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隼
不知道,那个晚上,一人一狼,算不算是一个传奇呢?或者是那种小说中才有情节,而当时的确是什么也没有想过。做完这些事后时,拿出定位器时,才发现这玩意儿刚才被摔坏了。就是说,在这样一无地图,二无通信的地方,如果没有什么指引的话,我很可能迷路或走了不少弯路。看着那变成废品的玩意儿,想了下后便收进包里,毕竟这是狐狸的,如果就这样扔掉的话,也不知会给狐狸带出什么麻烦出来。
第二十一章:永不放弃
“什么?没有信号了?”L团团长向参谋问道。
“一个小时之前,在E5地区消失信号以后,直到现在也没有联系上,而E5地区是演习的最边缘(边缘不能用最这个形容词)地区,那里根本没有各部队活动,侦察连的任务不能取消,我已派了已经演习消号的部队进行拉网式的搜寻了。”参谋道。
“就是上次那个七院闹着要去侦察连的那个袁成吧?”团班委笑道。
“这小子啊,看不出来,还是个刺头。”团头不爽地说道。
“这样有趣的家伙,找到了我倒想看看是什么样子的。听他们班长说这小子运气很好,蓝军发动袭击时他刚好躲过了一劫,然后居然敢单枪匹马的在晚上去对蓝干袭部队追击。有意思。”政委说道。
“和平年代啊,无过就是功。我只能说他有义气,没有心智。但还是不错的。不知这次又有什么事发生了。”
对于远方的团头对我的评价和那帮黑灯瞎火跑出来的战友们我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这事。现在怎样能找到那该死的夜装迷彩才是正事,回想起最后看到黑脸的位置是在东南方向。对着弯月后,定了下方位,便开始向东南方向运动去。
在暗暗的月光下,地面虽然不是那么太明显,但是还好不影响行军。再不敢停下来休息,生怕赶不上前面的路,差不多有点累的时候就以走代休息。大约一个小时后,肚子开始饿了,塞了一块已经沾上狼血和尘土的能量条在嘴里,然后喝一口水,水壶里面的水不多了,所以得省着点喝。晚上很冷,特别是刚刚经历过一次生死较量后,头开始有点晕晕的感觉。好想睡觉,大约一个钟头后,实在走不动了,便停下来坐在一块石头上,当一坐下后居然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当身子觉得一阵发冷后,我就那样被冻醒了。这时发现居然发烧了,全身无力,脑子时一片空白。晨风吹在身上,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该说点什么呢?好像这一切都是自愿的。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四处除了沙石以外就是一些不黄不绿的草,水壶里的水早已被我喝得一干二净的了。在包里找了一半天,总算是找到了一板药片。虽然眼睛有些迷糊,上面的字也是看得不是太清楚。病急乱投医就是说,当一个人觉得自己病得快要挂的时候,就会见到药物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放在嘴里再说,反正都要挂了,不在乎多吃一次药。
硬硬的药片划过咽喉,一种像是硬物留下的伤痕在咽喉之中久久不能消失。然后,双眼一黑,又躺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完全是被渴醒的。两个嘴唇干得角质都破裂了,脑子比之前清醒了一点,身子虽然还是很累,但唯一让人高兴的是,起码还能行走了。缓重地移运着自己的步子,身子跌跌撞撞,我想哪怕是一阵清风也足以让我飞起来。身上的那些装备现在好像有千万斤一样的沉重。我想丢掉,但不能啊,毕竟这些都是狐狸的。大约走了一公里后,我看到前面的深沟下有一塘清水。本来渴得发烟的嘴唇一下子更显得干燥了。
那条深沟大约有十五米深吧,两边有一些植被,大约形成一个三十度的锐角,我慢慢地将身子往下放,手不停地交换着抓住每一个能抓住的东西,但稍微一用力,伤口就会痛得要命,而且脑子好像被针刺到一般。难道是我中了狼毒不成?由于一些犬齿动物常常进食后,一些食物会残留在牙齿上,久而久之便会积累而一些细菌生长的空间,而那些细菌对它们来说并没有坏处,但是对于别的生物来说,被咬一口,轻则感染,重则中毒。非洲的食人巨蜥咬了一口大水牛的话,那头大水牛在四个小时内便会因中了它牙齿上的细菌感染而死。
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往下爬下,差不多在中途时,那些泥土一松,我就像个西瓜一样的滚了下去。身上传来一阵剧痛,然后眼睛一黑,又晕了过去。
一阵暖暖地阳光照在我的身上,睁开双眼,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地,草叶上一点儿泥土也没有,天蓝得很清澈。阳光洒在身上不热也不暖的,沐浴在那里,全身暖洋洋地,就像小时候躺在小山坡上晒太阳一样的。这时眼睛一变,一个全身迷彩的家伙向一个女子扑去,我一惊,那女子不是杨雪肖么?而那个全身迷彩的家伙不正是那个夜装迷彩么?当夜装迷彩的身子在空中扑向杨雪肖时,那一瞬间他就变成了一个身上长头三个狼头的巨狼。而杨雪肖吓得花容尽失。
心里一阵暴起,向杨雪肖那里扑去。但是我浑身却动不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除了头以外,身子全被埋在土里,双腿冰冷冰冷地,在我面前还立着个石碑,上面写着烈士袁成之墓。
我死了么?我死了么?
