋,细细的沙子敲打着人脸上的肌肤。阳光从死寂世界中升起,整个荒原倏地亮了,明晃晃地开始炽热起来。楼兰文明的发现,揭开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探险的序幕,被称为是“中世纪文明的曙光”。那座在荒漠纯净天空下耸立的佛塔及大片官署民居、古水渠和枯死的胡杨的树林遗址,还有残败的城垣和城外烽火台,构成了故城的最后的永恒的身影,激起了一代又一代学人为之折腰的愿望和决心。    
    千年的风沙刮去了城台,湮没了古河道,埋葬了森林和驱赶着人们离开家园,却刮不掉那曾深深印在这片大地上的人类足迹;深沉的大漠,以无边无际的静默包容了一切――即那曾经有过的人类的欲望、理想、战争、瘟疫及岁月变迁,却无法包容人类的心灵所拥有的巨大思想,及对未知世界、对自身历史溯源的探索。故城的身姿映在这绝远的罗布淖尔荒漠20万平方公里无人区的中心,世人非经艰苦卓绝的跋涉而无法到达,这使得她神秘的面容永远神秘,诱人的光芒永远诱人,而她那平静外表下隐藏的丰富内涵,像一座取之不尽的宝库,永远令人痴迷而心潮澎湃。


第四部分 尘封一百年的谜第26节 印欧人种

    根据已发表的人类学材料可以得知,罗布泊地区曾先后发现过5批古人骨骸。    
    第一批是1913年~1915年的英国斯坦因探险队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东北地区取得的5个头骨,其中一个头骨取自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中,另2具头骨,一具取自新疆尉犁县营盘古佛寺区,一具取自尼雅遗址区,还有2具取自古楼兰地区。这5个头骨经人类学家基思(A・Keith)的研究,认为是代表了单一的种族,既具有蒙古人种特征,又具有欧洲高加索人种的特征,他认为这是一种中间类型,可称为“楼兰型”。    
    第二批是1928年和1934年瑞典斯文・赫定探险队在新疆取得的,共11具头骨,其中有5具取自罗布泊地区。经人类学家C・H・约尔特吉(Carl・Herman・Hjortsjo)和A・沃兰特(Anders・Walander)研究认为11具头骨可分成三组类型,一组是长颅型头骨,6具(其中米兰2具、且末1具、罗布泊3具),其形态与诺的克类型相似。中国古人类学专家韩康信研究员认为所谓诺的克类型就是古欧洲人种的长颅型北欧类型;一组是短颅型,2具(罗布泊1具、叙格特布拉克1具),具有阿尔宾人种性质,韩康信先生认为阿尔宾人种在中亚地区就帕米尔――费尔干纳类型;还有一组是汉人种族占优势的中间型,2具(米兰1具、罗布泊1具);另有一具为婴儿头骨,辨别不清。    
    第三批是1915俄国人C・E・马洛夫在罗布泊古代突厥人墓中取得的4具头骨,经A・H・优素福维奇鉴定,认为这是一组头骨具蒙古人种性质。    
    第四批是1979年11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队在罗布泊孔雀河北岸古墓沟发掘中取得的18具头骨,经韩康信先生鉴定,有9具属高加索人种的阿凡纳羡类型;4具属安德洛诺沃类型;另2具是介乎此两种类型的中间型;还有2具为古欧洲人种,具体类型不清;另有1具接近原始欧洲人种,与欧洲旧石器晚期的克鲁马农人相近。    
    第五批是1980年4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队在楼兰城郊两处古墓地取得头骨6具,经韩康信先生鉴定认为有4具与欧洲人种的地中海类型相似,1具头骨是古欧洲人种,其形态近于地中海类型与费尔纳类型之间,还有1具属蒙古人种,与南西伯利亚类型相近。    
    北大考古系教授林海村说:“楼兰人使用中亚卢文作为官方文字,而楼兰本族语言却是一种印欧语系的语言,学术界称作‘吐火罗语’。”“楼兰人类学研究的结论和楼兰语言学研究结果再一次提醒我们,在遥远的古代,有一支印欧人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