不行,我怎么能死呢?
啊,我不能死啊。
眼看着那三头狼马上要咬到杨雪肖时,我一下子用尽全力地挣开土地。
“啊!”我大叫了一声。
在一阵疼痛中才惊醒,这时才发现刚才从上面滚下来后,身上压着一些土块,一条腿掉在水里。
大约过了三分钟后才缓缓地站了起来,俯下身子慢慢地喝着水。喝了一半后就不敢喝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喝得太饱了反而不是一件好事。这时才想起看看狐狸的那个医用包里还没有什么东西。翻了一半天,找到了一线和针,然后就是止血药粉。我看到在包里还有一个像钢笔一样的东西,拿起来心想,能不成特种部队还写字要求用钢笔不成。当我打开那钢笔时,我一下子高兴起来,那是一杖针剂,有点淡黄的药液在针管里虽然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是狐狸不可能无聊到搞些什么病毒之类地带在身上吧,一定是什么活命针之类的吧。事实上,我也猜对了,后来才知道这玩意叫什么黄金一号,有T5称之为动力黄金。主要功能就是,如果阎王要你三更死,你打了这玩意估计能坚持到五更。
我挽起袖子,用了一支一次性质的消毒棉把皮肤清洁后,便把那玩意注射到静脉里。特种部队就是特种部队,连个消毒棉用完了居然还可以把棉丝抽成像鱼线一样大细的长线,后来才知道它的作用可以用来制作拌雷的拉线之类的。
然后找出线与勾针,没有麻醉剂,当针刺到肉里时是一阵阵钻心的痛,然后又将线一下子拉了过去,本来已经愈合的伤口又重新流出血液,线也变成了血色,大滴大滴的汗水从额头掉在衣服上,一阵阵巨痛过后反而是一种麻木。当人体受到大创伤口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伤口就会很麻木,对疼痛反而没有了感觉,但大约半个小时候,伤口才会感到难以忍受的疼痛,而我早已不知过了多少个半个小时,现在还要把那些伤口重新裂开进行缝合,在没有足够消毒的情况下是很危险的,起码破伤风的风险是避免不了的。而那时不知道的是,应该感谢那支浅黄色的针剂。如果没有它的话,到最后我也许都会被伤口的感染而折磨死。
当处理完身上四处大口子后,那些小一点先不要管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算是我到那时为止最难受的半个小时,处理完身上的伤口后,整个人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吃了点干粮后会站了起来。
“报告,前面发现状况。”团参谋张正谋听到一个哨兵回报道。
“说。”
“参谋长,你还是过来看下吧。”那哨兵在电话说道。
映入士兵们眼里的景象让人无不想起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惨烈的战斗。五匹不完的整的狼尸在地上,上面有几只苍蝇飞来飞去,几只秃鹫在天空徘徊着,如果士兵一走的话,它们会又毫不犹豫冲下来抢食这些狼尸,在地面上方圆百多米之内倒处散落地是一些残肉与狼毛,发黑的血早已渗透到地下,但是空气中仍然还能闻到一股血腥味。几块迷彩布条和掉在地上的弹壳显示着这里曾发生过激烈的枪战。
“这是什么?”刘亚平捡到一块像巧克力大小已经发软的糖状物说道。
“这是能量条,是我们的标准配置之一。还有这些迷彩布的质感和款式。看来真的是袁成。”狐狸说道。
“那袁成不是?”李副班说一半就没有再说下去了,周围的人心里一沉。
“难说,看到这些狼尸没有,群狼是不会抛弃自己同伴的尸体的。而这些狼尸在这里,就是说,我有很大的把握说,这就是一个狼群,只是它们都死在这里了。那么袁成活下来的机会还是很大。但是昨夜起了一阵风沙后,他的脚印全都消失了。”狐狸说道。
众人看着狐狸露出一脸的崇拜的表情,特种部队就是特种部队,一下子就能看透事实的一面。那天狐狸醒来以后,心里不住的发凉,堂堂中国陆军T5特种作战大队的狐狸居然被告一个油勤兵给算计了,这事如果传出去的话,基本上在T5那个地方很长一段时间会抬不起头。特种部队是什么啊?从骨子里都认为老子是天下第一的操作,每年从军中几千上万人中选了那么几十个精英的精英部队能让人这样给算计了?狐狸心里早已把袁成给碎尸万段了几十遍。而现在导演部一定也知道这事,那么T5那帮在看家的人也一定知道了。本着谁犯事谁弥补的T5风格,所以狐狸听到要派出部队去搜寻袁成时,便主动地跟上了。
“怎么样?”张参谋问道。
“还不能确定,我建议我们分四条线搜索,在这里有许多深沟要特别注意,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越快越好。”狐狸说道。
“就这么定了。张营长!”张参谋大叫道。
“到!”张营马上应道。
“命令,从现在起分四个连队各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行搜索,注意每二十分钟向指挥部汇报一次,特别注意深沟里的那些死角。立即行动!“
“是。”
“通信员!”
“到!”
“向陆航那边发生报告,让他们给派出一架直升机过来协助我们。”
“是。”
“在看什么?”张参谋见狐狸手里拿着一个绿色小件在看什么,那东西好像某种东西上掉来的外壳。
“怪不得我们失去了他的信号,原来定位器给摔坏了。”狐狸说道。
“班长,如果袁成这次,嗯,那个那个。老班长不把我们的皮扒了不可。”张辽说道。
“希望这小子没事吧。现在想想他其实挺不错的。”李班副皱了皱眉头说道。
当我身上的衣服变成乞丐装,然后又从半坡上滚下来后,整个操行就像那个什么什么,反正也不好说,但是很久后,我的每次隐蔽这一科目的成绩一直不错,那是因为那一次让我深刻地明白了怎样和环境混在一起的哲学,那就没事在地上滚几下,或都把周边的一些小东西弄在身上,不要让衣服太过整洁,有时越脏就越有隐蔽性。
人,最大的精神力的支持有两种,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在那爱与恨的感觉,硬是让自己在没有找到夜装迷彩之前倒下来。我就一直向一个方向走去,一路上根本没有想到休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下,什么时候会失去知觉。那是一种对死亡已经淡漠的感觉,整个人仿佛真正的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一样,身体的机能全是靠着一种本能在行动。
小的时候,在春天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在山上找那些刚开始发芽的狗尾巴草,在那个时候的草芯放在嘴里吃起来有种青香味儿,包在嫩叶里的草芯,软软的,一点儿湿湿的。有时,在山上不一会儿就能收集一大把,然后就一根一根地放在嘴里咀嚼着。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叶子都是大人们或都那些年长的伙伴给我们这些小不点的指引下找到的,有时为了一些还没有指蛋大的酸果儿,都会跑到山半腰。时间长了,都知道哪里有什么能吃的,差不到那个季节时我们就开始找到它们。大多时候,我们都会躺在某处向阳的草坡上,一边享受着那些阳光,一边吃着野草芯或那些野果子。
后来,我们长大后,天天忙碌着,很少时间想到曾的那些事儿。突然有一天回家,路过曾经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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